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改革与探索

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梁津明 法律出版社 (2010-10出版)  作者:梁津明 编  页数:306  

前言

天津师范大学的法学教育走过了不平凡的三十年,在人才培养、法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是,和大多数兄弟院校一样,我校法学教育发展中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新的形势下,作为地方法律高等院校如何提升办学质量,凝练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法律人才,是摆在法学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我校法学专业的老师们在肩负繁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励精图治,开拓进取。一方面在提高办学质量,凝练办学特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得我校法学专业获得教育部、财政部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中央与地方高等院校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验室共建项目;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法学教育方面的科学研究,积极探索高等法学教育的规律以及由精英化的高等教育向大众化高等教育转变中出现的种种新问题,这部文集就是反映他们思考、探索和实践成果的一部佳作。这是我们学校的大事,欣闻该书即将出版我十分高兴,谨值此刻我对这部文集的出版表示热烈祝贺,并对法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为此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这部文集紧紧围绕高等法学教育改革这一主题,以地方法律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视角,对于教学改革的宏观问题、理论教学的改革、实践教学的改革、法学教育考评机制的构建,以及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和深人的探讨。读后感到这本文集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该书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作者既有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也有教学管理人员;既有长期从事教学、有着丰富经验的老教师,也有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以及朝气蓬勃的学生;既有在职教师,也有虽已退休但仍在心系学院发展的老教授;既有本院教师,还有部分知名校友。参与人员广泛,大家献言献策。其次,该书内容丰富且突出重点,全书三十六篇论文几乎涉及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的各个方面,其中既有法学核心课程,又有实践环节以及第二课堂的内容;既有理论探讨,也有对策分析;既有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又有对未来发展的规划。文集内容辐射范围十分广泛同时重点非常突出,大多数论文都对地方院校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和着力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有较为洋尽的阐述。

内容概要

  这部文集紧紧围绕高等法学教育改革这一主题,以地方法律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视角,对于教学改革的宏观问题、理论教学的改革、实践教学的改革、法学教育考评机制的构建,以及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和深人的探讨。

书籍目录

法学教育改革的宏观思考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进路——以地方高校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为视角关于修订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思考地方院校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探析——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加强专业学风建设地方高校法学教育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法律理论教学讨论与讲授相结合——法理学教学方法改革论中国法制史教学的改进对宪法学性质的理性思考及教学方法之选用适应人才培养需要,加大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力度——兼谈刑法教学改革民商法硕士研究生的课堂教学模式研究论启发式教学理念在环境法教学中的运用知识经济背景下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思考国际法案例教学初探国际经济法教学改革实践试论法律专业课双语教学的专业化定位法律实践教学我国高等法学院校实践性教学方法之反思——兼论民事诉讼教学方法的改革论第二课堂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实训”——民法新型教学模式的构建关于指导学生开展模拟审判训练的几点心得——以经济法教学为例试论法律诊所教育的本土化实践——以天津师大法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为视角浅谈物证技术学教学改革论不同类型学生在法律援助实践中的工作侧重点法学本科生毕业实习之我见也谈法学本科生论文写作与答辩问题指导法学专业研究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几点体会法学教育的考评机制浅议法学本科教育中学生考核制度的改革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思考——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国家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改革司法考试应融入法学教育中——兼谈刑法教学改革路径论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民法教学改革的启示随笔我的课堂教学课堂教学的点滴体会法科学生如何通过司法考试——写给备考中的在读本科生我的司法考试经验谈创新能力及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三人谈·后记前进中的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章节摘录

插图:(二)重视案例教学课堂讲授是通过教师生动、具体、形象的讲课,来授业解惑,如果单纯地由理论到理论的逻辑分析、推导,可能会给学生留下枯燥无味、晦涩难懂的感觉,很难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法学本科教育的教学目标是为法学应用服务,为帮助学生从事法学实践工作打下理论基础,使其具备基本的业务能力。案例教学法正是完成这一任务的理想方法,具体到环境法的教学中更是如此,其最大优点就是能够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并且尝试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是指围绕一定的教学目的,把从实践中收集到的事例加以典型化处理,供学生们思考、分析和判断的案例,让学生们自我研究和相互讨论,得出较合乎当前立法要求的结论的一种教学方法。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相结合的学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是法学教学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搞好法学教学的基本原则,通过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在课堂教学与课后实践的连接中获得提升。教师进行案例教学,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习惯和积极进取、勇于探索的精神;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推理的能力和表达能力,学生通过主动的探索,不仅获得了在社会中被普遍接受的法律原则,而且还亲身感受到了获得知识的过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提供给学生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方法。为了适应环境法学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教师而言,首先,应该编选环境法案例。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将来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关键的教学内容,以最有利于培养学生能力为原则,以实际案例材料为蓝本,根据教学内容可适当增加一些能启发学生思维的争鸣点,案例材料既具有真实性,又具有理论上的可探讨性,另外,案例应篇幅短小精悍、信息适中。由于受授课时数和课堂时间以及相关理论的学习等因素的限制,不宜选择篇幅过长、环节过多、信息超量的案例。否则,学生对案例的分析、研讨会超出相关理论的学习范围,不利于理论知识的传授。

后记

本书付梓之际,恰值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诞生三十周年。198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协助下,著名法学家徐大同先生领衔在天津市率先创办了法学专业——天津师范大学政教系法学专业。三十载岁月中,经过一代又一代师生的共同努力,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不断发展壮大。2000年,随着天津师范大学政教系升级为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发展成为法学系;2003年,法学院独立建院,成为当时天津市第一所专门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学院。三十年前,政教系还没有法学专业专任教师,授课团队主要由林榕年教授、曾宪义教授、佟柔教授、高铭暄教授、程晓霞教授等中国人民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师组成,如今,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已形成一支爱岗敬业、学业精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40多人,其中正副教授20人。教师队伍中名家辈出,从希斌教授为本校师德楷模,阮大强副教授为本校师德标兵,张逢太副教授为本校师德先进个人;梁津明、韩志红、贾邦俊教授荣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贾邦俊老师为天津市教学名师,韩志红、李旭、阮大强老师被评为校教学名师;阮大强、杨金颖副教授先后获得天津市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尤为可喜的是,韦袢、吴文芳、魏建新、杨金颖、胡兰玲、章海珠、杨会、张培尧、申婷婷和王海军等原有教师纷纷攻读博士学位;同时彭炳金、郝磊、郭春明、张洁、孙立文、郭庆珠、张宜、张晶、郭小冬、郭明龙等博士陆续加盟我院,使法学院师资力量日趋强大。经过多年发展,法学院业已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培养方案适时调整、逐步完善,与新形势下法学教育的总体发展趋势时刻保持一致,如今,培养服务型法律人才已成为本院本科生培养目标。教师教学方法与方式不断革新改革,案例教学、讨论武教学、启发式教学等纷纷在教学实践中运用,逐步将“注入式”的教学发展为“启发式”教学,课堂上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并发言,进行课堂辩论或演说,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促进其法律思维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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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改革与探索: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新视角》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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