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

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北方文艺出版社  作者:奥斯丁  页数:322  字数:354000  译者:潘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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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爱玛》的作者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1817)出生在英国英格兰南部汉普郡风光秀丽的小镇——斯蒂文顿。父亲乔治·奥斯丁毕业于牛津大学,是斯蒂文顿教区的教区长,同时兼管了邻近一个教区,这位具有学者气质的牧师颇受人们的赞誉和注目,两个职位的收入使得他所供养的家庭能够保持着乡村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母亲出身牧师之家,家境富有,能够即兴作诗,讲故事,具有良好的文学修养。这是个快乐的牧师之家,兄弟姐妹八人,奥斯丁排行第六。当时英国有个习惯的做法,女孩一般留在家里接受教育,而男孩子一般要上寄宿学校,所以,奥斯丁没有进过正规学校接受教育,但在家中受到了良好的训练,她家有大量藏书,家庭中良好读书环境对她的才华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她熟悉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ohnson)、沃尔特·司各特(Waiter Scott)等名家的作品,尤其喜爱以描写乡村风土人情著称的两位十八世纪诗人威廉·考帕(William Cowper)和乔治·克拉伯(George Clapper)的作品,他们朴实无华的作品风格对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奥斯丁的生活范围主要限于乡村的中等阶层,通过父母两家的亲属与乡村的中上层社会保持着广泛的联系,一生基本上过着中等阶层妇女的悠闲生活。从奥斯丁早期的一些书信中可以看出,她的生活中充满了情趣,酷爱音乐,喜欢跳舞,在舞会上,尽管至少有七个不太走运的小姐因缺少男士而找不到舞伴,但她却是“二十轮一跳到底”。她的兄弟姐妹都喜爱玩字谜、朗读、聚会,这种家庭当然很容易成为这类活动的中心,他们当时玩过的一些押韵字谜至今仍然保存着。这一系列的活动在《爱玛》中都有生动形象的展示。按照鲁宾斯坦的描述,奥斯丁十二岁或者十四岁开始写作,但开初只是对当时英国流行小说进行滑稽夸张的模仿,到了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她才摆脱了滑稽夸张的模仿,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奥斯丁一生主要的作品共有六部:《理智与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创作于1795年,出版于1811年),《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创作于1796年,出版于1813年),《诺桑觉寺》(Northanger Abbey,创作于1798年,出版于1818年),《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创作于1812,出版于1814年),《爱玛》(Emma,创作于1814年,出版于1815年),《劝导》(Persuasion,创作于1816年,出版于1818年)。  奥斯丁一生中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传统思想习俗比较顽固的英国农村度过的,所处的时代是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那一段英国社会从资本主义前期进入资本主义工业化过渡的时期,也就是从封建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时代。当时英国小说也经历了一个青黄不接的过渡时期,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塞缪尔·理查逊、劳伦斯·斯特恩(Laurenee Stem)和托比亚斯·斯摩莱特(Tobias Smollett)这四位现实主义小说的伟大先驱在十八世纪上半叶就已经出版了他们的代表作,如菲尔丁的《汤姆·琼斯》(The History of Tom Jones,a Foundling)、《约瑟夫·安德鲁传》(The History 0f the Adventures 0f Joseph Andrews)、理查逊的《帕米拉》(Pamela)、斯特恩的《感伤的旅行》(A Sentimental Journey),还有奥利弗·哥尔德斯密(Oliver Goldsmith)的《威克菲尔牧师传》(The Vicar of Wakefield)等,但是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峰尚未到来。爱德蒙·高斯在其《十八世纪文学史》一书中断言,在四位现实主义大师以后的四十年间,英国没有产生任何重要作品,直到1811年奥斯丁的《理智与情感》出版才打破这片寂静。她的小说一反十八世纪风行的庸俗的假浪漫主义传统,着力描写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从凡人琐事中表现社会的价值观念,刻画人物的性格,从女主人公与周围人物的关系中反映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生活,勾画出一幅幅中产阶级的众生形象,与当时小说中占主导地位的女性被描述成弱不禁风、头脑空虚、依附男人的形象形成鲜明对照。奥斯丁作品的情节基本上是围绕女主人公择偶尔展开,表现当时社会上把结婚作为女子寻求经济生活的保障、重门第而不考虑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传统。可以说,“奥斯丁寓大千世界于方寸之间,以狭小而有限的社会舞台,演绎出大干世界里一幕又一幕有声有色的话剧。”  奥斯丁于1814年1月开始创作《爱玛》,1815年3月完成,12月出版,但初版扉页上标明的出版时间是1816年。一年多之后,奥斯丁去世,《爱玛》成了她生前最后一部同读者见面的作品,但当时读者并不知道作者为何许人,直到1818年,她的作品才由她的兄长署上真名出版。《爱玛》出版后,奥斯丁曾在给友人的信中,表示担忧,认为这部作品在影响程度上可能不及她的其他作品,但实际情况是,读者对作品给予了广泛好评,许多评论家认为它是奥斯丁最优秀和最成功的作品。与奥斯丁同时代的大作家沃尔特·司各特曾在1816年10月的《文学季刊》(实际上是1816年3月出版的)上发表长文《一篇未署名的评论的文章》,向读者特别推介这部作品,对作品作了恰如其分的概述和评价,文中说“《爱玛》的作者基本上把自己局限在中产阶级的小圈子里;她笔下最杰出的人物很少超出有教养的乡间绅士淑女的范围;作者以最大的独创性和准确性刻画的人物则属于这一水准以下的阶级。她全部小说中的故事都是由大多数人都会注意到的普通琐事组成的;她笔下的角色用以指导自己行为的宗旨和原则,读者都可以看得出,就是他们用来指导自己和他们的多数朋友的行为的宗旨和原则……作者对世界的认识以及她用来表现人物、把鲜明的形象呈现给读者的特殊技巧,使我们联想起佛兰芒派绘画的某些优点。”司各特后来又在日记中写道:“奥斯丁点铁成金的妙笔使得日常平凡的人和事仅仅由于描写得逼真和感情的真实而妙趣横生。”后来的评论家如苏珊·费里尔在其回忆录中评价《爱玛》说:“我一直在读《爱玛》,真是太妙了!没有什么故事,女主人公同其他人也没有什么不同,但每个人物都是那样的栩栩如生,风格是那样的泼辣,因此不需要再用任何神秘或探险的故事作为佐料加以润色。”W.A.克雷克也称赞说:“《爱玛》是她最优秀的作品,几乎完美无缺,是任何艺术作品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阿诺德·凯特尔认为:“《爱玛》之所以能流传至今,是得益于它自身所具有的那种使人不易明显察觉的活力。”  《爱玛》一书集中体现了奥斯丁作为女性作家细腻和高超的建构情节和刻画人物的能力,全书没有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仅写了日常生活小事,然而却以朴素无华、清新隽永的语言风格,巧妙跌宕、耐人寻味的故事结构,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各色人物,令读者反复回味而感到余味无穷。全书分为三卷,女主人公爱玛贯穿了故事始终。  故事一开始就开宗明义,介绍爱玛,说她“容貌俊秀,聪明睿智,性情开朗,家境富有,仿佛上苍把最美好的东西都集中在她身上了。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近二十一年了,但极少遇到什么伤心烦恼的事。”故事的主要场景是海伯里村,爱玛的父亲伍德豪斯先生是类似于《红楼梦》中的老祖宗贾母武的头号家长,他对自己的女儿疼爱有加,但痛恨年轻人因为婚姻而使家庭发生变化,可故事偏偏就是从老先生不喜欢的事开始。爱玛的母亲早故,她和姐姐伊莎贝拉在家庭女教师泰勒小姐的教育下长大。姐姐出嫁后随着做律师的丈夫约翰·奈特利先生移居伦敦。等到爱玛快到二十一岁的时候,泰勒小姐在她的促成下和韦斯顿先生结了婚,并且离开爱玛家的哈特菲尔德庄园到了半英里之外的兰德尔斯庄园。家中只剩下父亲,爱玛不免感到冷静,就在这时,清纯亮丽、举止端庄的少女哈丽特填补了家庭教师泰勒小姐出嫁后留下的空白,成了爱玛的女伴,于是,她主动担当起了哈丽特的生活指导者,向她灌输关于身份地位的概念,决心要把她培养成为一个知书达理有教养的人,并以自己的地位来抬高哈丽特的社会地位,着手替她物色令爱玛自己合意的丈夫,而她自己却打定主意一辈子不嫁人,就待在哈特菲尔德庄园里自己父亲的身边。爱玛立刻就搅黄了哈丽特同附近一个年轻农夫罗伯特·马丁的恋爱关系,并极力撮合她同牧师埃尔顿先生的关系。直到有一天,埃尔顿先生向爱玛求婚,爱玛这才意识到,自己看错了埃尔顿的人品,她本以为他只在乎美貌与爱情,而不在乎出身和财产,是自己自以为是的行为助长了埃尔顿的非分之想,这件事情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预想不到的麻烦,更是使被她引导进爱情误区的哈丽特造成了严重的心灵创伤。一厢情愿的埃尔顿先生大失所望,只好离开海伯里,去了一个度假海滨胜地,一个多月后带回了一个新娘。  海伯里静若止水的生活因几个外来者的介入而变得复杂起来。他们是弗兰克·丘吉尔、简·费尔法克斯和埃尔顿夫人。海伯里还住着贝茨母女二人,母亲年迈,女儿是个喋喋不休的老处女,家道中落,生活拮据,常常受到邻里的帮助。贝茨夫人的小女儿与一名军官结婚后生下女儿简,军官不久阵亡了,简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简在外祖母家长到十岁的时候被父亲的好友坎贝尔上校接到家中和自己的女儿一起成长,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坎贝尔小姐结婚后去了爱尔兰,简则回到了海伯里。弗兰克是韦斯顿先生和已故妻子丘吉尔小姐的儿子,自小同舅舅舅妈一块儿生活,泰勒小姐同韦斯顿结婚后,弗兰克一直都说要来海伯里看望继母,可就是没有成行,但简回到海伯里后,弗兰克便回来了。埃尔顿先生和夫人结婚的事,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算是“闪婚”,这位“充满魅力的奥古斯塔·霍金斯小姐不仅具备通常意义上才貌双全的优点,而且还拥有一笔可独立支配的财富,金钱的数额以万来计算——既可保证生活便利无忧,又可保证生活风光体面。人们把埃尔顿先生的事传为佳话,说他没有自甘沦落——得到了一位身价一万英镑或者差不多一万英镑的女子,而且得到她的速度之快令人欣喜不已。头一回相见就一见钟情。”埃尔顿先生娶回这么一位夫人多少赢回了一点面子。爱玛姐夫的兄长奈特利先生是唐韦尔修道院庄园的主人,他头脑冷静,遇事理智,修道院庄园离爱玛家不远,是哈特菲尔德庄园的常客。小说中的这些人物全部集中在海伯里之后,小说的情节逐步进入高潮。弗兰克和简秘密订婚,但为了掩人耳目,他对爱玛表现的殷勤周到,情意绵绵,导致爱玛爱的心扉第一次开启,不过这也是转瞬即逝的事,很快发现自己并没有真正爱上弗兰克·丘吉尔。埃尔顿夫人为人势利,自以为是,谈吐粗俗,除了津津乐道着自己姐夫的枫林园如何如何之外,没有什么可资炫耀的家庭背景,爱玛对她表现得很冷淡,埃尔顿夫人对爱玛也不满,便对简表现出格外的关心,热心地给她联系做家庭教师的职位,简也因为弗兰克和爱玛的交往而对爱玛存有戒心,而爱玛也因为简相貌秀丽,气质高雅,心生妒忌,担心自己在海伯里的地位受到外来者的挑战,甚至毫无根据地怀疑简爱上了同她一起长大的坎贝尔小姐的丈夫迪克逊先生。爱玛一旦意识到自己并没有爱上弗兰克之后,便又极力怂恿哈丽特,但由于她未泄漏弗兰克的姓名,不知不觉间鼓励哈丽特爱上了奈特利先生,其实这位奈特利先生长期以来一直爱着爱玛,而爱玛却一直认为奈特利先生也同自己一样,什么都不缺,没有必要结婚,她都甚至筹划着姐姐伊莎贝拉的小孩将来成为修道院庄园的继承人。当爱玛听到哈丽特倾诉时,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深深地爱着奈特利先生,这时她恍然大悟,奈特利先生不能娶别人,只能同她爱玛结婚。最后,三对不同类型的年轻人结成了伴侣,哈丽特与马丁,简与弗兰克,爱玛改变了终身不嫁的初衷成了奈特利夫人。  相信读者朋友读了这部小说之后,定会对爱玛这个人物形象留下深刻印象。尽管爱玛由于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的关系,养成了执拗任性的性格,自视高人一等的态度,自以为是,主观臆断,乱点鸳鸯谱,结果屡屡受挫,但她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乐善好施,善于反省自己。正如安德鲁·桑德斯所说的,“在《爱玛》中,我们能够跟随着女主人公在应付、误解、区别和满足以及判断失误方面的执意探索,可我们也能看到,在她学会尊敬和运用其准则的那个封闭的社会圈子里,她找到了个人解放的途径。”  潘华凌  2011年春节  于宜春丽景山庄听松斋

内容概要

本书是由奥斯丁编写的长篇小说《爱玛》。《爱玛》讲述了:
爱玛出生在海伯村一个乡绅家庭中,母亲早故,她在家庭女教师泰勒小姐的教育下长大,后泰勒小姐和威斯顿先生结婚,离开了爱玛家。爱玛和本村寄宿学校中一位无家可归的少女哈里特成为朋友,她把自己视作哈里特的保护人,决心为她找一个合适的丈夫。青年农民丁倾心于哈里特,但哈里特受爱玛的等级门第观念影响拒绝了他。爱玛一心想促成哈里特和牧师爱尔顿的结合,最终却发现爱尔顿爱慕的是自己,而失望的爱尔顿也只好另娶了…

作者简介

简·奥斯丁,英国女作家,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大师,被誉为“道德教育家”。出生于英格兰汉普郡的斯蒂文顿村,父亲是教区的主管牧师。在父兄的熏陶下,奥斯丁从小就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她16岁时开始写作,是第一个通过描绘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使小说具有鲜明现代性质的小说家。奥斯丁一生中共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诺桑觉修道院》和《劝服》(后两部出版于她去世后的1818年),小说内容多是刻画当时英国乡村的风俗民情、社交和男女恋情等。她的创作开启了19世纪30年代的现实主义小说高潮,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书籍目录

第一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二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三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章节摘录

  爱玛·伍德豪斯容貌俊秀,聪明睿智,性情开朗、家境富有,仿佛上苍把最美好的东西都集中在她身上了。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快二十一年了,但极少遇到什么伤心烦恼的事。  爱玛有个姐姐,父亲充满慈爱,对两个女儿宠爱有加。姐姐结婚嫁人之后,年纪轻轻的爱玛便成了这个家庭中的女主人。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只在她记忆中留下了模糊印象。而一位杰出的家庭女教师填补了母亲的空缺,因为她给予的慈爱并不亚于自己的生身母亲。  泰勒小姐在伍德豪斯先生的家一待就是十六年。她与其说是家庭教师,不如说是朋友,因为她非常喜爱这个家中的两个女儿,尤其喜爱爱玛。长时间相处之后,她们之间亲密无间,胜似亲姐妹。泰勒小姐性情温和,即便在承当名义上的家庭教师时,也很少约束她,现在,教师的权威早已消失殆尽,两人如朋友般生活在一起,相依相靠。爱玛率性而为,想到什么做什么,尽管她非常尊重泰勒小姐的意见,但主要还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  爱玛的生活中真正不好的事情就是她过于自行其是,还稍稍有点自视过高。这些可以说是不利因素,可能影响她享受更多快乐。然而,这种情形还算不上是她的不幸。  悲伤降临了——虽然只是轻微的悲伤而已——更何况还不是以令人痛苦的方式降临的,泰勒小姐结婚嫁人了。爱玛失去泰勒小姐,首次感受到了悲伤。朋友婚礼那天,爱玛首次感到了惆怅,思索起了未来。婚礼过后,新娘走了,餐桌旁只剩下她和父亲,再也不可能指望有第三个人在漫漫长夜里来活跃气氛了,父亲饭后便早早上床休息,而她自己则在炉前哀叹神伤。  她的朋友在这桩婚姻中很有希望获得幸福的未来,韦斯顿先生的人品可嘉,家境富裕,年龄般配,性情高雅,爱玛每次想到是自己的自我牺牲精神和慷慨无私的友谊才促成了这桩婚姻时,内心就会感到一丝满足。但对她来说,那天早上却是阴郁沉闷的,她时刻都在思念泰勒小姐,回想起她那慈祥的音容笑貌——十六年如一日都是那样和蔼慈祥——从自己5岁起,她便开始教授自己知识,陪自己做游戏——记起她在自己健康时形影不离,逗自己开心——记起她在自己幼年生病时更是关心呵护,百般照料,无微不至。为此,她心中时常洋溢着感激之情。伊莎贝拉出嫁后的七年来,两人在家里平等相待,坦诚以对,这些都是亲切美好的回忆。泰勒小姐是个非常难得的朋友和伙伴,知识渊博,谦恭助人,对家庭的一切都非常了解,事事关心——爱玛可以向她倾诉衷肠,且绝不会发现她的慈爱有何可挑剔之处。  她该如何忍受这种变故啊?——确实,朋友离她家只有不到半英里,但爱玛知道,半英里之外的韦斯顿夫人与原来这座府邸里的泰勒小姐有着巨大的差异。尽管她天生优越,后天的培养使她更优秀,但这却使她在精神上感觉更加孤独。她虽然非常爱自己的父亲,但是父亲并不是她的人生伴侣,无论是进行充满理性的探讨,还是玩笑嬉戏,父亲与她的谈话都难以默契。  由于伍德豪斯先生结婚较晚,其体质和习惯把他们之间因为年龄而造成的鸿沟衬托得更加明显,因为体弱多病,他既不能锻炼身体,也没有时间培养心性,于是未老便已先衰。虽然他心地善良,性情和蔼,能够处处赢得人们喜欢,但他的天赋却不为人们所称道。  相对而言,她姐姐嫁得并不远,就在离家十六英里外的伦敦,但她也不能每天都回来。爱玛不得不在哈特菲尔德庄园的家里熬过10月和11月里多少个漫漫长夜,到圣诞节前夕,伊莎贝拉夫妇和他们的孩子来了,这时候,才又有人做伴,其乐融融。  海伯里村在规模和人口上跟一座城镇差不多。虽然哈特菲尔德庄园有草坪、灌木丛和宅第名称,但它其实只是海伯里村的一部分。不过,在这样一个地方却找不到能与她相配的伴侣。伍德豪斯家是当地的大户人家,备受人们青睐。由于她父亲广结人缘,彬彬有礼,她在村里也有很多熟人。可惜这些熟人中没有谁能够代替泰勒小姐的,哪怕只陪她半天也行。面对如此令人沮丧的变化,爱玛除了胡思乱想、长吁短叹之外,毫无别的办法,直到父亲醒来,她才不得不强颜欢笑,因为父亲需要有人安慰。他精神脆弱,神态忧郁,而且喜欢跟自己熟悉的人交往,无论遇到谁,分手时他总会很伤感;他不喜欢有任何改变,而婚姻嫁娶必然导致种种变故,所以他从来都不会有什么好感,即使他自己亲生女儿的婚姻至今也不能得到他的认可,若不是出于怜悯和同情,他绝不会提起她,尽管那是他的爱情的产物。现在,他又不得不与泰勒小姐分别。他有点自私自利,考虑问题时根本想不到别人可能跟自己有不同的想法,他甚至认为泰勒小姐做了一件令人十分伤心的事。他觉得她的后半生若是在哈特菲尔德庄园度过,肯定会更加幸福。爱玛强颜欢笑,尽可能同他有说有笑,交谈时尽量不触及这个话题,但到茶点端上来时,他又一字不差地重复了在午餐时讲过的话:  “可怜的泰勒小姐!——她要是再回来该有多好啊,韦斯顿先生偏偏看上了她,这多遗憾呀!”  “我不能同意您的看法,爸爸,您知道的,我不能同意!韦斯顿先生性情和善,挺优秀的一个男人,完全应该娶一位文雅贤良的妻子,泰勒小姐现在有了自己的家,总不能让她同我们生活一辈子,容忍我的种种怪脾气吧?”  “她自己的家!她自己的家有什么好?这个家比她的大三倍呢。再说,宝贝儿啊,你也没有什么怪癖呀。”  “我们可以经常去看望他们,他们也可以常常来探望我们,常来常往,不就总会见面吗!,我觉得我们应该起个头,赶紧去拜访那对新婚夫妻。”  “啊,我的天哪,我哪能走那么远的路啊?兰德尔斯庄园那么远的地方,我连一半的路都走不了。”  “没事的,爸爸,没打算让您步行。毫无疑问,我们乘马车去。”  “马车!就为了走这么点路,詹姆斯才不愿意套车吧。再说了,我们上那儿去了,可怜的马儿待在哪儿呢?” “拴到韦斯顿先生的马厩里呀!爸爸,您知道,这一切我们都已安排妥帖了!昨晚上我们就已经和韦斯顿先生说好了的。至于詹姆斯,我敢保证,他肯定乐意去,他女儿正在那里做女佣呢,我倒是怀疑他肯不肯送我们到别的地方去。这可是您的功劳啊,爸爸,您给汉娜找了一份好差事,要不是您提起汉娜,谁也不会想到她——詹姆斯感激着您呢!”  “我真高兴当时想起了她。这也算是运气啊,我也不愿意让詹姆斯感到自卑;另外,我相信她肯定会做一名称职的用人的。姑娘礼貌周到,说话乖巧,我对她的印象很好。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她见到我,她总向我行礼问安:而且你叫她来我们这儿做针线活的时候,我见她总是轻轻地开门,从来不把门打得砰砰响。我敢说,她肯定会成为一名了不起的佣人的。至于可怜的泰勒小姐,身边有个熟悉的人,这也是个莫大的安慰啊。你看吧,詹姆斯每次去看他女儿,泰勒小姐就肯定会听到有关我们的情况。他会把我们的一切都告诉她的。”  ……

编辑推荐

  《世界文学名著(全译本):爱玛》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工笔浮世绘,也是奥斯丁六部小说中最成功的一部。它以滑稽曲折的情节而独占鳌头,讲述一个任性自负的女子如何发现真爱就在身边的故事。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热情聪明独立、言谈机智风趣,与现代女性心理有灵犀,处处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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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0条)

 
 

  •   曾拜读过简 奥斯汀的著作《傲慢与偏见》,故事深深打动了我,至今一直没忘记。这次阅读的也是经典之一《爱玛》,她笔下的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刻画得入木三分,爱玛的一颦一笑,灵动的语言,以及有时看似孩童般的举止,也令人会心一笑。她的笔触动着每一个被她故事感动过的人,书是值得看的,即便是为了书的名声。
  •   这个译本内容翻译的还可以,虽然有一些冗长,但有英国小说该有的味道
  •   书的内容待阅读,应该不错奥斯汀的代表作之一嘛!
  •   简奥斯汀的作品超级有内涵陶冶情操啊啊啊啊
  •   很漂亮 很好! 还没看!
  •   很好的书,值得一读,图片与文字的排版很喜欢~
  •   没看,是送的礼物!!
  •   不愧是简奥斯丁
  •   很喜欢没有损坏,快递很好。
  •   东西质量很好,绝对是正版的,性价比很高
  •   书本封皮是破的 看着好可惜好心疼 新书啊!!!
  •   封面被刮坏了 而且好大尘 好失望
  •   字太小,没塑封,脏,有折痕
  •   宝贝很不错,只可惜没有多余的评论,发货很给力。
  •   奥斯汀的经典好书,就是字有点小
  •   字体太小了,印刷质量也一般。
  •   书看起来挺旧的,书籍的地方还有些破损,希望以后不要发这样的书,内容不错,值得阅读。
  •   不错,学习了!希望能做得更好!
  •   还可以,价格不是很给力
  •   为什么书壳有点烂!!旧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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