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恩家的祸祟

出版时间:2001-8-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达希尔·哈米特  译者: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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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是一个离奇曲折的案子。经验丰富的私家侦探从一件普通的钻石失窃案中发现疑窦,于是深入调查,侦破一件跟着一件的命案,以至使人产生错觉;仿佛戴恩家族真有祸祟在作怪,仿佛女主人公真是个“扫帚星”,把她的生母、父亲、继母,乃至她的医生和丈夫一个个“克死”。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凶手究竟是谁呢?线索已埋在字里行间,请您跟大侦探一起开动脑筋来破案吧。

书籍目录

第一部 戴恩家的人
1 八颗钻石
2 长鼻子
3 内心有什么隐痛
4 蹊跷的哈珀夫妇
……
第二部 圣杯会
9 塔德漫画里的那个盲人
10 枯死的花
11 上帝
12 圣杯会何圣之有
第三部 凯萨达
13 悬崖路
14 撞瘪了的克莱斯勒
15 我把他杀了
16 黑夜追捕
……
译后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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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用整整一天读完这本书
      
      说实在的,也许是先读过《马耳他黑鹰》、《血腥的收获》,后读这本书,感觉有点失望,没有前两本书写得精彩
      
      毫无疑问,这本书里的侦探就是《血腥的收获》中的那个“我”,这个从他的帮手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所用的笔法也是一样的,由这个大陆事务所的“我”来讲述。
      
      对这部长达3卷的小说,我觉得,结局虽然出乎意料,不过实在够牵强的
      
      叙述也没有《马耳他黑鹰》、《血腥的收获》的精练,侦探也没有《马耳他黑鹰》、《血腥的收获》中那样铁血
      
      作者对邪教的叙述的确令人难忘,这大概是作者亲身的感受
      
      但复杂也许正是这本书的弱点,由于作者有太多的故事需要叙述,结果,就成了这本写的不精彩的侦探小说
  •     太多个的谋杀筑就的好莱坞
      
      
      
      举凡提到侦探小说中被杀达到十余人的,哪怕你只看过不多的推理小说,一定也会记得那部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在古典本格类的推理小说中,谋杀是书写者的艺术,如何在出场人物中制造最多的死亡却让真凶不露痕迹是作者最要权衡的事。
      
      原本以为,这样的“无止境的杀人”在冷硬派推理小说中似乎是很难以想象的。然而回到冷硬派推理小说的开山鼻祖,回到达许.汉密特的第一与第二部长篇小说《血腥的收获》和《戴恩家的祸祟》,死亡却显得那么容易,那么泛滥。
      
      容易与泛滥到让我们仿佛置身于一部早期的美国西部片。侦探呢?那个穿着风衣带着礼貌挟着枪的家伙(只除了没有配上一匹骏马),那个大陆侦探社的奥普,他聪明,但也冷酷,或者是否可以这样说,在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多少还有一点移民国家初期的尖锐、不调和,而血性呢?在与欧洲大陆相比不太健全的治安司法体系的空子中被放大了?于是,心狠手辣手先是生存的资本。
      
      于是,奥普的大陆侦探社有的时候带一点西西里黑手党“以我枪说正义”的味道,于是,达许.汉密特的小说中的谋杀不是那么艺术,或者说相对于黄金古典类的谋杀来说有点赤裸裸的粗糙。
      
      不过我要说,《血腥的收获》也好,《戴恩家的祸祟》也罢,这要有一点粗糙的作品,虽然在风格上比之五六十年代之后更写实的冷硬类推理小说来,游戏的性质反而更接近于推理小说当时的主要分支——黄金古典类。
      
      这种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任何变革都不会是一蹴而就达到成熟的,哪怕这个变革者是一个天才。不过汉密特似乎已经作了尝试,懸疑、解迷、冒险、动作、枪战,也许这样的杂烩显得不怎么纯粹,也许这样的尝试与后来以对话的艺术为标签的冷硬小说还相当不像,不过也委实像一部娱乐大片一样热闹、精彩、扣人心弦,在当时的小说界,这样的小说不畅销,简直是岂有此理的。我想,一个美利堅合众国,拥有一个娱乐片热土的好莱坞不是偶然的,而好莱坞的百年基业中同样少不了达许.汉密特、雷蒙.钱德勒甚至美国古典推理之王艾勒里.奎因的足迹。
      
      
      
      被放置了“海明威”砝码的天平
      
      
      
      一个不太权威的说法,美国早期的文学,从不毛之地向后来的羽翼渐丰再直至蔚为大观的发展过程中,如果将同时代的小说与文学作品放置在天平两侧,那一边的砝码如果是海明威,这一边就是达许.汉密特,那一边如果是福克纳,这一边也许就是雷蒙.钱德勒,我不知道这样的论点是谁基于怎样的考量提出来的,不过也许就像侠文化对于中国人的精神意义在于披着儒家外衣的皇权思想之外的自由渴求,私家侦探对于欧美人来说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养护。
      
      文德斯的电影《柏林苍穹下》中下凡的天使中有一个写剧本的画家,他同时也是一个过气了的电视演员,而他所扮演的正是菲利普.马洛那样的私家侦探。很多时候,私家侦探除了破案寻人,他始终在作着引领读者进入作品中人物内心世界的领路人。天使看人间,私家侦探的冷与硬是不是正透露岀些许的神性?
      
      只不过,比起柏林上空的天使,永远不得不承受冷眼旁观的痛苦,世间疾苦,私家侦探有的时候总要插手一些,就好像中国古时的侠客,有出世的风骨,但摆不脱入世的情怀,连那个柏林上空的天使在最后拋卻了天使的身份来人间感受一下五感,更何况本来就是肉体凡胎的侦探呢?
      
      就像后来的侦探有的用他们的拳头有的用他们的酒杯,比如斯卡德去治疗他们的当事人;奥普用他的枪与诡计挑了《血腥收获》中的几个黑帮,用他的逻辑纠岀了《戴恩家的祸祟》里的元凶,早期的侦探面临的处境更加的直白更加的简单,但即便在最后改变的只是小节,改变不了的是大局,但最一星半点总好过什么也不作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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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唐诺先生导读 来源:脸谱网站
      
      心理學的詛咒
      
      眾所周知,十三歲就離開學校進入「社會大學」的達許.漢密特完全是自學出身。他於一九二一年搬家至舊金山,並和他住院時結識的護士約瑟芬,朵蘭結婚。朵蘭是天主教徒,漢密特自己則當然沒有宗教信仰──這是一對年輕可憐的貧賤夫妻,還雪上加霜的立刻有了小孩,彼時的漢密特尚未寫小說,且帶著後來跟他一輩子的肺結核,體重更一度掉到一百三十二磅,沒人需要知道他是誰,舊金山巿更不會曉得,這個瘦條條的年輕窮鬼,日後會讓本巿成為偵探小說地圖上的不朽地標。
      
      當然,舊金山巿對於孕育這位冷硬私探小說的天才,絕非全無貢獻──儘管完全是無意中貢獻出來的。我指的不是漢密特任職、日後直接取材的平克頓偵探社,而是這小倆口的房子附近的舊金山巿圖書館。漢密特一得空(彼時他空得很)便泡在這裡,讀報、讀雜誌、讀一大堆書,書的幅員極廣,從流行小說、偵探小說到經典小說,從人物傳記到歷史等無所不看。其中,影響漢密特最大的,據他成名之後自己回憶(不只一次),是亨利.詹姆斯,漢密特還洋洋得意的說,很多朋友被他對亨利.詹姆斯的熟悉給嚇一跳。
      
      系列3/易萃雯譯
      The Dain Curse
      1929
      
      
      當然,舊金山巿對於孕育這位冷硬私探小說的天才,絕非全無貢獻──儘管完全是無意中貢獻出來的。我指的不是漢密特任職、日後直接取材的平克頓偵探社,而是這小倆口的房子附近的舊金山巿圖書館。漢密特一得空(彼時他空得很)便泡在這裡,讀報、讀雜誌、讀一大堆書,書的幅員極廣,從流行小說、偵探小說到經典小說,從人物傳記到歷史等無所不看。其中,影響漢密特最大的,據他成名之後自己回憶(不只一次),是亨利.詹姆斯,漢密特還洋洋得意的說,很多朋友被他對亨利.詹姆斯的熟悉給嚇一跳。
      
      亨利.詹姆斯是誰?這是跨越十九世紀後半到二十世紀初的美國小說祭酒,寫實主義大師──我好奇的是,漢密特有沒有愛屋及烏的連亨利.詹姆斯哥哥的著作也讀,享利.詹姆斯的哥哥威廉.詹姆斯的名氣和影響力一點也不遜於乃弟,但他不寫小說,是搞心理學的,他是美國實用主義的宗師,杜威哲學的源頭,長達半世紀美國社會思想的代表人。
      
      我的好奇來自於眼下這本小說──《丹恩咒詛》,這是漢密特一九二九年和《紅色收穫》同年出版的小說,也同是那位中年的大陸無名探員所負責的探案,只是在《丹恩咒詛》中,大陸探員沒再被去另一個魚肉鄉里的野蠻城巿,而是闖入中上流階層的家族連串謀殺案之中,因此,雖然全書總計的死亡人數不下於血流成河的《紅色收穫》,卻少了外在暴力,多了內在心理,漢密特自己大概都不太習慣筆鋒如此轉而向內,他自己說,這是一本神經兮兮的小說。
      
      心理學速食
      
      小說牽扯到心理學,甚至接使用心理學者的發見和理論。這極常見──正統小說如此,偵探類型小說更如此,畢竟,偵探小說立基於謀殺、立基於犯罪、立基於人心幽黯之處,百尺竿頭的更一腳跨入現成的心理學領域,看起來不是極方便、極理所當然嗎?
      
      然而,小說,就創作成就面而言,太被方便和理所當然所吸引,往往就糟糕了──小說的成就,往往不從方便,不理所當然而來。
      
      或者,我應該更周全的來說:偵探小說做為一種類型小說,順風鼓帆役往方便、理所當然的方向開大門走大路,從商業面來考量當然是有利的:首先,它因此更有效率。因為偵探小說作家可簡單取用心理學者曠日費時臨床實驗和殫精竭慮思考的成果,既開拓了題材,又不用多花心力,是標準即溶式的有效寫作方法,這樣的好效率,是每個「時間即金錢、題材即金錢」的類型作家所汲汲以求的;其次,它帶來了新賣點。某些在社會流傳有年的心理學主張,比方說亂倫禁忌,比方說伊迪帕斯情結,和社會大眾之間往往呈現著某種奇怪的關係,一方面這些名詞人人耳熟能詳,另一方面對它的實際內容卻不甚了了。於是,它們遂成為某種極有趣的流行符號:朗上口,卻又神秘幽深,你望文生義時帶著某種威嚇和可怖意味,如人性的永生詛咒。偵探小說作家援引這樣社會既有的「流行/神秘」符號當然極有利,它可有效替代已壓榨殆盡的原始詛咒符號(比方說,法老王的詛咒或印度西藏東歐或管他哪裡某個不祥宗教寶物的詛咒),繼續保有那種宿命性的威嚇趣味;同時,這還讓偵探小說看起來有出處有學問有氣質,增添作品的重量感,而且很容找到賣書的slogan,介紹文字也很好寫。
      
      只是,方便省事好用,必然要付點代價,天下沒白吃的心理學速食主張。
      
      惡夢
      
      從作品的創作成績付代價,這該怎麼談呢?這樣,讓我們先從心理學家最愛觸及的一個話題:「夢」,來說好了。
      
      應該有為數不少的人有如此的生活體認才是:我們最怕什麼樣的人講什麼話呢?據我個人私下的調查統計,有兩種。其一是沒幽默感的人老愛講笑話,其二是動不動講述他老兄昨晚又做了什麼夢的無聊之人──碰到前一種人,你會希望自己是聾子,必要時也一併瞎掉算了,因為尷尬不僅聽得到,也看得到;碰到後一種人,你則恨不得自己是心理醫生,起碼可收點錢。
      
      在小說的世界中,夢依然製造類似的尷尬不堪。如果你是個有著相當閱讀經驗的讀者,你應該不難發現,經常,小說中最難看、最容易失敗的地方,是寫到夢的部分;如果你自身有著創作經驗,那你一定更老早發現,小說最難寫、沒事別去碰的,也是這個夢──在我印象中,失敗率絕對在九成以上,包括曠古絕今的大詩人大劇作家莎士比亞在內,他寫理查三世受自身罪惡追逐那場夢魘讓人看得尷尬不已,小說中寫得最棒的夢,依我個人記憶所及,應該是杜斯妥也夫斯基《卡拉馬助夫兄弟們》中審判庭上伊凡.卡拉馬助夫盹過去所做的那場夢,醒來時他說:「各位,我剛剛做了一個好夢。」那的的確確是小說史上數一數二的好夢。
      
      夢為何超級難寫難看?這是個值得有識之士探索的嚴肅文學題目,這裡我能說的只是簡單的基本感想。
      
      我以為,夢的難寫首先在於它完全的自由,它不僅是流質的,而且更是跳躍的,它掙脫因果律,掙脫邏輯,甚至掙脫我們生活經驗中最簡單最素樸的基本「規律」,小說家拿文字試圖讓它固態化,常見的結果就像梅特林特的《青鳥》所說的一樣,當你好不容易抓到手,發現它不是死去,就是變成平凡的黑色。我想到電影《真善美》插曲中的一句:「How do you catch a cloud and pin it down.」──沒錯,你要如何才能逮住一片雲朵,像釘標本一般把它釘在白紙黑字的小說之中呢?
      
      夢的難寫,很吊詭的,其次在於它毫無變化,甚至毫無自身生命的氣息,成為一種拙劣的輔助性工具,只為幫襯、對照、暗示、誇張或模仿人生現實的既有種種。小說中這樣的「夢的工具化」並不必等到佛洛依德對於夢的特定解釋的出現才發生,事實上,人類(每個民族)老早就發現夢經常可追溯至我們大白天不睡覺時的種種「殘留」,從身體的挫傷到道德、情感、理想等種種挫折,然而,當小說過度嚴重的凝視這個勾聯著夢和人生現實的曖昧環節時,總容易把隨機的觸發轉變為森嚴的因果,從而摔進了小說劇作最不該掉落的ABC陷阱──單一無趣的因果律中。這個陷阱,隨著佛洛依德那幾套夢的解釋出現並蔚然成風之後,變得更黏更如影隨形,小說家發現,他所構思、描繪或創造的每一個夢,總有幾套現成的解釋方法等在那裡,不僅是夢的情節本身,還包括夢的片段細節和其中任何元素的造型(比方說陽具形、女陰形云云),無所遁逃,小說家不要被如此曲解,會狼狽如行走於未標示地雷位置的雷區一般,得隨時低頭以防粉身碎骨,他哪還有功夫抬頭看向夢的無羈藍天?
      
      於是,夢,之於小說家,便如盧騷的名言:夢,生而自由,卻發現自己處處在梏桎之中。
      
      誰該走前面?
      
      從夢之於小說的簡單討論,我們有機會「同理可證」心理學現成主張之於小說創作面的種種麻煩──人生現實儘管不似夢那般狂放自由,但相對於心理學那幾套現成講法,人生現實無疑太複雜、太隨機,太歧義且太不可收攏。
      
      小說,不管是處理人生現實的複雜微妙,或尖銳指向人心的未知曖昧,都不是為求單一結論、單一教訓的思維載體,它是一根以特例而非通則所引領的探針,因而,從概念的先後來說,理想上小說應先於心理學主張,直接探入現實人生和人心的素材,然後,像當年歐洲遠赴東南亞、中南美洲或非洲找尋各地珍奇產物的風塵僕僕商人一般,把這些通過「不屈不撓的偏見」所發現一般人所不知道、沒看過、不曉得叫什麼名字的種種成果,提供那些分類、標示售價並賦與商品解釋的店家所用──心理學者是這些店家之一。
      
      當然,現實世界不是理想形態所統治的國度,小說家從遠方辛苦揹回的東西不一定合用,佛洛依德固然曾經從聖經中對摩西的記述和希臘神話對伊迪帕斯的記述找到他要的東西,但更多的時候心理學者得自己來,而他所因此得到的發見、假設、主張甚至結論,自然會回到人間成為現實世界的一部分,而給予寫小說的人啟示或甚至是材料──就像小說史上「意識流」的寫作蔚然成派,其實是心理學的成就為前導,小說史上出現《追憶似水流年》這樣的瑰寶,很大一部分當然是小說界「欠」心理學界的。
      
      但我們已話說前頭,讓心理學成果走小說之前,並非百分之百必然失敗──當小說家肯不理所當然一些,讓心理學的成績成為啟示而不是超級巿場的微波食品時,當小說家肯溯回該心理學成就的素材本身並拒絕向該結論簡單投降時,成功的機率會升高起來。但這很難的,絕大多數的部候,不管出自於小說家的偷懶、過度激動或對心理學的一知半解,我們所看到的,絕大部分是移植而非啟示,是先引用心理學的主張為框架再添補上血肉,這是科學怪人式的製造方法,而不是小說生命之道。
      
      常常,我個人會假想,如果我是個心理學者,會如何看待這些偷懶或天真小說家的班門弄斧行徑,很多的主張對心理學者而言,極可能已過時,或只是假設,或處於高度不確定或懷疑的狀態中,怎麼這些寫小說的就這樣開開心心、毫不懷疑的當結論捧回去,轉一個形式當永恆真理講出昭告世人?
      
      玩笑結束,謀殺上場
      
      繞了一圈,讓我們回到這本《丹恩詛咒》來。
      
      《丹恩詛咒》是一部三段式的偵探小說,以流淌於丹恩一家血液中(不是基因裡,那年頭對gene這個今日生物遺傳家族學最重要的小小東西仍不甚了了)的邪惡詛咒貫穿,每一段謀殺看來都已當場解破,但又像沒揭露最終真相而日後再次引發謀殺一般,到底原因在於真凶未逮獲還是丹恩家族的遺傳因子中真有如此不祥的毀滅成份?
      
      這裡,我想起生物遺傳學上的一個老笑話:如果你的父母沒小孩,那你大概也會沒小孩──這其實是個有意思的笑話,它間接透露生物演化的某一部分精髓,一種攜帶自我毀滅的基因並不容易傳遞(除非它在生殖傳種完成後才啟動),因為達爾文所指櫫的天擇機制,用不了幾代便能將它淘汰。
      
      因此,不管躲藏在血液中或安坐在基因裡,丹恩家族的詛咒若真是生物性的遺傳,那它究竟是如何躲過天擇機制而存留於一九二○年代的美國?從小說來看,丹恩詛咒的毀滅裝置啟動於生殖乃至於青春期之前,那應該只剩兩種解釋:一、這個遺傳性咒是蓋碧兒.丹恩的上一代(或上兩三代)才突變,天擇還來不及淘汰;二、這個毀滅性表現在毀滅他人而非自我,因此天擇不生作用──如果是前者,這樣的悲劇令我們黯然,但不擔心,因為時間一到,天擇自然會料理它;如果是後者,那就真是個可怕的遺傳了,那只能交給機率和社會的防衛機制來對付了。
      
      OK,我們和少了我們五十年生物、心理學知識的漢密特所開的玩笑到此為止,讓我們宣佈:謀殺開始──
      
      
  •   翻译,知音体,让人难受。
  •   其实没那么复杂,无非是饿肚子的汉把他在黑面具上的3个短故事和成一个好骗点嫖资而已。
    也是我最不喜欢的作品,神秘惊悸?密室解密?冷硬私探?……其实就一失败的四不像。但冷硬派实在是国人接触太少,无形中把这种开先河的人物抬得太高,连鸡肋之作也成了不能忽略的谈资了。
    我要说:Donald E.Westlake,Frederick Nebel,Gregory McDonald,James Ellroy,James Ellroy,John D.MacDonald,Marcia Muller,Mickey Spillane,Ross MacDonald,Walter Mosley 这帮被忽视冷落的人随机挑一本书也不这个诅咒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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