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诉讼案例精点

出版时间:2006-8  出版社:上海交大  作者:沈成良 编  页数:222  字数:204000  

前言

医患关系本质上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医患双方在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然而,医患关系与一般民事关系相比较存在较大的区别,医者负有救死扶伤的法定职责,使他无法成为平等的合同主体;医疗行为的风险性使他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市场交易行为。正是基于这些特殊性,对于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患纠纷,乃至医疗事故的处置,国务院制定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对平衡医患权益,保护医患双方利益,正确处理医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起了积极的作用。《条例》实施已经三年多了,医患关系仍呈紧张趋势,究其原因,医患双方中的少数人,对医疗实践中各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不清楚,没有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单纯追求权益;此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贫乏,没有意识到法律的基础是公正和平等,盲目维权;再者,缺乏理性思维,以主观代替客观,以想象代替现实,没有感悟到客观和存在,情绪化用事。这些错位的思考和行为加剧了医患关系的复杂化和冲突化。医患关系紧张的氛围,势必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结果是对广大患者不利,对医学科学的发展不利,对国家民族兴旺发达不利。医患矛盾发生后,医患双方怎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采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得到医患关系的平衡和稳定,是医患双方都应认真考虑和维护的。

内容概要

根据国务院在2002年9月1日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40多个医疗诉讼案例进行点评,真实反映现行医疗诉讼的审判思路和动向。本书文字精彩,情节生动,故事性强,将原本比较枯燥的案例和法理写得引人入胜,通俗易懂;律师点评以案说法,言中有物。通过阅读本书,可使读者了解医疗法律诉讼的知识。本书可供法律工作者和广大市民阅读。

书籍目录

一字这差,输掉官司一场企业保健站医治社会病人酿苦果超出核准诊疗范围是否属于非法行医因实习医生引起的医疗纠纷死亡未满2年时效已过,针断乳房19年起诉成功——医疗诉讼时效为何天差地别启动中华医学会鉴定的“马兜铃”案始末再次鉴定和首次和鉴定结论相悖,法院采信哪次鉴定一起工伤与医疗搅合在一起的赔偿纠纷患者肺内离奇异物,潜伏8年终获赔偿一起奇怪的卵巢谜案“小毛病”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病历——决定医疗诉讼成败的关键证据八旬老太脑瘤死亡起纠,不配合鉴定患者家属败诉十年瘫痪谁之过护士推针一致患者死亡,无证据原告输了官司怀孕与癌症共舞,儿生母亡谁之过他在CT台上身亡癌症和炎症,究竟啥是真植入钢板断裂,患者缘何败诉一起不该做的手术是谁要做命与性孰轻孰重?一场由选择引起的发医患纠纷术中突变方案,患者能否知情尸检未做谁负责任一种明智的选择四龄童针后失聪,三十万难挽终身憾医疗事故的受害者切莫盲目索赔少女求医失去“贞操”身体权受分割获赔偿生下一个残肢儿,输了两场官司医院有过失,残肢儿父母获精神损害赔偿两超发生在精神病医院的医疗纠纷老太看病跌伤,医院责任有否468元引发的医疗赔偿诉讼病家拒绝出院,医院无奈起诉赔偿协议已生效,一方反悔无依据患者有苦难诉讼的药物反应十月怀胎胎死腹中,诉诸法律遭遇空白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患者虽然在检查过程中死了,但并不影响检查结果的产生。患者的脑CT报告提示患者“大脑镰可疑高密度影”。医院认为患者有高血压病史多年,结合CT报告,患者是死于“脑血管意外”。脑血管意外的最大可能是脑溢血。据此,医院开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认为患者直接的死亡原因是:脑血管意外和呼吸衰竭。而脑血管意外和呼吸衰竭,医院认为是糖尿病和高血压病引起的心功能不全造成的。医院还告诉曹师傅,如对患者的死亡原因有异议要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对医生的解释,曹师傅夫妻俩提不出什么异议,于是在医院的尸检告知书上签了字,表示不做尸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儿子死了,曹师傅夫妻俩的生活缺少了往日的精神支柱,但儿子毕竟是生病死的,夫妻俩只得接受儿子死亡的现实。但医院的正式的脑CT报告又引发了医患双方的纠纷。原来医院开出死亡证明的时候依据的CT报告是临时报告。在正式报告中提示:颅脑CT扫描未见明显异常。根据正式的CT报告,否定了患者存在“脑血管意外”的诊断,曹师傅认为患者不需要做脑CT检查,医院如果不搬动患者去做检查的话,患者的死亡是可以避免的。医院认为搬动患者去做检查是经过家属签字同意的,已经告知了搬动的风险。即便患者不存在“脑血管意外”,患者的死亡也是其自身的疾病——心功能不全引起呼吸衰竭造成的,对患者的诊治符合医疗常规,因此,医院不同意患者的说法。

后记

为建设和谐社会,我们不希望患者因医疗纠纷而施以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也不希望医方或以金钱高价收买,或趁患者无知蒙混过关,逃避医疗事故的责任。如果医患双方无法自行协商,也不愿通过行政调解,那么可求助于法律。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是无私的,民事诉讼应该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终途径。编入本书的40多个案例,均是上海市康正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众多医疗诉讼案件中精选出来的。医疗卫生领域的法律服务是该所坚持10多年来的专业特色,在全国颇有知名度。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得到了该所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感谢!本书收集点评的案例除患者姓名为化名外,都是真实的,实践可以证明诉讼不是坏事,通过诉讼是依法公正公平处理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为了帮助读者了解认识医疗诉讼,本书是围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之后,在审判实务中碰到的热点和难点予以选编的。通过个案向读者系统介绍了医疗诉讼中主体资格的认定;诉讼案由的选择;诉讼时效的确认;举证责任的倒置及举证期限;病历资料的保管及证据作用;知情同意权的保护及责任;尸检的程序及意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及证明力;医疗事故的概念及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及计算;医疗事故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医疗过失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精神病人损害赔偿和发生在医院内的其他意外事故赔偿责任的认定,以及已经生效的医患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等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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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疗诉讼案例精点》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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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从学校图书馆借的书,越看越觉得好,律师分析的很到位很精彩,看了很受启发,于是就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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