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业务实训

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姜敏,史迎春 主编  页数:178  

内容概要

  本书主要介绍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方面的内容。
  本书适用于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同时也可以作为干部税收业务的培训。

书籍目录

第1章 耕地占用税
 1.1 耕地占用税概述
 1.2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及税额计算
 1.3 耕地占用税的优惠政策
 1.4 耕地占用税的申报缴纳及会计处理
第2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2.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及纳税人
 2.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2.3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2.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及会计处理
 2.5 城镇土地使用税节税技巧
第3章 土地增值税
3.1 土地增值税概述
3.2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3.3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3.4 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3.5 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及会计处理
3.6 土地增值税节税技巧
附录
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附录B 耕地占用税的部门规章
附录C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附录D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部门规章
附录E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附录F 土地增值税的部门规章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3.2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要点凡是有偿转让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产权,并且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本节主要介绍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及征税范围。解释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外国机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民。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纳税范围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转让”是指以出售或其他方式进行的有偿转让,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进行的无偿转让。出租房地产行为、受托代建工程,由于产权没有转移,不属于纳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范围的具体界定包括以下几点。(1)以出售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应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①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方式,向政府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有偿受让土地使用权后,仅对土地进行通水、通电、通路和平整地面等土地开发,不进行房产开发,然后直接将空地出售;②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即通常所说的房地产开发;③存量房地产的买卖,是指已经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地产,其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编辑推荐

《土地税业务实训》为税务会计实训丛书之一。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土地税业务实训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土地税学习用书,不过有的政策已有改动,需要注意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