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纠纷180问

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法律  作者:栗玉晨//杨京瑞  页数:316  

内容概要

  《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纠纷180f~))针对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和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归类整理了10个部分180个问题进行解答,分别是:城市房屋征收、夫妻财产分割与征收、继承与征收、公房承租与征收、租赁合同与征收、农村房屋征收、强制征收、征收程序、土地征用和新条例适用的相关问题。本书紧扣新条例的内容,密切联系民生,通过具体的实例和浅显的讲解,为解决征收补偿实务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参考。

书籍目录

一、城市房屋征收
 问题1 什么是城市房屋征收?
 问?2 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问题3 什么是房屋征收部门?
 问题4 城市房屋征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问题5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的内容包括什么?
 问题6 申请保障房的家庭遇到城市房屋征收时有什么照顾政策?
 问题7 在城市房屋征收中,什么属于违章建筑?
 问题8 什么属于临时建筑?
 问题9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款如何确定?
 问题10 在城市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享有哪些主要权利?
 问题11 在城市房屋征收中,就补偿金额和面积不能达成一致,有哪些?决问题的途径?
 问题12 城市房屋征收的具体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13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有哪几种形式?
 ……
二、夫妻财产分割与征收
三、继承与征收
四、公房承租与征收
五、租赁合同与征收
六、农村房屋征收
七、强制征收
八、征收程序
九、土地征用
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适用问题
附录一 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实用信息
附录二 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法律依据

章节摘录

版权页: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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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挺好的的,帮同事买的,应该帮到忙了~
  •   给老公买的,他看后感觉挺实用,推荐。
  •   紧跟最新颁布的法条,通过实例分析,就是内容偏浅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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