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释论

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张锋,杨建峰 主编  页数:375  

内容概要

张锋编著的《行政强制法释论》目的在于为行政机关适用《行政强制法》提供指引及其理论上的支撑,无论是贯穿全书的写作思路,还是书后的附录文书,都体现了这一导向。体例结构新颖。全书虽以条文释义为主,但摒弃了单纯的逐条解释,而是以教材的形式,注重总结与比较,因而既可以作为一线执法人员培训手册,也可作为大专院校法学师生教材、教辅之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行政强制基本原理
第一节 行政强制概论
第二节 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节 行政强制执行
第四节 法定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强制
第二章 《行政强制法》导论
第一节 立法背景与立法目的
第二节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行政强制法》的法律属性
第四节 《行政强制法》的立法过程
第五节 《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第三节 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
第四节 行政强制设定程序制度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查封、扣押程序
第三节 冻结存款、汇款程序
第五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第三节 代履行
第六章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申请与受理
第三节 人民法院对申请的审查
第四节 执行
第七章 行政强制法律责任
第一节 行政强制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三节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四节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附录二:单行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行政强制的规定
附录三:行政强制相关法律文书

章节摘录

版权页:(一)相关争议《行诉法解释》出台前,行政法学界、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对法院应当采取何种审查标准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进行审查,争议较大。归结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种观点:1.形式审查。这种观点主张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只应对行政决定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能对其进行实质审查,即行政决定本身是否合法不在审查的范围。主张此种观点的人,其理由在于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等于承认行政决定的合法和适当,因而法院无需再进行实质审查。不过,持此种观点的人没有意识到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能,以及立法赋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权的意义,故在实践中赞同的人并不多。2.遵从诉讼审查标准。这种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在对行政决定进行审查时,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从五个方面审查行政决定是否合法,即:(1)作出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2)证据是否真实、充分、合法;(3)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4)有无违反法定程序;(5)是否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这种审查标准要求人民法院对行政决定进行全面审查,不仅审查其合法性,实际上也要审查其合理性,虽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法院裁定的准确性,但是其不仅耗时较长,不符合行政强制执行本身所要求的效率性,而且也使得立法所规定的起诉期限失去了存在的意义。3.重大违法标准。该标准也可称之为“适度审查标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行政决定时,主要审查其有无重大违法情形,如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有无伪造等,而不审查其他并不影响行政决定性质的次要内容或细节。

编辑推荐

《行政强制法释论》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行政强制法释论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比较细致,附录比较好:)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