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实证研究

出版时间:2009-08-01  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作者:李立,赵洪芳 著  页数:406  

内容概要

  《法律语言实证研究》力图兼容并蓄地采用法学与语言学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既对目前前沿的法律与语言的关系问题和机构话语的权力理论做出了精辟的理论阐述与构建,同时,又对大量翔实的中国当下语境下的法律语言的实证材料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确定其内在特征与发展模式,进而对我国的司法建设与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为相关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与研究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作者简介

  李立,1985年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同年开始从事英语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长期致力于法律语言的研究,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在英国伯明翰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攻读语言学硕士课程,在美国杜肯大学研修。在法律和外语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多次参加国际法律语言学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受到国内外相关专家好评。  赵洪芳,2002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获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律语言学方向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包括法律语言学、二语习得、英语教学法。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法律语言与法庭话语一、法律口语研究范围二、符号语言的研究第二节 法庭话语与权力研究的现状一、法律与语言的关系二、国外研究现状三、国内研究现状四、成就与不足第三节 本研究的概况一、本研究的内容与布局二、研究方法三、本研究的意义四、本研究的语料第二章 法庭话语与权力研究的理论框架第一节 话语分析的批判的方法一、批判话语分析二、米歇尔·福柯和话语分析第二节 本研究的法庭话语与权力理论模式一、法庭话语的含义二、权力与权力关系三、权力关系网络与法庭话语四、小结第三节 法庭话语的语言分析理论框架第三章 法庭话语的特征第一节 法庭话语的场景与特点第二节 法庭话语是一种典型的机构话语第三节 庭审中话语角色的分配第四节 法庭话语中的权力关系第五节 小结第四章 庭审话语权与程序公正第一节 司法话语权与程序公正一、程序公正的内涵二、程序公正表现为司法话语权公正第二节 司法话语权的分配和使用一、话语权可否放弃二、话语权的分配和使用第三节 小结第五章 刑事庭审话语与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第一节 刑事被迫诉人的诉讼权利是人权保障的主体和核心一、人权二、程序性人权三、刑事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第二节 刑事庭审话语与被追诉人人权的保障一、庭审话语与申请回避的权利二、庭审话语与无罪推定的权利三、庭审话语与辩护权四、法庭话语与质证权五、法庭话语与刑讯逼供等非法证据的异议权六、获得翻译帮助的权利第三节 本研究对中国刑事诉讼改革和庭审改革的启示……第六章 法庭话语中权力的实现路径第七章 庭审中弱势者的表现第八章 法庭话语策略第九章 总结论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三、积极保障被追诉人的辩护权  辩护权首先是指被追诉人自己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同时也指获得他人尤其是律师的帮助进行辩护的权利。在刑事庭审中,保障被追诉人的辩护权对司法机关而言不是一种消极不作为的义务,而是一种积极保障的义务。也就是说,在被追诉人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应当积极主动地为其提供免费的辩护律师,而只有当其明确表明不需要时,才可以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进行庭审。而且,“当被控告人表示放弃辩护,特别是不需要律师辩护时,办案人员应当查明其真实意愿,查明其放弃辩护权完全是出于自愿,而不是因为不理解、害怕、不能负担或者其他困难。”另一方面,法官应赋予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与控诉方同等的地位和辩护发言机会。使得辩控双方在讯问、举证、质证、辩论的过程中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对抗,只有从这种意义上讲,被追诉人的辩护权才得到了切实的保障,而非“形同虚设”。  四、保障被追诉人与证人对质的权利  与证人对质的权利也是被追诉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我们认为公诉方证人出庭作证是陈述案件事实,解除被迫诉人疑虑的一个重要环节。证人出庭可以使被追诉人及其辩护律师对其陈述进行当面质证,使证言与各个证据之间排除合理怀疑。但是,在我国刑事庭审中,大多数情况下,证人不出庭作证,而只提交书面证人证言,使得被追诉人无法向不利于己的证人当面进行质证,法庭在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况下采纳了证人的证言,剥夺了被追诉人、辩护人当庭对其进行质证的权利。同时,也不能充分保证法官正确查明案件事实,公正裁判。因此,在我国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尽快采取措施解决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低这一问题,切实保障被迫诉人的质证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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