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纳的非常泰冒险

出版时间:2011-6  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作者:[美] 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  页数:216  译者:刘丽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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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逃走的英雄  唐诺  颇意外,在这本小说最后面我们笑声犹未止歇之际,居然发现还有一个后记,当然是布洛克自己提笔写的——布洛克一向在小说之外不多讲话,更不解释自己小说(2005年台北国际书展期间亲眼见过他的每个人都是此种说法的目击证人)。更加奇怪的是时间,1967年的小说,2000年的后记,整整三十三年大半个人生之后。天起凉风,是什么让布洛克忽然想起来,而且还改变习惯地讲出来?  这篇后记文果不其然并不是有什么具体的事要交代具体的人得感谢,或是那种老书新版跟新一代读者打个礼貌的招呼云云。布洛克几乎是另外再讲了个故事,没谋杀,没秘密任务,尽管所在之地是多少有点敏感的爱尔兰,这只是他昔日逃走般的一次背囊旅行,真说起来还比较接近《每个人都死了》书末心思寥落的米基·巴鲁皈依之行。这段回忆和搞笑的伊凡·谭纳小说仅有的可见关联就只是时间,像两条各自伸展的线相交在这一点上,行程最后他开了这部小说的头,把谭纳抛掷到遥远而且根本没去过的中南半岛,还一开始就远比他的书写者更狼狈地被关进个悬吊的竹笼子里。  人或许会无来由的想起什么(当然那些多疑而且有严重解释癖的心理学者可能不相信),但人大概还不至于把这个无来由的想法或回忆无来由的写在书后而且白纸黑字印刷出来,除非他隐约察觉这里头有些呼应,有着难以言喻的联系——这么说是不是比较对?  无论如何,这个事隔三十三年的回忆,最起码起了个作用,那就是也把我们的读小说心思拉回到较具体的1967年去。1967,想想是个什么时间?越战在打,黑人在争民权,年轻人一个个不安分地背起背囊行走在没尽头的长长公路上和广漠的世界——那时候不仅仅布洛克本人还甚年轻,1967彼时极可能也是20世纪人类世界最后的年轻时光,拥有几乎全部年轻才有的特质和恶习,包括不折扣的理想、正义和热情,也包括狂暴、游荡、破毁、还有不知道拿自己以及拿这个世界如何是好的烦闷,当然,跟着而来的还有音乐、性爱、毒品和戛然而至的死亡。  回到1967,至少我们这本架空如童话、又明朗仿佛没时间干扰的谭纳小说便起了点变化,不晓得是不是我们的错觉,感觉上好像残酷起来,不仅仅是人死得比之前三本要多,而且真实了,像那四颗悬挂起来的人头,像那位高唱马赛曲、一辈子住贫穷山区却对巴黎熟稔热爱如指掌的老先生。  还有瑞士籍当地走私贩子亚贝尔·渥多斯的这番话,听起来也少了世故的讥讽,多了年轻的愤怒:“问题来了,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原因要绑架这批人呢?也许他们偷了珠宝,所以绑匪连人带货一起抢了:只是这种说法太过离奇。难道绑架他们是为了政治因素吗?实在也很难想象。不过,话要说回来,讲到政治,好像没什么事情不可能,再怎么匪夷所思的发展,都得提防着点。如果是做买卖,将本求利,基本上呢,还有点道理可讲;但是,政治……疯子哪会讲什么道理?情况肯定是混乱到没法预期。”——所以如今在台湾,何以一个通缉犯会比一个“总统”可信,这不只是有没有个人诚信的问题,还是个有没有逻辑的问题。  布洛克的远走爱尔兰,是因为书写和外遇的理由;伊凡·谭纳的远走中南半岛,则因为一个美国黑人爵士乐团在泰皇御前演出后遭绑架且同时爆发泰国皇室珠宝窃案,而团中那位来自塞内加尔的美丽女子图潘丝和谭纳有着特殊的情缘——1967年,每个静极而动的人分别来说都有其或迫切或无可无不可的具体理由,但如果比方说我们站在月球上头或卫星轨道上看,那可见的图像将只是一个人接一个人的行走不辍,就像那个年代留下来的那部著名小说的书名:《在路上》。  从愤怒的英雄到怨天尤人的英雄  《唐·吉诃德》书中有一段,也就是这位拉曼查英勇的愁容骑士和他的忠贞侍从桑丘·潘沙经历了又一场主持正义的战斗之后,或更正确地讲又挨了一顿好揍之后,两人开始各自检查掉落的牙齿——这一点和昔日的伟大骑士前辈不同,像特洛伊血战十年的阿喀琉斯就从不需要担心他的牙齿有无,所以荷马也就不需要交代究竟希腊联军是否有红十字臂章的牙医随行。  大导演费里尼讲过,很显然是从说故事人、从创作者这一侧有感而发讲的,故事里最乏味的大概就是那种不(需要)知道害怕、机器人般的无敌英雄。因为他和世界只剩下一种固定的关系,而且还是那种瞬间一翻两瞪眼、根本发展不下去的关系,这不必等听故事的人发现,首先讲故事的人就把自己困住不晓得该如何是好,也因此,《伊里亚特》一开始尽管就说这是个“愤怒英雄”的故事,但说故事的人却得想办法阻止阿喀琉斯出阵,否则这场动员人间所有勇士和天上诸神的战争绝拖不了十年,只需要一天;而且,这个不掉牙的大英雄看来还非死不可,否则尤利西斯精致动脑的屠城之计就出不来了,因为刀枪不入的阿喀琉斯只要迈开大步直挺挺走进特洛伊城就行了,既有坦克,何需木马?  这样我们就至少弄清楚了两件事情——其一,阿喀琉斯那一身好铠甲,也就是被他好友(断背山好友?)偷穿赴阵死于真正悲剧英雄赫克托之手的那套,极可能只是装饰品,是某种名牌服饰(出自古希腊首席设计师火神赫菲斯托斯之手)。因为从功能上来看,全身浸泡过冥河之水的阿喀琉斯穿上它只是徒增笨重、有碍行动罢了不是吗?他若非虚荣心作祟在意造型,大可穿着睡衣或干脆光着身子还轻灵些不是吗?其二,阿喀琉斯因此一定得留下罩门,某个致死弱点,否则谁也除不了他;也就是说他那位充蛮远见的睿智仙女妈妈一定得同时粗心大意,犯下任何油漆匠学徒都不会犯的ABC错误(几千年后在中国,方世玉的母亲也做了完全一样的事,但她的疏忽美丽些,是一片飘下沾身的落叶),为我们留下“阿喀琉斯脚腱”这个精彩不朽的掌故,日后还真的成为任何运动员都晓得、我们每个人这处肌腱的正式名称。  博尔赫斯讲时间一久任何文学诡计都会被拆穿,唯拆穿阿喀琉斯脚腱这个诡计则不用多少时间,听故事的人很快就察觉,这种浑身只一处弱点的英雄最终比任何全身都是弱点的人都脆弱,他一定就不偏不倚因此死去,这叫宿命,无关概率,否则大乐透就太容易中奖了。  这里,我们要说的是,真正有意义的还不是死与不死这个问题,这一如荷马所示范的,说故事的人还拗得过、安排得了;真正无法避免的是,你无法通过一个这样子的人去看世界,一个丧失危险感觉的人是发现不了新东西的,他的眼睛不可能有层次,分辨不出更无需分辨事物和人的差异和特殊性,遂也建立不了同情,因此除了粗陋,还会是残忍的,这两者的共生关系可比我们想象的要紧密多了,阿喀琉斯便是整部《伊利亚特》中最粗陋最残忍的一个。而且,他的脑子大体上也是闲置不用的,因为没有任何驱动力量去打开它,因此他只能是蒙昧的、原始的,连时间对他都毫无意义也不生作用。  这再稍稍往上推一点便成了某种神学问题——如果有神,同理我们实在很难想象他会是仁慈的、爱人的,这是他属性和所在位置的问题,在那样不死的、没时间的又远远从云端之处看下来,老子的猜测大概比较接近其真正图像,世界将是扁平、整体的存在,万事万物同一个样子,都是刍狗,都是草芥。  费里尼所说的关键之词是“害怕”,他说害怕是一种精致的感觉,或更精确地讲,害怕让人的感觉精致。  我们的伊凡·谭纳便是个临事而惧、经常吓个半死甚至因此满口怨言的人,像他被吊在竹笼子里一个一个点名开骂:“我咒骂图潘丝的父亲为什么要回到非洲,我更痛恨自己,为什么要认识这个人,我恨图潘丝从内罗毕搬到纽约,又从纽约眼巴巴地跑到泰国来。我痛斥泰王凭什么热爱爵士乐,诅咒图潘丝竟然做贼,但我批判力道最猛,最难以原谅的对象,却是我自己:我为什么老是上当、为什么总是我当傻瓜?”  也正因为怕死,谭纳才会一次又一次取材于现地现物现人(这回是个想女人想疯了的泰国处男),想出那么多精巧的脱身落跑点子来。  我们看,从图潘丝无辜的父亲,到只是因为有美好音乐素养的泰皇陛下,再到一丝不挂蹲在笼子里的自己,世界便如此荒唐又如此迫切的被联系起来一次;如果再让谭纳多想下去,我们相信这个联系还会在时间和空间中变形虫般持续伸展(比方说图潘丝父亲的父亲或泰国的建国史),从而上达哲学乃至于神学的思维层次,比方说那种托尔斯泰式的无尽因果和无尽机遇偶然的反复论证。  失败·逃亡·迷航·返乡  应该不难注意到或归纳出来,伊凡·谭纳有一件如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说“主要得做的事”,那就是“逃走”,连续地、无可驻留地遁逃流亡,估计占用了他故事里百分之九十的人生——故事一开始,他总骇然而且后悔不已地发现自己莫名其妙被困于某个封闭的、危机四伏的窄小空间里(监狱、火车车厢、竹笼云云),接下来便是跋涉的、一个国家换过一个国家的逃亡旅行,最终点当然还是他独居不寐的纽约公寓,那是他的绮色佳故乡,只除了并没有一个白天织、晚上拆的潘妮罗佩倚门等他,或者说,后来他连潘妮罗佩都有了,而且还是个正牌的公主,来自才被苏联吞并的前立陶宛独立王国,聪明、美丽、贞洁而庄严,只是她才七岁。  也就是说,他奉的是詹姆斯·邦德的命令,过得却是尤利西斯的生活。  朋友在逃亡中识得,床在逃亡中上,小孩在逃亡中制成,钱在逃亡中顺手拿,正义在逃亡中实践,希望也在逃亡中交换、确认并存续。整个世界是通过逃亡才一次又一次地被认识,有内容地熠熠浮出来。  如此讲来,谭纳那个舒服而且安全无虞的纽约公寓,供他读读书、学各种奇怪语言、顺便帮好命大学生写写报告的,其意反而接近死亡,如他们所说的“还算有点事发生的坟场”;或者以谭纳这个睡眠中枢受创的天赋异禀之人来说,像是他的睡眠,他必要且自我修护的休息——人们老早就发现死亡和睡眠长相外貌相似底下的表亲关系,时时让他们俩像《乞丐王子》中乞丐和王子的衣装互换。睡眠成了小小的、可捕捉可追忆可思索的死亡,也因此取得一部分死亡的惊惧而深奥起来;相反的,死亡则成了大眠,把可怕的消亡化为疲惫之后的休息,不仅是必要的,还是可欲的,我们因此得到抚慰,还进一步可堪寄予希望,也许我们仍会如每天睡眠般再醒来,还会有另外一个新的白天是吧。生命切线般不回头的单向轨迹,在某一个更大空间、更长时间里成为循环,就像我们后来知道的彗星行进路线那样。  这可能也就解答了一桩文学史的公案——很长一段时日被看成连体婴的荷马两大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如今在更悠长的文学大河里逐渐地分离开来,仿佛各自取得了自身的独特面貌,还隐约呈现了高下或至少显现出不同的时间续航力道。这乍看有点奇怪,包含了较多可信历史成分的《伊利亚特》反而从我们的人生现实退开来,成为较纯粹的、供奉起来给人欣赏赞叹之用的不朽经典;倒是荒诞的、蛮天鬼神精怪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奥德赛》却现实感十足,不退反进地对我们每一代人的真实处境有着生龙活虎的解释力、启示力和预言力。《奥德赛》留下的不只是内容、不只是取用不竭的单一掌故和隐喻而已,更包括它的故事体例本身。它的说故事方式、框架及其意义,最终成为人生命样态的原型,揭示了人和世界相处的某种基本关系,更揭示了我们看待世界、进入世界并认识世界、组织世界的若干个基本样式。人类历史上,应该再没有任何一部史诗作品,如此被一代一代没停过的“套用”于书写,这样的奇观什么都可能,独独不会是偶然的。  想想乔伊斯直接命名的《尤利西斯》,很多人甚至认为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或最好的三部之一;还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那个七零八落、人人各怀心事鬼胎(而且其中的女儿还真的怀孕了没错)、又像被现实道路困住又像迷途于幽冥之径的扶丧行列;还有塞林格的《麦田捕手》,布洛克称之为“改变了我们这整整一代人”的奇书(顺便提一下,你不觉得伊凡·谭纳和书里那个天天挨揍得鼻青眼肿的荷顿小子有表亲关系吗?),三点构成一平面。  事实上,这三个巨大无比的点,我们选用的,都是最直接到毫不掩饰套用《奥德赛》故事体例的实例,也都是20世纪才出炉犹冒着阵阵生鲜热气的实例,更都是经典级小说的实例。  如果我们进一步把《奥德赛》故事框架的“出走”“逃遁”“流亡”“返乡”“漂流”“故乡”云云,让它们燎烟般一路上升到形而上的概念天庭里去,这也是可行的,而且是宜当有裨益的,你一定能在几乎任何一部好小说中都听得见和它们呼应唱和的动人声音(不妨试试以这样的视角重读每一部小说,保证你感觉大有斩获,会看到很多以往擦身而过、如今则如洒落满地的好东西),而且你很快发现自己仿佛正在构建一座以奥德赛为名的巨型小说图书馆。  是的,费里尼讲得对,失败比胜利精致,逃亡比征服精致,迷航比踩着进行曲的节拍行军精致,一身是伤且吓个半死的尤利西斯也远比刀枪不入的阿喀琉斯精致,后者只是患了隧道症般的直通通单行道一条,前者则像爆炸开来,向着四面八方飞去。  没有集体目标的集体出走  事实上,法国人雷蒙·阿隆正是这么讲20世纪60年代伊凡·谭纳他们这一趟大出走和返乡潮的(阿隆的说法至今仍是我个人所知的最好诠释之一),事隔二三十年之后,阿隆像重抵废墟现场捡拾遗物的人,他以为欧洲人美国人走到历史这特殊的一刻,正正好是所有大价值大信念崩毁的时刻,不仅原来磐石般支撑西方秩序的传统宗教和社会价值体系已瓦解,就连这一两百年来号称可替代它们的各式革命主张包括马克思主义也不再简单可信。这的确宛如一场爆炸,人心的一场大爆炸,人们从这个核心逃逸出来,得重新找目标,找寻自身尤其是心灵的安身立命之所(因此既是逃亡又是返乡),唯伟大已不可能了,卑微又不甘心,这对于犹有充足精力、热情、正义感和道德向往,更有大把生命时间在手试都还没试过的年轻一代效应尤其清晰,因此阿隆指出来,这于是泼洒开来成为“一连串的同情意识”,在冰冷广漠如狞恶大海的巨大世界中随机找到什么实践什么,比方解放妇女、儿童、黑人、穷人以及更遥远的第三世界人们,或更素朴更空泛的所谓四海一家人权主张,还有甚至不是人但一样受苦受害(动物、植物乃至于土地)的环保运动云云。当然,也有终其一生就只是在寻找、什么都来不及实践就老去死去的人。  和过往的历史经验不同。不因为战乱而出走,因为战火只在远方的中南半岛或至少中南美洲那儿延烧,因此战争不是驱赶力量而是具体关怀目标,伊凡·谭纳不正是如此吗?不因为饥馑和瘟疫,因为这回出走的人系来自地球上彼时最富裕且卫生条件最佳的社会,因此饥饿和疾病一样不是驱赶力量而是具体关怀目标,伊凡·谭纳不正是挨了好几剂预防针才动身出发吗?也没有黄金可淘可挖,事实上领先背起行囊的、络绎串接成所谓“自由夏天”行走行列的反而多是东岸的中上阶层家庭年轻人,逆向地走向贫穷、落后、敌意且凶险未卜的美国南方(首站大致是密西西比州,在那儿先就令人心痛的倒下一批人,多半死于三K党的谋杀)或更南的中南半岛异国,伊凡·谭纳不也来自纽约而且每回自掏腰包出门的不是吗?只除了好心的布洛克总童话般事后补给他一大笔连本带利的酬劳并顺便安慰我们读小说的人而已。  基本上,这正是一次缺乏集体性目标、没集体单一路线的集体出走,除了最遥不可及最终极、但却也是最个人最私密宛如心中那一点灵智声音的道德召唤之外,上路的人能放心依循不假思索的东西真的不多。比起来,过去当个英雄还真像是角色扮演,你下定决心去报名参加那个特洛伊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夜超级豪华旅行团,除了极其剧烈的肢体活动,其他部位并不真的需要动用,也因此,除了抛掷这具皮囊般的身体,你也再没其他什么可折耗可损失的,不管结果是战死(如阿喀琉斯)或甚至悲惨的战败(如赫克托),你依然英雄不动;但这回人得从头一样一样亲手料理,你得自己找角色(谭纳哪回不是想尽办法躲开“组织”的安排,这可以看成是一个隐喻),再自己找目标、找路径、甚至人抵达现场才真正有线索的各种实践方式。也就是说,你押下去的可不仅仅只是身体而已,更多也更麻烦的是心智。身体是服从的、听命行事的,但人心却如野马如猿猴(所以称之为心猿意马),尤其当它丧失了磐石般不疑不动的价值体系保护、无法用信仰或至少惯性来牢牢绑好它固定它时(事实上60年代这些人正是反叛并试图逃离对抗这个),下定一次决心如同只驯服一次是不可能足够的,人心脱了缰般游荡于空旷无地标的大地之上,它仍会不停地想转动、反复、进退、怀疑、软弱并持续被击打被诱引,也因此,失败的概率不仅放大到接近必然,失败的样态还是多重的,沮丧、虚无、当是春梦一场并非其极致,它还可能因迷途而异化成种种不堪的模样(从人道的本心出发而以单纯的贩毒、抢劫、绑票、杀人收场),更糟糕它还会背叛,一身富贵光鲜站到迫害者掠夺者那边去。  所以,像伊凡·谭纳那样总能在身体和心智的山穷水尽处挣脱出来,而且事事圆满人人幸福还都分得到礼物,我们才讲它是童话,或者说,我们还真需要几则这样的童话。  特洛伊的英雄岁月有集体性的清晰成果,希腊人赢了战争、让特洛伊城成为千年后的考古珍宝、夺回海伦(这妮子后来过得还不错,在《奥德赛》书里)并开始雄霸世界(当然,他们彼时所谓的世界是一种夸张的想象和说法);而60年代这没有英雄的沧桑一场又有什么集体性的清晰成果呢?很难具体讲出来,大致上,以马丁?路德?金博士领军的黑人民权运动最有现实客观依据的成就,他也因此获颁诺贝尔奖并遭枪杀,成为最像英雄的一人。可我们知道,黑人民权运动只是60年代的重要一环,并不足以代表并单独说明整体;而且,黑人民权运动与其说是成功,不如讲是进展,70年代80年代还得有人奋力不懈地继续下去,一直到今天,不像特洛伊那样可以画上句号。  这么说,不是咬文嚼字在定义上做无聊文章,而是要让我们有机会返回事情真相——我们直接这么说吧,今天,尤其是资本主义席卷全球、“快没有几个人认真反对资本主义”的今天回头看,60年代这一次桀骜不驯的大爆炸和出走,其最珍贵也最富历史意义之处,尚不在于它所试探的每一个领域包括人权、环保还有各式边缘底层人们云云究竟走了多远,而首先在于这些如阿隆所说“有道德意涵”“诗意”目标的发现、揭示和实践,以及这每一种具体目标背后的意识和思维,这都是在资本主义统治下最不容易存留的东西。相对而言,当下能得到多少程度的社会立法只是其确认而已。更要紧的是,这一个一个边陲异质的世界被找出来,便难以假装它们不存在地掩埋回去(尽管资本主义总努力在做这样的事),工作一旦展开便还会有人持续下去,而且,某些意识和思维一旦在人心里抬头,它便可望会生长、传送并触类旁通地横向感染启示,如顽强不死的野花野草。今天,我们看到G7大会前来自全世界各地认真抗议的人们,看到持续有人深入非洲救助医疗,扁舟一叶地在怒涛恶浪中保护鲸鱼,为各种受苦的人乃至于大地和空气请命云云,也许各有其不同来历和当下历史焦点,但在这每一种悲悯而愤怒的歌声里,我们都听得出其中属于60年代的熟悉旋律和节拍。  这些目标以及其意识和思维的存放之处,不可能在外于人心的所谓集体社会,因为社会只是个结构、机制和网络,它能立碑但无法思索,因此这些东西只能化整为零地藏放于一个个不同的人心之中——从今天这样的历史结果来看,60年代无疑是人自我反省、再一次启蒙并重新认识世界的一个特殊过程,它因此有更大一部分如此私密、如此个人、如此难以从人的生命记忆中单独分离出来。  动用到身体,如特洛伊远征归来的战士,会在身体留下伤疤,据说这是勋章,可以动辄展示给陌生人看并吹嘘一整晚,证明你真的赶上那生死一役;动用了心智和情感,想当然也一定在心智和情感的某一处留下伤疤,但不同的是它不在表皮可见之处,没办法在酒馆酣醉之际神气地亮出来,说不清更证明不了你做过什么,它隐隐作痛,因此非常非常寂寞。  事实上你做过什么呢?你活过一个年代,嗅闻过空气中的奇特气味,瞥见过这个世界曾以另一种形貌展现开来,而这一切,正如那个年代吟游诗人的歌,已随风而逝了。  是不是这样,下回如果布洛克还有机会再来台湾,我们得记得要好好拷问他一番,在2000年世纪交界的某一天,他为什么夜深梦起年轻的时光?他为什么没头没脑地忽然跟我们详述他出走爱尔兰的这段往事?

内容概要

  伊凡·谭纳是世界各地隐秘组织的积极拥护者。朝鲜战争中的碎弹片让闹钟成了他最用不着的玩意--睡眠中枢被破坏,根本不用睡觉。  为了拯救深陷泰北丛林的女友,谭纳打了各种预防针,风尘仆仆从纽约,一路赶到泰北原始森林。身无分文、语言不通,被剥个精光后,关进鸟笼般的牢笼里,好不容易逃离即将被砍头的命运。  但谭纳仍不改初衷,决定继续深入原始丛林,寻找生死未卜的女友,只是他越深入蛮荒,越是疑云重重、敌友难辨。要如何才能杀出重围,救出女友呢?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 Lawrence Block,生于纽约州水牛城,现居纽约。  他是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1994年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曾三捧爱伦坡奖,两夺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斯奖等重要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2004年最终获得钻石匕首奖。  卜洛克目前著有五十多本长篇以及多部短篇小说。"伊凡·谭纳系列"是内地引进劳伦斯·布洛克"系列小说"的收官之作。

章节摘录

  这实在称不上囚笼,别用常识揣度。一般来说,所谓的囚笼,指的是某种建筑物里的某种房间款式,通常有加了铁柱的窗户,地板要么石头,要么水泥,一张烂床,头顶上一盏要亮不亮的灯泡,室不雅,也不大,但是,人体的各种功能,基本上,还能舒展。  我在伊斯坦布尔,就住过这种牢房。我不怎么欣赏,但好歹原汁原味,中规中矩。  可不比我现在待着的这个。不知道哪个白痴设计的,偏偏把我给关了进来。这笼子八英尺见方,四英尺高,全由竹子搭成,悬在一根粗树干上,离地五英尺。  这哪叫囚笼?如果你是见到什么东西,都觉得它该有个名字的那种人,那么,管它叫大鸟笼吧,而且还是方圆数英里之间,唯一可以见到的大鸟笼。泰国北部,柚木林浓荫蔽天,鸟儿自由自在,是个天然的大鸟园。这里的鸟,种类不少,花色斑斓,体态轻盈,可惜叫声有些刺耳,绝对受不了鸟笼的拘束。  我也是。  四天前,我被巡逻的游击队逮住,就一直窝在这个笼子里。实在不敢相信,搞了这么久,才过四天,只是感官认知提供的证据,不容狡辩:日头升落四次,总得把太阳当回事吧。  我已经熬不下去了,关在里面,度日如年,可能就是这个囚笼原始设计的目的,让里面的人,尝尝东方酷刑的厉害,站不起来、躺不下去,勉强有些空间爬一下,却万万爬不得。正中央掉着一根绳子,是囚笼跟树上唯一的联结。换句话说,只要稍微移动一下,囚笼立刻会倾斜到一边,顿时失控,里面的人一定会狠狠一摔,问题只是跌在地上,还是撞上树干。  就算境遇没这么惨,说真的,里面的人也没有理由从这一头,移到另一头,干什么呢?那一头跟这一头还不是一样?我想尽办法,挣扎出不同的姿势,勉强从竹子的缝隙里面,打量这个游击队基地。我这边看看,那边看看,大概拼凑出外界的长相:几幢茅草屋、几堆炊火、几支步枪、几把大刀、整排削尖的竹子,还有一群泰国游击队,甚至还瞄到了我的衣服套在几个游击队员的身上,在囚笼里的我,裸着身子,像一只拔光羽毛的鸟。此外,就没有什么值得我甘冒被震得七荤八素的风险,离开平衡点去窥探的重点了。  在囚笼地板中心,有一个小洞,切割得还算爽利。如果外面的人记得的话,一天会送两次饭来,不过,他们偶尔也会忘记笼子里面还有人。三不五时,不知道谁会从洞里,递一碗油油腻腻的水给我。该排泄的时候,这个小洞,也是我抒发的管道。可能会有人以为入口的食物、饮水没多少,出来的东西,想来也多不到哪儿去。但显然,送进来的馊米饭、脏脏的饮水,或是两者携手合作,让阿米巴得以大显身手,害我罹患了严重的阿米巴原虫腹泻。第三天中午,我开始担心,吃没多少,却拉了一堆,迟早会拉得见不到人影;或者,整个人拉得翻了过来。第四天,肚子好了,我又担心会饿死。  我直不起身子,没法走动,不能休息,饮食恶劣。我在囚笼里寻了个地点,把重心放在臀部,先伸直我的背、我的脚,再盘成一个瑜伽莲花的姿势。我越来越热,越来越饿,越来越无聊,随着时间的消逝,觉得越来越不舒服。刚开始,我害怕他们会杀我,现在,我却担心他们不杀我。  如果我睡得着的话,情况就不会这么糟了。但我十八岁那年,一枚北朝鲜的榴弹片,不偏不倚地嵌进我的脑子,摧毁了一个被称作是“睡眠中枢”的地方。截至目前,医学还搞不大清楚到底什么是“睡眠中枢”、有什么功能,但它故障了,之后的十七年,我从来没睡着过。  还好的是,睡不着也有睡不着的好处:除了每个月帮我挣一张一百一十二元的政府残障支票之外,也让我有更多清醒的时间,料理身边的各种事情。旅行,用不着睡旅馆,生命,因此变得更精彩。  睡眠,除了麦克白形容的苦役后的沐浴、受创心灵的油膏、生命每天轮回一次的生死之外,在无穷无尽的无聊折磨中,睡眠更是打发时间的利器、困境中的一大解脱。照理来说,我这趟行程,深入丛林,早就该筋疲力尽了,要不是在我脑子里那片榴霰弹的碎片,窝在囚笼里一半的时间,我肯定会幸福得昏厥过去。  然而,我却始终醒着。  我还真没这么闲过。第一天,我制造噪音,吸引他们的注意,先用流利的泰国话,再用不怎么地道的柬埔寨语,大吼大叫。他们压根懒得应我几句,倒是有人走过来,把囚笼一举,我二话没说,在笼里狠狠地跌了个狗吃屎。自此之后,只要我有个风吹草动,也不管我用哪种音调、哪种语言、什么内容,就有人来这么整我一下。我学乖了,闷声求平安。  没人找我讲话。我的沉默换来相同的沉默,连拷问都没有。刚开始,我想跟他们解释,我,伊凡·麦可·谭纳,不是美国情报人员;后来我想跟他们说,我,伊凡·麦可·谭纳,的的确确是美国情报人员。只是我盘算的两套说词,完全派不上用场。没有人问我任何事情,根本懒得管我叫什么名字、兵籍号码几号,真的,完全不鸟我。我只得窝在这里,看看有什么事情发生。没有。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等什么。老天爷显灵吧,也许。一道霹雳打在树枝上,囚笼应声跌下,摔个粉碎。要不,就是营地遭到忠于国王陛下的政府军奇袭,美国陆战队、美国骑兵队也成。绝大部分时间,我强迫自己不要想我到底在等什么。我在囚笼里没事干,找不到方法挣脱出去,即便是离开了这个劳什子,我也不晓得往哪逃。等待的最后结果就是继续等待,其实,我根本什么也不用等。  在一个暮色深沉的傍晚,终于有人跟我说话了。一只手,把一碗米饭,从囚笼中央的小洞塞了进来。我贪婪地一把攫住那个饭碗--他们早上没给我饭吃,不知道是一时粗心,还是刻意整我。我狼吞虎咽地把这碗饭、里面的虫子,全部塞进肚里。这话讲来轻松,实则恶心至极。但你只要吞过一两碗这样的东西,就不会觉得虫子在你的胃里不住蠕动了。蛋白质,毕竟,还是蛋白质。我把空碗交出去,换得一杯温水,喝了水,还了杯子,听得一个温和的声音说:“明天。”  也许他说的是“早上”。泰国话跟许多语言一样,“明天”跟“早上”两个概念,是混在一起的。我的朋友,到底是泛泛地说“明天”,还是专指“明天早上”,单单这么一个字,实在很难判断。  于是,我重复了他的话,“明天”?“早上”?不管他到底说的是什么,我应该都照顾到了。  “日出的时候。”好了,这样清楚了。  “日出的时候要怎样?”  “就在日出的时候,”他的声音有点哀伤,“他们要杀你。”  这句话让我重燃希望。  让我在这里补几句话,我突然振奋起来,并不是因为他告诉我一个事实:明天一早,我就可以告别囚笼里的悲惨生活,撒手人寰。尽管窝在这个囚笼里,难过得要死,但是,真的去死,好像也不是比较好的选择。我的希望并不是来自于他告诉我的讯息,而是他说话的观点。换句话说,重点不是他说了什么,而是他是怎么说这句话的。  请听好:“我们要杀你”跟“他们要杀你”这两句话的差别。“他们要杀你”意味他个人不在局内,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他并不愿意卷入这场血腥杀戮。他的声音强调了这一点--他们要杀我了,他觉得很难过。而且感觉起来,他是违背了组织的规定,私底下向我透露这个机密的消息。  “他们会在日出的时候杀掉你。”他又说了一遍。  此时,我正摆出一个瑜伽的莲花姿势,大腿交叠,朝天的脚掌,交错搁在另外一腿的膝盖上。我解开双脚打成的结,伸直身体,翻身朝下,嘴挨近囚笼下方的洞口。囚笼有些倾斜,我尽可能地保持笼子平衡,但是,内心激动,却是澎湃汹涌。在晨曦中,我可以清楚看到向我通风报信的线民:快二十岁了,瘦瘦高高的,一头短短的头发,整整齐齐、清清爽爽,娃娃脸,在这个地方称得上是异数了。  “他们在商量,是不是给你找个女人。”他的声音还是有点哀伤,“男人在上断头台前,一定要找个女人睡一次,这是规矩。最早以前,这是帮那些没有孩子的男人,设法留个种;可是有人说,谁知道要处死的人有没有孩子呢?所以,干脆,每个死囚在死前一夜,都帮他安排一个女人算了。”  死到临头,的确有人会性欲勃发。但此时,我没有半点要发泄的意思。即便是一顿好吃的断头饭,或是一杯香醇的威士忌,也勾不起我的兴致。我只想逃出这个囚笼。  “但是,”他又说了,“这次他们不会给你准备女人,因为你是白鬼子、是帝国主义的走狗,不能玷污我们纯洁的血统。他们已经决定了。”  又是他们。我正想表达我的感激,谢谢他偷偷告诉我这么好的消息,但他显然没有心情接受我的恭维,他有更难以启齿的烦恼;而我,正竖起耳朵,全神贯注,生怕漏了一个字。  “我没有过女人。”他说。  “从来没有?”  “我这辈子,还没睡过女人,我老是挂念着她们。”  “这是人之常情啊。”  “我常常看着她们。”他的声音有些梦幻,“看她们走路的样子,你知道吗?她们的身体、大腿、微微侧着的俏丽脸庞,还有她们银铃般的声音。我满脑子都是女人。”他突然陷入了漫长的沉默,或许又开始想女人了吧。他有一对棕色的大眼睛,前额挂了一串汗珠。“天天,天天……”他突然说道,“脑里一片空白,就只有女人……”  “你从来没有过女人?”  “从来没有。”  我突然觉得我很像《花花公子》的性心理顾问。“那你……为什么不,呃……去找一个呢?”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当今的犯罪小说作家中,若要找一名堪称雷蒙德·钱德勒与达谢尔·哈梅特的传人,则非劳伦斯·布洛克莫属。  ——《旧金山纪事报》  当今最佳侦探小说作家。  ——《华尔街日报》  侦探小说中的硬汉……这不是轻松的闲逛,但却是一次了不起的旅行。  ——《纽约时报书评》  当然,这些情节都不是真实的,可除了布洛克,还有谁能驾驭这样的故事呢?引人入胜的悬念,滑稽搞笑的场景,大胆成功的尝试……总之,这是布洛克的杰作。  ——《圣路易斯邮报》  劳伦斯·布洛克所有的作品都非常有趣……再来一本,劳伦斯·布洛克。  ——美联社  布洛克书中最大的主角不是凯勒,不是谭纳,也不是斯卡德,而是一个城市——纽约……令人难忘的小城蓝调,极其生动的人物,直截了当的动作,对纽约街区的细微刻画,为这个坚定无畏的故事增色不少。这本书描绘了一段充斥怀疑主义的时期,又时常闪现着令人惊艳的希望之火。  ——《人物》  美国有个作家叫布洛克的,写的关于探案的书很棒。或许有机会我会跟他合作。  ——梁朝伟  拍《悲情城市》时,我常让梁朝伟看些书。空闲时,他就在旁边看书。拍完后,我习惯了看到好看的书就寄给他,或者去香港时顺道带给他。他可能也介绍给王家卫看,后来他们拍《蓝莓之夜》,找的编剧就是布洛克。  ——侯孝贤

编辑推荐

  劳伦斯·布洛克是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代表,被誉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他的作品引进国内的目前有三个系列:杀手凯勒系列、马修·斯卡德系列、雅贼系列,而“伊凡·谭纳系列”是引进作品中最后一个系列,也是他创作的最早的侦探推理小说系列。  《谭纳的非常泰冒险》是布洛克的“伊凡·谭纳系列”的第四部。伊凡·谭纳在这一部中不再是那个无论困难时多少,最后结局总是完美的人物,而是要直面真正的死亡,要面对死神在耳边猖狂地啸叫。面对这些,谭纳又将如何完成那些常人不可想象的任务。真相就在翻开书的那刻,向你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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