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出版时间:2008-12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作者:叶必丰  页数:483  

前言

《行政法学》第一版自1996年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以来,一直是我校及有关高校法学本科的教材,现已发行11000册。它也获得了读者的广泛厚爱和同仁的诸多肯定,具有较高的引用率。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多部重要法律的通过和实施,行政法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作者对行政法认识的加深,本书有必要作一次全面的修改,以反映我国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发展,并答谢读者的厚爱和同仁的关心。本次修改,首先考虑的是读者和同仁的批评和建议。其中,比较重要的批评和建议有:作为一部教材,不能缺少行政法的历史这一内容;《行政法学》没有行政诉讼这一内容,似乎不完整,有一种嘎然而止的感觉。的确,作者不太喜欢把每一个问题都与历史相联系,去寻找一种似是而非的历史。但是,应该叙述和交代的历史,却不应不交代。作者虽然在第一版前言中反对过这种因个人好恶而决定内容取舍的做法,但自己还是犯了这种错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虽然是两门课,但却有联系。行政诉讼法基本上是行政决定的补救法,也可以说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讨论行政法时,不讨论行政诉讼法确有缺陷,无法使读者获得一个完整的认识。为此,这次修改增加了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需要说明的是,作者现在虽然增加了行政诉讼这一内容,但并没有展开讨论。第一版时出版社要求字数不能超过30万。现在,本书已经超过40万字。如果要详尽地讨论行政诉讼,则还得写20-30万字。而且,详尽讨论行政诉讼法问题,也并非本书的任务。所以,本书中的行政诉讼一章,仅仅是对行政诉讼法作一个简单的介绍,是为了让读者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

内容概要

本书系按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和法律解释编写的,严谨、规范、系统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它具有较高的理论性,即深入地阐明了行驶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原理。更重要的是,教材中的理论源于法律规范的概括并可得到判例的验证,从而实现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同时,本书对法律规范的解释素材主要是判例而不是学说,重视判侧的法律判词而不是事实认定或案情,从而确保了解释的现实性,实现了—般法与个案法之间的对接。

作者简介

叶必丰,男,汉族,1963年3月6日出生于浙江省浦江县,现从事行政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教授、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监察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及武汉市政法委员会咨询委员。《法制日报》(1998年8月1日)“法制人物”。《长江日报》(1999年9月27日)“学者名片”介绍了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学术观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  二、行政法的特点  三、行政法的地位 第二节 行政法的基本观念  一、利益关系的一致性  二、行为关系的服务与合作  三、观念上的相互信任 第三节 行政法的历史  一、行政法的产生  二、行政法的发展 第四节 行政法学  一、行政法学的产生  二、行政法学的基本学说  三、行政法学的基本任务和方法第二章 行政法的渊源和效力 第一节 行政法的渊源  一、宪法和条约  二、制定法  三、法律解释  四、其他渊源 第二节 行政法的效力  一、行政法的空间效力  二、行政法的时间效力  三、行政法对人和事的效力  四、行政法的效力原则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法律优位原则  二、法律保留原则  三、行政应变性原则 第二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平等对待原则  二、比例原则  三、严重不合理原则第四章 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一节 行政立法概述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的性质  三、行政立法的分类  四、行政立法的原则 第二节 行政立法的权限和程序  一、行政立法的权限  二、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三、规章的制定程序 第三节 行政立法的监控  一、行政立法的合法性要件  二、行政立法的监控机制 第四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行政创制性文件  二、行政解释性文件  三、行政指导性文件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和监控第五章 行政法律关系 第一节 行政法律关系概述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运动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意义 第二节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二、职权行政主体  三、授权行政主体  四、受委托组织 第三节 行政权限  一、行政管辖权  二、管辖权争议的解决  三、职务协助 第四节 相对人  一、相对人的含义和类型  二、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相对人的法律适用  四、私人公法行为第六章 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三、抽象行为与具体行为的区分  四、行政行为的时代特征 第二节 行政事实行为  一、行政事实行为概述  二、行政调查  三、行政指导 第三节 行政合同  一、行政合同的概念  二、行政合同主体的权利 第四节 行政协议  一、行政协议的缔结  二、行政协议的主要条款和效力  三、行政协议的履行第七章 行政决定原理 第一节 行政决定的分类和法律特征  一、行政决定的分类  二、行政决定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 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  一、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  二、行政决定的认定 第三节 行政决定的合法、错误和瑕疵  一、行政决定的合法  二、行政决定的公开错误  三、行政决定的瑕疵 第四节 行政决定的效力  一、行政决定的效力内容  二、行政决定的效力时间第八章 模式化行政决定 第一节 行政决定的模式  一、行政决定模式的概念  二、行政决定模式的价值  三、行政决定的模式化  四、行政决定的模式定位 第二节 行政决定的主要模式  一、行政征收  二、行政给付  三、行政奖励  四、行政惩戒  五、行政裁决第九章 行政强制第十章 行政程序制度第十一章 行政复议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概述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程序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第十八章 行政赔偿

章节摘录

第二节  行政法的基本观念一、利益关系的一致性(一)公共利益本位利益关系是人们之间为了追求或实现自己的利益而结成的一种社会联系。利益关系的运动,即利益关系的对立统一。利益关系的统一性即同一性和一致性,是指不同主体间利益的共同性和依存性。基于这种利益而形成的主体间的关系,即多个主体为了追求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和相互满足各自利益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可以称为利益一致关系。利益关系的对抗性或斗争性,是指不同利益主体为争夺各自利益所表现出来的互相排斥性和离异性。以此为特点的利益关系,即人们之间因利益冲突而发生的社会联系,也可以称为利益冲突关系。对立和统一是任何社会、任何利益关系的两种运动形式。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里,人们相互间都有相冲突的利益关系,也都有相一致的利益关系。在利益冲突中有利益一致,在利益一致中又有利益冲突,并且两者始终是相互结合在一起的。既不存在只有统一性而没有斗争性的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只有斗争性而没有统一性的利益关系。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中,公共利益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是由公共利益的质和量决定的。第一,公共利益决定着矛盾的质。矛盾的质,指该矛盾是一种对抗性矛盾还是一种非对抗性矛盾。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里,公共利益实质上是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尽管因外在的社会分工而与个人利益相矛盾,但却是一种非对抗性矛盾。在私有制社会里,从全体或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中分离、独立出来的公共利益,被统治阶级占为己有或绝大部分份额为它所夺取,实质上成了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或整体利益,只是仍保留着全体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形式而已。于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首先表现为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与被统治阶级的个人利益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是阶级矛盾和对抗的表现之一,是不可调和的对抗性矛盾。其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还表现为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与统治阶级成员的个人利益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但却不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矛盾中的主要表现形式或主要矛盾,而是从属于阶级矛盾和阶级对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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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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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很适合作为一本教科书
  •   全文大多用的是通说,适合入门!!
  •   物流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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