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审计-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全解及命题预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用书

出版时间:2012-4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作者:沈征  页数:472  字数:825000  

内容概要

 
按照章节结构讲解教材知识,逻辑清晰,尊重教材,高于教材;分章提炼重难考点及易混考点,网罗全部大纲考点,讲解通俗易懂,能帮助考生循序渐进地学习教材知识;讲解中的配套练习题将所有考点一网打尽,题目精准,讲解透彻,使考生加深对考试内容的理解和掌握,迅速全面掌握重要的考点;后附3套模拟试卷,针对往年考题及最新大纲要求组卷,使考生全面真实检验学习效果,体验考试环境,进而完全熟悉和适应注册会计师考试要求

作者简介

沈征: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管理学审计专业博士,审计专业硕士生导师,通过ACCA、CPA、CIA考试,参加联合国审计项目和美国访问学者项目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学前导读
 学前导读
一、《审计》课程的重要性
二、《审计》课程与其他考试课程的关系分析
三、审计知识结构和体系分析
四、学习困难及原因分析
五、题型与题量分析
六、复习和应试技巧
第二部分 同步辅导及强化训练
 第一编 审计环境
  第一章 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特点
  本章学前导读
   知识同步讲解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性质
  同步过关强化训练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本章学前导读
   知识同步讲解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环境
   第二节 国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历年经典真题精讲
  同步过关强化训练
 第二编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
  第三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
   本章学前导读
 ……
第三部分 跨章节综合题
第四部分 全真模拟试题

章节摘录

  第二十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学前导读  一、考情分析  表24—1  年度  题型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考点  原制度 新制度  单项选择题 8题8分 4题4分 鉴证业务相关问题判断  多项选择题 3题3分 鉴证业务相关问题判断  判断题 1题1分 鉴证业务类型  简答题 1题6分 1题6分 1题6分 1题6分 审计准则与质量控制准则  综合题  合计 7分 9分 14分 10分  二、学习指导  本章是质量控制部分的唯一一章,主要内容是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鉴证业务准则是针对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应该遵循的工作规范,其规范的对象是注册会计师,其适用的情形是每一个具体的鉴证业务项目;质量控制准则则是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在构建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时应该考虑的主要控制要素,其规范的对象是会计师事务所,其适用的情形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单个业务的质量管理。两个准则虽然在有些规范内容上存在重叠,例如独立性要求等,但是规范的侧重点、具体内容都不相同。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必须保持独立性,而质量控制准则则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为保证注册会计师在鉴证业务中的独立性应建立的控制政策和措施,比如委派审计项目组成员时对可能被委派的人员进行独立性调查。  这两个准则中都涉及到一些审计中的重要概念,还有一些相关的判定标准和影响因素等内容,非常适合出现在选择题中,也是近年来出现频率较高的考点,回顾前三年的考题,每年都有3 – 4分的选择题和6分的简答题。考生要充分理解本章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它们不仅是重要的考点,也是理解后面章节内容的基础,同时,考生还需重点关注准则中的细节规范,这些内容比较容易出对鉴证业务相关问题进行判断的选择题以及判断是否违反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的简答题。另外,2009年新制度考题中涉及质量控制准则的简答题是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的,如使用中文解答,最高得分为6分,如使用英文解答,要求该小题必须全部使用英文,最高得分为11分,建议考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复习一下相关的英文专业表述方式(关键是对英文专业词汇的掌握,语法并不是问题),以充分利用考试制度提供的得分点。  三、与其他章节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规范体系包括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律责任,本章涉及注册会计师规范体系中的执业准则部分,第三章涉及职业道德守则,第二章涉及法律责任。  知识同步讲解  第一节 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和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质量控制制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为实现业务质量控制准则的目标而制定的政策,以及为执行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必要程序。  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和要素【理解】  (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  1.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的规定;  2.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提示】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  (二)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  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4.人力资源;  5.业务执行;  6.业务工作底稿;  7.监控。  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时,应当围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中包含的七项要素,并考虑自身规模和业务特征等因素。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形成书面文件,清楚地描述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具体要求,并传达到全体人员,明确每个人员应该承担的质量责任。  【提示】质量控制的七个要素是考生需要特别关注的,考题中常见的题型是要求考生判断具体情形下是否违反了质量控制准则,为此考生需了解准则中的具体规定,而这些具体规定正是围绕这七个要素制定的。  二、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理解】  (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这些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二)领导层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  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文化有重大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强调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重要性以及下列要求:  1.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工作;  2.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三)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  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层应当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会计师事务所则应当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四)委派质量控制制度运作人员  受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委派承担质量控制制度运作责任的人员,应当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必要的权限以履行其责任。  第二节 职业道德规范  一、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二、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具体措施【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应当强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并通过下列途径予以强化:  (1)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的示范;  (2)教育和培训;  (3)监控;  (4)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  三、满足独立性要求【理解】  1.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雇佣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规定的独立性。  【提示】职业道德守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无疑是最重要的规定,那么质量控制准则中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所有从业人员遵守独立性要求的具体措施也就同样重要了。  2.具体要求  (1)信息沟通的要求  表24—2  信息沟通的要求 评价整体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状况 项目合伙人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与客户委托业务相关的信息以使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评价这些信息对保持独立性的总体影响  评价单个人员的独立性状况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和关系以便会计师事务所采取适当行动  评价独立性要求的变化 会计师事务所收集相关信息,并向适当人员传达以帮助其满足独立性要求  (2)采取措施的相关要求  获知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并采取适当行动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将注意到的、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立即告知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将识别出的违反这些政策和程序的情况立即传达给需要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处理这些情况的项目合伙人,需要采取适当行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网络内部的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  项目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和网络内部的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受独立性约束的其他人员,在必要时立即向会计师事务所报告他们为解决有关问题所采取的行动,以使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决定是否应当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3.获取书面确认函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例1·多项选择题】下列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书面确认函的陈述中正确的包括(   )。  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B.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独立性书面确认函仅限于本所人员  C.独立性书面确认函必须是纸质的  D.独立性书面确认函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  【答案】AD  【解析】当有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执行部分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考虑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独立性书面确认函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因此AD是恰当的。  4.防范关系密切产生的不利影响  关系密切是指长期由同一个高级人员执行某项鉴证业务可能造成的亲密关系,这一亲密关系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表24—3  明确标准 鉴证业务的性质 涉及公众利益的范围(注意对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具体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该项鉴证业务的服务年限 参见第三章职业道德守则的具体规定  防范措施 定期轮换项目合伙人 轮换时间要求参见第三章职业道德守则的具体规定  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复核要求参见本节第六个问题中的第四点  第三节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一、总体要求【重点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表24—4  评价自身 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  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评价客户 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在接受新客户的业务前,或决定是否保持现有业务或考虑接受现有客户的新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获取上述相关信息。当识别出问题而又决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或具体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记录问题如何得到解决的过程。  二、考虑客户的诚信情况【重点理解】  1.考虑的主要事项  (1)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的身份和商业信誉;  (2)经营性质;  (3)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环境和会计准则等的态度;  (4)是否过分考虑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维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5)工作范围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  (6)可能涉嫌洗钱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迹象;  (7)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  (8)关联方的名称、特征和商业信誉。  2.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  (1)与为客户提供专业会计服务的现任或前任人员进行沟通;  (2)询问会计师事务所其它人员或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和客户的同行等第三方;  (3)从相关数据库中搜索客户的背景信息;  (4)必要时,考虑利用调查机构对客户、管理人员及其他有问题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三、考虑是否具备执行业务的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重点理解】  1.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是否熟悉相关行业或业务对象;  2.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是否了解相关监管要求或报告要求,或具备有效获取必要技能和知识的能力;  3.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胜任能力和素质的人员;  4.需要时是否能够得到专家的帮助;  5.如果需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否具备符合标准和资格要求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6.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能够在提交报告的最后期限内完成业务。  四、考虑能否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重点理解】  在确定是否接受新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接受该业务是否会导致现实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如果识别出潜在的利益冲突,应当考虑接受该业务是否适当。  五、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重点理解】  1.考虑本期或以前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的影响  (1)客户守法经营意识淡薄;  (2)客户内部控制环境恶劣;  (3)客户对业务范围施加重大影响;  (4)其他严重影响业务执行的情形。  2.考虑接受业务后获知重要信息的影响  (1)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  (2)解除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客户关系。  3.解除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该项业务约定和客户关系的可能性  表24—5  与客户适当级别的管理层和治理层讨论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事实和情况可能采取的适当行动  如果解除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该项业务约定和客户关系是适当的,解除的情况及原因  职业准则或法律规定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现有客户关系或向监管机构报告解除情况及原因  记录 重大事项及其咨询情况、咨询结论和得出结论的依据  第四节 人力资源  一、总体要求【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素【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应当解决下列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1.招聘;  2.业绩评价;  3.人员素质和胜任能力,包括完成所分派任务的时间是否足够;  4.职业发展;  5.晋升;  6.薪酬;  7.人员需求预测。  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人员数量是否足够,以及人员素质是否达到标准。  三、招聘【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招聘程序,以选择正直的、通过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四、人员素质、胜任能力和职业发展【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1.职业教育;  2.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3.工作经验;  4.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中强调对各级别人员进行继续培训的重要性,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帮助,以使人员能够发展和保持必要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五、业绩评价、薪酬和晋升【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程序,对发展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给予应有的肯定和奖励。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程序应当强调:  1.使人员知晓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期望;  2.向人员提供业绩、工作进步及职业发展方面的评价和咨询;  3.帮助人员了解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而不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可能招致惩戒。  六、项目组的委派【理解】  1.项目合伙人的委派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明确下列要求:  (1)将项目合伙人的身份和作用告知客户管理层和治理层的关键成员;  (2)项目合伙人具有履行职责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权限和时间;  (3)清楚界定项目合伙人的职责,并告知该项目合伙人。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监控项目合伙人的工作负荷及可供调配的项目合伙人数量,以使项目合伙人有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  【例2·多项选择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合伙人,项目合伙人应当承担的职责包括(   )。  A.负责该项业务的执行  B.对业务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C.负责执行现场工作  D.在业务报告上签字  【答案】AD  【解析】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因此AD是恰当的。  2.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程序,评价员工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委派项目组以及确定所需的监督层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员工是否具有下列方面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1)通过适当的培训和参与业务,获得执行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业务的知识和实务经验;  (2)掌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  (3)具有相关技术知识,包括信息技术知识;  (4)熟悉客户所处的行业;  (5)具有职业判断能力;  (6)掌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五节 业务执行  一、指导、监督与复核【重点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业务执行包括编制和实施业务计划,形成和报告业务结果的整个过程。由于业务执行对业务质量具有直接的重大影响,构成了业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项目合伙人负责组织对业务执行实施指导、监督与复核。  1.指导、监督与复核的方式和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通常使用书面或电子手册、标准化底稿以及指南性材料等文件使其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得到贯彻。这些文件针对的事项包括:  (1)如何将业务情况简要告知项目组,使项目组了解工作目标;  (2)保证适用的业务准则得以遵守的程序;  (3)业务监督、员工培训和辅导的程序;  (4)对已实施的工作、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拟出具的报告进行复核的方法;  (5)对已实施的工作及其复核的时间和范围作出适当记录;  (6)保证所有的政策和程序是合时宜的。  2.指导的具体要求  (1)项目组的所有成员应当了解拟执行工作的目标;  (2)项目合伙人应当通过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使经验较少的项目组成员清楚了解所分派工作的目标。  3.监督的具体要求  (1)项目合伙人应当追踪业务进程;  (2)项目合伙人应当考虑项目组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  (3)项目合伙人应当解决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  (4)项目合伙人应当识别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需要由经验较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的事项。  4.复核的具体要求  在复核项目组成员已执行的工作时,复核人员应当考虑:  (1)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  (2)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3)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  (4)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5)已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得以适当记录;  (6)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7)业务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  同时,复核人员应当拥有适当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责任感,因此在确定复核人员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  【例3·单项选择题】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项目合伙人组织并实施指导的根本目的是(   )。  A.确保项目组全体成员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  B.确保项目组全体成员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形成的结论  C.确保项目组全体成员了解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达到的目标  D.确保项目组全体成员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工作  【答案】C  【解析】指导的根本目的在于使项目组的所有成员了解拟执行工作的目标,因此C是恰当的。  二、咨询【重点理解】  1.咨询的目的和含义  项目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当这些问题和事项在项目组内部不能得到解决时,有必要向项目组之外的适当人员进行咨询。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  (1)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  (2)可获取充分的资源进行适当咨询;  (3)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得以记录;  (4)咨询形成的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咨询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在适当专业层次上进行的讨论,以解决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  2.咨询的具体要求  (1)形成良好的咨询文化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形成一种良好的咨询氛围,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咨询。  (2)合理确定咨询事项和被咨询者  项目组应当考虑就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在适当情况下向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具备适当知识、资历和经验的其他专业人士咨询,并适当记录和执行咨询形成的结论。  (3)充分提供相关事实  项目组在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时,应当提供所有相关事实,以使其能够对咨询的事项提出有见地的意见。  (4)考虑利用外部咨询  需要向外部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职业团体、监管机构或商业机构提供的咨询服务,但应当考虑外部咨询提供者是否能够胜任这项工作。  (5)完整记录咨询情况  项目组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所形成的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认可。咨询形成的记录应当完整详细,包括寻求咨询的事项,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  三、意见分歧【重点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是正常的情况,对意见分歧的充分讨论和有效解决十分重要。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这些政策和程序应当确保在业务执行的较早期间识别意见分歧,并为拟采取的后续步骤提供明确指南。同时应当对解决意见分歧所形成的结论进行记录和执行。  【提示】考生需关注意见分歧不包括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相关人员之间的分歧,注意选择题。  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如果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之前,项目合伙人就出具报告,不仅有失应有的谨慎,而且也容易导致出具不恰当的报告,难以合理保证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重点理解】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含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做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为了确保特定业务执行的质量,除了需要项目组实施组内复核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要求对特定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在准备报告时得出的结论。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这些特定业务,如果没有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就不得出具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象的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下列项目确定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对象:  (1)所有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  (2)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规定的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适当标准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以外的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3)符合适当标准的所有业务。  在制定用于确定除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业务是否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标准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业务的性质,包括涉及公众利益的范围;  (2)在某项业务或某类业务中已识别的异常情况或风险;  (3)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目标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规定: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资格标准;  (3)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记录要求。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性质  (1)与项目合伙人进行讨论;  (2)复核财务报表或其他业务对象信息及报告,尤其考虑报告是否适当;  (3)选取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论有关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5.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取决于业务的复杂程度和出具不恰当报告的风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复核人员应当考虑:  (1)项目组就具体业务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2)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3)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4)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5)在审计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6)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7)所复核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8)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可根据情况考虑上述部分或全部事项。  6.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时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  如果项目合伙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合伙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7.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资格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明确被委派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符合的下列要求:  (1)履行职责需要的技术资格,包括必要的经验和权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具备复核具体业务所需要的足够、适当的技术专长、经验和权限。  (2)在不损害其客观性的前提下,提供业务咨询的程度。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保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项目合伙人可以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进行咨询。当咨询问题的性质和范围十分重大时,项目组和复核人员应当谨慎从事,以使复核人员保持客观性。也就是说,负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是介入该项目咨询程度太深的人员,以避免可能存在的自我复核威胁。如果复核人员不能保持客观性,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派其他人员或聘请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担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或该项业务的被咨询者。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外部的、具有担任项目合伙人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个人。  在确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避免下列情形:  (1)由项目合伙人挑选;  (2)在复核期间以其他方式参与该业务;  (3)代替项目组进行决策;  (4)存在可能损害复核人员客观性的其他情形。  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可能缺乏具备复核特定业务所需要的足够、适当的技术专长、经验和权限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如果识别出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业务,可以聘请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利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8.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要求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包括:  (1)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  (3)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提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新修订的质量控制准则中新增加的内容,因此考生要特别关注。  【例4·单项选择题】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下列情形下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是(   )。  A.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B.内资企业财务报表审阅  C.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表审计  D.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审计  【答案】A  【解析】质量控制准则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所有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确定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对象,因此A是恰当的。  第六节 监控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监控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这些监控政策和程序应当包括持续考虑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如定期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  一、监控的目的【理解】  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监控旨在评价:  1.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情况;  2.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3.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二、监控人员【理解】  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应当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实施,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  三、监控内容【理解】  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内容应当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从下列方面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考虑和评价:  1.确定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包括要求对有关教育与培训的政策和程序提供反馈意见;  2.与会计师事务所适当人员沟通已识别的质量控制制度在设计、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缺陷;  3.由会计师事务所适当人员采取追踪措施,以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时作出必要的修正。  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持续考虑和评价还包括分析下列事项:  1.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如何适当反映这些变化;  2.有关独立性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书面确认函;  3.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4.与接受和保持客户关系及具体业务相关的决策。  四、监控的方式【理解】  1.监控的周期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2.确定监控的组织方式  周期性检查的组织方式,包括对单项业务检查时间的安排,取决于下列主要因素:  (1)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  (2)分支机构的数量及分布;  (3)前期实施监控程序的结果;  (4)人员和分支机构的权限;  (5)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和组织结构的性质及复杂程度;  (6)与特定客户和业务相关的风险。  3.监控的具体实施  会计师事务所在选取单项业务进行检查时,可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4.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特殊考虑  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检查及其他监控程序。  五、监控结果的处理【理解】  1.确定所发现缺陷的影响与性质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实施监控程序发现的缺陷的影响,并确定这些缺陷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1)该缺陷并不必然表明质量控制制度不足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2)该缺陷是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或其他需要及时纠正的重大缺陷。  2.适时将缺陷及补救措施告知相关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实施监控程序发现的缺陷及建议采取的适当补救措施,告知相关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适当人员,以便于相关人员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3.提出改进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在评价各种缺陷后,应当提出下列改进措施:  (1)采取与某项业务或某个成员相关的适当补救措施;  (2)将监控发现的缺陷告知负责培训和职业发展的人员;  (3)改进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4)对违反会计师事务所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尤其是对反复违规的人员实施惩戒。  4.监控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不适当时的处理  如果实施监控程序的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可能不适当,或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遗漏了应有的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业务准则的规定。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  5.定期告知监控结果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传达的信息应当包括:  (1)已实施的监控程序;  (2)实施监控程序得出的结论;  (3)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或其他重大的缺陷及其整改措施。  向相关项目合伙人以外的人员传达已发现的缺陷,通常不指明涉及的具体业务,除非指明具体业务对这些人员适当履行职责是必要的。  【例5·多项选择题】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监控结果应当告知的对象包括(   )。  A.项目合伙人  B.项目客户  C.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其他适当人员  D.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  【答案】AC  【解析】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以使其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因此AC是恰当的。  六、监控的记录【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适当记录下列监控事项:  (1)制定的监控程序,包括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的程序;  (2)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的评价;  (3)识别出的缺陷,对其影响的评价,是否采取行动及采取何种行动的依据。  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评价的记录包括下列方面:  (1)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遵守情况;  (2)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3)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已得到适当遵守,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例6·单项选择题】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下列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对业务质量实施监控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  A.在每个周期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三项进行检查;  B.参与某业务执行或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应参与该项目的检查;  C.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实行周期性的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  D.在选取单项业务进行检查时,可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  【答案】D  【解析】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在选取单项业务进行检查时,可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因此D是恰当的。  七、投诉和指控的处理【理解】  1.投诉和指控的处理内容  投诉和指控既可能源自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也可能源自会计师事务所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能够适当处理针对下列事项的投诉和指控:  (1)已实施的工作未能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  (2)未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针对投诉和指控进行适当处理的政策和程序应当确保其能够接收到有关业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和指控,及时、专业和公正地对投诉和指控进行调查,以及根据调查结果做出适当的处理。  2.设立投诉和指控的渠道  作为处理投诉和指控过程的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方便可行的投诉和指控渠道,以使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能够没有顾虑地提出关心的问题。投诉和指控渠道应当明确指出向谁投诉,并制定相关制度,保护信息提供者的正当权益。  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相关制度时,应充分考虑投诉和指控的特点,尤其要注意区别对待不同来源和不同性质的投诉和指控。对于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外部的投诉与指控,如来自客户人员和客户的往来方,比如客户的供货商等,由于他们不必担心会因此失去工作,也不涉及明显的个人利益或动机,会计师事务所通常可以认为,他们的投诉和指控具有较高程度的真实性。相比之下,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投诉和指控,情况就复杂得多。从动机看,有善意、真实的投诉和指控与恶意、虚假的投诉和指控,可能涉及明显的个人利益或动机;从方式看,有实名的投诉和指控与匿名的投诉和指控。  如果投诉和指控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予以保密,未经本人许可,不得披露其姓名。只有这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才可能没有顾虑地提出关心的质量问题。如果收到匿名的投诉和指控,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全体人员表明,与实名的投诉和指控相比,匿名的投诉和指控更难调查和反馈,鼓励用实名投诉和指控。  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表明所有的投诉和指控都将得到记录、调查并会将结果反馈给投诉和指控人。反馈调查结果通常采取书面形式。  3.调查并记录投诉和指控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既定的政策和程序调查投诉和指控事项,并对投诉和指控及其处理情况予以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派不参与该项业务的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人员负责对调查的监督。必要时,聘请法律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证调查人员的客观性和胜任能力,以及调查结果的公正性,从而为依据调查结果做出适当处理奠定必要的基础。可以采用的调查方式包括内部询问、征求法律意见、更全面地复核业务底稿和与本所员工座谈等。所需要的调查技能应当包括鉴证和会计、法律或者其他专业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  4.采取适当的行动  如果调查结果表明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在设计或运行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违反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取适当行动。  【提示】关于质量控制准则,考生一定要关注每一个细节规定,包括哪些是必须做的,哪些是应当做的,哪些是可以考虑的,哪些是不能做的,还有一些关于时间或量化的规定也要掌握清楚,在完成选择题和简答题中的相关判断时必须严格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不能按照自己所在事务所的实际情况或规定作为判断标准。  历年经典真题精讲  一、单项选择题  (一)2011年考题  A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甲公司提供鉴证服务。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1.在确定鉴证业务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还是直接报告业务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是(   )。  A.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  B.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责任方的认定提出结论  C.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只需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  D.在直接报告业务中,鉴证报告中不体现责任方的认定  【答案】D  【解析】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可能不存在责任方认定,即便存在,该认定也无法为预期使用者所获得,因此D是恰当的。  2.甲公司要求将鉴证业务变更为非鉴证业务,其提出的下列变更理由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不能接受的是(   )。  A.甲公司对原来要求的业务性质存在误解  B.业务环境的变化导致甲公司的需求发生变化  C.甲公司无法提供鉴证业务需要的所有信息  D.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答案】C  【解析】在变更鉴证业务的理由中业务范围存在限制是注册会计师不能接受的理由,因此C是恰当的。  3.在确定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时,下列有关责任方的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错误的是(   )。  A.责任方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但不是唯一的预期使用者  B.责任方可能是鉴证业务委托人,也可能不是委托人  C.在直接报告业务中,责任方是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D.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只需对鉴证对象负责  【答案】D  【解析】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应当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可能同时也要对鉴证对象负责,因此D是恰当的。  4.在区别鉴证对象和鉴证对象信息时,下列说法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错误的是(   )。  A.在对甲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提供鉴证服务时,鉴证对象可能是法律法规  B.在对甲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时,鉴证对象可能是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C.在对甲公司的运营情况提供鉴证服务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  D.在对甲公司内部控制提供鉴证服务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答案】A  【解析】在对甲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提供鉴证服务时,鉴证对象可能是对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因此A是恰当的。  (二)2010年考题  A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甲公司提供鉴证服务。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1.在确定鉴定业务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还是直接报告业务时,A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因素是(   )。  A.提供的保证程度是合理保证还是有限保证  B.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  C.提出结论的方式是积极方式还是消极方式  D.提出鉴证报告的形式是书面报告还是口头报告  【答案】B  【解析】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的主要区别在于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因此B是恰当的。  2.在确定鉴证业务是否符合承接条件时,A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业务特征是(   )。  A.使用的标准是否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  B.注册会计师是否能够识别使用鉴证报告的所有组织和人员  C.鉴证业务是否可以变更为非鉴证业务  D.鉴证业务是否可以由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为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答案】A  【解析】注册会计师在确定鉴证业务是否符合承接条件时应当考虑的业务特征是使用的标准是否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因此A是适当的。  3.在下列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标准的方式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是(   )。  A.由预期使用者向责任方申请取得  B.由注册会计师在鉴证报告中以明确的方式表述  C.由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形成评价和计量标准并提供给预期使用者  D.由预期使用者根据判断自行形成标准  【答案】B  【解析】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标准的恰当方式是由注册会计师在鉴证报告中以明确的方式表述,因此B是恰当的。  二、多项选择题  2009年考题(新制度)  1.A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甲公司提供鉴证业务。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1.在确定鉴证标准是否适当时,A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因素有(   )。  A.中立性;  B.完整性;  C.相关性;  D.客观性。  【答案】ABC  【解析】在确定鉴证标准是否适当时,A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因素不包括客观性,因此ABC是恰当的。  2.A注册会计师无法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零,其主要限制因素有(   )。  A.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B.在获取和评价证据以及由此得出结论时涉及大量判断;  C.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  D.鉴证对象的特殊性。  【答案】ABCD  【解析】所有选项都是限制因素,因此ABCD是恰当的。  3.下列各项中,影响A注册会计师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的因素有(   )。  A.鉴证对象和鉴证对象信息的特征;  B.与鉴证业务相关的资料的可获得性;  C.客观环境或甲公司管理层是否施加限制;  D.A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  【答案】ABC  【解析】影响A注册会计师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的因素不包括其专业胜任能力,因此ABC是恰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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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9条)

 
 

  •   怀着对考试的无比向往崇敬庄重的打开了刚刚双手接到的书,里面的内容顿时让我信心百倍,层次分明一目了然,讲解清晰,练习充足,还有模拟题。努力学习啊,一次考过~~
  •   看了有关教材讲解的部分,还不错,题还没做,但纸张印刷排版本人看着还是很舒服的,希望对自己能有帮助
  •   本书的内容很详细,但重点也比较突出,如果时间充裕的同学可以更全面的复习,时间紧张的就可以依据书中的重点有选择性的复习.跨章节部分综合性强,我们从中可以发现自己知识上的漏洞,是本不错的参考书.
  •   适合做注会的第一轮复习,有解释也有答案,是教材的很好辅助品。
  •   同学推荐买的,内容很丰富,希望能一次通过考试
  •   我买来想做第一本教材的,但是内容少的,只有命题要点
  •   还行吧,但因为是教材所以内容有点生疏乏味``
  •   我是听朋友说这本书很好,才来买的,买回去看看发现真的不错,里面有主观题的专项突破,对于我这种对主观题头疼的人帮助很大,里面的内容也很基础,很容易看懂,总之,很不错的一本书。
  •   书还好吧,内容挺充实的,纸质挺好的,很好的复习参考书。。。。
  •   知识点概括全面,内容丰富,美中不足的是字比较小,比较密。
  •   华图一如既往的好!
  •   正在看很好比教材要有趣
  •   这个系列的书、详细、总结的重点也好
  •   书本比较详细,比较好用
  •   非常细致!
  •   初步看了下,应该还可以
  •   翻了下,还不错,努力考过吧
  •   书不错,讲的挺细
  •   卖家发货速度很看,书很好,和在书店看到的一样,给好评了
  •   很实用,就是表面有些尘土
  •   还行吧,其实教辅都差不多,关键还是自己想学
  •   希望不要像税法一样,是2011年的内容,哎~~~
  •   有些还是11版的内容,感觉内容上不够及时
  •   书看起来还好吧
  •   这次买书感觉很好
  •   正版图书,信赖
  •   内容详实,适合注会考试复习!
  •   华图的审计学考试书
  •   用另外两个网校用烦了,这次换个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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