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释义

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作者: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编  页数: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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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日前,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强调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周生贤部长在2010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指示,要强化执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张力军副部长在2010年全国环境执法工作现场会上指出,要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加大环境监管与执法力度,着力推进环境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化工作;各地要以新修订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    环境行政处罚是环保部门或者经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对违反环保法律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行政制裁。为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原环保总局1999年发布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总局令第7号),对规范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顺应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和环境执法实践的新发展,环境保护部修订颁布了《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    新《办法》由原来的5章53条增加到8章82条,进一步规范了处罚程序,细化了执法操作,保障环境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实施主体与管辖第三章 一般程序第四章 简易程序第五章 执行第六章 结案和归档第七章 监督第八章 附则附  录  一、环境行政处罚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目录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正案 ……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各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责权限。经梳理,环境保护部2009年9月1日印发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目录》(环办[2009]107号)。各地方也分别梳理印发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目录。二、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这一规定包含了三层含义:(1)该组织必须经法律、法规(含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2)该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3)该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因此,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也是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目前,我国尚无将环境行政处罚权授予有关组织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但已有地方性法规将环境行政处罚权授予环境监察机构实施的规定,例如《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市环境监察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要点提示】1.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两类:(1)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2)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它们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授权环境监察机构实施处罚的文件类型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其他文件(包括规章)不得进行授权。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处罚权,经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处罚权,不得越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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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释义》是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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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内容具体详细全面,实操性非常强。
  •   今天中午,快下班的时候,我从快递师傅那里,拿到了我的书,三四天左右就到了,我很开心,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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