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中国经济重大问题研究

出版时间:2010-7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郭飞  页数:252  

前言

  郭飞教授是一位在我国经济学界有较大影响的中年学者。《新世纪中国经济重大问题研究》一书,是他近年来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崭新成果。综览全书,我认为具有三个特点:  一、勇于理论创新,亮点较多。例如,作者明确提出并论证了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是我国确立和完善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基本理论依据。他认为,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其核心是生产力标准,但也内在包含了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基本性质的客观要求即社会基本制度标准,贯穿和体现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的最高价值标准。他运用“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对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与之相适应和相矛盾的两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为我们深入研究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提供了新的思路。再如,作者在运用权威数据进行横向对比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布局的特殊性作出了新的理论概括。他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布局存在显著的区别,其根本原因在于两者的国有经济具有不同的性质、比重和功能。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布局相对较窄,一般局限于非竞争性领域(即所谓“市场失效”的领域);而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布局相对较宽,不仅包括非竞争性领域,还包括相当广泛的竞争性领域。我国国有经济的合理布局,既包括国有经济需占控制(含完全控制、绝对控制、相对控制三种基本类型)地位的领域(其中包括非竞争性领域和经济安全性产业、发展战略性产业等相当一部分竞争性领域),也包括国有经济不需占控制地位的领域。这为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国有经济布局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此外,作者对创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探讨和论证,对生产要素所有制范畴的论证和阐发,对当代国际投资与马克思、列宁当年考察和分析的资本输出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的论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劳分配特点的概括与分析,以及对我国当前失业基本特征的概括与阐述等,也具有相当的深度和明显的新意。

内容概要

本书以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借鉴与吸收国内外经济理论研究的优秀成果和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开放型经济条件下所有制结构改革、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就业、引进外资及对外直接投资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观点和具有较大应用价值的新对策。

作者简介

郭飞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常务理事。系北京高校首批青年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国际直接投资。主持或独立承担国家、部委等科研课题多项,在《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著名报刊上独立发表论文120余篇(其中有近40篇论文被《新华文摘》或中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独撰、主编或合撰公开出版的专著、教材等20余部,独立获得国家、省市及有较大影晌的学会等颁发的科研与教学等奖励近30项。

书籍目录

上篇  基本经济理论研究  深化中国所有制结构改革的若干思考  坚持我国所有制结构改革的正确方向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股份制若干问题探讨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创新刍议  我国当前失业六大特征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与选择性失业  试论分配方式的决定和制约因素  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  我国现阶段分配原则与分配制度的多维视角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分配基本理论的若干思考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新思考  关于国际价值理论的两个问题  马克思、列宁的资本输出理论与当代国际投资下篇  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若干思考  承前启后的宏伟纲领  实施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新战略  中国失业:现状、特征与对策  以人为本与适度就业  中国个人收入分配:成就、问题与对策  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双重影响与对策  对“以市场换技术”方针与涉外税收超国民待遇的再思考附篇  高校文科教师科研之道探微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课程研讨型教学模式探索  附录:我的主要科研成果目录(1984年以来)后记

章节摘录

  然而,迄今为止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实践已经表明:社会主义经济不是产品经济,而是商品经济;除特殊时期以外,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应是或不是计划经济体制,而是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有制经济中,对马克思揭示的按劳分配的实质(既否定剥削,又否定平均主义)必须加以坚持,否则就根本谈不上坚持按劳分配,也谈不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社会主义公有制)。然而,必须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产品经济有显著的差别,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具有许多新特点,其主要表现为:  1.实行按劳分配的主体是企业。马克思原来设想,在社会主义产品经济条件下,由于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劳动者的联合劳动是全社会范围内的联合劳动,全社会是一个生产单位和分配单位,因而实行按劳分配的主体是社会(或国家)。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公有制采取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基本类型,社会主义联合劳动主要表现为企业范围内的联合劳动,各个公有制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因此,企业便成为实行按劳分配的主体。当然,国家仍要对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个人收入分配进行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必要和合理的宏观调控。  2.按劳分配体现的利益多元性。马克思原来设想,社会主义经济利益结构是二元利益结构,即只存在社会(国家)利益和劳动者个人利益。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主义企业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从而社会主义经济利益结构至少是包括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劳动者个人利益的三元利益结构。不仅如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利益又可以相对地区分为中央利益和地方利益;劳动者个人利益又可以相对地区分为经营者利益、科技人员利益、一般管理者利益和直接生产者利益等,其复杂程度远远超出马克思当年的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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