法官告诉您怎样打担保官司

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牛丽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1-01出版)  作者:牛丽 编  页数:158  

内容概要

  干什么事情都一样,都得有一定的程序、步骤。生活中有些事情违反了正常程序,做错了,可以重做;但打官司是个严肃问题,不允许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儿戏。为了确保案件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律。这些法律,是法学的基本常识,也是打官司的基本常识。不管打什么样的官司,司法机关和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这些法律。

书籍目录

担保1.什么是担保?2.担保有哪些特点?3.哪些情况下可以设立担保?4.担保有哪些种类?5.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哪一种更具优越性?6.担保的方式有哪些?7.担保活动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8.担保合同无效与担保合同不成立是否相同?9.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也无效?10.哪些情况可导致担保合同本身无效?11.构成无效担保合同法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12.无效担保合同法律责任的形式有哪些?13.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与担保是什么关系?14.如何设立反担保?反担保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15.反担保成立后一定能实现吗?保证1.什么是保证?2.保证人应当具有怎样的资格?3.哪些民事主体可以作保证人?4.国家机关是否可以作保证人?5.国家机关的无效保证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公益法人是否可以作保证人?7.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是否可以作保证人?8.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能否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9.什么是共同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诉讼

章节摘录

版权页:当事人不同。在担保中,当事人双方为主债权的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权人为主债权人;而反担保中的担保权人不能是主债权的债权人,也不能是主债务人,而是担保中的担保人,反担保人可以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但一般为主债务人。③担保人的责任性质不同。担保与主债权为主从关系,担保人须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从属于担保而不从属于债权,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向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时,才发生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④适用的范围不同。担保既有法定形式又有约定形式,且担保的方式多种多样,适用范围较广;反担保只能是约定的担保,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担保之中。14.如何设立反担保?反担保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反担保的设立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此外,由于反担保的方式为反担保保证、反担保抵押、反担保质押,要求每种反担保方式必须符合担保法规定的各种担保的特殊成立条件。反担保担保人与反担保担保权人应订立反担保合同。如果是在担保合同或主合同中订立了反担保条款的,则必须写明用于担保追偿权的实现,并由反担保担保人签名盖章。反担保合同生效后,反担保设立。

编辑推荐

《法官告诉您怎样打担保官司》:法官说法丛书是您学法用法的良师益友法官说法丛书是您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威顾问法官说法丛书是您打官司的制胜法宝法官说法丛书是您了解法官断案的方便平台法官说法丛书是您进行法律自助的有力武器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法官告诉您怎样打担保官司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