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中的法益冲突及其调整

出版时间:2009-1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阚敬侠  页数:366  

前言

1994年以来,当7年的法学院学生生涯结束时,一个问题始终在笔者脑海中萦绕:为什么20世纪80年代社会对法律和法治充满了浪漫主义的理想追求,到了90年代却出现了屡见不鲜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呢?笔者想到:法治既然是一个法律目的、法律运作手段和实际效果高度一致的状态,则法治的问题必须从这三者之间关系的具体表现和原因方面进行探索。这需要引入社会学法学方法,特别是要考虑新闻传播活动对法学的影响。而现代社会的新闻传播活动同时也越来越深刻地受到法学的影响。因此,对新闻传播活动与法律活动的相互关系的交互研究,法益概念可以为之提供合适的思考方法。一、问题的提出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新闻传播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新闻传播法制建设既呈现比较良好的发展势头,也存在不少难点。①2007年、2008年,我国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机构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基本建立,有关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法律也正在研究和草拟。

内容概要

这本书的特点,一是思辨性,它没有停留于对个别规则和案例的叙述或者历史的回顾,而是从理论的高度作了思考。二是前瞻性,它不是描述和解释现行法制,而是从拟制法的角度对应当具有怎样合理的新闻传播规则提出见解。三是综合性,它旁征博引。既系统回顾了国际上法益理论的发展脉络,又大量比较了欧美和我国媒介法的实例。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法益理论概述 第一节 法益(legal interest)概念   一、法益概念的由来和演变   二、本书的法益定义   三、利益的定义 第二节 法益冲突(conflict of legal interests)的概念   一、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s)的概念演变   二、法益;中突的定义 第三节 法益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法益理论的核心——法律的目的   二、法益理论的价值评判方法   三、我国当代法益理论   四、法益理论的哲学基础 第四节 法益理论的价值第二章 新闻传播法益理论概述 第一节 新闻传播法的目的   一、依法保障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目的   二、依法保障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价值   三、依法保障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功能   四、依法保障新闻传播活动的效果 第二节 新闻传播法益的概念  一、新闻传播法俸关系   二、新闻传播法益的定义   三、新闻传播法益的性质   四、新闻传播法益概念的意义 第三节 新闻传播法益的类型   一、按照新闻传播主体的结构一功能分类   二、按照新闻传播活动主体的法律性质分类   三、按照新闻传播主体的主观心态分类   四、按照新闻传播主体需求的性质分类   五、按照庞德的经典利益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六、按照新闻传播活动的过程分类第三章 新闻传播法益冲突 第一节 新闻传播法益冲突概述   一、新闻传播法益冲突的概念   二、新闻传播法益冲突的特点   三、新闻传播法益冲突的必然性 第二节 新闻传播法益冲突的基本类型     一、按照新闻传播法益的社会活动属性划分   二、按照新闻传播活动双方博弈和基本利益类型划分   三、按照法益主体类型划分 第三节 我国当前新闻传播法益冲突的主要类型   一、公民言论、出版自由与公民人格权冲突   二、新闻媒体及其记者与企业、政府机关之间的法益冲突   三、公民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利与国家管理权力的法益冲突   四、记者和新闻单位之间的新闻传播法益冲突   五、隐性采访中的法益冲突  第四章 调整新闻传播法益冲突的法律方法  第一节 调整新闻传播法益冲突的基本模式   一、德国模式:五种理论   二、美国模式:司法审查与价值衡量   三、英国模式:司法衡量与职业自律   四、我国模式:兼顾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   五、小结:各国模式的共同基础  第二节 调整我国新闻传播法益冲突的方法论体系   一、新闻传播法律价值论   二、新闻传播法律规范评价论   三、新闻传播法学的社会学方法   四、新闻传播法学的法律历史方法 第三节 调整我国新闻传播法益冲突的司法方法   一、法律解释方法   二、法益衡量方法第五章 调整我国新闻传播法益冲突的主要途径 第一节 立法途径   一、新闻传播立法的指导思想   二、坚持宪法视角保障公民立法参与权   三、实现新闻传播法律规范的体系化 第二节 司法途径   一、民事诉讼   二、刑事诉讼   三、行政诉讼 第三节 行政途径   一、公共信息公开   二、保障公民通过新闻传播活动参与行政决策   三、依法管理新闻传播活动   第四节 民间调解   第五节 当事人自行和解结束语 在新闻传播法律的目的、规范和效果之间寻求和谐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二、新闻媒体及其记者与企业、政府机关之间的法益冲突在传统的名誉权冲突相对衰落的同时,另外一些新闻传播法益冲突又多起来,如2003年以来比较突出的是企业、政府机关等单位和个人阻挠、暴力袭击记者等现象。2003年1月8日,《信息时报》记者采访广州市195号公交车总站附近车祸现场时遭到几名便装男子和治安队员围殴受伤、价值10余万元的相机镜头被拧断。4月10日,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一家五金厂发生火灾,《京华时报》记者前往采访时遭多名治安联防队员围殴,3台相机被砸坏,5名记者被打,其中3人受重伤。7月22日,湖南省郴州电视台《天天播报》栏目记者采访中学暑假期间违规补课现象,被学校教职工阻挠围攻受伤,摄像机被损坏。8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发生《金陵晚报》、《南京晨报》等多家媒体多名记者被打事件,这些记者在江苏省教育厅采访遭拒,并被保安推搡,闻讯赶来的其他记者在与省教育厅保安交涉时,多名记者被殴伤。9月10日,海南商旅报记者在派出所院内采访被打。这些事件都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①广东《新快报》在2004~2005年发生7起记者被打事件。2005年4月30日,《南宁晚报》记者接到市民投诉被该报和新华网广西频道曝光、屡次被查处的某非法炼钢厂偷偷开工的线索后,立即联系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监察大队人员一起赶到现场采访,被殴打致伤。9月10日,吉林省电视台《守望都市》和长春市电视台《城市速递》记者在采访一起锅炉爆炸事件时遭到歹徒围攻,3名记者因伤住院,一台价值20多万元的摄像机被砸碎。很多观众、读者纷纷致电有关部门一致谴责歹徒的残暴行径,被打记者们承认,平时采访遇到各种形式的阻挠甚至人身攻击等已经成了家常便饭。11月8日,河南郑州多家媒体记者闻讯前往采访该市某小区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发生的冲突,遭到十几名手持木棍者追打。

后记

本书是在本人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稍加修改而成的。它伴随我四年来夜以继日的在职博士生涯,今日付梓出版,心中的喜悦与艰辛真是难以言表。游走在文学、法律和新闻之间,使我时时心有旁骛而不能专一。’对文学的爱好使我不期然与新闻相遇,在中学、大学和研究生时代热衷于发表诗文、采写校园新闻,包括到工人日报实习。然而,对法律的热爱又使我备感矛盾。1987年到1997年,我相继在苏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并在中国农业大学经济法系任教,很认真地思考法律问题。1997年3月,我应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宋小卫先生的邀请,参加关于读者权利的研讨会,结识了当时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兼学术研究部主任阮观荣先生,他热情邀请我到他那里工作,因为时值中国记协发起新闻界职业自律运动,需要懂点法律的人。我应邀调人中国记协,终于又与新闻结缘。在中国记协工作伊始,我首先认识了导师魏永征教授,他时任上海社科院新闻信息研究所研究员,是我国新闻法学的最早研究者和法律起草者之一,他关于新闻法制的文章深深吸引了我。1999年,他赠送的《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是我深入了解中国新闻法制的钥匙。2004年,他在中国传媒大学招收传播学专业新闻传播法和政策方向博士生,次年,我有幸成为他的弟子。导师的教诲让我陷入深思:多年来屡屡面对新闻界与被采访报道者之间的冲突,中立地看,权利之间、权力和权利之间的争执,似乎谁都有道理。新闻传播活动究竟应当体现和代表谁的利益?何种程度上采访者和被采访者能够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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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中的法益冲突及其调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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