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体系化判解研究

出版时间:2008-7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宗波,李晓秋,姚兵兵 等著  页数:458  

前言

  大陆法系多以演绎法构建学科体系,知识产权法学也不例外。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著述往往从概念阐释与特征分析人手,继而剖析问题的法理,最后指导实践——指明现行法之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其运用的是从一般的理论到一般的立法实践的演绎式推理方法。此种方法是大陆法系的法学思维和大陆法系国家传统法学教育的主导方法,长久以来被无数国家和学校所承继发展。然而,其弊端也日渐显露,主要表现在不适应知识产权法学这样抽象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法学学科的研究和教育。于是人们开始研究英美法的案例教学和诊所教育。本丛书就是在此启发下,将英美法系的案例教学的可取之处,融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教育和研究之中,直接目的是使抽象的知识产权法理论清晰化、感性化,使读者学以致用,而并不改变教育模式等抽象问题。  大陆法系从解释抽象的概念与原理出发构建学科体系,这有利于保持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并充分体现该法的基本价值,高屋建瓴地指导知识产权法的实施;英美法系长于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来阐释法的原理,这种利用归纳方法得出的结论因具有个性和时效性而显得更灵活,从法学教育角度看,此种方法给读者提供了一个更加直观的学习机会,便于研习。  第二个法定标准,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这里的条件是指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这种情况下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是基于发明人的本职工作,也不是单位分配的任务,而是自由进行的。但是在研究过程中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才得以做出发明成果的。没有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基础,该发明创造就不能完成。因此,该种情况下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

内容概要

在知识产权法体系中,专利法比较难以理解和运用。本书顺应我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这一重要的司法改革方向,以我国通用的专利法教程的基本内容为主线,融合大陆法系构建学科体系的演绎方法和英美法系的案例分析方法,以典型案例为依托,采取原理与案例——对应的模式,以专利法的核心内容和疑难问题为重点,系统介绍了专利法的基本原理和法律制度。    本书体例新颖、知识实用、内容全面。全书遵循读者的思维习惯和关注焦点,将每一个知识点的研究合乎规律地分为“案情简介、本案涉及的知识点、与本案有关的现行法规定、当事人的意见及其理由、法院的判决结果及其理由、对本案的学理分析、对本案的思考”七大分析板块,深入浅出地进行法律剖析和理论总结,使案件分析、法律适用、归纳推理和问题启示融为一体,开创了我国专利法案例教程内容体系化的先例。本书的案例不是虚拟的案例,而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理论分析不是一家之言,而是博釆已有研究成果的理论精华,以案说法,以法释案,以理服人,使实证研究方法和规范研究方法同时运用于专利法实践和理论几乎所有的基本问题,扩展了已有的相同研究主题的研究维度,力图为专利法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一个新的认知视角。    本书由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教学和研究的高校教师、资深知识产权法官和知识产权法执业律师合著,理论性和实务性兼备,适合高校师生和法律界专利管理、科技与企业界等相关人士使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专利申请权人  第一节  专利申请权  第二节  原始专利申请权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三节  专利申请权继受取得人——其他专利申请权人第二章  专利权主体  第一节  专利权主体概述  第二节  职务发明专利权人  第三节  委托发明专利权人第三章  专利权的客体  第一节  发明  第二节  实用新型专利  第三节  外观设计  第四节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第四章  可专利性  第一节  实用性  第二节  新颖性  第三节  创造性第五章  专利权的取得与丧失  第一节  专利申请的原则  第二节  专利申请的提交和受理  第三节  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批准  第四节  专利权的丧失第六章  专利权的内容  第一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  第二节  专利权人的义务第七章  专利权的行使与限制  第一节  专利权的行使  第二节  专利权的限制第八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一节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确定  第二节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第三节  专利权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  第四节  专利权侵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五节  专利权侵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九章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第一节  诉前禁令  第二节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  第三节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问题  第四节  外观设计专利使用与制造的界限问题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专利申请权人  本节主要知识点  第一节 专利申请权  1.专利申请权的概念  专利申请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它不仅对于专利申请权人和专利权人的确立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对于相关纠纷的定性和法律适用具有决定性作用。在我国,对于专利申请权的认识很不一致。在法律上,专利申请权是我国专利法中的重要范畴,但我国专利法并没有具体定义什么是专利申请权;在理论上,学界有多种说法,一般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专利申请权是“发明创造所有者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或者资格”;一种观点认为专利申请权是“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的权利”。司法实践急需在理论上统一专利申请权的概念,否则会导致法律适用混乱等一系列问题。  2.专利申请权的性质  人们之所以对专利申请权的概念发生截然不同的理解,主要原因是专利法中的“专利申请权”性质含混,容易使人们对其认识产生分歧。一般认为专利申请权是一种私有财产权,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公权利。厘清专利申请权的性质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专利申请权的内容  我国专利法既没有规定专利申请权的定义,也没有直接列举专利申请权的内容。学界对此认识亦颇有不同。根据我国专利法和广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理解,专利申请权可以包括请求授予专利权、撤回权、请求实质审查权、陈述和修改权、优先权、要求临时保护权、要求复审权和起诉权、专利申请技术人身权和财产权等一系列具体权能。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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