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权益维护法律知识问答

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朱古律、等、 刘凝 法律出版社 (2010-01出版)  作者:朱古律  页数:93  

前言

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型农民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民朋友迫切需要熟悉民事、经济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都使农村的普法工作变得任重而道远。为了进一步满足农民学法用法的需求,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组织了多名资深律师对与农村普法相关的课题进行了研究。律师们根据多年来法律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以及对与农村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和总结,从农民的日常生活情况出发,编写了这套《农村普法教育丛书》。本套书由10本分册构成,内容包括村民自治、土地制度、农资管理、婚姻家庭、交通安全、劳动纠纷、诉讼维权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为了做到通俗、浅显、贴近农民的日常生活,本套书在编写时采用了一问一答的形式,书中涉及的内容基本涵盖了农民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并且将比较复杂的法律理论以清晰、简洁的方式进行总结,尽量使之通俗易懂,方便读者学习使用。

内容概要

  为了进一步满足农民学法用法的需求,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组织了多名资深律师对与农村普法相关的课题进行了研究。律师们根据多年来法律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以及对与农村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和总结,从农民的日常生活情况出发,编写了这套《农村普法教育丛书》。  本套书由10本分册构成,内容包括村民自治、土地制度、农资管理、婚姻家庭、交通安全、劳动纠纷、诉讼维权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为了做到通俗、浅显、贴近农民的日常生活,本套书在编写时采用了一问一答的形式,书中涉及的内容基本涵盖了农民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并且将比较复杂的法律理论以清晰、简洁的方式进行总结,尽量使之通俗易懂,方便读者学习使用。

书籍目录

1.农资管理1.1 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个人收购粮食,有什么样的资格限定?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该如何处理?采伐自留山或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不领取“采伐许可证行吗?盗伐、滥伐林木要承担哪些责任?农产品收购单位能否在农产品收购支付价款中扣除其他费用?生产、经营和推广主要农作物品种有哪些规定?我国对棉花销售企业的行为有哪些禁止性规定?我国法律规定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主要有哪些?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能获得什么奖励?同一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奖金怎么分配?举报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后,会不会被人知道是自己举报的?我国法律对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有哪些禁止性的行为规定?种猪场、种禽场、种羊场等种畜禽生产经营者是否要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生产者销售的种畜禽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不按《种畜禽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种畜禽场应承担哪些动物防疫责任?《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中食用菌菌种包括哪些?经销菌种必须具备什么条件?从事菌种经销如何办理国家许可?1.2 种子粮食购买使用农民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注意什么事项?粮食收购者给农民打白条,农民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粮食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农民不服的,应该怎么办?农民最好到哪些地方购买种子?购买种子时应注意什么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哪些属于假种子?我国法律规定哪些属于劣种子?由哪个机构来鉴定种子质量?购买了假、劣种子后,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吗?当种子出现问题时,农民可以选择怎样的救济途径?因使用种子发生纠纷怎么解决?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怎么办?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应承担什么责任?农民个人可以生产自用的种子吗?可以随意经营、销售种子吗?农民自用的种子有剩余,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吗?哪些农作物种子应当加工、包装后销售?1.3 农药购买使用农民应该到哪些单位购买农药?农药销售单位在销售农药时,是否有义务告知农药使用方法?什么是假劣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该如何处罚?如何避免购买到假劣农药?因假劣农药造成农业生产事故怎么办?喷洒农药后,偷食果子者不幸发生农药中毒事故,怎么办?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有哪些?国家明令不得和限制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农药包括哪些?农民使用农药应遵守哪些规定?违反规定使用农药的该如何处理?1.4 肥料产品购买使用哪些肥料产品可免予登记?哪些肥料产品登记将不会被受理?肥料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有效期限分别是多少,有哪些规定?哪些肥料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登记?肥料市场的行政执法单位是谁?药肥混配的产品应如何登记?生产、经营无证药肥混配产品会如何处罚?肥料包装及标志内容有怎样的规定?经登记,肥料使用后发现对作物有害,怎么办?未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生产和销售肥料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5 兽药产品购买使用如何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应达到哪些标准?什么是假劣兽药?无证生产兽药或有证生产假、劣兽药的行为人会受到什么处罚?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农业补贴4.农村社会保险

章节摘录

参考法条:《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第七条11 举报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后,会不会被人知道是自己举报的?  不会。农业部受理举报案件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居住地及有关资料。参考法条:《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第八条12 我国法律对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有哪些禁止  性的行为规定?  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和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二、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三、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四、影响粮食质量、卫生的其他行为。参考法条:《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13 种猪场、种禽场、种羊场等种畜禽生产经营者是否要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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