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法典

出版时间:2011-4  出版社:中国法制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页数:1112  

内容概要

  文本权威,内容全面、层级清楚,检索便捷。根据我国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清理工作编纂而成,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基本成果。本系列致力于为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为法制工作者、司法工作者、法学研究者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书籍目录

文号索引
拼音索引
第一篇 综合
 (一)一般规定
 (二)?务督察
 (三)鉴定
 (四)劳动教养
 (五)监所管理
第二篇 治安管理
 (一)综合
 (二)户籍管理
 (三)“黄、赌、毒”管理
 (四)安全保卫
 (五)其他治安管理
第三篇 犯罪侦查
第四篇 道路交通管理
 (一)车辆管理
 (二)交通事故
第五篇 出人境和边防管理
第六篇 消防管理
第七篇 危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
第八篇 计算机信息管理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十七条【行政许可设立禁止】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第十八条【行政许可应当明确规定的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第十九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听取意见、说明理由】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第二十条【行政许可评价制度】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一条【停止实施行政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第二十二条【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一般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第二十五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第二十六条【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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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法典(第2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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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帮老公买的,他说挺好,价格挺便宜。
  •   工具书,比较整全
  •   对于公安人员来说很有用涉及面很广,但是不属于精讲的那种
  •   已经将刑法第八修正案的内容纳入进来了,专业法规也很全面,值得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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