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适用热点问题研究

出版时间:2008-2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作者:龚培华  页数:274  

内容概要

本书结合检察办案实际,围绕刑法总则法律适用问题和刑法分则法律适用问题展开研究,集中展示了近几年司法实践中针对各种难点,热点问题形成的多种观点,具有实践性强、内容新、理论强的特点。  本书适合从事检察工作和司法实务的同仁参阅,也适合法学院师生作为教学参考读物。

书籍目录

刑法总则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刑事法律适用中的“法律空白” “刑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 国企改制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界定 单位犯罪的法律适用 “一人公司”犯罪主体的认定 身份犯共同犯罪的法律适用 对刑法中量刑情节的理解 自首、立功的刑法适用 对刑法若干基本概念的理解刑法分则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交通肇事犯罪的法律适用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律适用 金融诈骗犯罪的法律适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法律适用 侵犯商标权犯罪的法律适用 销售网络游戏外挂软件行为的法律适用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律适用 合同诈骗犯罪的法律适用 非法经营犯罪的法律适用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犯罪的法律适用 非法拘禁犯罪的法律适用 非法侵入住宅犯罪的法律适用 人户等加重情节抢劫犯罪的法律适用 盗窃犯罪若干新问题的法律适用 职务侵占犯罪的法律适用 合伙人骗取公司财物并出售谋利行为的法律适用 聚众斗殴犯罪与寻衅滋事犯罪的法律适用 赃物犯罪中“明知”的认定 非法行医犯罪的法律适用 组织卖淫犯罪的法律适用 贪污犯罪的法律适用 “药品回扣”案件的法律适用 行贿犯罪的法律适用 渎职类犯罪的法律适用 海关工作人员受贿并放纵走私行为的法律适用

章节摘录

  刑事法律适用中的“法律空白”:  刑事法律适用中遇到的空白是否可以由司法人员进行能动地填补,既是理论探讨的热点问题,又是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的难点问题。  一、理论观点:  法律空白是一种客观存在。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遇到法律空白时,除了通过立法弥补以外,是否可以由司法人员填补刑事法律空白?对此,理论上有两种观点:  1.不能由法官填补刑事法律空白①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所谓的法律空白,而不管其为私法抑或是公法。但是并非所有的法律空白法官均可予以填补。对法律空白的填补,既可通过司法方式直接进行,亦可通过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加以处理。填补空白的权力既然属于立法或准立法权,那么从理论上说,它就应当由立法机关行使,赋予法官填补法律空白的权力不过是不得已而为之。因此,对法官填补法律空白的第一个限制是,法官对法律空白的填补一般应限于私法领域,对公法领域,特别是刑事法律领域存在的法律空白,法官无权直接自己创制法律规则加以处理。  在私法领域,之所以存在由法官填补法律空白的可能性,一方面是私法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的特点决定的,如有学者曾指出:“民法的一个基本精神是诚实信用,它使得民法典成为一个相对开放的规范体系,使得民法典具有像徐国栋教授所说的一种‘空框结构’,具有一种克服成文法之局限性的功能”;另一方面则是由私法领域内纠纷本身的特质所决定的,它只涉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配置。对于私法领域发生的法律纠纷而言,由于纠纷双方当事人的不特定性、互换性,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今天为权利主张人,而明天又因同样的事实而成为侵权人。既然如此,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反对法官根据社会正义或自然公正的原则对他们之间的纠纷,并且对他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恰当的分配和处理。  ……

编辑推荐

  近年来,上海各级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室坚持“检察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研究并举,侧重应用理论研究”的方针,结合检察办案实际,通过召开疑难案例、刑事司法热点问题研讨会,加强对检察办案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刑法适用热点问题研究》所选的内容就是近年来本市各级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室组织举办的一系列研讨会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刑法适用热点问题研究》适合从事检察工作和司法实务的同仁参阅,也适合法学院师生作为教学参考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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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觉得很实用,都是当前办案中争议较大的问题
  •   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材料,不错
  •   内容较为新颖,但论证不够,可以拓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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