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前沿理论与实践

出版时间:2009-5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刘兰芳 主编  页数:642  

前言

  公司制度作为人类的创制物,自从其成立以来就以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获得了蓬勃发展。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要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亦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调整公司与成员、公司成员之间、公司与第三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公司法也被各国公认为鼓励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发动机。由于公司法与经济发展的此种“亲密”关系,我国的公司诉讼案件也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呈现了公司诉讼持续攀升、公司争讼类型全面开花、利益主体多元化、冲突价值难以衡平等特点。法院作为公司法的重要适用者与守护者,通过其受理的大量公司诉讼案件,保护了股东权益、维护了交易安全、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鼓励了投资兴业,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但是,公司法既是程序法又是实体法,既存在强制性规范又留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加之公司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中最为活跃的主体,公司法及公司诉讼本身体现了极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及应用性。而我国建设市场经济的时间尚短,公司法理论及公司诉讼本身都属于新兴领域。这些因素直接导致如下局面:法官在审理公司诉讼案件的过程中,经常面临在处理具体公司纠纷时出现无法可依或法不能依或无所适从的尴尬。此种现实逼迫法官思考,促使法官拿起笔,写出适用法律过程中的内心困惑,写出价值取舍之间的衡量过程,写出完善法律的热切期盼与建议。本书就是审理公司诉讼案件的法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结合自身对公司法的司法实践进行理论思考的产物。这是法官工作经验的结晶,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产物,因为每一位作者都是公司法的实践者与守护者,从法官自身公司法的司法实践产生的思考也许有几分平实与直白,但是正是此种表述方式能够~中要害,指出公司法运用过程中的存在的七寸软肋,为我们对公司法的研习提供另外一种极具活力的素材。  本书的编排从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入手,以公司设立的各个阶段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为主线,充分讨论了公司从诞生创作之过程中的各种权利与义务,对于公司法的适法者,此种讨论可以更为鲜活地展示公司法的条文内涵、揭示条文背后隐藏的多元价值判断,有利于读者切实把握公司法的价值精髓。

内容概要

本书针对新公司法实施后审判实践中疑难新型问题,运用公司法的基本理论,结合公司法实践中“原汁原味”的资料,鲜活地展示了公司法的条文内涵,揭示了条文背后隐藏的多元价值判断,有理论深度,又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法官、律师切实有效地把握公司法的精髓具有重要的作用。

书籍目录

一、公司法基本理论 1.司法裁判权对公司类纠纷的适度干预——从公司权力与股东权利平衡角度探讨 2.论控制权正当行使的制度化控制 3.试论司法权介入公司僵局的合理界限 4.休眠公司本质探索及制度完善——基于对公司法基础理论的反思 5.民事诉讼中的国家权力冲突——以公司登记为视角二、公司独立法律地位 6.法人人格否认认定标准初探 7.试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与完善 8.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的责任承担 9.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思考 10.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适用 11.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研究——兼论《公司法》第20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三、公司设立 12.股东资格确认司法问题研究 1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实股东的法律责任及相关问题探 14.论外商隐名投资的法律问题 15.股权出资法律问题研究. 16.股东资格确认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1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 18.瑕疵出资股东内部法律关系若干问题研究 19.论司法实践中的工商登记不真实现象 20.公司登记的效力分析——以中国公司法为研究对象四、股权转让 21.股权转让若干实务问题研究 2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冒名签字转让股权问题研究 2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若干冲突及其化解——以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特征为思考进路 24.股东优先购买权诉讼法律问题研究五、股东会议、董事会决议效力 25.论股东会决议效力的审查与认定——兼论确认股东会决议效力案件原告诉的利益的审查 26.论股东表决权排除的制度价值及其局限 27.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诉讼若干疑难问题探析 28.股东大会决议瑕疵诉讼相关问题探析 29.从一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探讨《公司法》第22条第2款——兼议股东会决议中的“多数决”原则 30.诉讼视野下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效力六、股东权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八、公司解散与清算九、公司诉讼十、其他

章节摘录

一、公司法基本理论1.司法裁判权对公司类纠纷的适度干预——从公司权力与股东权利平衡角度探讨一、公司权力和股东权利冲突的来源“权力”的拉丁语是potere,意为“能够”,或具有做某事的能力。英文的power,法文的lepouroir,侧重指有影响、支配、操纵他人的能力与力量。郭道晖教授认为,“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它是指任何主体能够运用其拥有的资源,对他人发生强制性的影响力、支配力,促使或命令、强迫对方按权力者的意志和价值标准作为或不作为,此即权力。”权力同权利的区别是,权力“能够”(有能力与资格)以自己的强制力作为或不作为;权利只是“可以”(有资格)作为或不作为,权利主体自身无直接对抗他人的强制力。(一)公司权力的来源权力是一种控制,是基于社会组织的自治性产生的管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和地位。公司权力即“公司自治力”,公司作为法律承认的主体,拥有自己独立的法人地位。法人独立化的核心,即承认法人或者公司作为独立的自治组织的存在。公司作为一种自治性的组织,就要求有掌控自己事务和股东的权力。论及公司权力时,核心在于公司的控制能力,公司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取得自治的权力:1.通过制定法或者成文法确定的权利。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一类民事权利主体,我国法律承认法人与自然人一样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是拟制上的法律实体,故其有管理自己事务的能力,这是一种法定的资格或地位。因此公司的成员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不能破坏自治性组织所拥有的能力和地位。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公司法前沿理论与实践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本书对公司法的前沿问题很有研究。
  •   不错,再低点价格就好
  •   这本书是基层法院法官的一部论文集,对公司法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论述。文集的整体质量一般,内容有重复现象。且价格昂贵,不建议个人购买。
  •   书中个别文章水平一般,价格昂贵,不建议个人购买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