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族混合家庭研究

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作者:李晓霞  页数: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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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处祖国西北边疆、亚欧大陆的腹地,全区面积160多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1/6;周边与8个国家接壤,有长达5’700千米的边界线。新疆古代时属于泛称的西域,历史上,这里是欧亚人口迁徙和东西方文明交流的孔道。数千年历史的发展和文明的沉淀,使今天的新疆成为一处有着深厚底蕴和丰富内涵的历史文化宝地。步人近代,孤悬塞外的新疆饱受列强和境外侵略势力的宰割与欺凌,成为一部近代中国边患史的缩影。民国时期,军阀割据,贫穷和战乱严重地制约了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各族人民翻身解放、当家做主,积极投身于各项建设事业中。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新疆已成为全国最有发展潜力的省区之一。研究新疆历史的发展与变化,历来受到中外学术界的瞩目,今天,有关新疆研究的著述可谓硕果累累,十分丰富。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还有更多的研究领域等待着学者们去探讨;已有的研究内容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有些需要做整体和系统的思考。此外,相关研究的基础资料和研究成果的出版也不尽如人意。而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定形势又迫切需要加强对其历史与现状的综合研究。有鉴于此,2004年5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新疆历史与现状系列研究综合项目”(以下简称“新疆项目”)立项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特别项目。项目为期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牵头管理,项目专家委员会组织实施。

内容概要

本书通过对人口普查资料及婚姻登记、户口档案的数量分析,以及对民族混合家庭的实地调查,描述新疆民族混合家庭及族际婚姻的状况,探讨混合家庭的建立、维系、民族认同感的形成、社会身份的确立、多民族文化的交融与冲突等问题。本书提出的文化因素是影响、制约新疆族际通婚和混合家庭形成的最重要因素,不同民族的子女在民族成分的选择上具有实用主义倾向,国家采取的把族际通婚作为个人婚姻权利看待的不干预立场有利于社会稳定等创新观点,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作者简介

李晓霞,汉族,新疆阿克苏市人。现为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社会学。长期从事新疆民族、社会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涉及教育、文化、就业、家庭婚姻、民族关系等多个领域。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疆多民族混合家庭研究”,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疆南部维吾尔族聚居乡村中的汉族居民”。参与过10余部专著的编写,在自治区内外社科类杂志上发表论文和调查报告40余篇。

书籍目录

导论  研究方法  研究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研究思路第一章  国内外有关民族混合家庭的研究概述  一  关于影响族际婚姻的因素  二  关于混血儿的地位与族属选择  三  族际婚姻家庭的夫妻关系及其面临的压力  四  族际婚姻的影响  五  族际婚姻的状况  六  中国族际通婚的历史变化第二章  新疆民族构成的演变及族际婚姻的历史追溯  一  各民族生存的历史文化空间  二  族际婚姻的历史追溯  三  新中国成立以后各民族人口的构成与分布  四  族际交往的现实基础第三章  新疆民族混合家庭户的分布及构成  一  民族混合户的数量及分布  二  混合户的民族构成  三  混合户的家庭结构第四章  族际婚姻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一  新中国成立后新疆族际婚姻的数量变化  二  族际婚姻中的民族构成  三  族际婚姻双方的个体特征  四  关于影响族际婚姻建立的群体因素的讨论第五章  混合家庭的建立:缔结族际婚姻  一  回汉通婚  二  维汉通婚  三  哈汉通婚  四  维回通婚  五  维哈通婚  六  婚礼的形式第六章  混合家庭的维系:文化的冲突与协调  一  家庭语言的选择与使用  二  家庭习俗的协调  三  来世的困扰  四  混合家庭文化的多样性  五  家庭关系  六  家庭解体:族际婚姻破裂第七章  混合家庭的影响:子女社会化过程中的民族认同  一  民族成分的选择  二  民族认同的培养  三  认同的多元性  四  认同的层次与变化的边界  五  混合家庭背景对子女社会生活的影响第八章  新疆民族混合家庭的发展趋势  一  族际通婚与民族关系  二  族际通婚与民族人口  三  混合家庭的发展趋势附件一  塔城市族际婚姻调查  一  族际婚姻的背景:塔城市的民族构成及分布  二  族际婚姻的条件:和谐的民族关系  三  塔城市的族际婚姻追溯及现状  四  不同民族的族际婚姻附件二  新疆两乡民族混合家庭调查  一  两乡基本情况  二  两乡的民族混合户  三  混合家庭中民族文化的交融  四  民族成分的确定与民族认同  五  几点认识附件三  个人情感与族群文化的妥协——以三位女性的族际婚姻为例  一  背景  二  场景  三  讨论附件四  中国各民族间族际婚姻的现状分析  一  族际婚姻状况  二  族际婚姻的性别比  三  族际婚姻的户主归属附件五  试论中国族际通婚圈的构成  一  各民族族际婚姻现状简述  二  族际通婚圈的论证  三  族际通婚圈的构成及其形成基础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20世纪60年代以前,塔城市哈萨克族人口占有大多数,哈萨克族文化成为当地优势文化,哈萨克语是当地主要的族际交流语言,汉族、蒙古族、达斡尔族、俄罗斯族等都普遍使用哈萨克语,有的甚至本族语言都很少使用,或只会简单的生活用语。哈萨克族的文化及生活习俗被当地其他民族广泛接受。受到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禁食猪肉的影响,多数非信仰伊斯兰教民族,如汉、达斡尔等民族也不吃或很少吃猪肉。1962年“伊塔事件”以后+哈萨克族人口数量急剧减少,塔城县少数民族人口的90%进入了苏联境内。为了恢复边境地区的生产,保障边防安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边境无人地区组建劳武结合的边境农场,汉族人口数量大幅度上升,汉族文化的影响逐渐增大。可以说,在塔城出生的50岁以上的人普遍通哈萨克语言,而中青年人则相对更熟悉汉语言文字。总的来看,在塔城市,汉语与哈萨克语是各民族的通用语言。当然,各民族对于语言的知晓也有不同:达斡尔族人普遍使用汉语,同时绝大部分达斡尔族人懂哈萨克语,部分人还通晓哈萨克文;俄罗斯族在家大都使用俄语,与外交往基本使用汉语,不少人精通哈萨克语,孩子多数上汉语授课学校;锡伯族人大都通晓汉、哈萨克语言文字;柯尔克孜族人大都通晓哈萨克语言文字,少部分人通晓汉语;塔塔尔族人通常使用哈萨克、维吾尔和汉等族语言;蒙古族只有年长者会讲卫拉特方言,使用托忒蒙古文,同时兼通哈萨克语、维吾尔语和汉语。

后记

本研究最终能够顺利完成,是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尤其需要提到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的支持和帮助。民政厅周俊林副厅长、社会事务处的张来荣处长、副处级调研员叶奇(也是本课题组成员)积极协调,为课题组到各县市调查、到自治区档案馆查寻资料提供了方便的条件。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塔城市、伊宁市、阿克苏市、吐鲁番市、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尼勒克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等地、县(市)民政部门的领导以及婚姻登记工作人员都给了我们积极的帮助,在此我们表示感谢。同时,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及天山区分局、塔城市公安局、伊宁市公安局、奇台县塔塔尔族乡派出所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对塔城地区、塔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表示感谢;对奇台县塔塔尔族乡政府、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政府、塔城市和平办事处的塔尔巴哈台社区和商业社区、塔城市阿西尔达斡尔族乡政府,特别对塔塔尔族乡政府的波拉提、阿西尔达斡尔族乡文化站的甲孜、商业社区的许爱萍和沙吾列、塔尔巴哈台社区的郭霞等表示感谢。向愿意把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与我们及读者分享的受访人表示深深的感谢与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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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资料翔实丰富,研究社会科学的人应看看
  •   一般来说,像《新疆民族混合家庭研究》这类的社会研究学术论著是比较枯燥的,对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似乎更应该是这样。不过,我读这本书时还是颇饶兴味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对祖国西北边陲的那个省份知之不多而欲了解,另一方面是因为这本书并不像某些学术论著那样堆积晦涩词语而是用语平实明晰。

      我国现有五十六个民族,新疆就居住有三十七个,其中常住的人口较多的为汉、维吾尔、哈萨克、回等十三个民族。所以,新疆是个多民族聚居省份,不同民族人们之间通婚是必然的。《新疆民族混合家庭研究》就是研究探讨一省内部族际婚姻状况的。

      研究族际婚姻状况不能不联系到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常住在新疆的民族大致可分为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与非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两类,书中提到,解放后若干年内政府曾严格限制汉族与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通婚。这让人联想到美国历史上曾存在过的白人与黑人之间通婚的法律限制,但不同的是,中国的限制是为了避免产生有碍民族团结的纠纷,美国的限制则是白种人对黑种人赤裸裸的种族歧视与压迫,两相对比,文明与野蛮之别判然。

      我国政府的政策一直是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书中谈到:新疆全区的中小学都分成以汉语教学的“汉校”和以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民校”,各民族人民都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少数民族学生升学时有分数照顾;计划生育规定,汉族可生一个,少数民族则可生二个或三个、四个;从自治区到地、县、乡,少数民族占多数的地方其政府机构“一把手”都明确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除了全国统一的节假日外,少数民族的节日也是必须要放假的公众假日;等等。如此系统全面的向少数民族倾斜的政策恐怕在其它国家是找不到的,它体现着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和帮助。

      新中国迄今的民族政策,如《新疆民族混合家庭研究》书中所说是反映了“政府对于国内各民族群体的识别与强调,在保护各少数民族的利益、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的同时,制度化地明确了各民族的边界,对个人的民族属性起到了固化作用,也客观上起到了强化民族意识与民族认同的作用”。这与欧洲基督教民族侵夺殖民地时的作为,比如美国之于印第安人、澳大利亚之于土著民族的野蛮灭绝或强制融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过于“制度化地”明确与强调各民族的边界是不是也有些许弊病?书中提到,西元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新疆各民族最融洽的时期,其表现之一就是族际婚姻比较容易,联系到“改革开放”以来新疆民族事件趋多,则国家的民族政策如何调适值得深思。

      这本书给读者提供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新疆族际婚姻状况以及体现出的各民族不同文化心理。比如:汉族与所有的少数民族都通婚,这既由于汉族人有四处为家的传统,又反映着相对来说较轻的排异性;汉族与回族的通婚比例最高,这是因为两族的语言文字相同;回族是沟通汉族和其他穆斯林族群的桥梁,因为回族可以和这两类都比较顺利地通婚;汉族与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通婚时往往“归化”对方的宗教信仰与文化风俗,显示出宽容与大度;汉族与维吾尔族的通婚比例最低,这似乎主要因为维吾尔族对宗教文化纯正的要求最高;汉族与少数民族联姻的家庭,其子女的民族身份大多选择为少数民族;虽然维吾尔族、回族和哈萨克族都信仰伊斯兰教,但它们之间的通婚也并不是毫无障碍的;维吾尔族与哈萨克族对族际婚姻更接受“娶”而难接受“嫁”,其它民族则较为开放……这些都对读者了解新疆各民族有很大帮助。

      书中引用了很多族际婚姻当事者的口述记录,内容涵盖恋爱、婚后家庭生活与亲友交往、晚年丧事等等,很是鲜活生动。族际婚姻一般自始至终都会遇到宗教信仰和文化风俗等方面的相异所形成的障碍,这需要双方付出极大跨越努力,其间固然有白头偕老的幸福,但也不乏中道解体的苦涩。不过,那些民族不同的男女们冲破各种阻碍相恋相爱的故事总是令人为之感动。他们也许只是为了追求个人幸福,并没想其它的,但他们的行为还有另外的意义,那或许就是像书中所说的:“各民族间的通婚关系极大地加强了民族间的团结,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祝福他们。
  •   不愧是国家性的研究成果 很专业 把通婚的问题分析的很透彻 对我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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