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保险政策导读

出版时间:2007-6  出版社:中国劳动  作者:喻乃忠  页数:139  

内容概要

 “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法规政策、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宗旨,面向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政策法规咨询和办事指南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与每一名劳动者的利益都息息相关,但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浩繁,内容分散,区域差异性也较大,非专业人员很难把握。为此,我们策划了这套以“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命名的系列丛书,将不定期地把各地“12333”咨询电话中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进行整理编辑出版,供广大职工参考。本丛书以省级政策法规为立足点,按省分册,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省市,对其劳动保障政策进行梳理,以职工从就业到退休一生的职业生涯过程中所涉及和关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为线索,精心编排设计,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知识的需求。

书籍目录

一、养老保险概述  1 什么是养老保险?  2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3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  4 我国养老保险采取的是什么模式?  5 什么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6 什么是基本养老金?  7 什么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8 什么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9 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10 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11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哪几部分构成  13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如何管理  14 新出台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与过去的规定有什么变化 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与缴费  1 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 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 农民合同制职工是否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4 原行业统筹企业如何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  5 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6 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7 转制企业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8 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是否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  9 外国人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0 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1 参保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2 缴费基数中的平均工资如何确定  13 按新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最低缴费基数调整后如何实现过渡  14 新参加工作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5 停薪留职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6 病休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7 工伤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8 外派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9 个体工商户雇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21 被保险人在被判刑、劳动教养期间是否缴纳养老保险费  22 参保人如何知道自己的缴费费情况  23 因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24 超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5 超龄人员按什么标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6 超龄人员如何办理补缴  27 档案滞留原单位人员是否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  28 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9 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是怎样的  30 建设征地转非劳动力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1 转非劳动力补缴养老保险费应提供哪些材料 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 个人账户如何建立  3 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4 个人账户可以提前支取吗  5 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6 被保险人流动时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7 被保险人中断缴费期间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8 外埠城镇人员是否建立个人账户 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 被保险人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2 被保险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 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是什么  4 残疾人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5 职工出生时间如何认定  6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何时申领养老金  7 什么是缴费年限  8 间断缴费的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9 被保险人失业期间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10 领取疾病救济费和停薪留职的职工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11 基本养老金由哪几部分构成  12 基础养老金如何计算  13 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计算  14 国家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多少  15 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算  16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公式是什么  17 1991—2005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多少  18 北京市历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上限和下限是什么  19 应缴费时间从何时起算  20 原有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21 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如何实现过渡  22 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完毕时养老金如何支付  23 缴费年限不足15年者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4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者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5 提前退休人员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6 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人员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移到街道办事处的如何计发基本养老金  28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29 转制单位已退休人员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0 转制单位退休人员如何实现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平稳过渡  31 委托存档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32 超龄人员足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如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3 建设征地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4 出境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35 外埠城镇职工在京缴费退休后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6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37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养老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38 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如何确定  39 基本养老金是否定期调整 五、企业年金  1 什么是企业年金  2 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3 建立企业年金的程序是什么  4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5 企业年金方案怎样才能生效  6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如何列支  7 企业年金基金包括哪几个部分  8 企业年金基金如何管理  9 企业年金如何计入个人账户  10 职工何时可以提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  11 个人账户资金能否转移  12 个人账户能否继承  13 企业年金资金由谁管理  14 企业年金理事会如何组建  15 受托人如何管理企业年金账户  16 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六、法律责任  1.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什么法律责任  2. 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工作人员违规造成基金损失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附录1?北京市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法规选编  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过程中若干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节选)  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北京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录2?北京市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法规文件索引

章节摘录

9.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缴纳劳动保险费后,应为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记录缴费,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通过当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委托办理。10.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情况,参保人员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职工认为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举报或提请劳动监察机构,出现养老保险争议时职工有权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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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老保险政策导读》为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教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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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比较实用的一本问答书,稍显枯燥
  •   本书是2007年6月出版的,已经有6年了,不过,还是可以当作参考资料看的。 购买之前,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发现比这更新的版本,因此出于参考的目的,还是买了回来。不过,如果有新版的话,建议其他读者还是购买新版本,因为书中的政策有些已经有了变化。 本书是有关养老保险知识的普及读物,相关内容讲解的还是比较详细的,但有些内容已经变了,需要从政府的层面上对相关的政策规定进行修订。 这里,重点讲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 按照之前的规定,非北京户口(非农业)的外省籍就业人员是不得在北京退休及享受养老保险的。2007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第27条二款明确规定,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不接续其在外阜的养老保险关系。但对此,国务院有新的政策,满足条件的外省籍就业人员可以将其户籍地的社保关系转移至北京市,在北京办理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来讲: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12月28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该暂行办法,年届退休年龄(男60)的外省籍就业人员,缴费年限15年以上且在北京的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北京,按照北京市的标准享受养老金待遇。如果在北京缴费年限满10年,但总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话,当事人在户籍地的缴费年限应该满足能够补足这差额的年限,要不然北京的社保部门不予受理。
  •   这本书沿着北京市养老保险的产生、演变、改革这一思路,对北京市养老保险做了详细的讲解,集中汇编了所有涉及到的文件及说明性的文件,特别是养老保险的几次重大改革,包括:个人缴费比例的变化、个人帐户的变化、退休费计算办法的重大变革,使读者能全面详尽的了解北京市养老保险的沿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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