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施特劳斯

出版时间:2012-2  出版社:华夏出版社  作者:【美】斯密什  页数:330  译者:高艳芳,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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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阅读施特劳斯:政治学、哲学、犹太教》作者并不把施特劳斯看作保守派,而是看作自由民主制的朋友。致力于阐明施特劳斯的原意,把施特劳斯放在与众多同代人的对话中进行考量,试图详细探究他的最重要、最富争议的主题。论据充实,娓娓道来,在最大限度上最可信地恢复了施特劳斯思想中广受争议之处的原貌,让关注施特劳斯政治态度的人目不暇接。

作者简介

  《阅读施特劳斯:政治学、哲学、犹太教》作者并不把施特劳斯看作保守派,而是看作自由民主制的朋友。致力于阐明施特劳斯的原意,把施特劳斯放在与众多同代人的对话中进行考量,试图详细探究他的最重要、最富争议的主题。论据充实,娓娓道来,在最大限度上最可信地恢复了施特劳斯思想中广受争议之处的原貌,让关注施特劳斯政治态度的人目不暇接。

书籍目录

中译本前言
献词
序言
导言:为什么现在要读施特劳斯?
第一部分 耶路撒冷
 第一章 施特劳斯的犹太倾向
 第二章 肖勒姆与施特劳斯
 第三章 施特劳斯的斯宾诺莎
第二部分 雅典
 第四章 施特劳斯的柏拉图式自由主义
 第五章 毁灭抑或复兴
 第六章 古今僭政
 第七章 施特劳斯的美国
 第八章 施特劳斯想做什么?
索引

章节摘录

政制(如今日所言)兼有事实和规范的成分。它既描述了政治共同体内部的权力和职务的实际分配状态,又提供了公民应当追求的人格和行为的典范。古典政治哲学从本质上说就是对政制的分析。它关注的不仅是某些特色如何构成特定的社会,也有人类经验中持续出现的少数几种政制类型。尽管政制依照其分配荣誉和职位的方式可区分为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和多数人统治,但所有政体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首先,每种政制都代表着一种人类需求和情感的组织。尽管形成人类社会的首要原因或许是求生存,但每个群体的存在都是为了促进人类独有的特征与性格,如爱、情感、友谊与关怀他人等。因而,每种政制,都有责任去形成某种是非、观念、义与不义的行为方式,以期与其他类型的政制有别。其次,古人理解的政制,只能在一个范围相对较小或说“封闭的”社会中才有。将社会团结起来的相互信任与共同情感这些条件,只有在像城邦这样的小群体中才能有。古人认为,道德行为来自于我们对他人的责任感,而这种责任感在那些我们直接爱慕的人,譬如家人、朋友、同胞身上最为强烈,并且会从他们身上向外辐射。很多现代哲人会相信,这种特别的忠诚和依恋并不是基因作祟的偶然的道德产物,而是社会的基石,缺乏这些,道德将会枯萎以至消失。古人认为政制是一种非常特别、不可补救、难以更改的东西。这并不是说,施特劳斯认为古代人对政治生活的理解,是施米特所谓的无休止的“敌友”斗争,[189]然而他确实认为,不同的政制是围绕着一套宪法规定不能简化的组织原则而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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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施特劳斯:政治学、哲学、犹太教》由华夏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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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条)

 
 

  •   书很好。包装也好,送货快。
  •   真的不错,看了就会觉得这书很值!
  •     阅读的德性
      高翔
      一
      
       记得还是在2006年,看到小枫师主编的《经典与解释》辑刊又出了新的一本,书名取作“阅读的德性”。自己那时候年轻学浅,当即被吸引住——阅读也就是读书求知,难道这一行为还会有什么德性上的要求?如果有,那又是怎样的德性?
       那本书的第二篇文章,是施特劳斯所写的《如何研读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文章老长,花了我一个下午。时至今日,无论是具体而微的结论,还是鞭辟入里的思路,都已经慢慢模糊了,交给了时间。至今还保持鲜活的,是自己的理路随着施特劳斯的分析,柳暗花明,美景层出,由此带给我的极大快慰。除了这些,就是施特劳斯对于阅读之德性的一些金玉良言。
       施特劳斯说:
      
      我们要尽可能地去倾听斯宾诺莎。我们应尽一切努力,按其意图恰如其分地理解其所言。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就很可能会用自己的愚拙代替他的智慧。
      理解他人之言——无论其是否在世——可以意味着两件不同的事情,我们权且称之为解释和阐明。解释试图确定言说者之所言,以及言说者实际上如何理解其所言。无论他对此是否名言。阐明则试图确定其未被言说者所意识到的含义……
      
       施特劳斯的语言平白朴实,但是对我而言,却有着不小的影响。通过施特劳斯的这简单几句话,往近了说,把他的解释阅读行为与同时期伽达默尔等人的“解释学”分开;往远了说,把苏格拉底及柏拉图与同时期的智术师分开。所以,古今之争,并不是时间之别,更多的是心性之别——也就是你面对书本,有没有“好好读书”的德性。
       明了阅读的德性,就是要“好好读书”,尤其要死盯原典,兼顾注疏。这颇让我振奋了一下。不过不久问题又出现了——即使我知道了怎样的阅读原则是好的,我又如何知道怎样的阅读行为、哪一种注疏著作是好的?我也许能看出像海德格尔那种哲学家解读他人的著作(比如解读尼采的),知道所谓的存在问题,是海氏的问题,而不是被解读者的问题,由此心里会清楚一些。这种阐明的思路在有的著作中非常明显,比如用语言学路数解读庄子,用伦理学思路解读先秦诸子等等。现代性气味很浓,离他们老远就觉得味道不对。
      但是有时候我也会糊涂。面对一些名不见经传的解释人,他们声称自己正是在解释,是在复述言说者的理解。那又如何区分哪些是真的解释者,哪些是顶着“解释者”帽子的阐明者呢?须知,有多少恶人以义人的名义行事!我如果不得不从一个评判者的角度去判断他是否是真的解释者,我就必须要理解他所解释的言说者的著述以及理解言说者对其著述的真正理解。哎呀,这标准对我来说太高了。如果我要是想自己理解下科耶夫对色诺芬的解释,难道非得先理解色诺芬不成?我如果真正地理解了色诺芬,哪里还要看什么科耶夫的色诺芬解释呢?
      
      二
      
      想来想去想不通。这个问题又困扰了好几年。后来,刘小枫师嘱我翻译这本《阅读施特劳斯》,很是用功,但问题仍没解决。我怎么判定斯密什的论著是解释而那些自由派学者的论著就是阐明?
      我心里借着这个问题的提出,把“阅读施特劳斯”这一问题的产生又重新梳理了一下。施特劳斯还在大学授课的时候,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他带着学生读诸多经典,身体力行着一种迥异于学界风尚的对经典的态度。据说,施特劳斯的课堂,既有深入浅出的讲解、入木三分的洞察,也有师生间切磋琢磨、互相砥砺的交流问疑。待施特劳斯逝世后,这种活泼泼的言传身教不可得见,只能求诸于留下的文字了。所以,阅读施特劳斯,才成为一种次佳的选择。
      在施特劳斯逝世初期,谁来带我们读施特劳斯,本来仍然不是问题。一来,那时候学界对于施特劳斯的身后追认还未普遍。二来,施特劳斯诸多弟子以完成导师的未竟遗志为己任,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马基雅维利、霍布斯、卢梭乃至美国建国者的思想,皆进行了重译或疏解。换一句话说,施特劳斯刚刚仙逝的时候,既没有人来争夺什么施特劳斯的解释权,也没有人来关注如何解释施特劳斯。
      第一波关注起施特劳斯的人,是美国的新闻界。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第一次伊拉克战争伊始,新闻界致力于爬梳追索小布什政府与施特劳斯言传身教的各种隐秘关系。以捕风捉影始,以惊人之论终。后来自由派的一些学者,其异议之处似乎彼此一致,所针对处也不免眼界过于专注。
      后来施特劳斯的弟子乃至再传弟子,开始介入这个问题了。以我的揣测,他们介入的原因,有表层的,也有深层的。表层来看,他们或激于老师被外人误解的不满,进行辩白。但深层来看,施氏的弟子后学越来越关注“阅读施特劳斯”这一问题,对这问题的解读和回答越来越精到,自有其大义在焉。
      我总觉得,施特劳斯一生的本意就是作为一名教古典的老师,带学生阅读经典、为学生解释经典的引路人。做到了这点,他就“余愿已足”。思想家这顶帽子,别人看来是鲜花美酒,施氏却觉得是毒药。但是,世事难以预料。施特劳斯的简单观点、深刻注疏,却使他自己成为了一个学术界的“事件”。原因无他,喝惯了现代性“狼血”的学术界同仁,无法静默地对待这种思路;命运使他的教学与政治之间发生了预料之外的联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催化了这一问题。
      从另一方面看,由于争论、辩驳、误解、冷漠、喧嚣等诸种情况,施氏的弟子后学也慢慢认识到施特劳斯所具有的独特的思想史意义。他以一己之力,化解现代性的三次浪潮,在诸多标准混淆不一的今天,重倡简单深刻的自然德性。无论是他自己的思想,还是他对别人的解释,均值得这个时代好好领悟。可惜天不假年,对比同时代的伽达默尔,施特劳斯的人生旅途委实太过短暂。
      要是想好好领悟人家,首先要找到可信靠的领路人。就如同施特劳斯在世时,诸多想踏实读书的芝大学子都转换门庭跟了他。中国传统学术尤重师承,弟子后学纷作“师门学述”,以避免使师门学说隐而不彰。读书人要想读懂先辈大儒的见解,除了亲读他们的著述,更方便的道路就是读弟子做的“师门学述”。舍筏求渡,能者称难。而南辕北辙就更是要不得的——比如用韩愈激烈排佛的话语去解释中唐时期的佛教。“师门学述”在当今流芳不已,如程千帆所作的《量守庐学记》记黄侃,俞振基《蒿庐问学记》记吕思勉,都是弟子记录,而《蒙文通学记》、《顾颉刚学记》则为后人编缀。时人皆称曰善。由此可见,最好的领路人当然就是施特劳斯的弟子乃至再传弟子——比如本书作者斯密什,那可是布鲁姆的学生。
      可是我心里还是有点忐忑,除了身份之外,总还要拿出更多的东西让我信服,这才能避免所谓的“出身论”、“血统论”、“阴谋论”的罗织阐明。翻译的一大好处就是借着翻译的名义可以大量读书、重新读书,读出很多不注意也看不明白的字里行间意。借着翻译的进程,我自然地又看了一遍手头能找到的施特劳斯著作,却发现还是在这本《阅读的德性》,还是在这篇施特劳斯的雄文,就在上引处不远的下文,施特劳斯清清楚楚地给出了我要的答案:
      
      一般来说,人们怎样阅读就怎样写作。通常,细心的作者也是细心的读者,反之亦然。除非自己亲自小心地阅读,一个人不可能知道何为小心地阅读。阅读先于写作;在写作之前,我们已经阅读;我们通过阅读学习写作。一个人通过认真阅读好书——最用心地阅读那些被最用心地写出来的书——来认真学习写作。因此,通过研究一个作者的阅读习惯,我们也许预先就会知道他的写作习惯。如果我们谈及的作者明确地讨论一般读书的正确方式,或者说,明确地讨论阅读某本他已经做了大量研究的书的正确方式,那么这个任务就会简单得多。
      
      不错,通过施特劳斯自己的阅读习惯,就能够推知他的写作习惯。然后就可以知道,有哪些研究枉顾这些习惯,是“阐明”;哪些研究照顾了并且还放大了这些习惯,是“解释”。从这个角度看,施特劳斯的弟子,做的大都很好。比如本书,就被人评为“与施特劳斯一起读书,读他读过的书……以施特劳斯的方式来阅读施特劳斯:死盯住给定的文本,即便最近的研究文献也不予理睬”。[1]
      
      
      三
      
      按理说,解决了谁带我们怎么去读施特劳斯的问题,剩下的也就顺流而下了。去读施特劳斯,就是要好好看看这些平和从容地有资格带我们去读的人,是如何着眼的。
      施特劳斯去看西方思想史,去看柏拉图乃至海德格尔,有他的着眼点。一则曰神学—政治问题,即耶路撒冷与雅典之争,二则曰古今之争,三是通过对一些关键人物及论著的微观考察,见其大义。这三条理路都有人去做,而且都做出了踏实深刻的论著。[2]这本《阅读施特劳斯》遵循的就是第一种理路。全书分为上下两部分,分别以“耶路撒冷”和“雅典”名之,整部书的编排很具匠心,从深度到广度,都堪称是对“神学—政治问题”的最出色的演绎之一。
      比如第一部分“耶路撒冷”,由三篇文章组成:第一篇总论施特劳斯的犹太倾向的大小巨微,第二篇考察施特劳斯与同代人肖勒姆的关系——他们同为犹太人,而选择了不同的思考维度,第三篇考察施特劳斯与异代人斯宾诺莎的关系——用作者的话来说,他们的不同,不在于言说的内容,而在与言说的方式。以一个同代同族人、一个异代同族人为坐标,施特劳斯在犹太问题这个坐标系中的位置,就呼之欲出了。
      要好好读施特劳斯自己,还绕不开“隐微写作”这个点。他恢复了隐微写作这一传统,不免让人怀疑——他自己的作品是否也用密码组成,只有内行人才有钥匙。本书作者爬梳整理之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施特劳斯行文确实谨慎且有保留,尤其在美国政制方面,当然这并非包藏祸心。施特劳斯写作的目的,并非如针对他的指责说的是为了暗中破坏民主制、恢复古代等级制或宣传帝国主义扩张政策,而是为了保护美国政制免遭怀疑主义的腐蚀性破坏,哲学必定会对广泛接受的观点产生怀疑。施特劳斯不赞同在公众生活中有选择地撒谎,当然也从没宣称过,自己的作品是为了传达与字面意思相反的东西,更别说别人的作品了。施特劳斯的写作方法和他的阅读方法一样,也就是说他在写作的同时,意识到有多种类型的读者,兴趣和需要各不相同;意识到要像好老师因材施教一样,有必要用不同的方式表述。
      
      本书作者致力于阐明施特劳斯的原意,对施特劳斯的不同方式、不同层次剔精析微。比如本书第7章,阐述他对美国政制的“微妙而有争议的态度”,论据充实娓娓道来,在最大限度上最可信地恢复了施特劳斯思想中广受争议之处的原貌,廓清了广受争议的“显白叙述”与煞费苦心的“隐微叙述”,可以让关注施特劳斯政治态度的人,着实地目不暇接。此书一出,那些着眼于施特劳斯文字中的一点,而不及其余大张旗鼓的论述,可以休矣。
      熟悉施特劳斯的读者还知道,他对于如何进行细心阅读,有着诸多具体的应用。比如,不仅要看文章的首尾,还要看文章的中间;不仅要看作者反复强调的,还要看作者有意忽略的。他说过:“一个人的无言处与他的行动几乎同样重要”。他本人就在《思考马基雅维利》中指出《君主论》中马氏对李维的绝口不提,这成为他认为马氏本意就是颠覆李维权威和古罗马传统的有力论据。与此类似,本书中基于施特劳斯对于德国思想家的故意忽略与惊人怠慢,基于他“几乎从未指名道姓地提到海德格尔”,洋洋洒洒地做了一篇论述施氏与海德格尔异同的文章,并以“毁灭还是复兴”名之,几乎一言概括了两位伟大哲人根本歧异的落脚点。
      如果说对施特劳斯与海德格尔进行比较还是路边芳草,熟悉施氏的人都知道二人的重要性和对两种决然不同的哲学道路的代表性,那么作者从施氏日常最为缄默的当代政治评论领域出发,分析理清施特劳斯对美国21世纪初对外政策所持的态度,委实是发前人之未发。无论是问题的提出,还是扎实细致的分析,均为上乘之作,也是问题意识与学术功夫的一个上佳例证。
      同样,对于来读《阅读施特劳斯》一书的读者,在读出本书的表面言语的同时,也未尝不可以用施特劳斯的阅读路数、用该书作者读施特劳斯的路数来读这本书,来看本书的编排结构,以进行一些有益的思考。
      比如,本书分为8章,加导言共9篇文章,而〈施特劳斯的柏拉图式自由主义〉位于全书的中心。这也许展现出本书作者的一种观点:施特劳斯对柏拉图的观照解读,在他思想中处于中心位置。再比如,“耶路撒冷”部分中,〈肖勒姆与施特劳斯〉位于此部分的中心,作者也许向我们强调,神学问题中最最重要的是施特劳斯相比同时代犹太人在处理犹太问题上的特异之处。如果循此思路进行,那么“雅典”部分中处于中心位置的是〈古今僭政〉,一如既往地重申施特劳斯的观点,即政治问题的关键就是僭政问题,也就是统治的正当性问题。
      同样,本书也对施特劳斯思想中一些领域保持沉默,这种沉默也许只是作者的研究有其先后顺序,但也许是自有其深意。望有识者知之。
      最后要说一下本书的翻译。自2007年由刘小枫师处得到书稿,我们共同翻译。其间经历了诸多人生与事业的变故,内里波折及影响,堪称我们的“第二次起航”。薄薄一本小书,用时甚长,用心甚深,在不断的修订中它也同时丰富了我们的灵魂。这段快乐辛苦交织与共的日子,使我们对小枫师的信任深深感激;但是书稿的拖延也使我对出版社及小枫师内疚于心。如果读者能够通过我们的努力更多地了解施特劳斯思想,更多地经由施特劳斯的主张而复兴一种“阅读的德性”(这种德性本为中华文化所固有),那是我们最大的幸福。
      
      2010年7月,于江苏宜兴
      
      [1] 莱辛〈没有秘密的斯芬克斯——施特劳斯研究新述〉,卢白羽译,收入刘小枫、陈少明编《经典与解释23:政治生活的限度与满足》,华夏出版社,2007。
      [2] 第二种理路,如楚克特夫妇的《施特劳斯的真相》(The Truth about Leo Strauss,2006);第三种理路,如Sorensen的Discourses on Strauss: Relation and reason in Leo Strauss and his critical study of Machiavelli(2006)。
  •     史密斯的施特劳斯,作为后者的徒孙,他是无缘亲炙夫子之门的,但是却通过阅读师爷的著作,完成了这样一本书籍,为进入施特劳斯的思想世界指引门径。作为施特劳斯的弟子们,如布鲁姆、罗森和雅法等人,都曾经撰写过关于施特劳斯的文章,但是却不曾有一个人将其老师作为研究对象来进行研究,只有徒孙辈才有如此的胆量和豪迈。不过,我们也从他的《阅读施特劳斯》中受益不少。
      就像一般的美国论文集一样,首先是介绍这本书的写作缘由,其次介绍研究的路径和取向,以及施特劳斯的研究现状。之后明言自己是按照施特劳斯自己信中所提到的,雅典与耶路撒冷之争为自己撰写本书的核心观点,本书也因此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部分关于施特劳斯的犹太身份,后者关于施特劳斯的希腊研究。对此,我们必须说这个家伙偷懒了,看似是按照学术脉络,但是我们考察一下就会发现,这不过是美国前研究和美国后研究的差异——进入美国之前施特劳斯主要关注于犹太问题,而进入美国后施特劳斯的重心则转向雅典。这样的讨巧的研究是,是否能够展现施特劳斯本人的思想概况呢?我们还是拭目以待吧!
      关于施特劳斯犹太人身份的问题,史密斯是通过他与犹太复国主义、肖勒姆的交往和对于斯宾诺莎的研究展开的,对于上述问题,史密斯通过将施特劳斯置入犹太复国主义的历史背景下,考察其对于复国主义的态度与观点,分析出施特劳斯对于犹太人问题的解决,在早年是支持过复国主义。在与肖勒姆的交往问题上,施特劳斯是早年得到过肖勒姆的支持下,写出了斯宾诺莎及霍布斯研究,但是随后在对于迈蒙尼德等人的研究中,施特劳斯与肖勒姆等人分道扬镳。对此,施特劳斯曾经自白,承认自己年轻时阅读尼采,这对于他的学术道路产生巨大的影响。关于斯宾诺莎的研究,也应该放入到施特劳斯关于犹太传统的背景下,作为犹太人的斯宾诺莎,却选择了哲学作为自己一生的志业。施特劳斯对于斯宾诺莎的研究中,很难说没有对自己的投影在其中,如何在信仰与理性的双重困惑下走出来,施特劳斯的选择了回到迈蒙尼德的传统道路,即在承认现实宗教律法的基础上,讲哲学隐藏在其中,这也就是著名的隐微与显白教诲的由来。
      随着魏玛政府的失败,施特劳斯选择离开德国,先到了英国,然后转身到了美国,直至终老他乡。在英国,他写下了关于霍布斯的研究。对于,这个现代性兴起的国家,将霍布斯作为现代性的起点,也是自然的想象。不过,在去美国之后,施特劳斯便将自己的研究重心,从犹太教与现代政治转向了古希腊城邦雅典,苏格拉底问题成为了他后半生神思梦绕的迷思——为何苏格拉底会被判处死刑,为何柏拉图和色诺芬会选择如此的书写?施特劳斯通过对于一部部柏拉图对话录的诠释,对于色诺芬著作的解读,将现代性问题置入古希腊语境。将现代性的爱欲颠倒,来反思雅典城邦的堕落,与苏格拉底对于城邦公民的教诲。苏格拉底因为引进新神,腐化青年人的道德,而被城邦判处死刑。但真正将新神爱若斯引入城邦的,恰恰并不是苏格拉底,而是另有他人,我们可以从柏拉图的《会饮》中找到证据,苏格拉底是会饮中唯一将爱若斯贬低为精灵,而不称其为神的人。在这个背景下,我们甚至可以提出,柏拉图虽然是通过《申辩》来为苏格拉底清洗冤情,但另一方面也是对于城邦堕落的审判。在这个角度上,施特劳斯认为城邦中爱欲颠倒的恰恰就是未来的僭主,为了防止爱欲与理性的颠倒,因此需要重申道德,从而避免现代性的暴政。但他的论敌科耶夫,则不这么认为,他认为现代性恰恰就是为了实现爱欲的满足,为此无论是采取什么样的手段,甚至是为现代性僭主出谋划策也好,也要实现全面的现代性,即通过理性的谋划来实现爱欲的满足——他称之为相互承认的政治。在此之外,史密斯还继续讨论了施特劳斯与海德格尔哲学的上比较问题,并将其置入二次大战中海德格尔的政治背景之中,认为其《自然正义与历史》是对于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回应,试图用古典政治哲学来救赎日益走向毁灭的西方精神。
      接下来,史密斯解决了施特劳斯的雅典与耶路撒冷问题之后,需要面对的是施特劳斯如何思考美国政治和如何与美国民众相处的问题。这个问题,植根于前面施特劳斯独特的思想路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施特劳斯并没有对于美国政治指手划脚,而为了解决公众对于施特劳斯及其学派的不安,史密斯着力为施特劳斯辩护,用其观点来回应美国政治及其民众的疑问。不过,我想这两章纯属画蛇添足,我们不能将其徒孙的代答,当作施特劳斯的立场,而作为美国人的史密斯,又如何能够真正完全理解施特劳斯的观念的呢?所以,最后两章与其说是施特劳斯在美国,不如说是施特劳斯学派在美国,应该如何与美国民众相处,如何参与到美国政治之中,但这些问题又非史密斯所能代答。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史密斯的回答,当作施特劳斯学派的一个标本来看就足够了,而不必将其作为施特劳斯本人的观念。
      这本书,是施特劳斯的徒孙所撰写的一系列读书报告,有些撰写非常成功,有些则不免失之武断,不过这本书带给我们依旧是非常好的一段经历,至少他告诉我们作为徒子徒孙的美国人,是如何阅读施特劳斯并如何理解他,并运用他的观念运用到现实的美国政治与生活之中。但我一直都想不明白,作为犹太人和希腊哲学研究者的施特劳斯与中国及其中国思想究竟有何干系,为何有这么多年轻人接受他隐隐约约的教诲,而这些年轻人究竟从中学到了什么呢?至少,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施特劳斯对于犹太人问题的关注,看到了他为了思考现代性问题,而转入古希腊研究的执着,他有他的问题和解决,但绝不是中国问题及其思想的解决。
      
  •     Steven B Smith ,第一眼看这个的名字,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当我看完书,猛然想起,他就是网易公开课上“政治哲学导论”的主讲人呀!那门课是我唯一坚持从头到尾看完的公开课,对他的口音印象颇深,没想到他是施氏门人。
      从网易公开课上得出的结论是:斯密什是个性格木讷却很坚毅的人。他的写作保持了他的这种风格,看似平淡却细密坚实。
      书出版后据说遭到反施特劳斯主义的代表人物德鲁里的狂喷,我的看法是他俩完全不是一路人,撇开思想理路的歧异,单从性格上说,德鲁里是一个锐利、敏捷、得理不饶人的性格,和斯密什形成鲜明对比。斯密什呢,用我的话来说:老实巴交的。
      作为布鲁姆的弟子,写这本书时,斯密什一定是会为师门溢美掩丑,从一种善意理解和深入解读的角度来读斯特劳斯,而不是像德鲁里那样从对立面的角度来读,也不会像许多中立的读者那样,只是用一句“斯特劳斯的思想极其复杂”来概括完事。所以作者提供了一扇窗或一个途径让我能一窥施氏之美。
      触动最深的地方有三点:
      1、斯密什认为在理性与启示之间,斯特劳斯更偏重于启示。在p125作者写道:
      施特劳斯认为纯粹理性的道德或者说自然的道德,即仅来自理性根源的道德,除了有助于集团私利或类似于匪帮的道德,它永远不能为真正的道德提供足够的基础。能给道德生活提供令人满意的基础的,只有启示。施特劳斯写道:“人不必天生就虔诚,他只需对真正的道德拥有强烈的兴趣,从而长久地对启示全心开放,这样一个道德的人,就是一个潜在的信徒。”
      这段话里“真正的道德”就是启示。斯密什野心不小,敢于挑战师叔---施特劳斯的另一个大名鼎鼎的弟子罗森,罗森曾认为施特劳斯是一个康德主义者。在这个地方,罗森比斯密什给我们提供了更复杂然而更深刻的洞见,也就是如果施特劳斯更虔诚于信仰的话,也不是像普通人那样的盲信式的虔诚,而是像康德那样的理性虔诚,如果理性这个词不被局限地理解成工具理性的话。
      以我读施特劳斯的段位(当然是初级)来看,也许施特劳斯说的是:能够道德的就道德,能够信仰的才信仰。而且,“不同的道德适用于并归属于不同类型的人。”
      许多西方宗教的信徒们其实不是在信仰,他们只是以信仰的名义在道德。
      
      2、辨明了“为承认而斗争”只是一种欲望。
      看《论僭政》时一直搞不清,作为施特劳斯和科耶夫的共同弟子,布鲁姆为何总厚施薄科,现在弄明白了,斯密什作为布鲁姆的弟子,向我们传达了这个信息,科耶夫一生从黑格尔那里提炼出来并奉为金律的“为承认而斗争”在施门看来只是一种欲望,是一种远低于理性的并要服从于理性的欲望呀。
      “认为人类是为了满足首先要欲求他人的承认的生物,本身是个未经证明的假设。”p222
      
      3、指出了施特劳斯对邪恶的看法。
      “邪恶的终止总会来临,这是违背自然的想法。”p310
      这不等于施特劳斯是赞成恶,相反,认为能彻底根除邪恶反而带来更多的邪恶。
  •   “邪恶的终止,总会来临,这是违背自然的想法”。
    这个翻译是不是有点拗?
    是不是译作“总有一天能够消除邪恶,这是违背自然的想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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