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

出版时间:1987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作者:弗兰克·帕金  译者:刘东,谢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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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介绍为主,八卦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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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揭示了一些韦伯观点的矛盾之处,可能由于涉及宗教的原因,第一二章我个人感受不是很深,读第三四章收获较多
      揭示了一些韦伯观点的矛盾之处,可能由于涉及宗教的原因,第一二章我个人感受不是很深,读第三四章收获较多
      揭示了一些韦伯观点的矛盾之处,可能由于涉及宗教的原因,第一二章我个人感受不是很深,读第三四章收获较多
  •     摘自《管理学家》 作者:刘文瑞 景涛
      
       马克斯•韦伯是一个天才式的人物,也是一个让人难以完全理解的人物。对他的学术贡献,至今仍然众说纷纭。
        韦伯之于社会学,正如牛顿之于物理学。社会学家柯塞(Lewis A. Coser)评价说:韦伯以永不停息的斗争为代价,获得了对社会清晰透彻的认识,很少有人达到他那样的深度。他带来的是对人类和社会的深刻理解。他对社会行动中的磨难、悲剧以及成功的冷眼关注,使他成为社会分析方面至今无人能及的大师。他的学术领域,首先立足于对当时德国经济社会问题的经验研究,其次是扩展为对西方社会转变的历史研究,再次是引申到对西方与非西方社会的比较研究。这种研究,几乎体现了一种要把人类社会的所有奥秘都揭示开来的勇气,相应的研究成果,统统被后人视为理论经典。韦伯所讨论的问题,并非抽象的理论,而是对社会转变的因果诠释。韦伯的价值,其实不在于抽象理论的建构,而在于启发人们对社会现实的关怀、思考与理解。
      
        韦伯其人与韦伯其学
        韦伯实际上十分关注现实,热爱生活。他的兴趣极其广泛,爱好音乐,又懂一些建筑,还对股票市场有极大兴趣。他一生积极准备着参与政治,非常关怀德国的命运,思考如何促使德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他出于对德意志民族国家的使命感和对历史的责任感,自称在国家利益上是“民族主义者”,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我期许“以政治为志业”。所以,韦伯常常在公众场所亮相,有点像我们今日那种在媒体上开坛讲说的学者。但是,政治却不期许韦伯,他始终未能在现实政治中显露头角,这或许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憾事。
        说起韦伯的学问,人们多以社会学家看待,但这是不完整的韦伯。在韦伯的时代,社会学尚处于草创时期。拿韦伯自己的话来说,“在海德堡,尽管已经以社会学为出发点来考虑许多问题,但作为研究社会的科学尚未在学院体系中出现。”社会学的前身,在日耳曼地区被称为国家学,用现在的学科分类标准来看,包括了历史学、法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韦伯在大学里,也一直以经济学家或历史学家身份出现,一直到1909年海德堡学会成立时,他还是以历史学家的资格入选的。即使以1910年德国社会学学会的建立为标志,韦伯从事社会学研究也仅有短短的十年。他在此前的研究,无疑带有国家学的色彩。或许,正是这种综合性的国家学,才使韦伯能够成为横跨多个学科的社会科学大师,尤其是历史学的积淀,使韦伯的研究成果有了一种洞穿时空的深邃。约翰•洛夫曾指出:“韦伯的学术生涯开始于古代史研究,只是在精神崩溃后的中期才转向当代课题的研究。”在韦伯步入学术领域的前期,他主要运用历史学的思考方法,后来,才逐渐采用了比较社会学的分析方法。随着韦伯由历史学向社会学的转化,他开始更深入地探讨整个人类社会的理性化问题,进而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理性化历史进程及其变迁进行思考,最终落脚于东西方文明的比较研究。
      
        韦伯的“专注”和“博大”
        韦伯关注的研究对象,一直在不断变化,在他的论著中,研究领域由德意志一直扩展到全世界,研究范围由经济史一直扩展到政治、宗教、社会、文化诸史。但是,这种领域和范围的变化又包含着主题的不变化,他的不变的主题,就是人类社会的理性。有人指出,韦伯毕生的论题,就是“何为理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韦伯重点研究了西方社会的理性化过程。在韦伯的笔下,这一历史过程的核心就是“祛魅”。所谓“祛魅”,实际上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剥去迷罩在人类社会现象上的神化或魔化的种种光环,也被称为“去巫”、“去昧”。后来,韦伯注意到,理性化并不只有西方式一种形态,在中国、印度等非西方地区,同样存在理性化形态。但是,近代西方形态的理性化在韦伯的笔下具有“独特性”。也就是说,只有西方式的理性,才能发育出资本主义。这种“独特性”反过来又具有普遍历史的意义,在韦伯眼里,它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方向。但在强调理性的同时,韦伯又十分重视文化领域和精神领域的情感、信仰等因素,通过对新教伦理与西方世界的关系分析,韦伯指出,西方理性化的动力,来自于社会理性化与人的自由化之间的复杂张力。韦伯孜孜不倦所要追求的,就是寻求社会秩序与个性发展之间的恰当尺度。也许,正是这种理性和情感的纠结,科学和人文的交错,历史和现实的重叠,使韦伯的精神处于一种高度紧张状态之中。
        韦伯的价值,不仅在于他在社会科学各个领域都提出了具有独创性的观点,而且在于他以理性和超然的态度分析了世界的理性化进程,除去了社会研究中的“神性”和“魔性”,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给人们还原了一个逻辑的和经验的社会。同时,他又在以科学冷静的方式剖析社会时,对人生的意义和精神的追求形成了超常的理解能力与同情心理。所以,在不同的人眼里,就有了不同的韦伯。美国有一位神学家,在读了韦伯的著作之后说,即使是神学家,也很少有人能像韦伯那样对宗教有如此深切的理解和同情心。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则认为,韦伯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科学家、哲学家。而在管理学家那里,往往强调韦伯官僚组织理论在社会管理中的价值和作用。作为欧洲文明之子,韦伯是一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其思想可谓博大精深,很少有人像他那样在那么多的领域做出那么大的贡献。到西方去读书,不管你学习社会科学的哪门学科,似乎都与韦伯有关,政治学要读韦伯,社会学要读韦伯,经济史更要读韦伯,法律社会学则非读韦伯不可,历史学方法论也离不开韦伯。
      
        韦伯研究的“两极”
        韦伯最有代表性的两部著作,一部是《宗教社会学》,人们最为熟悉的就是其中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另一部是《经济与社会》,包括他的博士论文以及经济史,也属于这一部分。这两部分构成了完全不同又互相关联的两个领域,一个领域是文化,一个领域是制度。这种“两极”状态导致对韦伯的研究也分为两派。在文化领域,韦伯强调,思想、观念和精神因素,对人的行动具有决定作用。而在制度领域,韦伯又强调,人的行动背后,是更具有决定作用的制度约束。后学在研究韦伯中众说纷纭,往往同韦伯在不同著作中对两个领域的不同侧重有关。在前一个领域,人们往往把韦伯看做文化决定论者,而在后一个领域,人们又往往把韦伯看做制度决定论者甚至唯物论者。这种把一个完整的韦伯解析为两个相互对立部分的看法,从韦伯思想脉络的局部上说,似乎都言之成理,持之有据,但整体看来却有以偏概全的失误。韦伯在他的研究中,采用的是“理想型”方法,既把社会现象的某一部分抽取出来进行类似化学实验的“纯粹”研究。而在现实社会中,纯粹的“理想型”是不存在的。比如,化学实验用的食盐,是按纯粹的氯化钠分子式来操作的,而现实中的食盐,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杂质。因此,说韦伯的研究中同时注重文化和制度两个方面,似乎要更恰当一些。
      
        韦伯的制度主题
        韦伯的制度研究,主要关注点在西方的领主式封建制度和基督教制度上。他力图从西方的制度演化中寻找出资本主义兴起的奥秘,进而探求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在韦伯眼里,封建制度具有为资本主义诞生提供前提的功能。这种功能建立在它的契约性上面。在韦伯的笔下,前资本主义社会比较稳定的社会组织都是建立在传统权威基础上,即家长制。这种家长制在东方和西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西方就是领主封建制,东方则是世袭官僚制(家产制)。封建制下的领主与附庸,由契约来规定权利和义务,这就诞生了宪政的萌芽。韦伯把这种萌芽称为“准宪政主义”。而东方式的世袭官僚制,缺乏契约和权力限制,所以,不可能产生出近代宪政。他的官僚组织理论,就是在这一基础上提出来的。
        韦伯的这些思想不属于管理学。如果我们只是打算解决管理活动中遇到的眼前问题,那么,读韦伯的书就没有多大意思。但是,如果我们打算从本质上深度发掘中国式社会与西方式社会的内在差异,韦伯的书就极具启发意义。比如,我们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搬来了西方式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应有尽有,但实际运作却充满了中国色彩,潜在的规则和显现的规则往往不吻合。如果用韦伯的方式去探究,会对我们在制度规则体系的形成演变机制上的探讨有许多启迪。韦伯的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开了制度经济学的先河。对韦伯研究颇有深度的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李强教授甚至认为,韦伯和现在流行的新制度经济学相比,会使人感到学术上的今不如昔,前者是高山,后者只是简简单单的丘陵。
      
        韦伯的文化主题
        韦伯的文化研究,主要关注点在宗教问题上。不过,韦伯的宗教,不像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宗教,而是更为广阔的文化意义上的宗教。宗教在人类社会中具有特殊意义,它借助彼岸世界和终极价值的追求,使人类社会有了道德伦理,有了精神秩序。在韦伯看来,只有首先以宗教规范精神秩序,才会形成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有了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人类才能具备社会生活的常态。即宗教和文化决定制度,制度决定经济和社会。
        韦伯在宗教文化研究中主要采用了比较方法。他致力于解释不同宗教中所包含的经济伦理与政治伦理,进而解释不同宗教的理性化程度。韦伯的比较宗教文化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各种宗教理性化程度的强弱上面。比如,韦伯把中国的儒学和道家学说也看做宗教,他认为中国的宗教(即儒学和老学)过于关注现实,缺乏对彼岸世界的追求,所以理性化程度不高。而印度的佛教则只追求彼岸世界的解脱,不关注现实世界,理性化的程度也不高。只有欧洲新教中的加尔文教,处于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紧张状态之中,做上帝选民的使命和对现实社会的责任交织在一起,孕育并催生出了资本主义。
        对于我们来说,读一点韦伯的宗教社会学著作,有助于廓清文化研究中的迷雾。比如,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文化到底是什么?企业的价值观念应该如何确立?现实中的价值观念又是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形成的?这些问题往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惑。在有些企业家那里,文化建设仅仅是一种提高效率的手段,好一些的,则把文化建设当作维系人心和凝固力量的工具,从人的本质角度探究文化底蕴,从超越功利出发进行文化建设,对不起,则往往十分遥远。韦伯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文化的认识产生质的飞跃。
      
        科学与宗教的沟通——现代社会的困境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韦伯的制度主题和文化主题,在更高的层次上,通过互补和镶嵌融为一体,这就是科学和宗教的沟通。科学产生技术理性,宗教产生救赎伦理;科学寻求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案,宗教寻求理想世界的最后归宿。二者之间的对立,使现代人处于非此即彼的焦虑之中。至今我们经常看到的科学主义和人文关怀之争,实际上是这种科学与宗教对立的逻辑延伸。韦伯小心翼翼地沟通二者,寻求二者的统一。也许,这才是韦伯对社会科学的最大贡献。
        当代研究韦伯的专家施卢赫特曾对韦伯的这一贡献有着学术性的说明:“韦伯的论点让我们可以看到他对现实状况的诊断,而在他的诊断中,韦伯对两种看法保持着相当的距离:一种是认为我们终会找到最后真理的信仰,另一种是认为我们可以创造人类幸福的信仰。 今天,似乎逃避现世与适应现世的心态仍在解除了巫昧的世界中循环不已,韦伯的这番诊断因此重新显出其重要性。他的诊断指出了我们在现代社会中所以不痛快的理由,却也让我们明白为什么我们对于这种不适意、不痛快却甘之如饴,而不轻言放弃。”(《理性化与官僚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
        国内研究韦伯的专家苏国勋则从另一个角度——现代社会的形式理性和实质非理性的冲突来解读韦伯的意义。他说:“在韦伯的思想中,现代社会的矛盾即从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相互关系和张力中解读的:形式上的合理性与实质上的非理性是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换言之,突显功能效率精神是现代社会的合理之处,而不合理之处在于把功能效率这一本来属于手段的东西当作目的来追求。理性化造成现代人一方面在享受现代物质文明方面受赐良多;另一方面他们又身不由己地陷于理性化所造设的’’铁笼’’,饱受丧失目的追求(价值)、丧失精神家园的痛苦。韦伯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以其睿智和洞见深刻揭示了现代人的这种尴尬处境,他一方面深刻批判现代文明的反文化、反人道特征,另一方面又强调作为现代人的命运,现代文明注定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现代性的悖论。这也许是不同国度和地区的人对他共同感兴趣的原因。”(《中华读书报》1998年4月15日)
        不管从那个角度,韦伯都能给我们带来新的思考,尤其是学理上的思考。在喧嚣的社会中,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与生活中,我们已经很少认真冷静地思考人类命运了,学术也越来越功利化了,韦伯可以使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学术的厚重和虔诚。有人曾经用讽刺的口吻说:“谁掌握了对韦伯的阐释权,谁也就有望执学术研究的牛耳。”我倒觉得,把这句话中的揶揄语气去掉,可能更符合实际。面对像韦伯这样的大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以为然!
      
      
      
      
  •     摘自《中华读书报》 作者:刘 东
      
      
       早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老一代学人贺麟就曾将韦伯学说介绍到中国。而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韦伯再度“降临”中国,掀起 了一波又一波的热潮,至今不衰。韦伯学说曾经被作为反思中国传统拥抱蓝色文明的锐利思想武器,也曾经被学界看做中国问题的 “伟大的外行”而给予负面评价。而在本文作者看来。“随着(国人)为之欢呼的‘现代化’逐渐转变成为之踌躇的‘现代 性’”,韦伯所关注的问题在中国学界将得到更加深入的讨论;“我们还没有完全领略韦伯的妙处,对他的真正阅读才刚刚开 始”。
       ——编 者
      
        《马克斯•韦伯》是我跟当年社科院博士班的同学谢维和合译的,算起来那已经是20多年前的往事了。我们当时所使用的底本,是英国Ellis Horwood & TAVISTOCK PUBLICATION公司的1982年版。此书译出是在1987年,收入了正在势头上的“走向未来丛书”,初版下来就印刷了不下10万册。——不过由于时间的剥蚀,也受到那个时代的图书印制水平所限,真在书架上留存下来的恐怕并不很多。
        当然,也曾见过一个印制较好的本子,可惜那件事却更加败兴,我早已在文集《浮世绘》中“立此存照”了,不妨当个笑料再讲一遍:
        说来也巧,前几年我曾在歌德学院的图书室里,偶尔翻拣到了由“结构群”印行、由黄丘隆主译的《马克斯•韦伯》,当时顿觉满心欢喜,因为自己一直对这位社会学大师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并还亲手译过一本同名的书。我原以为,既然台湾的学者在韦伯研究方面起步得较早,他们一定会比自己选得更精、译得更准;可没曾想到,才粗翻数页我就瞧出了几分破绽——此书不仅跟自己的译本在选题上“撞了车”,而且还居然句句都翻得“所见略同”!我此时虽已心起疑窦,却总还不敢相信世风能败坏到这种地步,遂不得不揉揉眼睛仔细查看。此事还是请列位看官来明断罢:这位黄丘隆先生当然是有可能碰巧和我选译了同一本书的,但他何至于把所有的文句都译得跟我那个本子毫厘不爽呢?特别是,他又何至于同样犯下了那几处我自己后来才后悔不迭的错误呢?而尤为匪夷所思的是,他又何至于同样想到要在那几段较为费解的文字下面添加本属可有可无的“译注”呢?所以,既然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发生如此之巧合,我也就有理由很快地做出判定:这本书虽白纸黑字地标在别人名下,却千真万确地就是自己那个译本的更加无耻的海盗版!(《贼胆真大》)
        此番,幸得译林出版社的朋友襄助,重新买到此书的中文版权,使我们终于有机会去订正那些“后悔不迭的错误”了!回想起来,当初动笔翻译此书的时候,内地学界对于韦伯还知之甚少,而他那些招牌式的观点和术语,也都还未能构成普遍的知识背景。正因为这样,如今听起来恐怕难以置信,其实只是在上下文的不断冲撞中,我们才突然想到,“calling”一词在韦伯的行文中,大概是有“天职”这一层意思的;至于在书中偶然出现的“media”一词,我们则翻遍了手边的英汉词典,也想不到它竟然可以译成“媒体”,来泛指一切刊载新闻的传播工具,——当然还老老实实地以括号附加了原文,以便要是理解有误的话,别人也可以一眼就能看出我们的错误。
        实事求是地说,尽管以现在的计量标准看,当年的那种印量已经足可算作畅销书了,可我们这个早出的译本,却在彼时方兴未艾的“韦伯热”中,并没有受到什么追捧。——其中主要的原因大概是在于,它并没投合当时的社会心理,去塑造一个可以替代伟大导师“马克思”的、再度作为真理化身的“马克斯”;恰恰相反,它倒是从来都没有忘记,在扼要概述韦伯思想的要点之后,只要是有话要说,就马上提出理智的质疑。
        后来从网上读到,来自伦敦城市大学的社会学家弗兰克•韦伯斯特(Frank Webster)有一句评论,说此书带有“巨大的趣味性和不恭敬”(Enormously entertaining and irreverent)。不过我们当初翻译它的时候,却并没有这样的感觉,倒觉得其中充满了平衡感:一方面,用原书编者彼得•汉密尔顿的话来说,无论在什么地方讲授社会学,韦伯的“名字总是跟涂尔干和卡尔•马克思结合在一起,被奉为社会学家的三位现世的神明”;而另一方面,再用原书作者弗兰克•帕金的话来说,“‘所有针对韦伯的写作其实都出于敬畏。’而我试图不让自己对韦伯成就的敬畏蜕化成为崇拜。”
        这位弗兰克•帕金教授,既敢这么“人人平等”地向祖师爷叫板,其本人也自非等闲之辈。这位早岁毕业于伦敦经济学院、后来荣休于肯特大学的学者,也是当今英国社会学的一位名家,尤以研究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而著称。除了这本普及性的小册子,他还出版过不少更加厚重的论著,如《中产阶级激进主义》(Middle Class Radicalism,1968) 、《阶级不平等与政治秩序》(Class Inequality and Political Order,1971)等。值得一提的是,他的《阶级不平等与政治秩序》一书,还曾列入我后来向译林提交的书目,作为《人文与社会译丛》的备选项目,只可惜至今也未能落实。
        我们这个译本问世之后,此书在英文世界里,又由Routledge于1992年推出了修订版,而作者也为此写了新序。眼下,趁着中文世界也将推出新版,我们正好把这篇新序也翻译出来、增补进去。大家从中可以读到,尽管从旧版到新版,只短短地相距10年,但那个短暂的历史的瞬间,却可以说是地覆天翻,以至于在作者本人的心目中,所谓“马克思”和“马克斯”这两位神明,其权重也发生了悄悄的倾斜——“随着事态的发展,韦伯的思想看来远比马克思及其助手的思想,更能经受住时间的剥蚀。由于社会主义体制在苏联和东欧的崩溃,后者的可信性受到了无可挽回的损害。”
        还应向读者交代的是,尽管此书的主旨并不是去推销韦伯,而是把他放到理性的天平上精确地衡量,然而,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它反而向我展示了韦伯思想的活力。——甚至可以这么说,恰因为从一开始就没有再度落入迷信,我反而觉得韦伯周遭的一切都更加迷人,以至于它对我此后的心智发展,起到了相当的吸引和诱惑作用。对这一点,我曾在《用书铺成的路》一书中有所回顾:
        实际上,我对于社会理论的日趋浓厚的兴趣,恰恰是从阅读、乃至于动手翻译(或组织翻译)韦伯开始的。这位社会学大师之深具原创性的不朽著作,以及由此衍生的针对这些著作的永恒争论,曾使我涉入了一个崭新而独立的智力领域:它已不再只是本体论或认识论体系的某种附庸或推绎,而照样可以满足最激越的想象和施展最透辟的思力;另外更重要的是,它已不再要求把终极关怀寄托在实际生活之外,而足以使之结成某种精神的超越存在形式,来同须臾不能稍离的人间问题构成持续的紧张。坦率地说,这种取向跟一个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心灵的潜在祈求是恰好相通的。(《韦伯情结是中国学界的“共通心病”》)
        饶有趣味的是,回顾起来,恰又因为韦伯对自己的吸引,并不是来自他的哪一个具体结论,而是来自他那既难有定论、又至关紧要的论域,我对这位社会思想家的兴趣,才未曾随着外在的潮起潮落而沉浮。因而,尽管也许再没有哪位思想家会像韦伯这样,由于中国自身语境的快速变迁,竟在短期之间就被意义相反地“再发现”了两次——“先是在‘文化热’的讨论高潮之中,被引证为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的某种决定性证伪;后又在‘市场化’和‘世俗化’的裹挟之下,被列举为对于东亚历史发展轨迹的某种典型性误解”(《韦伯情结是中国学界的“共通心病”》),但我的心情却并未忽冷忽热,相反倒是坚执这样的信念:我们还没有完全领略韦伯的妙处,对他的真正阅读才刚刚开始。
        基于这个理由,此番在这个修订版之后,我也附上了一篇自己的论文,它这原是自己1998年在哈佛燕京学社的讲稿。正是在这篇文章中,我围绕着对于韦伯的影响-接受之轴,梳理了韦伯的当代中国的几次“降世”与“再降世”,并且充满热情地寄望于在一种跨文明对话的氛围内,能够借助于对于韦伯后期作品的阅读,而寻找到中西文明之间的契合点——
        只要儒家传统在未来命不当绝,就必须涌现出一批深怀紧迫现实感的儒学家,像韦伯当年那样,从自身不可替代的研究视角,对于“自由”在现代社会中的严峻命运投以深切的关注。由此,他们的表达与结论虽未必与韦伯重合,却总要跟韦伯共享相似的问题域。而且,如果在儒家与韦伯的以往遭遇中,国人往往由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重压,而未能心平气和地解读和发挥韦伯,那么,随着为之欢呼的“现代化”逐渐转变成为之踌躇的“现代性”,许多困扰韦伯的更为深层和更为繁难的问题,都会慢慢嵌入中国的学术语境甚至日常语境。于是,作为当今世界诸神之一的儒家思想,究竟会对现代社会的诸多难题给出何种回应,就会成为相当迫切的思想任务,从而韦伯与儒家就更会你我互渗。(《韦伯与儒家》)
        就这一层意思而言,尽管当初译出这本书的时候,可以说它是“生不逢时”的,并没有赶上“韦伯热”的浪潮,可如今把它重印出来的时候,我们却生出一点希望:说不定读者们竟会发现——这本书现在读起来正好!因为,跟20年前的阅读环境不同,眼下已经熬到了既悉心汲取、又全面反思西方理论的时代,缘此我们已经有可能做到,既继续领受西方思想的冲击与激发、又不再仅仅因其神秘与晦涩就盲从迷信它了!
        最后要说的是,校读这样一部旧稿,心情自然难免要沉入怀旧,自然要生出无限的人生慨叹:回想当时选译这本书的时候,我和老谢都多么年轻而单纯啊!在那样的人生阶段,尽管相对来说更加无知,但摆在前头的道路,却觉得千百倍地宽广,简直想要做什么都行!而无可奈何的是,随着波涛汹涌、泥沙俱下的历史大潮,所曾享有过的那种种可能性,都不得不兑换成了坚固的、冷冰冰的现实性,——就算两人都还不是毫无所成,可面对着从指缝哗哗流走的时间,又岂能不记起曹孟德所谓“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的慷慨悲歌?
      
  •     (摘自《中华读书报》) 作者:方在庆
      
       今天,没有一个学习社会科学的人不知道韦伯,没有任何一本社会科学的教科书或词典没有关于韦伯的论述和字条。在德国,很少有城市没有以韦伯命名的街道或广场。但人们不应该忘记,这一切的变化都是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也就是说,在韦伯死后40多年的时间内,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其它领域,他并没有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有一个事实或许可为韦伯声誉的巨大变化提供一个有趣的注脚。慕尼黑市有一个“马克斯•韦伯广场”,人们以为这理所当然是为了纪念这位社会学家的。但事实上,这个广场最初是为了纪念一位也叫马克斯•韦伯的慕尼黑市议员的。他死在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之后。目前在慕尼黑大学社会学系任教的贝克(UlrichBeck)教授建议将这个广场只以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名字命名。在参考了贝克等人的建议后,慕尼黑市政府终于做出决定,“马克斯•韦伯广场”是为了同时纪念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和市议员马克斯•韦伯而命名的。
      
      
      一
      
      
        毋庸置疑,韦伯生前并不是完全默默无闻。但人们对他的认识,却远非今天这样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我们今天把韦伯当成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之一(另外两位为迪尔凯姆〖EilDurkheim〗、齐美尔〖GorgSimmel,又译席美尔,或西梅尔〗),这一点现在已得到了公认。韦伯生前的命运远比大家想像得要“悲惨”。1919年,在韦伯认为自己是一位社会学家时,得到了慕尼黑大学的受聘通知。他非常希望自己被慕尼黑大学任命为“社会学”教授,但恰恰是这一愿望没有得到满足。与他希望的正好相反,慕尼黑大学甚至在任命书中做出明确规定,韦伯在大学不得讲授社会学的课程。心中甚感不快的韦伯,也没有办法,只能接受事实(讲课的名称其实并不重要,他在课上讲的内容还是与社会学密切相关的)。
        在二战结束前,美国一位社会学家曾做过一项调查,在提问对美国社会学产生深远影响的前三位社会学家时,没有人提到韦伯。(调查结果是:斯宾塞、齐美尔和迪尔凯姆。)
        韦伯逝世前一年(1919年),他应慕尼黑大学学生会的邀请发表了两次演讲,后在此基础上出版了《作为职业的学术》和《作为职业的政治》两本小册子。加上1905年发表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差不多是韦伯生前还为人们略有所知的仅有文献。韦伯生前所能有的声誉,与其说是来自学术界,不如说是来自外界。要是韦伯生活在现在,他就有点像那样经常在媒体前(电视、广播)发表对时事看法的学者。韦伯深深地参与了当时德国的社会政治,常常就一些社会问题发表看法。他在生前的知名度多半与此类活动相关。另外一点,就是所谓的“海德堡的神秘传奇”的光环效应对韦伯的影响。韦伯的海德堡时期,也是海德堡在学术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之一。参加和主持各种学术沙龙,在当时海德堡的知识分子中非常流行。
        韦伯死后,遗孀玛丽安娜为了扩大其夫在学术上的影响,相继编辑出版了《政治论文集》(1921)、《学术理论论文集》(1922)、《社会史与经济史论文集》(1924)、《社会学和社会政策论文集》(1924),其中最重要的应是被称为韦伯杰作的《经济与社会》(1922)的出版。这本书在出版初期产生的反响非常有限。在二次世界大战前,谈到社会学,德国学者津津乐道的是维尔纳•桑巴特(WernerSombert)和齐美尔,甚至年轻的舒尔茨(AlfredSchueltz)也享有比韦伯高得多的荣誉。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韦伯的影响远非如此低。但从1922至1947年,《经济与社会》一书总共只出售了不到2000本,这一事实使得一些过高估计韦伯影响的做法大大打了折扣。
        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教师,韦伯所产生的直接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的。一方面,由于早逝,韦伯本身的教龄不长。在他指导过的非常有限的几位博士生中,竟无人获得教授资格。这些人中也没有人在学术上显示出任何影响。另一方面,他也没有正式的学术上的继承人,其教席在他逝世后也不复存在。由他自己创建的所谓“韦伯学派”根本就不存在
      
      
      二
      
      
        二次大战结束后不久,德国大学的重建工作就开始了。社会学也得以重新讲授,但很少有人在课堂上讲授德国社会学家的学说。不用提韦伯,就是几位当时比他有影响的人,如滕尼斯(FerdinandToennies)、桑巴特、齐美尔的学说也没有人感兴趣。大学里热衷讲授的是刚从美国传过来的“时髦的”“结构功能主义”。1950年至1965年间,德国社会学界被“结构功能学派”统治着。当时,不少学习社会学的学生,自费到美国去留学,然后再回到德国讲授美国的社会学。这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情形恰恰相反。
        在联邦德国随后发生的所谓“经济奇迹”期间,更少有人去关心韦伯的著作。
        1964年在海德堡召开的国际社会学大会,使得韦伯在德国被接受的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来自世界各国的一些著名社会学家,如哈佛的帕森斯(TalcottParsons),巴黎的阿隆(RaymondAron)、伯克利的马尔库塞(HerbertMarcus)等人一致认为,韦伯的地位应仅次于马克思、迪尔凯姆之后,是社会学理所当然的“经典作家”。这一态度理所当然地引起了德国学者的震惊和反省。德国的政治家在二战后以紧跟美国政策为标志,学者也不例外。正如《圣经》新约中所说,先知者在家乡是不受欢迎的。但这指的是生前,死后就不一定了。不管人们现在对帕森斯的学问如何评价,有一点是不能否定的。正是通过他的介绍,使得韦伯被英语世界的读者广泛了解,并引发了世界范围的韦伯研究热。帕森斯翻译了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本也许是韦伯的广为人们阅读的著作。也许帕森斯的翻译有许多有待改进之处,也许通过他的所谓“结构功能”学说,把韦伯“帕森斯化”了。但没有帕森斯的工作,韦伯就不可能被德国学者们“重新发现”。这一点常常被一些目前在做所谓“去帕森斯化”的德国学者所否认。事实上,正是韦伯的“出口转内销”,使得他在德国学术界被重新发现并受到重视。
        当然,在这个“重新发现和重视”韦伯的过程中,并非所有的人都受到帕森斯的影响。对于一些本来就视韦伯为天才的人来说,不过是利用了这个机会。比如韦伯遗孀玛丽安娜的工作。尽管人们普遍认为她的做法不是很可取,但对于传播韦伯学说却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德国学界虽然对她的工作从学术上评价不高,但对其人评价却不低。她应该是德国第一个妇女运动的组织者)。哲学家雅斯培尔斯(KarlJaspers)也加入了赞扬韦伯的行列。雅氏的《马克斯•韦伯》一书最早对韦伯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认为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学者。雅氏在晚年还坚持自己的这种看法。
        有学者认为,正是这些人把韦伯神圣化、英雄化了,同时也给韦伯定了型。韦伯被赋予“精神贵族”、“天才”、“巨人”等称号。这就使得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持一种批判的、公允的态度来评价韦伯变得几乎不可能,也对韦伯在德国的接受产生了某种程度的有害影响。当然,人们也不能过高估计这种影响,因为这些“歌德派”中很少有专业的社会学家。
        情绪化的过份赞扬的做法,在年轻学者中并没有得到反应。正是在1964年的那次著名的海德堡社会学大会上,来自科隆的年轻历史学家默姆森(WolfgangJ.Mommsen)提交了一篇在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过的论文。文中他把韦伯的“平民式的领袖民主”与国家社会主义的元首国家的兴起联系起来。当时海德堡大学年轻的哲学副教授哈贝马斯(JuergenHabermas)挺身支持了默姆森。他指出,在德国当时一直还在寻找各种托辞为自己的失败辩护时,不再忘记韦伯的“皇帝式的领袖民主”在魏玛共和国时期产生了灾难性的影响这一事实。韦伯在慕尼黑时期的学生,当时已满头白发的列文斯坦(KarlLoewenstein)为他一直尊敬的老师进行了辩护。他认为有一些年轻人的做法是“不尊重历史”,是学术上的“不诚实”。这场争论对在德国公正地评价韦伯产生过很大的影响。
        无论如何,在海德堡大会之后,一个“经典作家”韦伯的形象已经形成。但这个形象是“模糊”的,带有很大的选择性。由于韦伯的论著涉及法律、历史、哲学、社会学、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领域,韦伯被不同领域的人同时奉为“经典作家”。从每年各国出版的堆积如山的论及韦伯的论文和著作来看,他的“经典地位”无疑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但从社会学本身发展的角度来看,却遇到很大挑战。德国目前研究韦伯的权威之一,汉堡大学教授克斯乐(DirkKaesler)的看法被认为代表了一部分学者在韦伯研究过程中的“公允做法”。(克斯乐本人研究韦伯经年,最初也在慕尼黑大学社会学系执教过,他的一本《韦伯》评传,得到了学术界的公认。)
        首先,克斯乐认为目前这种持续不断、日益增加地对韦伯著作的讨论,以及把韦伯与各种问题论域联系起来的做法,并不是真正的韦伯“复兴”。韦伯在二战之前的真正影响,与二战后的不断“神圣化”不可同日而语。他在生前从未成为他所处时代的社会学讨论的中心。这种变化从理论上讲过于突然。
        其次,从严格学术意义上讲,韦伯并没有提出任何新的社会学理论。他的论著中充满了随意的假定、猜测和一些不严格的推论。他的论著的非系统化,相互矛盾以及或疏或密,或浅或深的不同程度的论述,使得他的著作犹如一个巨大的“采石场”,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或目的来或加以开采、或加以保护。有人感到惊奇,有人感到不可理喻。
        在克斯乐等人看来,韦伯并没有发现任何在他以前不曾出现的问题领域。从方法论上讲,韦伯的贡献更小。无论是“理解”(Verstehen)方法,还是“理想类型”(Idealtype)都不是从韦伯开始的。韦伯用“理解”方法来研究社会学,是受到了齐美尔的影响(关于这一点另文再述),他自己也很坦然地承认这一点,并且认为齐美尔的《历史哲学的问题》是一本非常重要的著作。当然,也有人认为,韦伯的学法律的背景影响了他在方法论方面的贡献。
        尽管这些意见是韦伯研究权威讲出来的,也并没有得到完全肯定。韦伯或许没有提出任何新的概念和理论,但他的巨大的综合能力却是不容否定的。历史上鲜有完全独创的天才。任何天才都是在他人的基础向前迈进的。因此,综合性的创造是不容忽视的。
        倒是一些有关韦伯情感生活的探讨争取较少。这些探讨以前是“禁区”,现在通过一些学者的研究,它们反倒得以让人窥视这位伟人复杂的内心世界。他与弟弟阿尔弗里德(AlfredWeber,也是一位有影响的社会学家,1958年去世,享年90岁)之间的在学术和情感上的微妙关系,与弟媳爱尔莎(ElseJeffe-Lichtenhofen,1973年才去世,享年99岁)之间的“柏拉图式”的爱情,他本人对弗洛伊德的学说的看法,都是近年来探讨的主题。他是一个爱国主义者,这一点没有任何怀疑,但是不是一个沙文主义者,就有不同的看法。历史没有尊重韦伯的深深忧虑。韦伯当年担心在东普鲁士的过份外国化(波兰化),在今天的德国可以说是到处可见。韦伯是一个深深打上威廉时代特征的人,他并不是一位像哥德等人那样以“世界公民”自居、自傲,行事和思考的人。他始终是一个德国人,一个对德国的命运深深担忧并试图通过自己的行动来影响实际历史进程的思想家,是一位充满了激情和好斗精神的人。
        《韦伯全集》(MaxWeberGesamtausgabe,简称MWG)的出版是韦伯在德国和世界范围内的接受史上的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1974年成立了出版历史批判版《韦伯全集》的委员会。由杜塞尔多夫大学的历史学家默姆森教授、海德堡大学的社会学家施路赫特教授(WolfgangSchluchter)和勒普修斯教授(M.RainerLepsius)、康斯坦施大学的社会学家拜厄教授(HorstBaier)以及独立学者文克尔曼博士(JohannesWinckelmann,1985年已去世)等人组成。其中,施路赫特教授可能最为国人所知,他对韦伯的解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韦伯全集》由于受到德国研究协会(DFG)巨大的财政支持,巴伐利亚科学院、莱默斯基金会(Werner-Reimers-Stiftung)以及MohrSiebeck出版社的大力协助,正在缓慢地进行着。全集分三大部分:一、著作和演讲;二、书信;三、课堂讲义。第一部分计划出版23卷。目前已经出版了第2、3、4、5(上、下)、8、10、11、15、16、17、19、20、22共13卷,同时出版了光盘版。第二部分计划出版10卷,已出版第5、6、7(上、下)共三卷。第三部分至今还未见动静。何时完全出齐,还不是很清楚。据德国学者自己估计,还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专业版印刷精美、价格昂贵,如第二大部分第五卷:《1906-1908年的通信集》,需448马克,约1800元人民币。同时也出版学生版,价值适中。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工程,而且不惜任何代价和成本。不能说这个版本就是最终的“权威版”,但其对未来韦伯研究产生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可以预测的是,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对韦伯的研究将会持续热下去,但程度会很不相同。批评的或公允的研究会越来越多,但人们也不可能阻止对韦伯的进一步“神圣化”。从韦伯在自己故乡的接受史来看,学术的变化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学术不可能脱离政治和经济环境而单独存在。正是在有关学术与政治的关系方面,人们普遍地误解了韦伯。韦伯的“价值中立”(Wertfreiheit)的学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成了人们远离政治的一个最好的借口。这又涉及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在事实和价值之间是否存在着严格的区分?韦伯是明确反对这种区分的。但这似乎与他的一些实际做法相悖(另文再述)。
        韦伯是一个矛盾的人。与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可能正好相反,一个“经典作家”必然是一个集各种矛盾于一身的人。而正是这种矛盾让“经典作家”成为我们研究过程中不可逾越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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