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和谐观的转换与建构

出版时间:2009-11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魏世梅,贺利平 著  页数:384  

前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胡锦涛为首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上,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的宏伟目标和重大任务,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伟大实践。历史将记住这一刻: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发表重要讲话。讲话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清晰勾画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壮美前景,为我们正确认识、全面把握和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这篇重要讲话,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以这篇重要讲话为标志,我国全面展开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征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首次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将其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从六个方面归纳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内容概要

  《儒家和谐观的转换与建构》在对儒家和谐观念进行较为深入分析之基础上,挖掘出了其现代价值和历史局限性,并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提出对儒家和谐观进行现代转换。经过现代转换和辩证扬弃的儒家和谐观如仁爱观、中和观、义利观、诚信观、天人合一观等对我国今天科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启示作用和借鉴意义。

作者简介

  魏世梅,女,1965年生,198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教育专业、2006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为河南科技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副教授,参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执法用法全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用法全书》(各50000字),在《社会主义研究》、《理论导刊》、《中州学刊》等核心期刊及其他期刊上发表文章近30篇。主持完成多项省部级课题。贺利平,女,1974年生,硕士,讲师,2004年任教于河南科技大学。毕业院校:山西大学政治学院,研究方向:精神文明建设,毕业论文:《制度伦理初探》。任教以来发表论文多篇。

书籍目录

序言上篇 儒家和谐观的基本内涵第一章 儒家的仁爱观第一节 孔子的“仁爱”观一 “仁者爱人”二 “仁者爱人”的具体表现第二节 孟子的“仁民爱物”和“仁政”思想一 孟子仁爱观的性善论基础二 “仁民而爱物三 “仁政”思想第三节 荀子的“行礼为仁一 荀子“礼”的“人性恶”理论基础二 荀子的礼治思想三 荀子“礼”的本质在于“等差有序四 行礼为仁,仁本礼末第四节 汉代及以后儒者对仁爱观的继承和改造一 陆贾是汉代儒学改造的先驱二 董仲舒对孔孟之“仁”的继承和改造三 汉代以后儒者对仁爱观的发展第二章 儒家的“中和”思想第一节 “中和”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一 中和是儒家的最高价值原则二 中和在儒学中兼有世界观的意义三 中和又是儒家的方法论第二节 儒家“中和”思想的历史渊源及其内涵一 儒家“中和”思想的历史渊源二 儒家“中和”观的文化意蕴及特征第三章 儒家的义利观第一节 先秦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一 孔子提倡“先义后利”、“见利思义”二 孔子、孟子提倡舍生取义三 承认追求私利是人的本能欲望第二节 先秦儒家义利观的演变一 以董仲舒为代表,儒家义利观发生了第一次蜕变二 宋代儒家义利观发生的第二次蜕变:宋明理学对儒家义利观的扭曲三 先秦儒家义利观的复归第四章 儒家的诚信观第一节 儒家诚信之“诚第二节 儒家诚信之“信第三节 儒家的诚信观第五章 儒家的“中庸观第一节 对孔子“中庸”基本内涵的误解第二节 孔子中庸思想的基本内涵一 孔子“中庸”的“中”的含义二 孔子“中庸”的“庸”的含义三 孔子“中庸”含义的准确定位第六章 儒家的“德治”思想第一节 孔子“天下归仁”的“德治”纲领一 以“礼”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二 为政以德,德主刑辅三 重“人治”,轻“法治”,主张贤人治国四 视民为本,追求理想的和谐社会第二节 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一 “以义正我”、“以仁安人”二 施“教化”,守“等级第七章 儒家的“天人合一”观第一节 儒家“天人合一”观的历史发展一 儒家“天人合一”之天二 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历史演进第二节 “天人合一”思想的三重意蕴一 “天人合一”思想是政治管理之策二 “天人合一”是理想的生存状态三 “天人合一”是超拔的道德境界和高远的审美境界第八章 儒家的人口思想第一节 儒家多子多福、早婚早育思想的时代背景第二节 儒家人口思想略述一 儒家以“仁“作为其人口思想的核心二 儒家以“足”作为其人口数量的主张三 儒家以“教”作为提高人口质量的关键四 儒家以“孝”作为维护亲属因缘的纽带五 儒家以“心”“德”作为划分人口结构的标准中篇 儒家和谐观的历史局限与现代价值第一章 儒家“仁爱”观的历史局限与现代价值第一节 儒家“仁爱”观的历史局限性一 儒家“仁爱”观的不平等性二 儒家“仁爱”观的虚幻性第二节 儒家“仁爱”观的现代价值一 儒家“仁爱”观中几种仍须弘扬的宝贵精神二 儒家“仁爱”观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第二章 儒家中庸观的历史局限和中和观的现代价值第一节 儒家中庸思想的历史局限一 儒家中庸思想只是一种相对“平等”,其中包含着最大的“不平等”……第三章 儒家义利观的消极影响和现代价值第四章 儒家诚信观的局限与现代价值第五章 儒家德治思想的历史局限与现代价值第六章 儒家“天人合一”观的历史局限和现代价值第七章 儒家人口思想之辩证观下篇 儒家和谐论的现代转换与科学建构第一章 把儒家的仁爱观转化为现代的以人为本第二章 把儒家的义利观升华为新型的社会主义第三章 把儒家诚信观转换为现代和谐社会的诚信友爱第四章 扬弃儒家的中庸思想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第五章 完善儒家的德治思想,构建和谐道德……

章节摘录

  奸邪就会止息;相反教化废弃,则奸邪并生,而刑罚不能胜。他总结历史的经验说:“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①他认为西周初年的“成康之治”也是得力于道德教化,因此圣明的统治者决不可犯忽视道德教化的错误。要给予老百姓实际的利益,同时还要教育开导他们,这才是正确的治国之道,即他所说“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先饮食而后教诲,谓治人也”①。  董仲舒认为,在治国安邦的管理活动中,只有以义正我、以仁安人并教化百姓,仍不足以完整全面地建立一个大一统的和谐安定社会,还必须要有硬性的管理规范。总结历史的经验和理论传统,使他认识到一个和谐安定的理想社会只能是一个严格的等级制社会。遵守等级制度本身也是董仲舒所讲“义”的要求之一,但它作为一项伦理制度规范,又与单纯作为思想教化的道德之“义”有所不同。相比完全出于自觉性、诱导性的道德和教化之“义”,遵守等级制度之“义”带有更多的强制性,至少是一种规范和礼的制度。董仲舒所讲的等级规范有两种:一种是社会人伦关系中的等级规范即“三纲”。“三纲”概括了人们生活中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在这三种关系中,父子、夫妇关系是基础,这种对家族宗法伦常关系的强化,是与自给自足的家庭小农经济相适应的。董仲舒认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君臣关系就是家庭伦常关系的扩大,国家是大“家”,家庭是小“家”,其中的上下尊卑关系是相同的。倡扬维护尊卑贵贱等级秩序的礼,是儒家的一贯传统,礼治的根本任务就是要维护等级制。另一种是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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