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源政治

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任宝玉  页数:281  

前言

弹指一挥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成立已经有25年,从人生的周期来看,已经进入青年时期,但是对于需要传承、传统,需要积淀、积累的团队建设、学科发展、研究风格来看,25年的时间只是一个起步时间。回首25年华师农村政治研究方法,经历了一次转型、两个阶段,即从自发的实证研究阶段转向自觉的实证研究阶段,农村政治的实证研究已经转型,但是转型尚未完成,也远没有达到自为的实证研究方法阶段。方法论的自发阶段。改革开放不久,已经退休的张厚安老先生老骥伏枥,牵头成立了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基层政权研究中心,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学术宗旨,高举实地调查的大旗,深入农村、深入基层,用脚来做学问。我们坚信,要做好研究,必须从实践中发现问题,从现实中寻求问题的求解之道。毛泽东同志的调查研究方法是中心的主要方法:下乡调查——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对策建议。问题研究是此阶段研究的主要目标。当时并没有考虑应然与实然之问的跳跃问题,也没有考虑材料与理论之间的因果关系,更没有考虑到分析框架和理论建构问题,研究方法的选择处于一种自发、自然的状态,感觉到做农村研究就是要调查,但是对于怎样从事科学的农村调查,事实材料如何使用,如何从实然转向应然,如何连接材料与理论,则鲜有方法论指导,也没有较为规范的研究模式借鉴,处于一种方法论的自发启蒙状态。方法论的自觉阶段。随着对外学术交流的加深,随着中心研究人员的成熟,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心研究人员从方法的自发阶段进入到方法论的自觉阶段。规范的实证研究方法开始进入中心,人类学的参与式观察、社会学的深度访谈、统计学的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以及经济学的计量分析、博弈分析、公共选择理论、制度理论等研究工具和分析框架开始为中心学者和学生使用。

内容概要

本书以我国中部农业地区的刘乡为个案,以“财政合法性”概念为基本分析工具,深入考察了乡镇财政设立以来至农村税费改革这20来年刘乡财政的发展演变特点及其政治意义。作者认为,在传统财政治理体制下,乡镇财政增长的同时伴随着乡镇政权合法性下降的趋势。造成这种困境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乡镇财政过程缺乏群众的合法性认同。农村税费改革解决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负担问题,但并没有根本解决财政合法性问题,其政治意义不可高估。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公共财政制度是确立农村基层政府财政合法性、实现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根本途径。

作者简介

任宝玉,男,1968年12月生,河南省汝南县人,1991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政治系,获哲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发展研究所,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河南财经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地方政府与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会主义研究》、《中国农村研究》等刊物发表多篇相关研究成果。

书籍目录

总序导论  一  研究的缘由和选题的意义  二  “财政下乡”:本项选题的客观依据  三  相关研究成果的梳理  四  分析工具和主要概念  五  研究方法第一章  个案乡概况及其类型特点  一  个案乡所在的县域概况  二  个案乡概况  三  个案乡的类型特点第二章  从集中型财政到“分灶吃饭”(1984-1988)  一  集中型财政的建立及其沿革  二  集中型财政制度下的农村人民公社分配关系  三  集中型财政的变革与“财政下乡”    四  刘乡财政的初建及其特点(1984-1988)  第三章  失去平衡的财政关系(1989-1994)    一  乡镇金库的建立及其意义  二  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与乡镇财政的弱势地位  三  县财政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直接抽取  四  事权下移  五  乡镇自筹资金的快速增长趋势与5%的限额规定  六  乡镇预算外财政的扩张  七  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特点  八  财政问题所引发的基层社会冲突第四章  监督缺失之下的财政膨胀(1995-1998)    一  对乡镇财政监督的缺失  二  监督缺失之下的乡镇财力的畸形增长  三  农民家户经济及其税费负担  四  财源培养与乡镇政府的经济功能  五  财政汲取机制、措施及其与国家政策的偏离  六  监督缺失之下的乡镇财政支出  七  乡镇财政合法性危机的增长第五章  双重约束之下的乡镇财政(1999-2001)    一  乡镇财力的增长与农民的经济承受力  二  乡镇财力的增长与政府的政治承受力  三  双重约束之下的乡镇财政  四  传统财政汲取方式的延续与强化  五  对财政支出管理的不同解读  六  乡镇财政合法性危机的扩散第六章  转型中的乡镇财政(2002-2005)    一  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必然性  二  刘乡税费改革的进程  三  乡镇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内在冲动与措施  四  农村税费改革的效应  五  乡镇财政收入结构的现代转型  六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缺失结论与讨论  一  本项研究的基本结论  二  进一步的讨论:根本确立我国农村基层政府财政合法性的核心方案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学术研究的价值在于创新,这种创新可以是发现新的研究问题,也可以是对于已发现的问题给予新的解释。学术研究的创新离不开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知识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是我们前进的基础。回顾20世纪以来的中国农村研究可以发现,其研究成果遍及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等诸领域;研究者既有大批的中国学者,也有许多国外学者;研究的范围兼及近代、现代和当代。研究成果之丰富可谓汗牛充栋。这里仅对与本项研究相关的研究成果作一简要梳理。20世纪以来,中国农村的急剧变化和衰败吸引了知识界的关注,他们甚至身体力行,通过自己的努力改造和革新破败的乡村社会。‘1920年代末至1930年代初,在黄炎培、陶行知、晏阳初、梁漱溟等知识分子的倡导和带动下,兴起了一场声势浩大、意义深远的乡村建设运动,参加这场乡村建设运动的学术团体和教育机构多达600多个。①发表于1930年代的晏阳初的《农村建设要义》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代表了当时乡村建设派对中国乡村建设问题的不同学理思考。晏阳初在《农村建设要义》中认为,乡村是中国政治的基础,要通过进行公民教育,以立地方自治之基础。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指出要重新建造新的农村社会组织。他们关注的重点在于农村教育和农村文化建设。1930年代初,薛暮桥、钱俊瑞等青年学者发起成立了群众性学术团体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并出版了学术月刊《中国农村》,发表了大量的关于农村社会的调查报告、研究论文和书评,②成为当时中国左翼学者农村研究的重要阵地。不过,《中国农村》关注的主要是中国农村经济领域的问题。

编辑推荐

《财源政治:财政下乡视角下的财政合法性研究河南省刘乡的个案研究》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对个案乡20多年乡镇财政水平的变化、财政合法性基础及其演变、财政与乡镇政权建设关系的深入考察,提出和探讨了基层政府的财政合法问题,并得出了五个结论:乡镇财政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县乡财政关系和财政体制是制约乡镇财政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在传统财政治理体制下,农民负担水平是影响乡镇政府财政合法性以及政府合法性的重要变量;在影响乡镇财政合法性的诸因素中,乡镇财政治理体制及治理方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农村税费改革提升了乡镇财政的合法性,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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