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法(全二册)

出版时间:2009-7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郑成思  页数:792  
Tag标签:无  

前言

1990年,我国的著作权法(亦称版权法)尚在起草之中,即已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版权法》一书对版权法的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在著作权法颁布三年后仍旧能够重印,是读者对我的成果的承认与鼓励。同时,在其出版后的六年里,我的学生及我自己,发现了不下十起对该书的抄袭。有的抄袭者是无声无息的;也有的是一面对该书的个别枝节大加批判,另一方面却不加脚注地成篇“引用”该书。对这些来自反面的“承认”,我曾有过抗争,也有过“诉诸公堂”。但对多数抄袭者,我却一直保持着沉默。原因是确无精力与他们去论理。我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只能以国家工商管理局对“知名商品”的解释,即如果某商品被人假冒,就可以证明它属于“知名商品”,以自我解嘲。总之,多数读者的欢迎及少数“学者”的抄袭,都说明了该书还是有实际价值的。写《版权法》一书实实在在是费了力的。它不是数日内涌出的无数“新发现”的汇集,不是大量资料的堆积,更不是对任何他人已有成果的抄袭。从1979年(继我的老师姚壮之后)与版权研究组的创始人汪衡、李奇、沈仁干等学长与学兄们接触,因而开始了版权研究,到1989年交稿,出版社的编审称它是十年磨出的“一见”。即使它只是“一孔之见”,终不会是无知妄说。

内容概要

  《版权法(套装上下册)》是我国知识产权研究的经典之作,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西方版权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功能和版权保护制度,并以此为关照,深入探讨了我国版权法的立法工作。《版权法(套装上下册)》使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本。  《版权法(套装上下册)》包括:《版权法(上册)》和《版权法(下册)》。

作者简介

郑成思(1944~2006),生于云南昆明。知识产权专家,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第一人”。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本书是我国知识产权研究的经典之作,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西方版权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功能和版权保护制度,并以此为关照,深入探讨了我国版权法的立法工作。本书使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本。

书籍目录

绪论第一节 版权的起源与我国古代的版权保护第二节 印刷术在欧洲的发展与版权法的产生第三节 复制、传播技术的发展与现代版权第一编 通论第一章 版权主体与客体第一节 中国古代是否保护过真正的“版权主体”第二节 版权人与作者——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版权主体第三节 法人能否是精神权利主体第四节 版权的客体、载体与权利第五节 版权保护什么——形式还是内容一、不受保护的表现形式二、不受保护的内容三、怎样才是较正确的提法第六节 邻接权的主体与客体一、邻接权的产生二、狭义的与广义的邻接权三、邻接权的主体与客体第七节 工业版权的主体与客体一、工业品外观设计二、计算机软件三、半导体芯片四、印刷字体第二章 版权的获得第一节 依法自动产生第二节 版权公约与作品获得版权的条件第三节 “固定要求”与版权的获得第四节 作品(或产品)上加注标记与版权获得第五节 不同性质的各种版权登记制度第三章 作品享有版权的认定与侵权认定第一节 从受保护客体分析一、文字、音乐、戏剧、舞蹈等作品二、口述作品三、美术、摄影作品四、电影作品五、设计图与模型六、地图、示意图等七、计算机软件八、民间文学作品第二节 从作者的精神权利内容分析一、发表权二、署名权三、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第三节 从版权的经济权利内容分析一、出版权及复制权二、“复制”、“临摹”与“演绎三、演绎权四、传播权第四章 侵权纠纷与版权诉讼第一节 侵犯版权的行为综述一、直接侵权二、两种含义的间接侵权三、违约侵权四、部分侵权五、仅仅侵犯精神权利第二节 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一、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受侵害的归责原则二、国外成例中可借鉴的内容三、我国现有的立法及司法应如何对待这一问题第三节 我国法律中侵权责任的归类第四节 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一、我国著作权法中的途径及程序二、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有关执法的规定第五节 版权诉讼中的辩护依据一、不受保护的作品二、版权的权利限制第六节 版权诉讼中的被告及原告须知一、作为被告应弄清的问题二、作为原告应弄清的问题第五章 版权的归属与转让第一节 作者精神权利的归属与转移一、精神权利的主体能否是法人或非法入团体二、精神权利能否转让与继承三、精神权利能否放弃四、有没有离开经济权利的精神权利:五、作者死后,谁是受保护的精神权利的“主体第二节 版权的归属一、一般情况下的版权归属二、雇佣作品或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三、委托作品的版权归属……第二编 版权国际公约第六章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七章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其他版权公约第八章 《世界版权公约》第九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三编 版权案例与评析第四编 版权法名词术语的西文中译及简要释义

章节摘录

第一章 版权主体与客体“版权主体”的问题,在这里仅限于狭义版权主体,即不包括邻接权主体、准版权主体等等,以免在第一个问题尚未探讨清楚之前,就引入更复杂的第二个问题,结果什么都弄不清了。确切讲,这里要探讨的,是欧陆法系法律中所讲的“作者权”(DroitdeAuteur)主体或“创作者权”(Urheberrecht)主体。第一节 中国古代是否保护过真正的“版权主体”这个问题,我本以为在我1987-1988年发表于香港的《中国专利与商标》杂志上的论文中已经解决了。更早一些,应当说在朱明远先生于1985年在国家版权局的《版权参考资料》上发表的《略论版权观念在中国的形成》一文中,就已解决了。所以,无论在我1990年于中国出版的《版权法》(第一版)中,还是在我1991年于澳大利亚出版的CopyrightLawinChina一书中,都没有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而只是把它当作中国古代确曾有过的事实去重述。

编辑推荐

《版权法(套装上下册)》:中国文库,哲学社会科学类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版权法(全二册)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8条)

 
 

  •   购买这本书的原因在于最近我国的著作权法要修改,版权局的修改草案一经推出,即刻遭到一些音乐人的“炮轰”,认为其中的第46条是为盗版翻唱大开绿灯。看了这些纷纷扰扰,觉得这些音乐人完全误读和曲解了该条款,但是由于当年学习知识产权法至今也过去多年,知识点遗忘许多。于是决定购买一本版权法再度复习。之所以选择郑老师的书在于他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研究第一人,并且治学严谨,专业化极高。果不其然,这本专著读完,豁然开朗,书中对有关版权的所有相关知识点都进行了详细地解读,不仅仅有国外包括两大公约的参考,也有国内经验的总结,对于在初识版权法之后再进行详实钻研有较大的帮助。不过遗憾的是郑老师已于06年驾鹤西去,所以近年来出现的一些热点可能该书并不能一一囊括,可以结合王迁教授的书籍阅读,定会受益匪浅(特别推荐王教授的文章《论“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及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的重构》,读完之后会对目前的纷扰有自己的看法)。
  •   受益匪浅,向郑老师致敬。
  •   老师推荐的。应该很经典吧。不过应该不会很有趣,认真研读。
  •   非常好的书,郑老师离开我们,是知识产权界重大损失
  •   内容很好,质量很高。
  •   印刷紙張什麽的都很不錯,內容更不必說……想到2013年底還能買到這套2009年出版的書的第一次印刷本,很多感慨
  •   读此书,就会想到一句诗“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真正学者!
  •   很好的一本书,把原理讲的很清楚。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