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伦理与汉唐法律

出版时间:2012-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李文玲,杜玉奎 著  页数:387  字数:325000  

内容概要

李文玲、杜玉奎所著的《儒家孝伦理与汉唐法律》从先秦儒家孝伦理思想的内涵及特点、汉代孝伦理的法律化、唐代孝伦理的法律化、汉唐孝伦理法律化的原因及其对现代的借鉴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儒家孝伦理与汉唐法律》作为汉唐孝伦理法律化方面的专著,对汉唐两个盛世王朝孝伦理的法律化进行综合性研究,并将其与先秦儒家孝伦理作具体比较,以揭示出孝伦理法律化的的过程对盛世王朝所起的作用以及盛世王朝时期为何将儒家的孝伦理与国家的法律紧密结合,并上升到国家基本法典的高度。

作者简介

李文玲,女,生于1969年1月,山东平邑人,临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2年7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2年6月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2005年9月-2006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做访问学者;2009年9月-2010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做访问学者。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江淮论坛》、《山东师大学报》、《管子学刊》、《甘肃社会科学》、《求索》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6篇,内含4篇CSSCI来源期刊;出版专著《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史》,主持并参与各级各类课题7项,获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研究方向为法律史、行政法学。 杜玉奎,男,生于1970年1月,山东平邑人,临沂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1992年7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2年12月获得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思想道德与法制教育。近年来,先后在《管子学刊》、《临沂师范学院学报》、《教育探索》、《科学社会主义》、《临沂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参编《思想政治教育教程》、《学海导航》、《政治伦理》、《领导科学与艺术》(副主编)、《临沂大学校史》等著作5部;主持临沂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项;获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

书籍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先秦儒家孝伦理思想
第二章 汉代孝伦理的法律化
第三章 唐代孝伦理的法律化(上)
第四章 唐代孝伦理的法律化(下)
第五章 汉唐孝伦理法律化的基础及其对现代的借鉴
后记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晋书》载琅琊人王祥“性至孝。早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谨。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母又思黄雀炙,复有黄雀数十飞人其幕,复以供母。乡里惊叹,以为孝感所致焉。”魏文帝黄初年间,王祥在母丧之后才出来做官,并且仕途一帆风顺。 王祥致仕后的养老待遇极为优厚,司马炎下诏日:“古之致仕,不事王侯,今虽以国公留居京邑,不宜复苦以朝请。其赐几杖,不朝,大事皆谘之。赐安车驷马,第一区,钱百万,绢五百匹,床帐簟褥,以舍人六人为睢陵公舍人,置官骑二十人。以公子骑都尉肇为给事中,使常优游定省。又以太保高洁清素,家无宅宇,其权留本府,须所赐第成乃出。”泰始四年(268年)王祥死后,司马炎又下诏,“赐东园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钱三十万,布帛百匹”。王祥的养老及丧葬待遇如此优厚。 北魏孝文帝时还屡屡以年龄为等级赐老年人官爵。例如,十八年一年就有四次优赐老年的诏赐:春正月,“癸亥,车驾南巡。诏相、兖、豫三州:百年以上假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赐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义、文武应求者,皆以名闻。”秋七月,“丙寅,诏六镇及御夷城人,年八十以上而无子孙兄弟,终身给其廪粟;七十以上家贫者,各赐粟十斛。又诏诸北城人,年满七十以上及废疾之徒,校其元犯,以准新律。事当从坐者,听一身还乡,又令一子抚养,终命之后,乃遣归边;自余之处,如此之犯,年八十以上,皆听还。”十一月,“辛未朔,诏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三级,八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赐以谷帛;孝义廉贞、文武应求者具以名闻。”“丁卯,诏郢豫二州之民:百龄以上假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三级,八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孤寡鳏老不能自存者,赐以谷帛;缘路之民复田租一岁;孝悌廉义、文武应求具以名闻。”延昌四年九月乙巳,灵太后胡充华“亲览万机”后,即发布诏令“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以彰厥美”。

编辑推荐

《儒家孝伦理与汉唐法律》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儒家孝伦理与汉唐法律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