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是镜子的房间

出版时间:2012-2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查尔斯•R. 克罗斯(Charles R. Cross)  页数:390  译者:董楠  
Tag标签:无  

前言

时至今日人们何以仍然热爱那些60年代的摇滚英雄,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活下来的被尊敬和仰望,他们的全球巡演仍然,场场爆满,永远不会缺少最最年轻的新歌迷挤在前排,他们的旧作仍在被聆听,他们推出的新专辑仍然被乐评人和DJ们大惊小怪地赞美,即便是平庸之作亦被慷慨地原谅;死去的更是得到无条件的怀念与尊崇,他们在诞辰与祭日得到纪念,他们的遗作被无比珍惜,他们的坟墓成为朝拜和悼念的圣地,人们不遗余力地为他们日渐模糊的身形一再勾勒出鲜明的色彩,平添上璀璨的光环与巨大的翅翼,使他们即便跻身星辰与众神的飨宴之中亦毫不失色。不,这不仅是跟风、怀旧抑或商业宣传所能解释,甚至也不仅仅是因为音乐的关系。这些走过传奇60年代的英雄之所以长久地打动世人,一再激起种种悲哀、怜悯、敬畏、惊骇、狂喜、痛苦的情感,或许是因为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曾目不转睛地逼视过脚下不见底的深渊,清醒地独自穿过灵魂的暗夜,经历与命运庄严对峙的时刻。不论活着还是死去,不论如何选择,那一刻奏响的生命之章任何力量也无法夺去,死亡不能磨灭,时间1不能抹杀,世间的强权和商业的利害无法使之失色,虽然转瞬即逝,但永久触动着每一个听者深沉复杂的人性。    ——吉姆·莫里森以诗人的狂醉和疯癫走向风雨兼程的尽头;詹妮斯·乔普林凭着地母般的本能力量炽烈地燃烧了自己;鲍勃·迪伦以媲美西西弗斯或北欧神话中的洛基的狡黠在车祸中骗过了命运,为自己赚取了新一段旅程;但一颗子弹令约翰·列侬死在战胜命运的前夜时分,成为它恶毒玩笑最惨痛的牺牲品。更多活下来的人在其后那个传奇和英雄已告一段落的时代,在神坛之下艰难的人间胼手胝足地寻找属于自己的救赎。    在所有这些人中,以吉米·亨德里克斯与命运的关系最为神秘暗晦。纵观他的一生,仿佛总有某种不可测知的力量在冥冥中推动,一心把这个头发蓬乱、满脸粉刺、说话口吃、不识谱、因为成绩太差被学校除名、在生命的前2/3时间里几乎没有离开过本地社区,只是靠着邻里的恩惠过着饥一顿饱一顿日子的左撇子黑人小伙打磨成吉他的神祗,在他的六根弦上奏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乐章。它带着任性恶毒的微笑拨弄着手中这件在一开始似乎并非出自精心设计的作品,让他从难以置信的最低点起步,赋予他贫穷与磨难、无数挫败和动荡,往往是他刚刚站起来,犹自立足未稳,下一次的打击便已降临。然而就在他已经近乎回到原点、一无所有、天赋行将在蹉跎中浪费、所有的努力似乎都成为徒劳挣扎的时刻,冥冥中那双一直眯起的眼睛却突然射出一道暴烈的亮光。就在那个时刻,一切都为这个一无所有的年轻人准备好了,天时地利人和,人事与天命,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环境与性格,偶然与必然,运气与巧合,天赋与努力……总之人类词典中所有一切笨拙而模糊地试图用来定义、窥测和描摹那种与自身意志有关,又不完全由人力所决定的神秘力量的词汇都在这个时刻联合起来助他一臂之力。宠爱与赐福争先恐后地降临在他头上。在那短短几年里,他被高高抛上天空,受到万众膜拜。就连他曾经敬畏和崇拜过的英雄们也像众星捧月一般簇拥在他身边。然而几乎就在同一个时刻,命运突然觉得:一切已经足够了,惊世骇俗的一曲反正已经存在过,吉他之神已经短暂地经由这个黑人左撇子化身降临人间,它的意志已经得到贯彻。于是那双眼睛漠然地闭上了,够了,连华丽的布景和庄严的谢幕都懒得费心去安排——陌生的酒店房间,陌生女人的身旁,一桩轻率、残忍、毫无意义的意外。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结束了在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卒年27岁。    1942年11月27日,吉米·亨德里克斯出生在西雅图一个贫困的黑人家庭。父亲是退伍军人,母亲与父亲离婚后因酗酒早亡(“母亲”亦是亨德里克斯生命中潜藏的重要主题);五个弟妹中有四个带有跛脚、唇腭裂、失明等先天性残疾,先后从父母身边被带走送去福利院收养。在一座座廉租屋、膳宿旅馆的小房间、亲戚邻居陌生的床上……吉米度过了颠沛流离的少年岁月,只是靠着邻居和亲戚中善良的黑人母亲们的周济和喂养(在这本书中,作者会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提起她们的名字,仿佛是在代吉米尽他生前从未能尽到的感激和致意:德洛丽丝阿姨、多萝西·哈丁、外祖母克拉丽斯、祖母诺拉、厄内斯蒂娜·本森、格蕾丝·哈彻、珀尔阿姨、威勒一家……)才能勉强生存。    这个不幸的孩子唯一的幸运是走进了音乐的世界,他没有老师,只是一遍遍听着邻居收集的一大摞布鲁斯唱片,还有就是“一听到哪座房子里传出音乐声就会跑过去敲门”。一把千辛万苦获得的、以女友名字命名的电吉他是他珍贵的宝贝。他和附近社区的孩子们组了乐队,在西雅图周边做些演出,年轻的吉米弹起厄尔·金的“Come on”,总是能够赢得掌声。    ……    这本书是我翻译的第五本摇滚_方面的书籍。    虽然听摇滚乐将近二十年了,但因为不会乐器,没有亲身搞过乐队的经历,自己写作时很多东西无法用乐理和术语的东西表述,更多是凭直觉去把握和感知,这一直是我的一个遗憾。在翻译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曾经询问过身边一些乐迷、搞乐队的朋友和弹吉他的朋友:吉米·亨德里克斯究竟伟大在何处。结果得到的狂热崇拜和赞美远远多于我期待的客观描述。类似于“他根本无法模仿,就算看很多遍录像也学不来”,“他重新定义了吉他这种乐器”,“电吉他发展到今天,很大程度上还是没有超越吉米当年的范畴”,等等。甚至有人言之凿凿地说:“他的伟大就在于无法用言语形容。”    ——作为一个以文字为主要表达途径的人,这样的答案自然并不能令我完全满意。    后来为了查实曾与亨德里克斯短暂合作过的打击乐手Jumasultoan的名字如何音译,我又把以前看过数次的亨德里克斯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演出找出来看,整个人再度沉浸于其中。节目将近尾声的时候,吉米迎着初生的旭日,为台下宿醉未醒、迷惘疲惫的四万名观众奏起一曲《星条旗》,回授与延音制造出导弹爆炸与救护车哀鸣的声音,在伍德斯托克上空回响。即便多年后的观众坐在电视机前,隔着漫长的岁月与冰冷的屏幕,也能感到在那个迷幻而又庄严的时刻,一切仿佛都静止了。之后他没有停顿,行云流水般地进入那曲酣畅淋漓的《紫雾》。    就在这时我得到了领悟。    是的,吉米·亨德里克斯的伟大无法用言语形容。    董楠,2011年11月

内容概要

  《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本书为美国伟大摇滚吉他手吉米·亨德里克斯(Jim
Hendrix)的经典传记。《纽约时报》畅销书作者查尔斯·克罗斯在四年中对亨德里克斯的家人朋友等各位与他关系密切的人物,进行了共计325次的采访,将这位传奇式的黑人偶像还原成有血有肉的人类一员。

作者简介

  查尔斯·R·克洛斯,《纽约时报》畅销书《重逾天堂:柯特·柯本专辑》作者,另有其他三本著作。1986年至2000年在美国西北部地区音乐与娱乐杂志《火箭》担任编辑。现居西雅图,为多种杂志和报纸撰稿。
  董楠 1977年生人,翻译,自由职业者,译有《此地无人生还》、《老美国志异》等。

书籍目录

译 序
作者序
序 章 满是镜子的房间
第一章 比以前好多了
第二章 血 桶
第三章 比较聪明
第四章 黑骑士
第五章 约翰尼“吉他”
第六章 又高又酷的小伙
第七章 西班牙城堡的魔力
第八章 狂野兄弟
第九章 猎头
第十章 哈莱姆世界
第十一章 绚丽的梦
第十二章 我的问题孩子
第十三章 黑迪伦
第十四章 婆罗洲野人
第十五章 自由自在
第十六章 从谣传到传奇
第十七章 黑色噪音
第十八章 新音乐空间震荡
第十九章 第一个登上月亮
第二十章 电子教堂音乐
第二十一章 幸福与成功
第二十二章 吉普赛、太阳与彩虹
第二十三章 花园里的国王
第二十四章 魔法男孩
第二十五章 狂野蓝天使
第二十六章 生命的故事
第二十七章 我的火车就要来到
尾 声
注释:采访来源
致 谢

章节摘录

20世纪60年代末吉米·亨德里克斯刚成名的时候,他的姓氏经常被媒体误拼成“Hendricks”。亨德里克斯觉得这是演艺界的常事,并没介意,他的名字“吉米”也有各种错误的拼法。其实亨德里克斯家族的姓直到1912年拼法一直都是“Hendricks”,后来才被吉米的祖父简化成现在的“Hendrick”。    吉米的父系家族和母系一样,都有黑人奴隶、白人奴隶主和切罗基印第安人的成分。1864年,也就是南北战争结束一年后,吉米的爷爷伯特朗·菲兰达·罗斯·亨德里克斯出生于俄亥俄州厄巴纳城。他是黑白混血儿,也是私生子,他的母亲原本是黑人奴隶,父亲是个白人商人,曾经是她的主人。母亲让他沿用了父亲的名字,希望父亲能够抚养这个孩子,但未能如愿。伯特朗长大后,在芝加哥一个杂耍剧团里找了个舞台管理的工作,在那里遇到诺拉·摩尔,两人结了婚。诺拉的太祖母是纯种切罗基印第安人。这个血统再加上杰特家的部分,使得吉米·亨德里克斯身上至少有1/8的印第安血统。    1909年,诺拉和伯特朗随二人工作的全黑人杂耍剧团“伟大迪克西兰奇观”来到西雅图,在华盛顿大学的“阿拉斯加一育空一太平洋博览会”上演出。他们在这里停留了一夏,然后又去了加拿大卑诗省的温哥华,那里离华盛顿州与加拿大相邻的北部边界不远。温哥华的少数族裔要比西雅图还少,没什么人爱看黑人歌舞杂耍表演,伯特朗在当地找到了工人和侍者的工作。夫妻俩很快发现这里白人是绝大多数,他俩显得活像一对怪人。他们住的地方叫斯特拉思科纳,是移民居住的地区,也是贩卖私酒和卖淫的中心,被本地人叫做“罪恶之地”    诺拉和伯特朗婚后六年问有了三个孩子:里昂、帕特里西娅和弗兰克。1919年,他们有了最后一个孩子:詹姆斯·艾伦·亨德里克斯,他就是吉米的父亲艾尔,后来大家都用艾尔这个名字称呼他。小艾尔出生时双手都有六指,母亲认为这是个恶兆。她用丝绳把那两支多余的手指紧紧缠起来,但它们还是长出来了。后来艾尔有时会伸出那两只生着细小指甲的小手指,把吉米的朋友们吓一跳。    加拿大的高收入工作一般都由自人垄断,亨德里克斯一家和大多数黑人家庭一样,只能艰难地生存。1922年,本地一起谋杀案激起一股反对黑人的情绪,伯特朗由此失去了公共浴室侍者的职位(这是本地极少数对所有种族开放的职位之一)。最后他在一个高尔夫球场找到一份服务员的工作,这份工作一直做到他1934年去世为止。    伯特朗的去世乃至长子里昂的早夭令一家人只能靠加拿大救。济会提供的福利过活,最后他们连房子也失去了。他们搬到诺拉的新男友位于东佐治亚大街上破破烂烂的家里。艾尔就是在那里一直成长到青春期,和哥哥弗兰克以及一个房客合住一间屋子,生活中仅有的一点奢侈之一就是每天收听播放爵士太乐队金曲的广播节目“午夜潜行”。16岁那年,艾尔去看了埃灵顿公爵的演出,还被《温哥华太阳报》的记者拍到在台下跟着跳舞。于是看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报纸上成了艾尔童年时代为数不多的兴奋时刻。    长大成人后,艾尔常常去参加跳舞比赛。后来他常常夸耀自己当年如何将舞伴抛到空中,再用潇洒漂亮的动作拉着她从自己双腿之间滑过。但当时加拿大的黑人女人实在太少,黑人在温哥华约会一位白人女人又实在太过危险,所以艾尔的感情一直没有归属。他在家附近名叫“鸡肉酒馆”的饭馆找了份工作,那里是当。时温哥华黑人文化的中心。他的工作包括在上餐间隙跳舞,娴熟的舞姿总能赢得宾客们的掌声。    18岁那年,艾尔得到一个靠拳击比赛赚钱的机会。他身材结实,肌肉发达,但已经成年的他身高也只有5英尺6英寸而已。拳击赛主办者带他到西雅图的“水晶池”大礼堂打拳,作为次中量级选手参赛。他进了决赛圈,但最后还是输掉了,许诺中的大笔薪酬也成了镜花水月。比在拳台上失利更惨的还要算比赛期间在摩尔酒店的遭遇,服务员对他和另一个黑人拳击手说泳池“仅供白人使用”;于是他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其他队员下去游泳。    回到温哥华,艾尔开始到处拼命找工作。他一直都想找个铁道搬运工的职位,可是招工的说他个头太矮,虽说这一行根本没有明确的身高要求。最后他离开加拿大去了西雅图,希望能得到更好的机会,况且那里黑人更多,说不定还能找个女朋友。    1940年,艾尔兜里揣着40美元来到西雅图。他得到的第一份稳定工作是在市中心的本·巴黎夜总会搬桌子,给客人擦皮鞋。后来他在一家铁器厂找到了工作;这是非常繁重的体力劳动,但报酬不错。这段时期艾尔生活中的唯一乐趣就是去舞厅,在那里他可以暂时忘记一切烦恼。他常穿一身褐底白斜纹的阻特装,外罩一件及膝的单排扣米色外套。遇到16岁的露西尔·杰特的那天晚上,艾尔·亨德里克斯身上正是穿着这身衣服。P10-13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一副精彩的画像,栩栩如生地描绘出吉米的青年时代、他那激动人心的成名经历与传奇的最终宿命,感人至深,难以超越。    ——《洛杉矶时报》书评    克洛斯的辛勤工作贯穿于每个章节,本书堪称一副精彩的画像。    ——《娱乐周刊》    本书不像一本传记,倒像是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像。克洛斯讲了一个精彩之极的故事,既有趣又充满辛酸,时而充满刺激,时而发人深省。    ——《西雅图邮报》    克洛斯先生这本细节丰富而又引人入胜的书把关于亨德里克斯的记忆再度带回人们心中。    —— Janet Maslin,《纽约时报》    本书披露了许多从未披露过的细节,比如吉米是怎样逃避兵役;对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等盛事做了精彩的描绘;而且……还讲了很多他那些情人们的八卦!    ——Nylon    一本真正的摇滚专辑,从各种谣言与谎言中悉心筛选出事实。    ——《基督科学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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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83条)

 
 

  •   很用心写的关于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传记。
    从平凡到非凡,从非凡到涅磐,从涅磐到现在到以后,
    关于吉他绕不开他,关于布鲁斯绕不开他,关于音乐绕不开他。
    他在那里,在哪里,也在这本书里。
    艾瑞克.克莱普顿在自己的传记里只偶尔提到吉米,不过瘾,突然这本书来了,刚刚好。
  •   吉米,世界第一吉他大师。可又不禁想问:它是什么?它能是什么?吉他终归是吉他,人终归是一个人。摇曳彷徨迷茫都是精神鸦片无法摄取时的状态。摇滚,赋予了什么定义。无形得很。满是镜子的房间。照照自己,照照彼此的照照!最终发现什么也不是。空虚得很。像是白活一场。像是从未被出生。这是人生,现实好像排挤委靡,谁都不敢去照镜子。拒绝看自己的内心。
  •   之前看过董楠译的老美国志异,很不错,这本译的也好的。质量也不错。
  •   详细介绍了吉米的发展,让你震撼的故事,体会一个大师的历程,与音乐,相信是各歌迷的选择
  •   非常好,更加了解吉米了~~~
  •   很好的摇滚传记,推荐
  •   他的刻苦和坚持,在音乐上,可是在自我管理上,实在是惋惜。。。。。。
  •   很好,建议看看(翻译不错)
  •   翻译得很棒。
  •   生来体制和后天环境注定你我成不了天才或传奇,不敢想象出无法用人类语言形容的Purple Haze,困在笼中小心翼翼经营着沾沾自喜的人生。即使他身心健康地活到现在,是否还有60年代的怪力乱神,也许早被后现代工业文明所抛弃。早逝让后辈各种吉他之神不断财路,从此,左手后无来者
  •   应该不错的吧,慢慢看吧
  •   喜欢jimi hundrix
  •   关于天才短暂生平叙述,吉他乐迷藏书推荐.
  •   还没有看,看着纸质很好
  •   也许是外国人吧 他们的名字好长 我断断续续的看 都看不完啊 也记不住 内容也很凌乱 主要就是讲吉米的成长史 然后他对于吉他的 超高天分 应该是这样
  •   如果喜欢摇滚的人,应该熟知这个人。值得一看,南京大学出了基本这样的书。都可以买来看看。
  •   老公喜欢的传记,希望他喜欢~~~
  •   送给别人的礼物。
  •   各种找女人,乱七八糟的细节,反而淹没了人物形象
  •   大体翻译的还不错,但是人名和歌名翻译的实在不敢恭维。还不如就直接用英文。T骨行者……
  •   这本书快看完了,说实话真的很好看,翻译的也很好!我自己从上中学开始就听jimi henderix的东西,当年jimi的打口带也买了不少,jimi真的是吉他之神啊,最早使用各种失真效果器,夸张的演奏方式以及令人眩晕的富有迷幻色彩的以布鲁斯为基调的摇滚乐令那个年代震惊。jimi也开创了重金属的先河,对日后无数的重金属乐队有着深远的音箱。但同时他也是唱片工业的牺牲品,不是酒精大麻毒品毁了他,而是唱片产业!!!!多少人指望着他开工资,为了保持演出时良好的状态他不能不靠服用违禁药物来增强活力,久而久之无法自拔,最终导致悲剧发生!!!我喜欢jimi,是因为我更喜欢那个充满乌托邦,和平,爱,花童,要做爱不要战争的那个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激情之夏!!!
  •   第一次买此类型的书,看过序觉得翻译得不错,jimi是我最敬仰的神人啊!可是印刷和纸质就有点让人失望了!发现有两页破损,好在没有影响阅读,会不会是第一版的缘故呢?总体来说还是好的,有太多的兴奋!!!嗯!要是再完善一下,就非常完美了!嘢!
  •   吉他之神是如何炼成的
  •   挺好的,只要是喜欢吉米的人都会觉得这本书值得一看
  •   还不错,大概了解他的一声
  •   看了前一部分就不想看后面了,虽然他也是我心中的吉他英雄。原因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手法就像工厂流水线,完全是记录和白描,枯燥无味,一点意思都没有。但其实吉米的简历是满丰富的,不比ERIC CLAPTON少,但是就是缺乏文笔上带来的趣味。
  •   这是一本内心有着摇滚魂灵的人不得不读的书。吉米是永远的吉他之神,读完你就会发现到底是什么让吉他之神会出现在20世纪。
  •   翻译的不错 但纸张一般
  •   帮同学买的看样子应该不错
  •   异常精彩,角度独特!!!
  •   在万圣看了一少半。昨晚下单,今中午收到的。不得不说南大出版社出这本书的开本,850×1168,太性感了。赞!
  •   国内终于有一本系统介绍jimi的书了,翻译的还好。感谢作者和翻译。第一版。 最爱听的是那张《blues》专辑。边看书边重新回味了一遍jimi的专辑。在第239页发现可能有一个错误:jimi录的十五分钟版本的歌名是Woodoo Chile (14:50),而不是Woodoo Child(SLIGHT RETURN)只有5:13分钟。... 阅读更多
  •   Hendrix的自传,不会放过一阅咯
  •   摇滚明星的传记。值得买
  •   还没拆封,活动时买入,价格很可爱
  •   满是镜子的房间
  •   未听歌先看书
  •   一个注定成为巨星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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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一本传记不因为怜悯而躲闪恶行
      没有一次生命不因为尝试高尚而错过悲鸣
      没有一段音乐不因为遵从秩序而虚伪环行
      没有一根手指被承认可以,并且真的能够
      穿过喉咙麻药蜜穴
      在弦上撕裂 掠夺 激愤 OXOXOX 安宁
      所以
      跟我走吧
      跟我睡吧
      跟我一起抱着吉他
      死于呕吐物争宠的喧哗
      跟我说说黑色
      说说升腾的喷射
      不 我从不想成为神
      看看汉堡店前少女的眼睛
      我一离去
      镇子就打开几百扇门
      伍德斯托克托斯德伍
      一百万分钟躁动的音符
      一亿颗弃世之心
      带我走吧
      这世界不希望所有庸人
      闭上恶臭的嘴巴
      
  •     下午在五里牌书店看完吉米•亨德里克斯的传记《满是镜子的房间》,这个昔日的摇滚明星一直过着混杂狂乱的生活,无论是他成名之前对于吉它的热爱,还是他短暂的光环生活,每一天都像是他过的最后一天。可能天才是需要燃烧的,为所欲为的天才却只能毁灭。
  •      但凡一个连Jimi Hendrix都不知道的人,一定不是真正的摇滚乐迷——尚不论我们都习惯叫吉米,没人会问“哪个吉米?”他何以被公认为吉他之神呢?你随便问一个乐迷或乐手吉米好在哪里,他们因敬畏或激动而发出的各种断断续续、语无伦次的评价,无非一个中心思想:“Jimi Hendrix的伟大无法用言语形容。”
       但读完Charles R. Cross这本资料翔实的传记,我们发现这个被捧为神的人,在唱片、巡演、追捧、酒精、毒品、骨肉皮的包围下,竟然是简单纯洁如孩童的人——他只是个近乎靠本能生存的人,为吉他而生,为摇滚而活。他没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参加反越战示威游行,也衷心倾慕男儿上战场的精神;靠参军逃避冤狱,乐享龙虎之师的荣誉,也能撒谎自己是同性恋,只为提前退伍,早日开始音乐生涯。他没有明确的道德观念,一边劝朋友莫贩毒,一边在他们贩毒所赚的钱租下的屋里蹭住;跟着妓女、骨肉皮混吃混喝,却不认她们为他生下的孩子。他没有明确的种族观,这个在歧视黑人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能为马丁•路德•金之死奏响动人的哀曲,也能顺从那些禁止黑人用餐的南方餐馆。他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只要有人肯签他,他就签;只要灵感来了想录歌,就立刻开录,完全不考虑这样会引起合同纠纷。他不懂得权宜之计,要做音乐,就不考虑任何与音乐不相关的兼职,哪怕难以维持生计。他胸无城府,眼里没有贵贱之分,不势利也不评判,随便接纳偶然认识的形形色色的人。他毫无心机,被经纪人压榨,被邪恶女友用毒品控制。他受过大穷,也赚过大钱,却始终对钱财不那么关心,挥霍完了作罢。甚至他对时尚的看法也是自然随机的——除了模仿Little Richard和Bob Dylan的发型——打扮全凭自个儿乐意,却不小心引领了时尚。
       另一方面,正是这种不管不顾的真实野性,让他在音乐中、在舞台上燃烧得更彻底,让他在录音室偏执地为一首歌不休不眠反复打磨,让他很少对自己的舞台表现完全满意,让他毫无禁忌地实验新的效果器,摸索新的吉他效果,让他在颠沛流离中学习各位大师、同行的技巧,让他不在意种族界限只关心音乐本身——当时不仅白人主流社会不欢迎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圈及普通观众也同样排斥白人音乐,这也成为深受白人摇滚(特别是Bob Dylan)影响的吉米早年屡受挫折的一个缘由,直到他背井离乡去英国发展才改变命运,成为第一个集黑人音乐和白人音乐之大成、征服全世界的黑人音乐家。也正是这种野性,让他达到人琴合一的境界,周身散发势不可挡的性感,征服无数人的心灵。
       这样的性感也吸引了不少真心爱他的女人和无数只享鱼水之欢的骨肉皮。这本书记录了他与大量女人交往的轶事。吉米一方面性欲强大,性力惊人,一方面又渴望与好姑娘做些纯洁的交流,享受温情浪漫的短暂时光。瞬间你就看到一个家庭破碎、缺失母爱、近乎贪婪渴求女性温柔的孩子,他渴望安定,又不知如何维系长久的情侣关系,只能在与一个个女人相处的瞬间燃烧他迷人的荷尔蒙。
       本书作者Charles R. Ross是资深音乐记者,也写过Kurt Cobain伤感揪心的传记Heavier Than Heaven,尽管吉米和Kurt Cobain经历相似,但比起前著,作者一面延续细腻的风格,一面做到了哀而不伤,并且加重了对时代背景和人物成长环境的说明记叙——没错,英雄是天时地利人和共同成就的。单单只看文字罗列每一场巡演状况,他服用的各种毒品,他身边来来去去的各色人等,你都能直观感受到强烈的混乱不安,推测几分吉米成名后到死前那几年内心的纷扰痛苦。本书翻译董楠,是多年摇滚乐迷,译笔流畅认真,注释丰富。建议读者读完全书后再看她那篇激情四溢又张弛有度、诗意盎然又乐感十足的译者序,你一定会有醍醐灌顶的快感。
      
      
      发表于深圳晚报6月17日号
      http://wb.sznews.com/html/2012-06/17/content_2088807.htm
      
      无论我怎么写,在董楠的译者序面前都弱爆了。。。。
      
  •       作为一个不太在行的乐迷,对吉米·亨德里克斯,我只知道他是摇滚吉他史上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同时也是最大胆、最富有创造力的演奏家。但很显然,这样的了解是不完整的,而在《满是镜子的房间》中,我才第一次得以全面看到他的短暂人生,以及故事,好在这一切来的还不是太迟。不过,读这本传记,让我时时想起的是他的那段歌词:“我曾居住在一个满是镜子的房间,眼中能看到的只有我自己。”
        吉米把一把普通的右手拨弦的吉他反过来改成了左手拨弦,而不是使用专门的反手琴,并且自创了一套技法;他把别的乐手最忌讳的回授变成了一种效果音;他使用的音色现在仍在使用并被奉为经典,那就是“吉米哇音”……虽然吉他演奏技术日新月异,但吉米所创造出的许多声音却从来未能被其他人复制。他的音乐是没有时间界限的,甚至70年代才出生的音乐家也受之启发。吉米有生之年只录制5张唱片,但却永远改变了摇滚乐的足迹。
        在摇滚音乐史上,固然我们可以列出许多大师来,他们让摇滚变得繁花似锦,不时给人以充分的想象,在那个空间里,我们能体验到的是它的魅力。而在吉米没成名之前,他在美国就像一个音乐混混,没人重视,不仅如此,活得还是艰难。但一到英国,他好像一下子找到了音乐的韵律。但吉米没改变,只是歌迷们更喜欢他的风格(在美国,他这样的音乐天才实在是太多了)。
        从吉米的音乐史上看,1967年的蒙特利尔音乐节是吉米第一个高峰,而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则是他最后的疯狂,1970年9月18日,吉米因过量服用迷幻药剧烈呕吐窒息而死。他对以后无数继承者的影响是无可估量的,这位巨匠的吉他技巧和丰富的想象力对后人影响的结果是竞争多于启示,这本身是他的力量和形象的象征。至今还无人能超越这位天才,或许永远也不会有。
        在这本传记中,畅销书作家和音乐记者克罗斯深入地为这位音乐天才描绘了一幅极具说服力的画像。他从无数夸张描写、私人信件,乃至亲自进行的300多次采访之中提取材料,这种精神本身就在向人们揭示了这个摇滚史上最为长盛不衰的神话与谜团——吉米·亨德里克斯是如何在短短27年的生命里白手起家,用吉他令整个世界为之疯狂,之后又漫不经心地一手毁掉了自己燃烧的才华与生命。
        同时,这本传记披露了许多从未披露过的细节,比如吉米是怎样逃避兵役;对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等盛事做了精彩的描绘;而且还讲了很多他那些情人们的八卦!事实上,对于吉米的如此书写,不但没有减损吉米的魅力,反倒让人对他深感兴趣,这就好像吉米是我们的朋友一般,那样的生动,虽然他被称为吉他之神,在我看来,他性情的一面,至少让我们为他的突然离世感到惋惜的。
        不管如何,吉米作为摇滚史上的天才,音乐带给我们的震撼,正如诗人谷立立所说的那样:“吉米带给我们的是生活灵感,这并不随着他的离去而有所减少,相反的是,从他的音乐精神中,能让我们找见创造的思想。这难道还不够吗?”而这正是乐迷们依然在怀念并纪念他的原因所在了。
      
  •     去年春夏吐血写的译序,终于可以拿出来见人了……
      
      时至今日人们何以仍然热爱那些60年代的摇滚英雄们,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活下来的被尊敬和仰望,他们的全球巡演仍然场场爆满,永远不会缺少最最年轻的新歌迷挤在前排,他们的旧作仍在被聆听,他们推出的新专辑仍然被乐评人和DJ们大惊小怪地赞美,即便是平庸之作亦被慷慨地原谅;死去的更是得到无条件的怀念与尊崇,他们在诞辰与祭日得到纪念,他们的遗作被无比珍惜,他们的坟墓成为朝拜和悼念的圣地,人们不遗余力地为他们日渐模糊的身形一再勾勒出鲜明的色彩,平添上璀璨的光环与巨大的翅翼,使他们即便跻身星辰与众神的飨宴之中亦毫不失色。不,这不仅是跟风、怀旧抑或商业宣传所能解释,甚至也不仅仅是因为音乐的关系。这些走过传奇60年代的英雄们之所以长久地打动世人,一再激起种种悲哀,怜悯,敬畏,惊骇,狂喜,痛苦的情感,或许是因为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曾目不转睛地逼视过脚下不见底的深渊,清醒地独自穿过灵魂的暗夜,经历与命运庄严对峙的时刻。不论活着还是死去,不论如何选择,那一刻奏响的生命之章任何力量也无法夺去,死亡不能磨灭,时间不能抹杀,世间的强权和商业的利害无法使之失色,虽然转瞬即逝,但永久触动着每一个听者深沉复杂的人性。
      
      ——吉姆•莫里斯以诗人的狂醉和疯癫走向风雨兼程的尽头;詹妮斯•乔普林凭着地母般的本能力量炽烈地燃烧了自己;鲍勃•迪伦以媲美西西弗斯或北欧神话中的洛基的狡黠在车祸中骗过了命运,为自己赚取了新一段旅程;但一颗子弹令约翰•列侬死在战胜命运的前夜时分,成为它恶毒玩笑最惨痛的牺牲品。更多活下来的人在其后那个传奇和英雄已告一段落的时代,在神坛之下艰难的人间胼手胝足地寻找属于自己的救赎。
      
      在所有这些人中,以吉米•亨德里克斯与命运的关系最为神秘暗晦。纵观他的一生,仿佛总有某种不可测知的力量在冥冥中推动,一心把这个头发蓬乱、满脸粉刺、说话口吃、不识谱、因为成绩太差被学校除名、在生命的前2/3里几乎没有离开过本地社区,只是靠着邻里的恩惠过着饥一顿饱一顿日子的左撇子黑人小伙打磨成吉他的神祗,在他的六根弦上奏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乐章。它带着任性恶毒的微笑拨弄着手中这件在一开始似乎并非出自精心设计的作品,让他从难以置信的最低点起步,赋予他贫穷与磨难、无数挫败和动荡,往往是他刚刚站起来,犹自立足未稳,下一次的打击便已降临。然而就在他已经近乎回到原点,一无所有,天赋行将在蹉跎中浪费,所有的努力似乎都成为徒劳挣扎的时刻,冥冥中那双一直眯起的眼睛却突然射出一道暴烈的亮光。就在那个时刻,一切都为这个一无所有的年轻人准备好了,天时地利人和,人事与天命,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环境与性格,偶然与必然,运气与巧合,天赋与努力……总之人类词典中所有一切笨拙而模糊地试图用来定义、窥测和描摹那种与自身意志有关,又不完全由人力所决定的神秘力量的词汇都在这个时刻联合起来助他一臂之力。宠爱与赐福争先恐后地降临在他头上。在那短短几年里,他被高高抛上天空,受到万众膜拜,就连他曾经敬畏和崇拜过的英雄们也像众星捧月一般簇拥在他身边。然而几乎就在同一个时刻,命运突然觉得:一切已经足够了,惊世骇俗的一曲反正已经存在过,吉他之神已经短暂地经由这个黑人左撇子化身降临人间,它的意志已经得到贯彻。于是那双眼睛漠然地闭上了,够了,连华丽的布景和庄严的谢幕都懒得费心去安排——陌生的酒店房间,陌生女人的身旁,一桩轻率、残忍、毫无意义的意外。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结束了在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卒年2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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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2年11月27日,吉米•亨德里克斯出生在西雅图一个贫困的黑人家庭。父亲是退伍军人,母亲与父亲离婚后因酗酒早亡(“母亲”亦是亨德里克斯生命中潜藏的重要主题);5个弟妹中有4个带有跛脚、唇腭裂、失明等先天性残疾,先后从父母身边被带走送去福利收养。在一座座廉租屋,膳宿旅馆的小房间,亲戚邻居陌生的床上……吉米度过了颠沛流离的少年岁月,只是靠着邻居和亲戚中善良的黑人母亲们的周济和喂养(在这本书中,作者会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提起她们的名字,仿佛是在代吉米尽他生前从未能尽到的感激和致意:德洛丽丝阿姨、多萝西•哈丁、外祖母克拉丽斯、祖母诺拉、厄内斯蒂娜•本森、格蕾丝•哈彻、珀尔阿姨、威勒一家……)才能勉强生存。
      
      这个不幸的孩子唯一的幸运是走进了音乐的世界,他没有老师,只是一遍遍听着邻居收集的一大摞布鲁斯唱片,还有就是“一听到哪座房子里传出音乐声就会跑过去敲门”。一把千辛万苦获得的,以女友名字命名的电吉他是他珍贵的宝贝。他和附近社区的孩子们组了乐队,在西雅图周边做些演出,年轻的吉米弹起厄尔•金的“Come on”,总是能够赢得掌声。
      
      这个时候,迄今为止一直漫不经心的命运懒洋洋地略微动了一动小指,它不允许这个中途辍学,满心梦想却并未显示出任何出人头地迹象的黑人男孩继承父业成为修剪草坪的园丁,或像邻里大多同龄人那样成为店员、侍者、搬运工人乃至皮条客,甚至也不允许他就这样简单地达成自己的小小梦想——留在西雅图从事一份和乐队有关的工作,靠弹吉他养活自己,偶尔能去一趟“西班牙城堡”这样的高级场所演上一场。时间已到,他必须离开那个虽然一贫如洗但却安全熟悉的家,必须被独自抛到这个广大的世界上——1961年,18岁的吉米因为被发现坐在一辆赃车里遭到警方逮捕,为了获得免刑只得报名参军入伍(对这段经历讳莫如深的他成名后只有一次曾经隐约提及此事:“要不是去参军,我可能就得坐牢了”),从此背井离乡。在军队,吉米结识了毕生挚友和音乐上的搭档,贝斯手比利•考克斯。两人组了乐队,经常在驻地附近的纳什维尔演奏。
      
      说来讽刺,参军后吉米生平第一次生活有了保证,有饭吃,有衣穿,甚至还有津贴和积蓄。然而或许就是在那段时间,吉米•亨德里克斯开始慢慢觉悟到命运对他别有安排。军队只是一个中转之处。甚至戴上101空降师传奇的啸鹰臂章也不能让他满足。内心的力量在日复一日的出操、射击、跳伞中默默苏醒和积蓄。训练和执行任务之余在军队的俱乐部里弹弹琴,偶尔在周边的酒吧演出,等到退役再从事音乐,这样妥协安稳的选择绝对不能接受,他必须从蒙昧和混沌中走出来迎向命运。他装病,诈伤,说谎……用尽一切手段,终于让部队同意他提前两年退伍。在部队驻地附近的田纳西克拉克斯维尔停留半年后,一列南下的火车把吉米•亨德里克斯带往南方腹地,去追寻布鲁斯音乐所植根的“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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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年代初,大洋彼岸的英国,和吉米同龄的白人男孩们正在为美国黑人布鲁斯与节奏布鲁斯音乐而疯狂。保罗•麦卡特尼惟妙惟肖地模仿小理查德的唱腔;约翰•列侬把艾斯利兄弟的《扭曲与喊叫》作为自己的保留曲目;埃里克•克莱普顿对着“三金”(B•B•金,阿尔伯特•金和弗莱迪•金)和“嚎狼”的唱片苦练不辍;皮特•汤申德说:“当我第一次听到节奏布鲁斯就知道一切都完了”;弹一手出色滑棒吉他的布莱恩•琼斯到处自称是白人“埃尔默•詹姆斯”;而米克•贾格尔和基斯•理查德选择“泥水”的歌词作为乐队的名字就更是足以说明一切……阿波罗剧院、切斯唱片公司这些与布鲁斯与节奏布鲁斯音乐有关的地点成了“不列颠入侵”的英国白人孩子们的朝圣之所,终于和心目中的英雄“泥水”同台合演的“滚石”不禁感叹梦想成真。
      
      与此同时,美国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甚至在音乐界也是如此。在音乐之都纳什维尔,唱片货架被分隔为白人的“山地歌曲”和黑人的“种族歌曲”,这种严格的区分贯穿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绝大多数黑人乐手只能在被称为“猪肠院线”的场所巡演(这个名字来自黑人传统食物),它从纽约阿波罗剧院开始,途经华盛顿特区的霍华德剧院,但之后就是来到层次比较低的农村地区,任何能给黑人听众演奏的场所,公路旅馆、烤肉店、游泳池或酒吧。
      
      1963年到1965年,“猪肠院线”成了吉米•亨德里克斯最常出没的地方。大都是作为雇佣伴奏乐手与各种乐队合作。卡拉•托马斯、汤米•塔克、“苗条竖琴”、杰里•巴特勒、查克•杰克逊、所罗门•伯克、奥蒂斯•雷丁、“玛维勒斯”、柯蒂斯•梅菲尔德、小理查德、艾斯利兄弟、艾克与蒂娜•特纳……这些布鲁斯和摇滚乐坛如雷贯耳的名字都曾是亨德里克斯的雇主。然而在这样条件艰苦,报酬苛刻的巡演里,就算每晚都有演出也很难谋生。大多数乐手都得找兼职维持生计。甚至连灵魂乐传奇人物所罗门•伯克也在演出之余兼做牧师和殡葬的工作。吉米却是例外。他始终拒绝任何与音乐无关的工作。上床时还在练琴,睡觉时把吉他抱在胸前,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接着练。吉他仿佛成了他肢体的延伸。这段时间,命运仿佛又将他弃置一旁,不闻不问。任凭他在一个又一个乐队里奔波辗转,日复一日,一成不变地在台上演奏别人的经典曲目,拿着菲薄的薪水,还要时时被借故克扣,再次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经常突然被开除,身无分文地流落在陌生的城市,只好等着下一个乐队到来再试图找份临时工作混进去。况且在当时种族隔离依然严重的美国南方,黑人仍然举步维艰,备受歧视,饭馆经常拒绝卖给他们食物,不要说交通和投宿,就连饮水和上厕所也有种种不便。然而正是在这样的困顿磋磨中,吉米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每临时加入一个乐队,每多演一场,他就多学到一点黑人音乐的传统,他的演奏也随之又娴熟了几分。从周围天赋横溢的黑人吉他手们身上,他学到了后来震惊了白人世界的那些用牙齿弹琴,在背后弹琴之类绝活。不仅如此,与他们不同,吉米还从白人摇滚乐中吸取养分,把它们融入自己的思考和音乐,鲍勃•迪伦对他的影响尤为深刻。天赋、苦练,品味和阅历,这些他已全部具备。他的吉他开始“说话”,开始发出只属于吉米•亨德里克斯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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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年春,25岁的鲍勃•迪伦已经彻底完成民谣歌手向摇滚歌手的蜕变,正在纳什维尔紧锣密鼓地录制划时代的《无数金发女郎》;23岁的吉姆•莫里森大学毕业不久,开始同 “大门”的队友们磨合乐队的第一批歌曲;23岁的詹妮斯•乔普林满怀希望地赶往西海岸,准备加入“老大哥与控股公司”乐队;大洋彼岸,26岁的约翰•列侬与24岁的保罗•麦卡特尼正在录制新专辑《左轮手枪》;23岁的基斯•理查德与米克•贾格尔创作的“滚石”新单曲“Paint It Black”在英美两地登上排行榜榜首,一时风光无两;21岁的皮特•汤申德和22岁的罗杰•达特里携上年大卖的《我这一代》专辑之威,乘胜推出单曲《代替》,大有后来居上,取代“滚石”之意;21岁的埃里克•克莱普顿则在为布满伦敦的涂鸦“克莱普顿是上帝”惊喜不已……与此同时,24岁的吉米•亨德里克斯犹自流落在纽约哈莱姆贫民区,全部家当只有几件换洗衣服(吉他在饥寒中被当掉了),偶尔有机会跟乐队巡演,先后和几个小公司签过条件苛刻且不了了之的合同;大部分时间住在廉价旅馆或朋友(掮客、业余乐手和毒贩子)与女友(站街妓女、应召女郎和骨肉皮)家中;因为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吉他,不得不在不入流的烂乐队“绅士”栖身。虽然琴艺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他的人生仿佛又回到原点,再度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虽然他依然坚信着命运对自己别有安排(他曾说:“我曾做过色彩绚丽的梦:1966年会有大事发生在我身上。”),依然苦练不辍,拼命抓住任何与音乐有关的机会,尝试自己写歌,但他的幻想愈来愈绝望和迫切,抑郁和失望沉重地压在他身上,“如果我不能在一年内出名发财,我一定会疯掉的,”他对朋友说。
      
      对于他的挣扎、无助、困顿与呼号,命运长时间地保持着懒散怠惰的残酷,仿佛它从不曾用绮丽的幻梦撩拨那个黑人男孩的心扉;从不曾在他耳边允诺着来自未知的遥远希望;从不曾让他在惊喜中发现自己胸中的宝石,那至为难得的天赋;从不曾用蘸火的皮鞭抽打在他脊梁上,让他彻夜难眠,拼命苦练。然而这一切或许只是因为最初的布鲁斯音乐正是在这样哀伤无告,呼天怆地的痛苦中被歌唱出来的:整个世界仿佛都无法负载的深沉泪水,面对噩运与神秘意志的顺从与抗争,希望与失望在反复中跌宕,以及在这一切苦难中的尊严与激情……为了让吉米•亨德里克斯最终踞于埃里克•克莱普顿、皮特•汤申德、基斯•理查德、杰夫•贝克、吉米•佩奇等等白人吉他手之上,为了让吉他之神在后世乐迷的心目中最终以一个黑人左撇子的形象出现,命运必须首先精心为他铸就与他们不同的底色,让他经历与众不同的考验。此外它还特意把他小心翼翼地留在手心里,像扣住一张最后的王牌——在当时黑人与白人音乐壁垒依旧分明的美国,如果吉米早早被人发掘,或许最后的成就也无非是一名优秀的布鲁斯/摇滚吉他手,他的唱片只能被放在黑人开办的唱片店或标有“种族音乐”的唱片架上售卖,在“猪肠院线”的巡演中充当头牌,未来更加瑰丽的命运便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了。
      
      1966年夏天,终于,命运似乎觉得它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告一段落,“吉米•亨德里克斯”这件伟大的作品已在它手中成型,最艰险的试炼已被通过,最困难的部分已经做好;剩下的一切,时运也好机遇也罢,无非都是些最最轻松不过的东西;即便再华丽的布景和舞台也能在转瞬之间搭起,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完成。
      
      那年夏天,在纽约断断续续住了两年的吉米终于来到格林威治村,在迪伦成名前曾经演出过的“Wha?”咖啡吧找到一份驻唱工作。属于垮掉派、波西米亚艺术家与激进分子们的格林威治村是1966年美国跨文化交流运动的重地之一,一来到格林威治村,吉米的与众不同和标新立异顿时如鱼得水,开始在小范围内获得赞美和认同,被人们称为“黑迪伦”。 哈莱姆区严格遵循传统的节奏布鲁斯文化与格林威治兼容并包的民谣/摇滚新生文化在他身上完美地结合起来,成为将在不久的将来令整个世界为之倾倒的声音。他并不是故意要将布鲁斯、摇滚和节奏布鲁斯融为一体;只是他在音乐上的想象力就是如此宽广,任何门类的藩篱都无法限制而已。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虽然小有波折,但总的来说顺利成章:在基斯•理查德的女友琳达•基斯(这是你可以在本书中读到的另一个三角恋爱故事)的引荐之下,正准备向经纪人转型的“动物”乐队贝斯手查斯•钱德勒发现了吉米的潜质,决定带他去英国发展。1966年9月23日,吉米•亨德里克斯带着自己的全部财产:一把吉他、一套换洗衣服、塑料卷发器、一罐治粉刺的擦脸油以及借来的40美元,登上了飞往伦敦的班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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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摆伦敦。
      
      1966年的伦敦堪称世界文化王国的首都,正值英国时尚、摄影、电影、艺术、戏剧与音乐大爆发的顶点。“不列颠入侵”的高潮在美国已经渐渐褪去,但英国乐队仍主宰着世界唱片销量排行榜《时代》杂志1966年4月的封面故事以《摇摆伦敦》为题,向整个世界宣告伦敦的文化先锋地位……吉米•亨德里克斯可以说是在最佳时机来到伦敦的。
      
      亨德里克斯登陆伦敦后发生的一切几乎是立刻就成为摇滚史上的传奇一章,在波澜壮阔的英国摇滚乐史上,从未有过其他人像他这样迅速征服了伦敦。(讽刺的是,在美国令他处处碰壁的肤色在英国却帮了他的大忙——因为英国几乎没有黑人乐手,但有很多人是美国布鲁斯的爱好者。人们一看他是黑人,马上就会相信他。)在英国有很多B•B•金、艾尔伯特•金和弗莱迪•金的模仿者们,但亨德里克斯却不模仿任何人,他仿佛来自另一个星球,他手中的吉他发出的是所有人都没有听过的只属于他的声音,像他本人一样狂野不羁而又叵测多变,无法被模仿和复制,甚至连揣摩和窥测也是如此艰深,但又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丰富而美丽。刚来到英国的日子里,他的几乎每一次演奏都会留下几个令台下的某个圈中大腕瞠目结舌的段子,当时身在在伦敦的几乎每一个成名吉他手都可以回忆起自己当年如何在亨德里克斯的演奏面前既敬且畏的情形。“滚石”的布莱恩•琼斯立刻就成了他的超级粉丝,不厌其烦地拉着所有认识的人去听他的演奏(一次吉米的演出中他对人说:“台下发水了,都是吉他手的眼泪。”);皮特•汤申德和埃里克•克莱普顿在台下听得太过激动,忍不住像两个小姑娘一样手拉着手听完了一曲;保罗•麦卡特尼说亨德里克斯翻唱“披头士”的《佩珀军士》是他职业生涯中“最大的荣誉之一”……这样的故事还可以无休止地罗列下去。吉米•亨德里克斯曾经花费了将近24年的时间挣扎苦斗,屡战屡败,只为在这个世界上拥有立锥之地。如今连他自己也从未曾梦想过的巨大成功就这样降临在他头上,轻而易举,唾手可得。那些曾经对他紧紧锁死,任凭他拼命拍打推动,一再撞得头破血流也无法令其敞开一条缝隙,透出一丝亮光的大门一扇扇竞相自动打开。不容他有片刻彷徨迟疑,那只曾经一次次坚决地将他推倒在地的手此时却在不遗余力地把他托举到最适宜的位置。舞台已经布好,最耀眼的一束白光照在他身上,群星拱月,万众欢呼。色彩绚丽的梦终于成真了。
      
      虽然来得迟了一些,但是一旦走出浓云与紫雾,炽烈火焰与疾风骤雨交织的生活便无法停息。贝斯手尼尔•雷丁和鼓手米奇•米歇尔的出现完成了最后的拼图,三人组成了“吉米•亨德里克斯之体验”乐队。巡演,打磨新歌,采访,新单曲和新专辑……“体验”在英国有如火箭般直升云端。其后蒙特利音乐节惊世骇俗的火烧吉他表演让吉米正式跻身传奇行列,宣告他在故乡美国也同样取得成功,一跃而为屈指可数的几位第一线摇滚巨星。第二张专辑和第三张专辑相继问世,尤其第三张专辑《电子女儿国》令他赢得无数好评。更令人称道的是他的现场演出,卓绝的琴艺,如癫如狂的即兴演奏和舞台动作,每一场精彩的演出都将他进一步推上神坛。1967到1969,属于他的三年,人生盛宴的顶点。这个一无所有的人仅凭一把吉他便征服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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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炫目光芒的背后如影随形的必然是巨大的深渊与黑暗,每一个摇滚明星都不能例外和幸免。几乎就在他被抛入星辰的同一秒,吞噬一切光热的黑洞也已经为他准好,无声地等待最后的时刻。唱片工业与贪婪的经纪人无时无刻不在榨取他的天赋,查斯•钱德勒被赶走,贪婪无度的迈克尔•杰弗里全面控制了他;放任自流的生活方式和在纽约的录音室“电子女士”让他背负巨额债务;来自观众的呼声让他无法放松(他多次抱怨观众们无非只想看到他亮出用牙齿弹琴之类奇技淫巧),观众们的期待对他来说毋宁是一种限制;他抱怨着自己的疲惫和压力,但是没有人能够真正帮助他,西雅图的家人再也无法亲近这个功成名就的陌生的儿子;因音乐而结识的朋友只有带着敬畏的仰望;骨肉皮们来了又去,外表光鲜的明星生活其实和残破的童年一样孤立无援。没有人能把他从“吉米•亨德里克斯”所代表的巨大的混乱和疯狂之中抽离出去,让他获得哪怕片刻的安宁和平静。而为这幅画面添上最后一笔的,自然和所有60年代的英雄们一样,仍是毒品和酒精。乐于谄媚的经纪人、食客和骨肉皮们源源不断地把各种毒品和酒类提供给他。这个平素温文尔雅,总在竭力避免冲突的人喝醉酒就会“变成畜生”,做出暴力伤人的举动(人们不难联系想起他在贫民区里度过的童年和因酗酒而丧生的母亲);为了应付节奏疯狂,颠沛疲劳的巡演生活,白天靠吃兴奋剂登台,夜晚靠吃安眠药入眠已经成为常事,而且剂量愈来愈大;和那个时代的所有乐手一样,大麻和LSD是必不可少的灵感来源。当然这一切还不够,海洛因也带着惨淡的微笑,为这一片浑浊混乱的色彩添上一片苍白的痕迹。
      
      和许多天赋异禀的人一样,吉米•亨德里克斯对始终摆布着自己的这个强大意志与最终的结局一直有着隐隐的直觉。他毫不迟疑地拥抱自己的命运,在最高与最低的时刻始终用尽全部生命与之起舞。“我是那种时间到了就必须去死的人,所以,让我随心所欲地过我的生活吧”一方面他似乎从不长远规划,仿佛每一天都是自己人生的最后一日,如醉舟般随波逐流,任凭偶然邂逅和突发事件左右自己疯狂的人生轨迹(他因为尼尔•雷丁的发型像迪伦就把这个根本没弹过贝斯的吉他手招进“体验”弹贝斯,因为在出租车上偶然听司机说自己会打康加鼓就把他带回录音室录音,最后正是随便认识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了他的生死);另一方面他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全力以赴地推向极致:不论是贫苦时的挫折坎坷还是成名后的放荡纵欲,所有的灾难痛苦和大起大落都在琴弦震颤的瞬间被燃烧为热情和福祉。伟大的命运必须有同等伟大的人格才能与之相称和碰撞。没有相称资格与才能的庸人若一意妄图挑战,只会被徒劳地焚毁殆尽,连残渣都不剩下;其他在对峙中犹豫退却的天才将会活下来,坚韧顽强或平淡从容,总之是依照自己的器量与抉择得到人生另一份丰厚的礼物与赠予;但只有孤注一掷,毫不迟疑地扑上去的璀璨灵魂才能得到那瞬间超越存在本身的辉煌与毁灭。这是双方意志的角力与互相选择的必然结果,是双方心领神会的赐予与代价。古往今来,无数付出生命的天才莫不如是。无法仿效,无法挽回。身边的亲近的人或后世的看客无论如何羡慕、焦急、关心、感慨、怜悯、不屑……无非也只能隔岸观火,袖手旁观。
      
      1970年9月18日,一个伦敦再普通不过的阴郁多云的日子。埃里克•克莱普顿在前一天心血来潮地买下了一把漂亮的白色左手琴,打算把它送给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和朋友;米奇•米歇尔前一天晚上整个都在和斯莱•斯通即兴演奏,一直都在苦苦等待那个最爱即兴演奏的吉他手的出现;美丽的模特克丝坦•奈弗一遍遍地向坎伯兰酒店打电话留言,希望前不久认识的摇滚明星情人回心转意再见自己一面;家住伦敦的贵族后裔菲利普•哈维兴奋地和朋友炫耀自己前一天邂逅了一个真正的摇滚巨星,而且居然还把这个素昧平生的大明星请到家里聊了大半个晚上。在大洋彼岸,吉姆•莫里森在迈阿密忙于准备自己因暴露生殖器而遭起诉的官司,已经心力交瘁;倍受毒瘾困扰的詹妮斯•乔普林写下自己定期例行的遗嘱,却不知道这一次将是自己生平的最后一份……其他人平凡或不平凡的生活还在继续;倒霉的尼尔•雷丁在纽约的酒店愤愤摔掉了一个骚扰电话——对方竟说他以前乐队的吉他手,吉米•亨德里克斯去世了。
      
      ——这并不是骚扰电话。
      
      1970年9月,因为糟糕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以及贝斯手兼老友比利•考克斯误服药物,吉米•亨德里克斯在经历了几场生平最糟的演出之后取消了欧洲巡演,滞留在伦敦。9月18日凌晨,他住进一个近乎陌生,邂逅不过数日的女歌迷的酒店房间,因前夜吃下的兴奋药物无法入眠,服用了过量安眠药。其后在安眠药、酒精和其他药品综合作用下,他开始呕吐。呕吐物呛到他的肺里,令他窒息。一个清醒状态的人会产生自然的反应,把呛到肺里的东西咳出去,但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身边的女子也已经吃下安眠药沉沉入睡。最后一张牌被翻过来了,死神的面孔赫然其上。吉米•亨德里克斯的人生抵达终点。官方死因是“巴比妥中毒引起的呕吐物吸入窒息”。后来“动物”乐队的主场埃里克•伯顿在酒店房间发现了吉米生前写下的最后一首歌。里面有一句歌词是“生命的故事比眨一下眼睛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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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是我翻译的第五本摇滚方面的书籍。
      
      虽然听摇滚乐将近20年了,但因为不会乐器,没有亲身搞过乐队的经历,自己写作时很多东西无法用乐理和术语的东西表述,这一直是我的一个遗憾。在翻译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曾经询问过身边一些乐迷、搞乐队的朋友和弹吉他的朋友:吉米•亨德里克斯究竟伟大在何处。结果得到的狂热崇拜和赞美远远多于我期待的客观描述。类似于“他根本无法模仿,就算看很多遍录像也学不来”,“他重新定义了吉他这种乐器”,“电吉他发展到今天,很大程度上还是没有超越吉米当年的范畴”等等。甚至有人言之凿凿地说:“他的伟大就在于无法用言语形容。”
      
      ——作为一个以文字为主要表达途径的人,这样的答案自然并不能令我完全满意。
      
      后来为了查实曾与亨德里克斯短暂合作过的打击乐手Juma Sultoan的名字如何音译,我又把以前看过多次的亨德里克斯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演出找出来看,整个人再度沉浸于其中。节目将近尾声的时候,吉米迎着初生的旭日,为台下宿醉未醒,迷惘疲惫的四万名观众奏起一曲《星条旗》,回授与延音制造出导弹爆炸与救护车哀鸣的声音,在伍德斯托克上空回响。即便多年后的观众坐在电视机前,隔着漫长的岁月与冰冷的屏幕,也能感到在那个迷幻而又庄严的时刻,一切仿佛都静止了。之后他没有停顿,行云流水般地进入那曲酣畅淋漓的《紫雾》。
      
      就在这时我得到了领悟。
      
      是的,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的伟大无法用言语形容。
      
  •   董楠写的确实好,但是猫大人写的也很有自己的轰格啊~!
  •   囧,我完全是一片粉丝心。。
  •   请问这句歌词出现在他的哪首歌里?
  •   歌的名字就叫Room Full Of Mirrors,这首歌出自97年的专辑,他死后发行的
  •   这篇序写真好,能把生平和背景年代关系滤清晰的文字都特别不容易
  •   网络书城什么的有出售了么
  •   网上能买得到吗?www.zy001.cn
  •   一篇经典的序文
  •   看有人给书标“读过”“在读”,还给打三星,还是蛮奇怪的,这书目前在“入库” ,不知道他们都是在哪儿读的……= =
  •   中午在单位,仿佛也感受到了心中的那团火焰,仿佛亲临神迹现场。这就是所谓超越音乐本身的力量吧。
  •   也许他们逼中有书,装做在读。
  •   也许人家读的是原文,我轻浮了= =
  •   请问什么时候出版…………
  •   已经出了,“入库”中,相信很快就上市了……
  •   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的伟大无法用言语形容。
  •   很用心的博文,很多摇滚乐掌故,有机会读读。。。
  •   好,收藏了,要一读再读
  •   我靠~!!!这续写得!!!!可以把人点燃,太热血沸腾了。
  •   原版很难买么? 貌似只有卓越有买 价格很贵 而且发货要1到3个月?
  •   其实买全他的专辑,在jimi的音乐里去感受那些吉他的巫术火焰
  •   现代巫师
  •   我已经订购了!书3月8日到手!很期待啊!你们可以在亚马逊订购,只是广告上面的所谓1到3个月我也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   从各种长句中仿佛看到了英文原句...
  •   2012-03-07 14:32:51 eye
      从各种长句中仿佛看到了英文原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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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事实性的陈述(四,五句左右),是来自这本书中的,其他的你有本事尽管去找。
  •   期待了足足有十二年之久!今天从快递员手中接过吉米的这部传记时,我竟然对着封面的吉米肖像看了足足有一分钟之久,直到快递员催促我交货款,我才回过神来,最后快递员还问了一句,这是一本什么书啊,有那么好看吗?我只对他说了一句“这是一部讲述一个伟大的音乐天才的传记!”
  •   我和Stein看完这本译序之后,都一致认为这是迄今为止看过的书里最好的序,只有不是出于职业目的,而是真正对音乐充满爱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文字。被这十几页的文字感动得热泪盈眶,谢谢译者。
  •   读过的最好的译序了。花钱买这本书就算只读这12页的译序也值得了。
  •   新浪博客上的鲍勃迪伦歌词译文相当赞啊,听专辑的时候经常点开边听边看,那个博客很久没更新了吧
  •   唉,惭愧。我会努力的
  •   写的太好了!!!!!!!
  •   是的,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的伟大无法用言语形容。
  •   开始看这本书了,确实非常棒的译序
  •   嘿嘿!好!
  •   读完会更爱他
  •   这一系列书的专有名词配不配英文?
  •   我自己这本书的人名,乐队名和重要地名及专有名词第一次出现都有注英文,还有大量根据一手材料写出的注释。其他书就不知道了。我还没有看过呢……
  •   写得非常棒的序,首次读到的时候不太相信是中国人写的,我开始想到可能是原书的序,只是翻译过来而已,后来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原书也很棒,今天看了一个下午。
  •   序写的真好,书也很棒!
  •   这样的吉他手,大概几百年才会出一个,以后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不会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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