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纽约

出版时间:2007-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美] E. B. 怀特  页数:201  译者:贾辉丰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E·B·怀特(E.B.White,1899-1985),“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美国随笔作家”。作为《纽约客》主要撰稿人,怀特一手奠定了影响深远的“《纽约客》文风”。怀特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充满关爱,他的道德与他的文章一样山高水长。除了他终生挚爱的随笔之外,他还为孩子们写了三本书:《精灵鼠小弟》、《夏洛的网》与《吹小号的天鹅》,同样成为儿童与成人共同喜爱的文学经典。  “E·B·怀特随笔”由作者本人选定,囊括了这位最伟大的随笔作家最重要的随笔作品,中文版分为两卷出版:《这就是纽约》与《重游缅湖》。  纽约的微妙变化,人人嘴上不讲,但人人心里明白。这座城市,在它漫长历史上,第一次有了毁灭的可能。一小队形同人字雁群的飞机,立即就能终结曼哈顿岛的狂想,让它的塔楼燃起大火,摧毁桥梁,将地下通道变成毒气室:将几百万人化为灰烬。死灭的暗示是当下纽约生活的一部分:头顶喷气式飞机呼啸而过,报刊上的头条新闻时时传递噩耗……曼哈顿的居民,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新来者,互不相识,他们离开各自的老窝,来到这个城市,寻找某个圣殿或某个目标的实现或某些更大或更小的理想。制造这些意义含混的礼物是纽约城的一大神秘特性。它可以摧毁一个人,也可以成全一个人,而这很大程度上要凭运气。除非是想着碰好运,否则没有人会来纽约……

作者简介

  E·B·怀特(E.B.White,1899-1985),“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美国随笔作家”。作为《纽约客》主要撰稿人,怀特一手奠定了影响深远的“《纽约客》文风”。怀特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充满关爱,他的道德与他的文章一样山高水长。除了他终生挚爱的随笔之外,他还为孩子们写了三本书:《精灵鼠小弟》、《夏洛的网》与《吹小号的天鹅》,同样成为儿童与成人共同喜爱的文学经典。 “E·B·怀特随笔”由作者本人选定,囊括了这位最伟大的随笔作家最重要的随笔作品,中文版分为两卷出版:《这就是纽约》与《重游缅湖》。

书籍目录

前言鸣谢农场告别四十八街回家春天的报告一头猪的死亡飓风之眼浣熊之树元月纪事雪冬辩驳鹅大地东部通讯床上伙伴煤烟沉降量和放射性坠尘统一城市未来的世界这就是纽约

章节摘录

  前言  灰心丧气时,衣橱里总有一件蒙田式的披风挂在那里  ——E.B.怀特《这就是纽约  前言》  随笔作者是些自我放纵的人,天真地以为,他想的一切,围绕他发生的一切,都会引起大家的兴趣。此人陶醉于他的事情,就像喜欢观察鸟类的人陶醉于他的郊游一样。随笔作者每一次新的出行,每一次新的“尝试”,都与上一次不同,带他进入新的天地。他为此兴奋。只有天生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才会如此旁若无人、锲而不舍地去写随笔。  随笔有各式各样,一如人的姿势、姿态各式各样,霍华德?约翰逊牌冰淇淋的味道也各式各样。随笔作者清早起来,如果有事情要做,便从塞得满满的衣橱里选取他的行头:视他的情绪,他的题材,他可以套上随便哪件衬衫,扮成随便什么人——哲人、泼皮、弄臣、说书人、密友、学者、杠头、狂热分子。我性喜随笔,一向如此,很小时就忙了把我幼稚的思想和经验敷衍成文字,用来折磨别人。我最早是在《圣尼古拉斯杂志》 上露脸的。偶然有了想法,我仍然会回到随笔这种形式(其实无形式可言)上来,但我并不奢望随笔在二十世纪美国文学中占有位置――它毕竟不登大雅之堂。随笔作者,与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不同,必须满足于自我设定的二等公民身份。作家如果把眼光瞄向诺贝尔奖或其它俗世的荣耀,最好去写小说、诗歌或戏剧,听凭随笔作者去信手涂抹,满足于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享受无拘无束的存在。(约翰生博士称随笔是“不正规的急就章”;本人写惯了随笔,无意与这位可敬的博士论辩。)  不过,有一件事是随笔作者切忌的——他不可瞒哄或矫饰,因为立即就会给人察觉。德斯蒙德?麦卡锡 在他为1928年E.P.杜登公司版的蒙田文集所作的序言中说,蒙田“天生真诚不欺……”。这是个基本要素。甚至随笔作者的无拘无束,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随笔虽然是一种松散的形式,也有它自己的戒律,提出了它自己的问题,这些戒律和问题,很快就显露出来,(如我们都希望的)成为对有些人的威慑,这些人舞文弄墨,只是为了归置自己的胡思乱想,要么就是因为情绪亢奋,精神恍惚。  我想,一些人是将随笔视为自我主义者的最后一块存身之地,用他们的品味来衡量,操这种形式的,都是些自我意识太强,只管自说自话的人。在他们看来,作家认定他几步闲行,或一点心得,就能吸引读者,实在是有些傲慢。他们的不满,确实有几分道理。我一向清楚,我天生关注自我,以自我为中心;满纸都是写自己,显然是过于看重自己的生活,忽略了其他人。我穿破了许多件衬衣,并非每一件都适合我。但每逢我灰心丧气时,衣橱里,掩在所有东西的后面,总有一件蒙田式的披风挂在那里,还散发一点樟脑的味道。  本集中所收随笔,时间跨度很长,涉及各种话头。我选取了再读时仍觉得有趣的文字,另外的一些,似乎也还耐看。有的随笔,例如《这里是纽约》,随时光的流逝,已经成为不合时宜的断片。我写纽约,时在一九四八年夏季,属于一阵心血来潮。我描述的城市,已经消失,原地耸起了另一座城市——是我不熟悉的。但我记得前一座城市,且迷恋它。戴维?麦考德 在他的《关于波士顿》一书中曾讲到,国外一位记者访问这个国家,第一次见识纽约。他报道说,纽约“激动人心,但外观浮浅”。我明白他的意思。我最后一次拜访纽约,它似乎经历了根本性的变化,像是患了尚未给人察觉的脑瘤。  两篇关于佛罗里达的文字也事过境迁。令人高兴的是,我对南方黑人状况的评论已经失效,这些文字不过是预言性的,没有终极的意义。  为拼凑这些随笔,我打劫了我的其它集子,有一些文章是第一次结集发表。我没动 《人各有异》一书,只从中抽取了三章,它记载了我大约五年的乡间生活,不致速朽——我不想把它改窜得面目全非。现在的这部随笔集是按照主题,或心境,或地点编排的,并非编年体。集中的文章,有些注明了时间,有些没有。大的格局上,有一个时间顺序,但整部集子,或其各章,并没有严格按年代划分。有时,读者会发现我在都市,而他以为我本该在乡村,或者倒过来也是如此。这可能引起些小小的困惑,却是不可避免又很容易解释的,我前半生大部分时间住在城市,后半生大部分时间居于乡间。二者之间,会有一些日子,没有人,包括我自己,能说得清(或留心)我在哪里:我出于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在缅因与纽约之间游走。有钱财上的原因,也有对《纽约客》杂志的情感上的原因。乃至对那座城市的情感上的原因。  我现在终于可以歇息下来。E. B. 怀特  1977年4月

媒体关注与评论

  他的风格就是《纽约客》的风格  一千八百篇长长短短的文章,是安迪留在《纽约客》里的遗产,也是人们把他形容成“《纽约客》之同义词”的量化依据。  安迪(怀特的妮称,下同)本科毕业是在1921年,其后四年大概是他一辈子过得最郁闷的时期。当时他晚上与父母同住,白天乘火车到纽约曼哈顿一个广告公司担任文案。奔涌的文思不得不收敛成一股色泽可疑的细流,以某种饮料、某块香皂的名义一点点渗出来——这份职业对于安迪的天性,委实是种惨淡的消磨。  1925年的某一天,火车站里出现了《纽约客》创刊号,将安迪上下班的路,蓦然间照亮了一片。“我被这新生的杂志吸引住了,这并非因为它如何尽善尽美,而是因为杂志上有好多栏目既短小又轻松,有时候还很幽默。我就是这种乐意炮制短文的写作者,于是立马就寄上了自己的讽刺小品和诗歌。”4月11日,署名E.B.W的短文《向前一步》(A step forward)发表在《纽约客》上,通篇模拟职业广告人的口气描写春天,比如:“本季每一只歌雀都被赋予了著名的‘春之声’。在它们的胸前可以找到醒目的白色商标……”  《向前一步》引领着安迪跨出了通往《纽约客》的第一步,此后便是凯瑟琳、罗斯、瑟伯轮番登场。因了这本杂志,他遇上了这些人;又因了这些人,哪怕他与杂志之间的距离时远时近,却从来没有真正分开过。若编个简单的年谱,大致如下:1927—1937,全职编辑,“且评且注”等栏目最主要的匿名供稿者;1937—1943,携妻暂别,但仍断断续续地为杂志撰稿,凯瑟琳则采取远程工作的方式,继续担任该杂志的小说编辑;1943年,为了解决二战后期杂志社的“人荒”,怀特夫妇双双应邀而归;14年后,尽管读者还是常常可以在杂志上看到他的文字,但年近六旬的安 迪终于决定解甲归田,从此定居缅因州。  一千八百篇长长短短的文章(其中相当数量是匿名发表),是安迪留在《纽约客》里的遗产,也是人们把他形容成“《纽约客》之同义词”的量化依据。比数量更重要的,是这些文章,从各个层面铸成了《纽约客》绵延至今的风骨:在政治倾向上,既是“正确”(民主,自由,战后积极倡导建立联合国)的,又从来不缺少温和的质疑(反种族隔离,反麦卡锡主义,对“美国梦”和全球化进程始终抱有本能的警觉);在趣味上,牢牢占据着由“低眉”(low-browed)向“高眉”(high-browed)渐变的光谱上居中偏“高”的位置;在语法上,为本来底气不足的美式英语提供了文雅而纯正的范本;在文风上,幽默,简洁,轻而不飘,重而无痕——是那种让知识分子一看就想学,一学又多半会气馁的风格。在这些文章里,安迪身上的“城市性”始终占据上风,他像关注天气一般关注时事,对周遭的一切既热诚投入又微笑旁观,他的自嘲永远让读者在拍案叫绝的同时产生某种忧伤的冲动,恨不能给他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比如这一句:“有时,在写到自己——其实无论是谁,惟有‘自己’才是真正烂熟于胸的话题——的时候,我冷不丁会感到一阵妙不可言的刺激,仿佛把我的手指搁到了一小粒真理的胶囊上,一用力,那胶囊便轻轻地发出一记道德的尖叫,好滑稽的声音啊。”  在安迪的写作生涯里,哈洛德?罗斯的影响举足轻重,应该也是来自内心的一阵飓风吧,推动着罗斯将《纽约客》的文风标杆,精确地定位在安迪的身上。如果你把《罗斯书信集》和安迪的文字放在一起读,会很难解释,前者如此粗率奔放,怎么竟会迷恋上后者的雅致内敛。总之,根据当时的杂志同仁回忆,在罗斯的心目中,只有安迪写的文章才是“恰到好处”的。这道由罗斯在有生之年不断强化的准则,即便到了七○年代之后仍然左右着杂志的方向。《纽约客》员工、著名影评作家宝琳?凯尔(Pauline Kael)在出道头几年郁郁不得志,事后她找到了症结所在:“E.B.怀特在肖恩(罗斯之后的继任主编)眼里,是现代写作的楷模。可是,没有哪个人的文风比我更不像E.B.怀特了。”  “安迪奏响了罗斯梦寐以求的那个音符。”说这话的人是编辑/作家/漫画家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在《纽约客》的历史上,他是为数不多的有资格与安迪比肩而论的人。瑟伯的性情不如安迪那么含蓄,在对外界谈论起罗斯时也常有不逊之言。不过,这两位至少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那么喜欢安迪。事实上,小到《纽约客》杂志,大到整个美国文化圈,表达对E.B.怀特的尊敬与热爱,似乎始终是一件安全的事。在讴歌安迪的交响合唱中,瑟伯本人也贡献了一句名言:“谁都写不出一个E.B.怀特笔下的句子来。”(No one can write a sentence like E.B.White.)  (节选自《〈纽约客〉的同义词——关于E.B.怀特的札记》,作者黄昱宁)  评论  如同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E?B?怀特的原则与风范长存  ——《纽约时报》一九八五年十月四日讣告  站在E. B. 怀特身边,你会受到一个人极度谦逊态度的某种感染,说话也不禁踌躇,只想接近他的表达方式,免得言过其实……一次,我冲出《纽约客》办公室的一扇门,猛力撞开另一侧的障碍物。怀特正匆匆走下大厅,茫然停住了脚步。我深恐自己伤害了这位脆弱的圣人,这位《纽约客》传奇的活生生的见证,他想必看到我的表情,凑趣地死人般倒下,省去了我的尴尬。  ——约翰?厄普代克《我所见的作家》  E. B. 怀特是一位伟大的文体家,一位超绝的文体家,他的文学风格之纯净,在我们的语言中较之任何人都不遑多让。它是独特的、口语化的、清晰的、自然的、完全美国式的,极美的,他的人长生不老,他的文字超越时空。  ——《纽约客》前总编威廉·肖恩  谁都写不出一个E.B.怀特笔下的句子来。  --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

编辑推荐

  《这就是纽约》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美国随笔作家、《夏洛的网》作者散文代表作  他的风格就是《纽约客》的风格  E. B. 怀特是一位伟大的文体家,一位超绝的文体家,他的文学风格之纯净,在我们的语言中较之任何人都不遑多让。它是独特的、口语化的、清晰的、自然的、完全美国式的,极美的,他的人长生不老,他的文字超越时空。  ——《纽约客》前总编威廉·肖恩  “E.B.怀特随笔”由作者本人选定,囊括了这位最伟大的随笔作家最重要的随笔作品,中文版分为两卷出版,第一卷名曰:《这就是纽约》。其中《这就是纽约》系怀特最为知名的随笔作品之一,1948年,《假日》杂志上全文刊登了这篇散文,此后不久,又出了单行本。2001年,经历了9.11之后的美国人再度翻开了《这就是纽约》,发现五十三年前他们根本没有读懂这些铅灰色的预言:“纽约最微妙的变化,人人嘴上不讲,但人人心里明白。这座城市,在它漫长历史上,第一次有了毁灭的可能。只须一小队形同人字雁群的飞机,旋即就能终结曼哈顿岛的狂想,让它的塔楼燃起大火,摧毁桥梁,将地下通道变成毒气室,将数百万人化为灰烬。死灭的暗示是当下纽约生活的一部分:头顶喷气式飞机呼啸而过,报刊上的头条新闻时时传递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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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5条)

 
 

  •     New York City, here is New York.
      It is a city of isolation, a city of loneliness and most importantly a city of tolerance.
      Gone are the old days.
      Just like what Maugham said, some people are always looking for their final destination.
      It's a curse, and a gift. Just like the city, New York City.
      There is Broadway, there is Fifth Ave, there is Statue of Liberty(like White wrote, which many a resident never set foot on).
      Take a stroll down Hudson River Park. It is quite, even when you are deep inside the steel labyrinth just one block from the Financial District. Along the shore of Hudson River in Battery Park, where nearby tourist buses stop for the ferry and the Bowling Green, you can take a more personal and private view of the Statue.
      You feel that you belong here, that you've been searching for this place all your life.
      The thing about the city is that is it both exiting and quite.
      All kinds of entertainment abound, and yet they are all optional.
      The double-parked streets, the roaming taxis, the trucks painted with UPS or Fedex or USPS signs, the steam-pipes in the middle of the street, the traffic lights, the various Chinese dialects, the star hanging above the intersection of 57th and 5th, the giant Christmas tree in Rockefeller Center, the coming and going of cruise ships, the morning of Highline Park, the shiny NYTimes building, the center of the universe, Times Square, the destination of commuters, Port Authority.
      You feel isolated, and yet invigorated, you feel suffocated and yet lonely.
      You would love this city, the city of mortality, the city of opportunity.
      And if you can make it here, you can make it anywhere.
      
      P.S. For fellow NY lovers, plz spare 3 mins from you Weibo life and search for Frank Sinatra-- New York New York. Definitely worth it.
      
  •     读E.B.White <Here is New York>。写得真不错,这是一个能品尝出城市情绪的敏感的人。
      
      纽约,这种文艺青年向往的地方有什么好呢?有很多人。有很多颓废的人。有很多怀旧的人。有很多失败的人。有很多成功的人。也有奸商、学者、技艺非凡,天才出挑的人。大多数人都只会是落寞的欣赏窗景,等待际遇的,平静地挣扎里面,有秘密。
      
      于是一座城市,当它的气味变成,鱼龙混杂,随时爱随时恨,大悲大喜都有人效仿,神马异型鬼魅都出现的时候,人们就开始爱了。这种爱,不会消失,也可以很深厚,因为爱的是别人,而不是自己。被太多人杜撰之后,连那座城市也成为了飘浮的回忆。人们记住的,不过是薄薄纸张里散发出来的别人的想象。一座想象之城,才是真相。
      
      我以前也向往纽约,向往巴黎,向往伦敦。这些城市,口碑怎么样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越多人提起,就越爱,好像梦想也是有传染性质的。最后偶去巴黎,频繁地去伦敦,才发现那些城市里,在不了解之前的那些迷离物质,在接触之后全部烟消云散了。有人说,行万里路,阅人无数。阅了又如何?行了又怎样?国内大环境是利益当先,这些不过是人脉罢了。
      
      但旅行的激情远远不只这些,又远远不如这些。行得越多,就越获得一种疲劳感,恨不得从不出行,所有的快感只停留在文字上。所以去巴黎,才仇恨5点就关门的地铁站服务处,才郁闷没有公用电话时的盲目。那些咖啡馆、时尚文学,又怎能是一种旅行时候,潦草准备之下能获得的呢?
      
      法国人福利好,边旅行边生存。在他们的世界里,没有挣扎,或者优雅点说,拼搏的意思。他们眼里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是一样的,在那时候愉快地享受巴黎的气味,那将因为真实而平静,也因为平静而真实。而别人眼里的,永远只是那些香榭里舍里的奢侈品、地铁里的狗屎和人潮汹涌的各色种族。剩下的,都是幻想。
      
      时下英国局势不好,学生学费涨价,公共部门裁员,政府产生信用危机,这些东西影响着人们的情绪。可有人却依然能住在梦里,比如留学生。不好的都是浮云,歌舞升平才是城市的精华。可是变化神马的,都是致命伤,不求醉生梦死的人,看到梦外的景象,哀伤也不只是一点点。
      
      我曾经也爱上过那些没有去过的城市,待到熟悉,才后悔。其实不该来的。我不知道行万里路的人,会不会偶然悲伤和疲倦,也许就是这种情绪才让他们继续行走。只有这样,醉生梦死,才会依然在。就像一座城市的气味,只要人们不停地喷吐空气,它就一直在。无数人凭借着想象走进想象之城,然后还有更多更多的人来人往。
      
      该如何结束,这场畸爱?
  •     《GQ》“生活-LIFE”专栏
       这半年里我喜欢的作家是E.B.怀特,闲来就翻翻他的书信集。他写的多半是在缅因州的农场里与15头羊、112只红母鸡、36只白岩母鸡、3只鹅、一条狗、一只雄猫、一头猪和一只笼鼠共度的日常生活。各种寻常小事他讲得温文尔雅,我读了之后,明白人家是真的超脱。我由此发觉,文雅和风度这类东西比过去更吸引我了。以往我更敬仰毕加索和罗兰.巴特一类的人物,他们的才华更耀眼,像不可直视的强光。与之相比,怀特只不过是下午的荫凉。可是这荫凉确实是了不起的。怀特之风在我这儿是渐渐显露的魅力,在更大的范围里则是典范。怀特死后,《纽约时报》的讣闻说,“如同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E.B.怀特的原则与风范长存。”
       大概我正在变成一个更柔软的人,才会欣赏怀特。古人喜欢讲“圆融”,倘若不是庸俗地理解为圆滑,而解释为圆通博览,颖悟无碍,谦逊和不疾不徐地接近真知,我想倒也值得领略。
       人常说,人生是一段长路,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多年前,我可想不到自己会对怀特感兴趣,更想不到有一天会过现在的生活。那时我完全是另一个人,如今的我则更像一个不可逆料的他者。我们时刻觉察到自我的存在,这个自我似有思想,似有主张,计划生活并试图掌控生活,可是最终你会发现自我甚为渺小。总是令人不胜惊奇,你已经走到本以为永远不会去到的地方。
       生命是什么呢?儒家讲,“敬始,慎终,追远。”庄子说,“死生亦大矣。”我们有敬畏,有探求,有观照,可还是无从理解生命为何物。无论是深不可测的造物,或名之以上帝,还是真理,弥漫在青草翠竹间的“道”,其实我们都一无所知。我们只是像夜航一般顺流而下罢了。小时候,我可未曾想到此生有好文章可读,有人与事可经历,其时天真淳朴,全然不知文明已被经营了千万年,忽然迎迓我之来到,这是意外之喜。相较生活的诸般细节,这才是大的命数。周围的这一切并非理所当然,而是奇迹。我并不知晓生命是什么与为什么,可是我觉得,我居住在一个罕有的星球上,微生物在这里改变了空气的结构,而昆虫们忙忙碌碌地把生命连缀在一起,这里有季候、洋流,有一个精妙绝伦、生机勃勃的系统,这运气很是不错。按概率来说,我算中了头奖了。我相信无是常态,有是奇迹,冷寂是常态,生命是奇迹。
       更年轻时我对中国文化不感兴趣。我觉得外国书好看,中国书在认识上幼稚,在气息上又老迈。可是如今,我的头脑像只水瓮,装满了或可称为“中国意识”的东西。这种意识就是对自然有一种特别的偏好,不仅欣逢其美,还相信它蕴涵真理,从中觅得安身立命的准则。典型的中国精神便是圆融于自然万物。我想这种类型的中国人已经少见,我却未可预料地成了这么一个。
       我会想,现在的三里屯,这个灯光晶莹、衣香鬓影的地方,总有一天会有牛羊吃草。这里将不再有酒、舞蹈和摇滚乐,也不再有豪华轿车和灯火,蟋蟀、树木和池塘又成了这里的主人。早霜送走了蜂雀,西风吹寒,秋雨潇潇,一片沉寂。这不是诗,也不是超现实主义的狂想或者庄周文章,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只要放在一个足够长的时间段里,事实便必然如此。繁华不是常态,也不常驻一地。人和事物总是相互吞纳、交流,没道理人类予取予夺永不失手。
       到那时,我可能已经死了千年,这篇小文章当然早就湮没无闻。可是我思及此事,也无忧惧。
       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墓志铭上最好写着“他的光辉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之类。到了30岁,我想身后评价可以雅静一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便好。如今我再不想这些了。这并非志向消沉之故,而是领悟了人生至为紧要之事以及志向实现的前提。人生苦短,欢愉有时,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我把“香草美人”当作精神尺度,慢慢学做谦谦君子。这是道德律令,可是说到本质又不尽然,其实嘉德懿行来自内心,更多地是一种审美体验。
       好的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儿吧,这一边,荷尔蒙、虚荣和欲望,宛如烈火,至死燃烧;那一边,悲悯、善与爱,人格修行,也可以永无止境。当然对坏的人生来说,卑鄙和强横也可以永无止境。后一种人和他们的组织机构可能有钱有势,可是不屌也罢。我们还有另一个世界可以依凭。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说,他去俄国拜访了托尔斯泰的墓地,穿过羊肠小道,在林间,看到墓地上既没有墓碑,也没有名字,只有一块方形土丘,上面覆盖着青草。这就是伟大的俄罗斯的灵魂的归宿。很久以前我不觉得托尔斯泰怎么样,写得那么闷,后来看了他的《忏悔录》,突然受了震动。怎么说呢?长了见识了。一个人,肉体凡胎,凡夫俗子,真的可以活得近乎神圣。好多事,高尚,干净,我们常不信,不屑一顾,“嗨,那是扯淡呢!”其实是没见过。茨威格见过,他说,在俄国所见到的景物中,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了。我觉得,一个人,倘若俯仰天地,取诸怀抱,就一定会觉得自己与托尔斯泰和茨威格有那么一星半点的相似,这就算入了他们的党了吧?那么我亦是那墓前的青草一支。
      
  •   你好忧伤
  •   我放大了作者的忧伤。。。。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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