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方经济学

出版时间:2002-8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作者:汤在新等著  页数: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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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中叶的经济学说、 18世纪下半叶的经济学说、19世纪初期的经济学说、19世纪30至60年代的经济学说、19世纪后期的经济学说等等。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篇 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经济学说第二篇 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中叶的经济学说第三篇 18世纪下半叶的经济学说第四篇 19世纪初期的经济学说第五篇 19世纪30至60年代的经济学说第六篇 19世纪后期的经济学说第七篇 20世纪初期的经济学说

章节摘录

  重农主义理论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个系统的理解。因为第一,它所重视的、要求发展的农业,是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的农业:资本家租地主经营土地,土地的直接耕作者是雇佣工人;第二,生产不仅创造使用价值,而且也创造它的价值;而生产的动机是获得被称为“纯产品”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出生地是生产领域,不是流通领域;第三,产业资本的代表——租地农场主阶级一指导全部经济运动。可见,重农学派所考察的明明是资本主义生产,是资产阶级社会。但是,这种考察又具有封建主义外貌。封建经济制度的统治,表现为土地所有权的统治。重农学派的体系正具有这一特点;这表现在:它把资本最先得以发展的工业部门看成非生产部门,是农业的附庸;农业资本家不占有剩余价值,他们的利润和工资一样,是由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在这里,土地所有者直接占有剩余价值,表现为真正的资本家。可见,在重农学派的理论中,封建主义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角度来说明的。这样,封建主义就具有了资产阶级的性质,反过来说,资产阶级社会获得了封建主义的外貌。  重农学派的封建外貌不仅体现在整个理论体系上,也表现在这一体系的哲学基础——“自然秩序”观上:如上所述,重农学派所说的“自然秩序”实际上是理想化了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秩序。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作是自然的从而是永恒的方式,是一切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的基本特征。在亚当·斯密的著作中,也不乏“自然秩序”的观念。重农学派区别于其他资产阶级学者的特点在于:首先,他们认为“自然秩序”是“造物主”即上帝为了人类的幸福而安排的秩序,是“神”的意志的体现;其次,他们把实现“自然秩序”的责任,寄托在“开明君主”的身上。正是在这里,表现出他们具有浓厚的封建性。但是,这只是一种外貌。因为,他们要求“开明君主”按照“自然秩序”来改变当时的“人为秩序”,或者建立符合“自然秩序”的“人为秩序”,实际上不过是要求用理想化的资本主义制度来改造封建制度。  重农学派体系的矛盾,在其基本理论和政策要求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表现。例如,对于重农主义理论的核心——“纯产品”的解释上就是两重的:一方面,从社会关系中引出剩余价值;另一方面,又从对土地的关系中引申出剩余价值,这又是按照封建主义精神来说明剩余价值了。又如,对土地所有者的政策主张也是双重的:一方面,推崇土地所有者,认为“纯产品”理所当然地应归地主所有;另一方面,又主张单一土地税,这在实质上又是对土地私有权的局部否定。  魁奈及其门徒并未意识到重农主义体系的矛盾。他们的理论实际上是要求在封建社会的废墟上,建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大农业和资本主义生产;他们在当时的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的斗争中,实际上是站到资产阶级一边。但是,他们却自以为代表封建贵族的利益,自己的理论主张只不过是对现存秩序加以改良,以便巩固封建制度。因此,这个披上封建外衣的重农主义甚至  为封建贵族的代表人物所信奉,同时又引起启蒙学派的反感。这是经济学说吏上一个发人深省的现象。马克思因此指出:“一种理论体系的标记不同于其他商品的标记的地方,也在于它不  仅欺骗买者,而且也往往欺骗卖者。魁奈本人和他的最亲近的门生,都相信他们的封建招牌。”  重农主义的特征,在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农业还占主导地位的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思想家的著作中也曾有所表现,甚至亚当·斯密的思想也未完全摆脱重农观点和“自然秩序”的观念。但是,用封建主义精神来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是在重农学派的理论中才取得完整而系统的形态。这是由法国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条件所决定的。重农主义体系的矛盾导源于资本主义生产初期的矛盾,那时资本主义生产正从封建社会内部挣脱出来,暂时还只能给这个封建本身以资产阶级的解释。    关于财富的生产和分配,西尼尔基本上采用了萨伊的生产三要素论和由此决定的分配论,即劳动、资本和土地是生产的三个手段,劳动者、资本家和地主是生产者的三个阶级,全部成果被分成工资、利润和地租,工资指的是劳动者所得的部分,利润是资本家所得的部分,地租是地主所得的部分。  但他为“事理所迫”作了一些修改,主要是用“节欲”一词来取代资本。西尼尔看到,在生产三要素中,作为生产资料的资本,本身就是其他两个要素即劳动和土地或他所说的“自然因素”的产物,它与劳动和土地不伺,不是生产方面原有的要素。因此,如果说由于劳动和土地创造了财富从而创造了价值,因而其所有者有权分享相应的报酬,那么,本身就是由劳动和土地所创造的资本,又有什么真正的权利去分享报酬呢?为了填补萨伊理论中的这个“漏洞”,西尼尔提出,作为生产三要素之一的,不是资本,而是“节欲”。在他看来,“节欲”虽然不创造财富,但它却有助于财富的积累;“节欲”和劳动一样,是一种牺牲,因而都应取得相应的报酬。他指出,工资和利润是人类所创造,前者是牺牲安逸的报酬,后者是牺牲眼前享乐的报酬。在这里,西尼尔把“节欲”放在同劳动并列的地位,作为独立的一种生产要素,并把其报酬作为生产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不难看出,他对萨伊理论的发展,不过是用阿谀的词句及主观心理活动来代替经济学范畴。    克拉克指出,静态社会只是一种假想,实际的社会却是不断变动的。他认为有五种变动不断地发生,其中无论哪一种变动都会干扰静态经济规律的作用。这五种变动是:(1)人口不断地增加;(2)资本不断地增加;(3)生产方法不断地改善;(4)生产的组织形式不断地改变;(5)消费者的欲望不断地增长。克拉克把这些变动称为“扰乱因素”,还把阻碍自由竞争和资本、劳动自由转移的因素称为“摩擦因素”。在他看来,动态社会不同于静态社会之处就在于,存在着这些扰乱和摩擦的因素。动态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就是存在着扰乱和摩擦因素的条件下,财富的生产和分配所发生的变化。在他看来,动态经济学中最重要的是关于社会变动、社会进步的理论。  就价值问题来说,克拉克指出,静态势力决定标准,动态势力引起变动。具体地说,第一,静态势力决定价格围绕着它而升降的标准,动态势力决定价格实际的升降;第二,静态势力所决定的自然价值的标准,会随着动态势力的变化,即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发生缓慢的、不断的变化。  克拉克进而论述了动态经济学和静态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前者是一种全面地解析实际社会的完整的理论。但是,这并不否认对静态经济进行分析的必要。动态经济理论必须以静态经济学的结论为基础。他以测定由于动态势力的而引起的钟的悬摆左右摆动的距离为例,指出,要了解动态的规律,一般非先了解静态的规律不可,正如力学一样,要懂得动的力,就必须先懂得静的力,从而确定钟的悬摆在静态势力下所处的位置,  克拉克以分析方法为依据的分类法,包含着一些合理的因素。首先,任何社会生产,都既有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有人与人的关系。在研究某种社会生产时,把作为共同点的人与自然的  关系当作前提独立出来加以研究是可以的,也是必要的。克拉克的错误在于,他把交换和分配仅仅理解为商品交换和价值分配,并进而把商品生产从而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人与人的关系仅仅归结为存在商品交换和价值分配,而看不到在任何社会形态下的生产本身都还存在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这种人与人的关系,看不到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特征是在于劳动力作为商品而与资本家占有的生产资料之间的结合的特殊形式,因而他最后仍然和萨伊一样,把对一般生产的分析来代替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分析。其次,静态经济学所考察的均衡状态,虽然是相对的、暂时的和有条件的,但也确实是社会经济生活运动发展的形式之一。确立均衡状态的倾向,也就是确立社会生产各部分之间的比例的倾向。静态分析实际上是一种从纷杂的现象中找出其本质联系的抽象法,而从静态分析到动态分析其实也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从理论上升到实际的方法。克拉克的错误不是在于把静态经济和动态经济区分开来,而是在于,他把静态的均衡的状况当作正常的和典型的、有时仅仅由于某些偶然因素的作用而遭到破坏的资本主义经济状况。当作能保证最好地利用现有生产潜力和实现“最大效用”的理想的经济状况。而在分析方法上的局限则在于,他的动态分析只涉及技术经济因素的数量变动,而不涉及生产方式的质的变动。作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克拉克是不会考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变  动问题的,而且他的理论恰好是要论证社会主义者要求改变资  本主义制度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第二节 价值论和边际生产力分配论  《财富的分配》一书的核心,是以一般经济规律来说明静态条件下的团体和个人的收入分配。克拉克认为,团体的收入水平,即各产业部门的收入水平以及各部门内不同企业的收入水  平,取决于它们的产品的价格或自然价值,而自然价值的基础则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关于个人的收入,克拉克认为,在静态条件下只有工资和利息,而利润则是动态分析的范畴。在他看来,自然工资的基础是劳动边际效用规律,自然利息的基础是资本(生产资料和土地)边际效用规律。所以,克拉克的分配理论实际上就是边际效用价值论和边际生产力分配论。  一、边际效用价值论  克拉克赞同奥地利学派的观点,认为决定团体收入水平的价格,取决于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实际效用”,而实际效用随物品占有数量的增加而递减,对占有者的地位和幸福有实际意义的只是增量的效用,所以最后增量的效用即边际效用是衡量价格或价值的尺度。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前言  本书是以199O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近代西方经济学史》为基础修订而成的。《近代西方经济学史》是国家教委委托汤在新教授主编的教材,但它却具有专著的性质。与一般教  材不同,它不仅论述主流派,还注意到其先驱者和非主流派;对代表作,力求按原著进行全面系统的述评;书中有大量注释,目的在于准确表述原意,部分具有考证性;评论大多具有作者的独立见解等。该书出版后,受到读者欢迎,出版社多次印刷,印数达万册。但是,从教学时数看,该书分量、难度偏大。因此,上海人民出版社约请原书主编汤在新(现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主编颜鹏飞(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按教学需要加以改写,并另编一本包括名词解释、问题解答等内容的《近代西方经济学学习指南》,可作为学习本书(含其他同类书)的辅助材料  本书包含着作为其基础的《近代西方经济学史》的其他作者的研究成果。这些作者及其所撰写的部分,在写于1989年的该书的“编写说明”中有详细说明,现摘引于下,并对这些作者和审稿者致谢:  “参加本书编写的,是武汉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经济学说史教研室的部分教师。他们分别撰写的章节是:汤在新,第一至五篇的概论、第六至九章;颜鹏飞,第一章、第三至五章、第十至十四章;刘小怡,第二章;傅殷才,第六篇的概论,第十五、十六章,第十八至二十一章,第二十四、二十五章;冯金华,第十七章;郭熙保,第七篇的概论,第二十二、二十三章。余佑卿承担了全书的誊清工作。  汤在新负责全书的设计和统稿,并按总体要求的需要,改写或重写了以下章节:第六、七两篇的概论,第一章第一节,第二章,第三章第三节,第四章,第五章第一、二、四节,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十四章第一节,第十五章第二节,第十六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一、四、五、六节,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一、二、四节。  初稿写成后,时年89岁高龄的陈岱孙教授逐章进行了审阅。参加审稿的还有李宗正、王治柱、谷远峰、陈孟熙等教授。他们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对提高本书质量给予了很大帮助,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毫无疑问,重新修定后的这本《近代西方经济学》应由现有作者负责。  本书的缺点、错误,诚恳地希望读者批评、指正,以便继续修改。  汤在新 颜鹏飞  200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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