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伦理学的终结

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作者:杨志华  页数:240  
Tag标签:无  

前言

道德相对主义似乎是20世纪以来现代思想界的梦魇,许多道德哲学家在为摆脱这一梦魇而殚思竭虑。活跃于20世纪下半叶的著名英国分析伦理学家黑尔,试图用逻辑分析方法克服道德相对主义,维护道德的客观性,其伦理学思想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杨志华博士多年研究黑尔的道德哲学,对于如何克服道德相对主义,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如今,他多年研究和思考的成果将要出版面世,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情。我相信该书对于我们理解黑尔的伦理学以及思考道德的客观性问题都将大有裨益。该书对黑尔的伦理学做了深刻的诠释和中肯的评论,既肯定了其中的合理论断,又指出了其中的不足。根据该书的阐述,黑尔从两个方面应对了道德相对主义危机:第一,提出普遍规定主义以确立合理道德论证和推理的逻辑基础,从而确立道德的形式合理性;第二,提出基于普遍规定主义的偏好功利主义方法,帮助人们在具体道德问题上达成一致道德结论,以克服在实质道德问题上的争论不休,确立道德的实质合理性(详见该书第218页)。作者认为,这种以逻辑为基础的理性主义方法是克服道德相对主义的重要路径。该书指出了黑尔伦理学理论和方法的如下不足之处:第一,依靠逻辑所确立的道德客观性,在实质上就是依靠可普遍化原则来确保可普遍化的偏好。但是形式化的原则所确定的偏好,尽管可被所有人普遍接受,也未必是合理的。第二,作为一位启蒙意义上的理性主义思想家,黑尔解决道德相对主义危机的方案仍然是建立在抽象“自我”之上的。第三,基于现代主义的立场,黑尔对具体道德分歧的解决仍是个体主义的(详见该书第227——228页)。

内容概要

当今道德处于相对主义危机之中。重新追求道德客观性是伦理学之使命。元伦理学派从道德语言和逻辑的角度来追求。黑尔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为追求道德客观性提出了一种独特方案。在元伦理学的出台就是为了克服道德相对主义的意义上,黑尔终结了元伦理学。从此,元伦理学带着一丝清晰与透亮,华丽而自然地实现实践转向。

作者简介

杨志华,男,1978年生,湖南新化人,2006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已发表的著作与论文《生态文明的理论与系统建构》合著;《一头想要被吃掉的猪:100个让人想破头的哲学问题》合译;生态文明丛书一套(副主编,共12本,已出版6本);《生态文明理论构建与文化资源》主编,参编或参译著作多部。予《清华大学学报》、《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中国行政管理》、《现代大学教育》、《林业经济》等刊物发表论文或译文十余篇。

书籍目录

第一章 道德相对主义与伦理学的两次转向 第一节 道德相对主义与元伦理学的兴起  一、道德相对主义作为时代特征  二、相对主义:美德伦理学之解决思路及方案  三、相对主义:元伦理学之解决思路及方案 第二节 元伦理学的终结与实践转向  一、黑尔的学术出发点和理论发展线索    二、黑尔在什么意义上终结了元伦理学  三、黑尔与元伦理学的实践转向第二章 传统伦理学理论为何陷入相对主义 第一节 伦理学理论之元伦理学派理解  一、什么是伦理学理论——元伦理学派之回答  二、恰当的伦理学理论之基本特征 第二节 伦理学理论分类  一、描述主义与非描述主义  二、描述主义分类  三、非描述主义分类 第三节 传统伦理学理论为何陷入相对主义  一、自然主义为何陷入相对主义  二、直觉主义为何陷入相对主义  三、走向理性主义的非描述主义第三章 普遍规定主义与道德客观性 第一节 传统伦理学理论批判  一、自然主义批判  二、直觉主义批判  三、情感主义批判 第二节 普遍规定主义  一、普遍规定主义之建构方法  二、规定主义  三、普遍主义  四、普遍规定主义与各种伦理学理论之关系  五、异议与反驳  六、普遍规定主义:自由与理性的统 第三节 普遍规定主义与道德客观性  一、普遍规定主义如何避免相对主义  二、客观性与合理性  三、普遍规定主义之为理性主义第四章 普遍规定主义道德推理理论 第一节 普遍规定主义之实践相关性  一、对元伦理学形式化之非议及辩驳  二、伦理学理论之实践相关性  三、普遍规定主义之实践相关性 第二节 普遍规定主义道德推理理论  一、解决实际道德问题之方法及步骤  二、“四重道德论证法”  三、四重道德论证法之特点、实质及意义 …… ……第五章 偏好功利主义第六章 偏好功利主义与道德一致第七章 元伦理学终结了吗?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言它们是不能证明的;他不是用“直觉”来指“我们对它们的认识的方法或来源,更不是暗指(像绝大多数直觉论者那样):由于我们采取一种特殊方式或者运用某种特殊能力来认识一个命题的缘故,它就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又如何确定哪些事物是“目的善”呢?摩尔认为最重要的是要避免犯两种错误:一种是混淆目的与手段,这种混淆使得人们把一时一地为善的事物当做就其本身而言为善的事物;另一种是误以为整体的内在价值.等于各部分的价值之和。摩尔提出了“绝对孤立法”来避免第一种错误。所谓“绝对孤立法”就是,在确定一事物是否是目的善时,必须考虑该事物凭其本身而绝对孤立地存在时,我们是否仍能判断其为善②。这样,手段善就被排除在外了。他还提出了“有机统一原理”来避免第二种错误。这一原理就是指“一个整体的价值决不能被认为跟它各部分的价值之和相同”,或者是指“一整体的内在价值跟它各部分价值之和既不同一,也不成比例”。摩尔认为,运用这两种方法我们就能确定,“目的善”并非快乐,而是“一定的意识状态”,“我们可以简单的将其称为人类交往的快乐和欣赏美客体的快乐”③。“对个人的热爱和美的享受包含我们所能想象的一切最大的、显然最大的善”④,在摩尔看来这是一个真理。获得了这个真理就为解决道德分歧找到了一个客观可靠的基础。如上所述,这个问题的第三个层次可以表达为,哪些事物作为原因与就其本身而言是善的东西有关,哪些行为是我们应当做的,也就是外在善或手段善问题。至于这类问题,摩尔认为“它的任何答案都是能够予以证明或反证的——当然,其真理性和谬误性与如此多的不同考虑有关,以至于使得获致盖然性就非常困难,而获致确定性实不可能”⑤。之所以这么认为,是由于摩尔认为“作这类证明和反证既必须、又唯一适切的那种证据是能够精确加以确定的”⑥。这样的证据在摩尔看来由两种命题组成,一种是关于所讨论行为的效果的真理(因果关系真理);另一种是关于什么是内在善的真理,这类真理在摩尔看来是一类自明的伦理学真理。

后记

公元2000年,在本科即将毕业之际,我迷上了爱德华·乔治·摩尔那种清晰透彻的分析伦理学,并引起了我对伦理学的强烈兴趣。于是,我报考了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西方伦理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最终得偿所愿,且有幸拜在恩师杨君武教授门下。在研究生学习时期,我时常被摩尔、罗素、维特根斯坦、斯蒂文森、奥斯汀、图尔敏等思想家们的创见所折服,但也时常为他们思想的困境而苦恼。直至顺藤摸瓜地找到了黑尔,我才被他引入了豁然开朗的境界。于是,我打算将黑尔思想作为毕业论文选题。最终在杨君武导师的精心指导下,2003年我完成了《普遍规定主义与偏好功利主义——黑尔伦理思想探析》一文。该文虽然有幸被评为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但限于时间和学力,仍感到有未能深人堂奥之遗憾。于是,硕士毕业不是终点,而是新的学术旅途之始点。是年我有幸考入了清华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受教于恩师卢风教授。在卢风导师的指导与鼓励下,为了深入挖掘黑尔思想之宝藏,我继续选择了黑尔的伦理学思想作为博士论文选题。经过三年的紧张学习和研究,最终写就了《走向道德客观性——黑尔理性主义伦理学研究》一文。2006年,我以该文申请清华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并顺利通过。博士毕业,我有幸加入了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严耕院长对我关爱有加,鼓励支持我将博士论文修改出版。经过近三年的酝酿和修改,完成了这部《元伦理学的终结——黑尔伦理学研究》。虽然仍有很多遗憾,但也算是对九年元伦理学之思的一个总结,现求教于各位方家。衷心感谢两位恩师杨君武教授和卢风教授对我学术研究的精心指导,对我和家人无微不至的关心,感谢卢师拨冗作序。

编辑推荐

《元伦理学的终结:黑尔伦理学思想研究》是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元伦理学的终结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