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与前瞻

出版时间:2012-4  出版社: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2-04出版)  作者: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页数:505  

内容概要

  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每年要审理大量案件。案件能否得到公正裁判,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实施,关乎百姓权益,关乎法律尊严,法官对此感触最深,也深知责任重大。如何裁判案件,让当事人接受裁判;如何适用法律,让司法公开透明;如何发展法律,让法律永葆生机,是需要每个法官都倾注心力认真思考的问题。

书籍目录

民事篇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探究完善业主委员会监督机制之法律思考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研究及立法构想  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研究——兼以信托的视角审视业主委员会试论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限制论机动车登记对抗主义——评《物权法》第24条现行夫妻财产制与物权公示原则的冲突与解决侵权死亡赔偿金探究侵权法上因果关系之探微试论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侵权案件中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思路和建议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之完善《侵权责任法》视角下对“同命同价”问题的思考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保险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问题胡建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存废与规范——基于《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解读试论对未成年人监护权侵害的几种情形及救济《侵权责任法》背景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的建立试论如何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医疗纠纷——从理解与适用《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谈起郑有培干评《侵权责任法》互联网专条——以版权侵权制度为视角  关于完善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制度的建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司法适用审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定问题研究保险人代位权与被保险人求偿权的冲突与处理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审理中的若干问题浅析《保险法》第65条从审判实践的视角论大型零售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借记卡伪卡盗刷案件疑难法律问题分析对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一多一少”现象的思考民事审判权限度的法理探究——兼评民事审判权范围“政策调整”的正当性民商事诉讼程序案件繁简分流问题探析——对罗湖法院“速裁法庭”实践的总结和评价“诉讼欺诈”的认知与防范引进司法ADR构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探索新型的纠纷解决机制  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研究探析管辖错误作为再审事由的限制范围也论诉讼公正、诉讼效率与诉讼效益之应然关系——兼论我国民事简易程序修改之价值取向  知情权维度下的民事送达制度研究论量刑辩论程序的构建与完善——以罗湖区人民法院量刑辩论程序改革为视角  对于死刑废除的思考与反驳论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构建——以罗湖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审理实践为视角  如何准确理解、区分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浅论侵犯国有企业单位商业秘密犯罪及其刑事立法对策力促恢复性司法,构建和谐社会——以故意伤害案的审理为视角  如何准确理解、区分绑架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浅议渎职过失犯罪论刑事自诉和解沉默权制度中国化探析行政篇当前行政审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对明示拒绝型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司法审查——以行政作为与不作为的界分为起点  论出生医学证明的可诉性——以公共行政职能为视角  行政诉讼和解初探  执行篇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破解执行难问题研究  论人民法院执行员的法律定位及其制度完善以一套房产规避执行的司法识别与应对刑事财产执行工作之现状、困难及对策  综合篇网络时代审判公开的路径选择法院标准化办案研究——罗湖法院标准化办案体系的构建及实践人民法院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的理论思考——以法官与社区(公众)的关系为视角司法职权外溢问题研究——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看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立涉诉群体性纠纷处理机制实现法官权益保障的必由之路——畅想法官精英化  后记

章节摘录

  (三)法院应如何对待公诉机关以及被告方的量刑建议  我们在进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过程中赋予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权,公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自己的量刑建议,但是对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是否采纳,采纳多少,出现量刑建议与量刑结果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各地法院做法不一。在司法实践中,量刑建议与量刑结果不一致可能会引起的上诉、抗诉和申诉的现象。“轻提重判”、“重提轻判”可能引起被告人、被害人与法院之间的冲突,也可能进一步引起法检两家之间的矛盾。①对此,法院如何处理,这也是我们在进行量刑辩论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量刑建议是控方根据已掌握的量刑材料对刑法条文理解所提出的主张,而量刑结果是法院建立在对全案量刑材料基础上,综合考虑控辩双方意见和其他相关因素所得出的结论。②量刑建议与量刑结果不一致是客观现象,也是正常现象。但是采取何种措施,才能尽量避免量刑建议与量刑结果不一致引起的上诉、抗诉和申诉的现象。  通过司法实践的考察,我们得知,在司法实践中,普遍的态度是量刑程序的重要性远远不如审判程序。法官很少在判决书里写出量刑的详细理由和事实基础。③因为在我国的量刑制度之下,刑罚是估堆的结果而不是计算出来的;没有评估及比对的基础,同时复审法官需要考虑太多的变数,轻微的不公正以及错误的事实会因为判决书缺少详细信息而未被发现或者被忽略,而且复审法官一般都不愿意对初审法官的判决做出再次的推测,因此上诉和抗诉也极难以成功。在大多数审判中,定罪实际上是预料中的结局,那么与定罪的问题相比,被告会更注意量刑的问题。量刑部分判决理由的缺失不但降低被告对其刑期的接受程度,而且也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猜忌,损害了司法权威。  对此,笔者认为应当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力度,确保诉讼双方“胜败皆服”。理由如下:  1.判决理由是使具体的法律决定正当化、具有说服力的基本条件。在司法程序进行上,判决理由是上诉或不服申诉的根据,律师和上级法院也要在判决理由中去寻找线索,以发现原审法院判断的不足、失误和逻辑问题。④《法国新刑法典》第132-19条规定,在犯轻罪的场合,法官宣告监禁刑时,需要特别说明选科监禁刑的理由。由于说明理由的规定,法官依据刑罚个别化原则而享有的自由裁量权可能导致的量刑失衡问题部分得到了解决。⑤足见要求法官陈述他们在决定量刑时所考虑的因素可以让上诉程序更加高效。  ……

编辑推荐

徒法不足以自行。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每年要审理大量案件。案件能否得到公正裁判,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实施,关乎百姓权益,关乎法律尊严,法官对此感触最深,也深知责任重大。如何裁判案件,让当事人接受裁判;如何适用法律,让司法公开透明;如何发展法律,让法律永葆生机,是需要每个法官都倾注心力认真思考的问题。那就赶快来看这本《沉思与前瞻——罗湖法院调研论文精选》。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沉思与前瞻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