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四卷本)

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曹宪义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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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百年法律史研究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无论是对资料的阐释、研究的方法,还是观点、立场都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中国古人“以史为鉴”的研究目的和考据史实以求真实的研究方法依然存在,但是作为学术时尚,以近代学科的研究方法来分析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观念和文化显然占据了学界的主导地位,近代意义上的“法律史学科”的形成与这种研究方法的运用显然有着密切的关系。还是在1989年,我应天津教育出版社约稿,回顾与总结中国法律史研究在新中国的四十年发展历程,分别与郑定君、范忠信君合作写成并出版了《中国法律制度史研究通览》和《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通览》。那时,我们就感到应该对中国法律史学科的发展从学科史的角度进行探讨,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可以说充分反映了中国近代法学的发展,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近代中国学术的特点。在这两本“通览”中,我们回顾了法律史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对每一个时期的研究特点精心地进行了归纳。书中的一些观点现在看来也不过时,因为在“通览”中我们不仅总结了四十年法律史研究的成果,而且对近代以来法律史研究的演进也进行了概括。转眼,二十年过去了,近代中国法律史学科的研究已经跨越了百年。2005年受教育部的委托,作为首席专家与各位学者开始进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重大攻关项目的研究。为了高质量地完成这一项目,除对原始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外,前人的成果应该成为我们研究的起点,借此机会,我们也正可以从容地梳理法律史学科形成以来百年的学术积累,这是一项艰难的工作,但也是一项推进法律史研究必须要做的工作,这是“攻关”项目中的“第一关”。这一关的难点在于巨大的工作量,清末、民国时期学者的研究成果的总结依靠对资料的认真查阅尚不是“百年回眸”的难点,难点在于如何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研究成果,千余种专著、几万篇论文的精华集中体现出来。学术研究的道路并不一帆风顺,更不能畏难取巧,感谢全国同仁的支持,在我们发出约稿函后,许多耄耋之年的老先生和众多中青年学者不辞辛劳,将精心挑选的学术佳作惠赐我们。

内容概要

  《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套装共4卷全5册)》主要分为《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1卷):清末民国卷》、《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2卷上、下册):当代大陆卷》、《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3卷)当代台港卷》、《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4卷):目录索引卷》共计5本。  旨在将近百年来中国法律史学科产生、演变、发展的历史画卷展现给大家,共分为四卷,分别是清末民国卷、当代大陆卷、当代台港卷以及目录索引卷四个部分。  清末民国卷收录了近代法律史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和大量不常为大家关注但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从中节选了其中能够集中体现作者研究水平与研究成果的精彩章节结集出版,可以说是对近代法律史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的发掘和整理。  当代大陆卷面向2005年底我国大陆从事法律史学研究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学者,由其本人选取最能代表他们本人的研究水准的一篇作品加以收录,对于1979年之前也有研究成果的学者,则可增选1949至1979年间的一篇成果,以代表两个不同时期的研究风貌。  当代台港卷首次综合了台港地区主要法律史学者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共收录了21篇由学者自选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目录索引卷收入19世纪末至2006年6月一百余年来,在各种中文报刊、论文集发表的法史论文及公开出版的法史图书目录计12500余条,西方法律史学论文著作目录4424条,其中除少数为外国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学者的作品外,均为中国大陆学者的成果。  通过这样一种梳理和总结的工作,可以让读者们看到一百多年来法律史学都在关注什么问题,不同时期关注的问题有什么不同,不同时期研究的特点和方法,有哪些问题还没有被关注或者尚未被深入考察过;哪些方面前人做得比较成功,值得我们借鉴些什么;这些研究中存在什么问题,值得我们去注意和完善。在此基础上,推动中国法律史学科的进一步发展,进而促进整个法学学科的更好发展。  本项目是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吉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等多家单位几十位教授、研究员、法学博士通力合作的科研成果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带有战略性、前沿性,具有重大的意义。

作者简介

曾宪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法律史博士学位点主持人、建立人,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所长。

书籍目录

《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一卷):清末民国卷》目录:梁启超  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孙荣  古今法制表沈家本  历代刑法考王道编 吴贯因校  中国地方制度之沿革壮生  中国历代法制大要甑山居士  浙江制宪史张心激  春秋国际公法吴宗慈  中华民国宪法史王振先  中国古代法理学徐朝阳  中国刑法溯源徐朝阳  中国古代诉讼法谢无量  韩非程树德  中国法制史陈烈  法家政治哲学丁元普  中国法制史张陈卿  韩非的法治思想……后记《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二卷上册):当代大陆卷》目录:曾炳钧  关于法的继承性问题蒲坚  试论中国国家与法的历史的对象和范围问题韩延龙  略论卢梭的政治思想——为纪念卢梭诞生二百五十周年而作叶孝信  唐《律疏》系据《永徽律》考张晋藩  中国古代国家与法权历史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张希坡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关于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几个基本问题曾宪义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清朝的国家与法权刘海年  唐律的阶级实质高恒  秦律中“隶臣妾”问题的探讨方克勤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选举制度林榕年  略谈法律的继承性游绍尹  论秦律的阶级本质和基本内容杨景凡  关于法制建设的几个问题高潮  试论韩非的法治思想及其散文邱远猷  国家以法制为先……《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二卷下册):当代大陆卷》目录:肖周录  陕甘宁边区的破产立法张大元  《明史·刑法志》勘误示例冯潇  论晏子的法律思想高浣月  清代刑名幕友的办案方法阎晓君  两汉“故事”论考王云霞  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田涛  清末翻译外国法学书籍评述程汉大  12~13世纪英国法律制度的革命性变化张少瑜  先秦兵家法律思想概要张铭新  论中国古代法的双轨式公法体系曹旅宁  释秦律“拔其须眉”及“斩人发结”兼论秦汉的髡刑陶毅  婚姻无效制度的历史考察与借鉴丁凌华  宗祧继承论戴建国  唐“天宝律令式”说献疑夏锦文  21世纪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基本思路洪永红  非洲习惯法初探付子堂  新中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的法律探索……《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三卷)当代台港卷》目录:陈顾远  从中国法制史上看中国文化的四大精神黄静嘉  清季法学大家长安薛云阶(允升)及其巨著《读例存疑》——并介绍美国亚洲学会1970年出版之薛著重刊本林茂松  元代盗贼律之研究——与唐律有关部分之比较那思陆  清代台湾案件的司法审判机关赖惠敏 从命案看清前期的国家与社会(1644-1795)  巫仁恕  明代的司法与社会——从明人文集中的判牍谈起陈登武  唐代地狱审判的法制意义——以《佛说十王经》为中心黄静嘉  日本殖民统治对台湾法文化之影响:以殖民地法院有关身份法“旧惯”之判例为例,检视、解读及书后刘馨珺  论宋代狱讼中“情理法”的运用柳立言  一条律文各自解读:宋代“争鹑案”的争议苏基朗 Sung criminal Justiice and the Modern Implication of Chinese Legal Tradition:The Case of A Yun(1068-69)Revisited……《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四卷):目录索引卷》目录:编例上篇:百年中国法律史学论文著作索引一、总论(一)法律史学的研究对象、范围和方法(二)法律史学科及法史教材编写探讨(三)法的起源(四)中华法系研究(五)法律文化研究(六)法史比较研究(七)法律史学与法制现代化(八)中国法律史研究综述(九)其他二、中国古代法制史(一)法制通史(二)各代法制史1.夏商西周2.战国秦3.汉4.三国两晋南北朝5.隋唐五代6.棠……下篇:百年西方法律史学论文著作索引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儒学提举司凡行省所署之地,皆设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都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进呈,著述文字。每司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二人。2.路之官制路置总管府,但因有大都路及上下路之分,故宫制微有不同。大都路总管府官有达噜噶齐二人,都总管一人,副达噜噶齐、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经历、知事各二人,提控案牍四人,照磨兼管勾一人。惟达噜噶齐及总管推官专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号日供需府。其附属机关有三:一日兵马都指挥使司。掌京城盗贼奸伪鞠捕之事,官有都指挥使二人,副指挥使五人,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司狱、狱丞各一人,典狱二人。二日左右警巡二院。有达噜噶齐、副使判官各一人,典史各三人。三日提举学校所。有提举一人,教授、学正各二人,学录一人。上下路总管府上路达噜噶齐、总管各一人,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鄂罗同知治中判官各一人。下路不置治中,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推官二人,专治刑狱,经历一人,知事二人,照磨兼承发架阁一人,属官有儒学教授一人,学正、正学录各一人,蒙古教授一人,医学教授一人,阴阳教授一人,司狱司、司狱丞各一人,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织造局大使、副使各一人,杂造局大使、副使各一人,惠同药局提领一人,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录事司(掌城中民户之事)设录事司、侯判官各一人。此外尚有下之总管府,盖因事而设也。打捕鹰房总管府(至元十七年置)官有达噜噶齐总管,副达噜噶齐副总管各一人,经历知事各一人。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官有达噜噶齐一人,总管二人,同知一人,副总管二人,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人。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达噜噶齐总管同知各一人,副总管二人,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人,其属储用库一,提举司五,织染局三,河泊所三。路之将官管军政之事,以万户府为管军。官分上中下三等,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以上,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以上,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以上,俱有达噜噶齐万户副万户各一人,皆为世袭之官,有功则升之。佐官有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属官有镇抚司镇抚二人,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以上,中千户所管军五百户以上,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以上,俱有达噜噶齐千户副千户各一人,又弹压二人,蒙古汉人参用。上百户所百户二人(蒙古汉人各一人),下百户所百户一人。3.府之官制府有总管府、散府之分,故官制因而各异。总管府即京尹之职,已详路之官制。若散府则达噜噶齐一人,知府或府尹一人,领劝农之职。奥鲁与路同,同知一员,判官一员,推官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教育之官,教授一人。4.州之官制上州有达噜噶齐州尹同知判官。中下州有达噜噶齐知州同知判官兼捕盗之事,参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下州吏目一人或二人,至于诸军,惟边远之地有之,各统属县,其设官如下州。教育之官,上中州教授一人,下州学正一人,又有巡检一人。

后记

近代中国的法律史学,在西学东渐和对西方法律体系移植的潮流中,以开阔的胸怀和世界性的眼光,通过梁启超、陈顾远、杨鸿烈、郁嶷、程树德、朱方等一大批学者的共同努力,在研究方法和研究视野等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的尝试,对中国法律史学的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初步形成了中国法律史学科科学体系,使中国法律史学逐渐走上了科学的发展轨道,其成绩和贡献都是非常突出的。近代中国法律史研究成果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其中很多作品可谓彪炳史册的经典之作,如梁启超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程树德的《九朝律考》,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发达史》,陈顾远的《中国法制史》,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等。这些研究成果涉及领域非常广泛:不仅包括中国古代各朝代的法律制度,中国古代著名法律思想家如管仲、韩非、商鞅、孔子、老子、孟子等人的法律思想和学说,还涉及了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如中华法系的形成、特征和将来、中国法制的起源问题以及中国传统法律的哲学基础、理论根据和社会土壤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近代中国法律史研究成果除少数被誉为经典的著述得以重印以示世人外,大部分却是星罗棋布,零散地分散于图书馆中,加之目前馆藏制度和检索方式的缺陷,使得借阅困难重重。这种情况既有碍于目前中国法律史教学与研究的开展,亦有碍于学术传统的恢复和重建。历史是不容断裂的,学术传统亦是不容断裂的,恢复重整中国法律史学的传统是中国法律史学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对近代中国法律史研究成果进行抢救式的发掘和整理是我们亟需进行的工作。2005年,由曾宪义教授任首席专家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获得立项。立项之初,曾宪义教授就高屋建瓴地指出“我们应当梳理法律史学科形成以来百年的学术积累,这是一项艰难的工作,但也是一项推进法律史研究必须要做的工作,这是‘攻关’项目中的‘第一关’”,并决定编写《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作为攻关项目的配套项目,第一卷即定为清末民国卷。在曾宪义教授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为主,我们开始了近代法律史研究成果的搜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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