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出版时间:2002-9-1  出版社:清华大学  作者:王纪平  页数:322  

前言

随着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等高科技日新月异地飞速发展,世界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以Internet为基础的网络新型文化,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经济和文明,正在全面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商务方式。网络经济促生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当今因特网应用的最大热点,它不仅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冲击着传统商业贸易的交易方式,而且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的法律问题。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冲破了传统的经营形式,业务模式新,得不到现有法律法规的完全支持,使得电子商务运营企业在开展涉及范围较广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时举步维艰。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广大用户担心在发生纠纷时,解决问题和保护自身权益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因此,电子商务的立法,建立、健全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的社会法律环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新课题。本书正是顺应了这一发展、变化新形势的需要编写的。全书针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电子商务企业运营与发展中急需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围绕着国外有关国家所制定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和我国国务院有关部委、省市地方政府所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以及根据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正在借鉴和参照执行的我国已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为主线,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全书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交易中对消费者的保护问题;电子商务运营中的课税问题以及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与管辖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了丰富本书的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了电子商务法律的有关案例和国内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以便读者全面地学习和提高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认识。本书是针对高职、高专电子商务专业的专业要求及高职学生的自身特点,为本专业学生编写的必修教材。本教材紧跟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运作规律,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并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与措施。本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理论难度适中,既可用于高职高专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商场经营与管理等专业的教学,又可作为各类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的培训教材,还适用于广大有志于从事电子商务的读者自学。、本书由王纪平任主编(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现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李大军为副主编,策划、统稿并总审。参加编写工作的有宋常桐(第一章、第五章及第九章),周建勋(第二章、第三章及第九章),严晓红(第四章、第七章及第九章),孟建华(第六章、第八章及第九章)。

内容概要

本书针对电子商务运营发展中急需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做了详细的介绍。内容包括: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的、支付的、课税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及电子商务中的法律责任与管辖权等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从实用出发,有区域对性地介绍了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案例,以供学习参考之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
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问题
第三章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
第四章电子商务支付中的法律问题
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六章电子商务交易中对消费者的保护
第七章电子商务中的课税问题
第八章电子商务中的法律责任及管辖权
第九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案例

章节摘录

随着因特网的飞速发展,“域名抢注”问题也正成为人们所日益关注的热点同题。几年来我国许多企业在开展电子商务时发现其商标名称或企业名称,早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为域名,妨碍了这些企业以公众熟悉的名称进入因特网,去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由于域名是按照“先申请先注册”原则来进行注册登记的,又由于域名在因特网中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所以抢注者想借助于被抢注者的良好名誉争取更多的用户光顾。一旦抢注成功,用户访问的将不是真正的知名企业,而是抢注者的站点,造成了公众对信息来源识别的误认和混淆。一段时期内,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这种域名抢注现象十分严重,仅我国就有例如像红塔山、阿诗玛、长虹、三菱、万宝、威力、容声、宝钢、海信、健力宝、同仁堂、全聚德、娃哈哈、五粮液、孔府家酒、青岛啤酒等多达数百个著名企业和商标在互联网上的域名被抢注,直到《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颁布后,这种大规模的抢注才得到了遏制。《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为制止这种抢注行为规定不得使用他人已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商标注册域名。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解决域名抢注驰名商标的纠纷,于1998年下达了《关于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的通知》。通知规定:为了加强对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防止抢注事件的进一步发生,我国互联网络的主管机构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应国家商标局的要求,已将目前尚未在该中心进行com.cn域名注册的我国驰名商标32家,以CNNIC名义在com.cn域名下注册完毕(英文或者汉语拼音)。这批域名将由CNNIC预留2个月过期将被删除。这项规定有利于督促尚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尽快注册,以保证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二)域名与商标冲突的可能性域名与商标由于受不同的主管机构管理,又受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不同的管理体制和确权途径,使域名和商标权、商号权的冲突不断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调整商标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编辑推荐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是高职高专电子商务专业系列教材·商业信息化系列培训教材。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