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出版时间:2012-10  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  作者:郑石明  页数:216  

前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全球市场经济国家共同面对和普遍关注的公共话题。这里所讲的公司治理(C。rporateGovernance),是以股份制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所面对的基本问题,就是企业股份制所导致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问题,进而引发产权关系上的委托一代理问题。公司治理的过程,总是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进行的,包括政策、行政和法治等非经济环境。在现代公司治理中,政府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公司治理问题成为现代公共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公共管理学界对公司治理中政府角色问题研究的不足,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无法靠市场自身去解决,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矫正市场失灵,并为公司治理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制度环境。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介入公司治理的一个基本理由。因此,正确定位政府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角色便显得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政府在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角色错位、越位和缺位等问题,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重构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的角色迫在眉睫。显然,研究我国政府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如何履行其角色无疑具有非常丰富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这对于我们构建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相适应的政府治理体系,加速推进政府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具有参考意义。  本书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在我国现今特定的历史一社会一文化背景下,政府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包括哪些方面?政府是如何履行其角色的?政府履行其角色的效果如何?本书采用定性研究方法,选取案例研究手段。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均由原有的实体企业改制而成,不同企业在上市改制过程中牵涉不同群体和集团的利益,使得控股股东的组织形式也较复杂。从总体上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总数中的比重超过80010.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仅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0%。这是理解我国公司治理中政府角色的关键制度背景所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主体,研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政府角色更贴近我国政府公共管理实践,更有助于从政府治理与公司治理互动反馈的角度研究公司治理中的政府角色。基于对上市公司类型、案例独特性、研究的经济性和便利性等因素的考虑,本书选择我国境外上市政策的演变作为政策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本书从现代公共管理的角度,分析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政府角色问题,将公司治理视为现代公共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一个理论模型——合同制治理,从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历史与现实等层面解读了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政府角色是如何建构和发展的,以及这种政府角色建构和发展背后的基本逻辑。本书研究的基本结论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治理模式从“一长制”转向厂长负责制、再向公司制的变迁体现了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从传统的行政化治理向合同制治理的变迁,也促使国家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角色由行政化国家向合同制国家转变;公司治理是一个公共治理问题,政府治理与公司治理之间存在互动关联性;政府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公共服务者职能和监管者职能时会受到其自身利益的影响;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行为目标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导致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公司治理中的利益博弈;国有股权向上市公司管理层转让,或者说“国退民进”并不意味着上市公司治理质量的改善。  ……

内容概要

  《经济管理学术文库·管理类·公司治理中的政府角色研究:基于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分析》从现代公共管理的角度,分析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政府角色问题,将公司治理视为公共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治理与公司治理之间存在互动关联性。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模式是一种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政府对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框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既要积极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发挥公共服务者功能,更要充分行使国有资产监管者权能。政府是连接公共治理与公司治理的桥梁,政府通过政治控制、行政配置、经济计划、制度供给和行政执法等手段,谋求良好的公共治理,为公司治理营造适宜的经营环境,以公司治理的良好结构和绩效为政府善治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作者简介

  郑石明,湖南省永州市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员,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1989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现为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已出版专著4本,在《中国行政管理》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和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1项。兼任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与中南大学主办的省直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班任课教师。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选题及其研究意义第二节 关键概念第三节 文献综述第四节 研究方法第二章 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第一节 理论视角:合同制治理第二节 分析框架第三章 我国公司治理的宏观制度背景第一节 从单位制到合约制: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第二节 搭建上市平台: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第三节 股权设置:国有股控股地位的确立第四章 我国公司治理的微观机制第一节 传统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第二节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第三节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的运行机制第四节 政府主导型公司治理结构第五章 我国公司治理中的政府角色第一节 国有资产所有者第二节 公共服务者第三节 监管者第六章 政策案例研究:境外上市及政策演变中的政府角色第一节 我国国有企业境外上市回望第二节 我国境外上市公司及境外上市政策演变中的政府角色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第一节 研究结论第二节 政策建议附录一 《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附录二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参考文献后 记

章节摘录

  关于政府是否应该退出国有企业的问题,一直存在许多争议。认为市场会出现失灵的学者提出政府应该干预市场,甚至去直接参与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而认为政府也存在失灵问题和为特殊利益集团服务的学者则指出政府应该退出对企业的直接控制和经营,并不应拥有企业所有权。通过对洞庭水殖捆绑上市与管理层收购的案例研究,陈信元与朱红军指出,政府对国有企业上市的过度介入,一方面影响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或者大股东侵害外部投资者的行为,看似是公司治理问题,但其根源很可能是政府治理问题。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如果不减少对国有公司的干预,那么公司治理将无从谈起。这也是主流经济学家主张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领域(国退民进)的根本原因。对此,钱颖一认为,发展中国家有着制度失灵的情况,对市场的法制保护不好,没有西方那样较为完善的市场制度环境,应该进行“过渡性制度安排”。他进一步指出,政府对企业的所有和控制是劣势多、优势少,但是转轨时期的制度不完善这一问题不会马上解决,因此即使政府对企业的所有和控制是次优的,退出是必然的,但是这种退出也会是渐进的。  3.政府股东干预与“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研究  作为资本的所有者,公司股东不必亲自经营、管理企业;作为资本具体占有者及使用者,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往往没有资本所有权,只是代为公司股东经营管理公司。然而,由于资本的所有者与公司经营管理者利益的不一致性、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及合同契约的不完全性,往往会产生公司经营管理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和滥用权力等“内部人控制”问题。国有企业产权“所有者缺位”以及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是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国有企业重要问题所在,也是当前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杨瑞龙认为,在政府扮演所有者角色的条件下,沿着“股东主股至上”的逻辑,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就形成了有别于“内部人控制”的“行政干预下的经营者控制型”企业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使国有企业改革陷入了难以摆脱的困境:一是由于政府追求的目标是多元的,当由政府对企业实施所有权约束时便会陷入管则干预过多,不管则失去控制的两难之中;二是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处于谈判的有利地位;三是行使监督权的政府官员可能与经营者“合谋”,侵蚀国有资产;四是职工和小股东难以行使监督权,其利益易受到损害。他认为,为克服这些难题,必须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其核心是扬弃“股东主权至上”的逻辑,遵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顺应历史潮流的“共同治理”逻辑。这一逻辑强调,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的权益,而且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的监控;不仅仅强调经营者的权威,还要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参与。具体说来,就是在董事会、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如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等。这种共同治理的逻辑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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