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

出版时间:2007-3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英]简·奥斯丁  页数:383  字数:287000  译者:祝庆英,祝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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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既无曲折离奇的情节,也无波澜壮阔的场面,小小的天地,普通的男女,但就是这样内容的作品却把它们的作者推进世界文学史上一流作家的行列,甚至被一位评论家誉为“在所有英国作家中,唯独她的声望最为稳固”。  而且这位作者只活了四十二岁,一生只写了六部完整的小说。其中两部在她去世后才出版。她生前出的作品都用笔名,死后才公布了她的真名和身份。  她,简·奥斯丁,一个响亮的名字。  奥斯丁于一七七五年十二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兄弟姐妹八人。父亲在该地担任了四十多年的教区长。他是个学问渊博的牧师,妻子出身于比较富有的家庭,也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因此,奥斯丁虽然没有进过正规学校,但是家庭的优良条件和读书环境,给了她自学的条件,培养了她写作的兴趣。她在十三四岁就开始写东西,显示了她在语言表达方面的才能。一八00年父亲退休,全家迁居巴思,住了四年左右,他在该地去世,于是奥斯丁和母亲、姐姐又搬到南安普敦,一八0九年再搬到乔顿。一八一六年初她得了重病,身体日益衰弱,一八一七年五月被送到温彻斯特接受治疗,可是医治无效,不幸于同年七月十八日死在她姐姐的怀抱里。她终身未婚,死后被安葬在温彻斯特大教堂。  她的第四个哥哥亨利·奥斯丁写过一篇《奥斯丁传略》,文字不长,可是充满感情,对我们了解这位非凡的女作家很有帮助。它介绍了她的外貌,性格,爱好,鉴赏力,待人接物如何宽厚和真诚,等等。这里,想引用有关她对于文学事业的态度的一段,我觉得这能让我们看到一个多么朴实却又光彩照人的奥斯丁:  “她之所以成为一个女作家,完全是出于兴趣和爱好,她最初的本意,既不是图名,也不是为谋利。……她的好几部作品是在出版以前许多年就创作出来的。她的朋友们费尽唇舌,才说服她出版了她的第一部作品。因为她虽然尊重他们的判断力,却总是怀疑他们对她会有所偏爱。……那些具有识别力的读者对她的称赞不时地传到她耳边,使她感到十分欣慰。不过,她虽然听到这样的称赞,仍然非常害怕落下不好的名声,因此,假如她现在还活着的话,尽管她的声誉愈来愈高,她还是不会同意在自己的任何一部作品上公开署名的。”  奥斯丁二十一岁时写成她的第一部小说,题名《最初的印象》,她与出版商联系出版,没有结果。就在这一年,她又开始写《埃莉诺与玛丽安》,以后她又写《诺桑觉修道院》,于一七九九年写完。十几年后,《最初的印象》经过改写,换名为《傲慢与偏见》,《埃莉诺与玛丽安》经过改写,换名为《理智与情感》,分别得以出版。至于《诺桑觉修道院》,作者生前没有出书。以上这三部是奥斯丁前期作品,写于她的故乡史蒂文顿。  她的后期作品同样也是三部:《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和《劝导》,都是作者迁居乔顿以后所作。前两部先后出版,只有一八一六年完成的《劝导》因为作者对原来的结局不满意,要重写,没有出版过。她病逝以后,哥哥亨利-奥斯丁负责出版了《诺桑觉修道院》和《劝导》,并且第一次用了简·奥斯丁这个真名。  《爱玛》是一八一四年一月开始动笔写的,一八一五年三月底写完。在这期间,《曼斯菲尔德庄园》出版后颇受读者欢迎,于是这部《爱玛》在这年年底顺利地问世了。一年多以后,奥斯丁去世,《爱玛》成了她生前最后一部与读者见面的小说。  英国著名的文艺批评家凯特尔对《爱玛》一书的内容作了这样扼要的概括:“《爱玛》是关于婚姻的小说,故事从一件婚事(即泰勒小姐的出嫁)开始,以三件婚事结束,并顺便考虑了其他两件婚事。小说的主题是婚姻,但不是抽象的婚姻。”  小说的主人公是爱玛。我们看作者是怎样开门见山,把一个活生生的爱玛送到我们面前的:  “爱玛‘伍德豪斯,漂亮,聪明,富有,还有舒适的家庭和快活的性情,生活中一些最大的幸福,她似乎都齐备了。她在世上过了将近二十一年,很少有什么事情使她痛苦和烦恼过。……因为姐姐嫁了人,她很早就成了家里的女主人。”(本书第一页)  整部小说的故事并不复杂。爱玛为了排遣寂寞,时常邀附近住宿学校的寄宿学生哈丽埃特到家里来陪她,并把哈丽埃特置于自己保护之下。哈丽埃特是一个身份不明的私生女,爱玛总以为她出身贵族,因此要她拒绝农夫马丁的求婚,并且一再替她寻找合适的丈夫。爱玛姐夫的哥哥奈特利比爱玛大十六岁,他进入了爱玛的生活环境。爱玛为人撮合,却从不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奈特利虽然早就爱上爱玛,可是又经常批评她的缺点,对她干预别人的恋爱与婚姻表示不满。 但爱玛仍一味鼓励哈丽埃特去爱牧师埃尔顿。在埃尔顿同霍金斯小姐结婚后,她又要哈丽埃特去爱弗兰克·邱吉尔。由于误会,哈丽埃特爱的竟是奈特利。爱玛发觉后大吃一凉。这时她才发觉自己心里一直爱着奈特利。于是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菲尔费克斯结为夫妻。哈丽埃特也和马丁成婚,皆大欢喜。  当然这样的介绍太简单,不过读者就要开始读正文,所以这里不详叙了。  《爱玛》被认为可能是奥斯丁最成熟的作品。  凯特尔这样评价说:“使《爱玛》产生感人力量的是简·奥斯丁态度背后的感情深度和现实主义,为提出这一看法,我们或许已谈得相当充分了。她以一种一丝不苟、然而又是热情洋溢并具有批判眼光的精确性检验了她的天地中存在的问题。不可否认,这个天地是狭窄的。重要的问题在于其狭窄性到底关系多大。”他接着指出:“天地狭小其实毫无关系。重要性是不能用题材大小来衡量的。”  奥斯丁写的是爱玛和她活动的那个圈子,但是她关心的是当时的妇女问题。凯特尔的分析十分中肯:  “……这部小说中的巨大道德热情,同她的其他小说一样,无疑来自简·奥斯丁对当时社会妇女问题的理解和感受。这种对妇女地位的关注,使她对婚姻问题的看法富有特色和说服力。这种关切是现实主义的,不带浪漫色彩,用正统的标准来衡量,是带有破坏性的。”  爱玛控制哈丽埃特的婚姻一事,不能说她是从私心出发。她确实关心和爱护哈丽埃特,我们在本书的许多篇章可以看到她总在为哈丽埃特的婚姻操心,而且从中她自己也得到了启发。“她出于叫人无法承受的自负,自以为了解每个人的感情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结果证明,她全都做错了。”她在为人作嫁时,没有想到自己。可是等到她知道哈丽埃特爱上奈特利以后,她才突然发现自己一直爱着奈特利。故事发展在这里有了一个急转弯,她和奈特利成了夫妇。她原来反对哈丽埃特嫁给马丁,后来也对他们终于结合感到高兴。在爱玛看来,马丁不配做哈丽埃特的丈夫和哈丽埃特不配做奈特利的妻子是同样的道理。婚姻应当门当户对,我们今天自然不会同意这种婚姻观,但是要看到这不正揭示了当时社会的婚姻关系吗?奥斯丁提出的解决妇女问题(自然包括婚姻问题)的办法是严肃的,然而表现在她的作品里又增添了喜剧色彩。在十九世纪初,英国流行着一些感伤小说,奥斯丁现实主义的小说使读者闻到一股清新的气息。  可是当时英国的文坛对于这位女作家的小说态度却很冷淡,有的甚至加以贬低,连夏洛蒂-勃朗特都批评奥斯丁说:“她全然不知激情为何物。”只有历史小说家司各特独具慧眼,他写了第一篇有分量的奥斯丁评论,就是那篇著名的《一篇未署名的关于的评论》。他向读者推荐这位女作家,特别介绍了《爱玛》。他指出作品的优点,他说:“作者对人世的了解,以及读者一定会认识到的她那种表现人物的特殊的老练手法,使我们想起了佛兰德斯画派的某些优点。”在他的日记里也有好几处提到奥斯丁,如一八二七年九月十八日的日记就这样写道:“……阅读了奥斯丁女士的一部小说,消磨了整个晚上。她的作品里描绘的真实性总是使我感到愉快。的确,它们所描绘的并没有超出中产阶级社会,但是她在这方面确是无人能够企及的。”  只是像司各特那样评介奥斯丁的评论当时还不多,在十九世纪奥斯丁没有得到她在文学史上应有的位置。直到二十世纪情况有了很大的发展,许多评论家从各个方面深入研究奥斯丁,确定了她经典作家的地位。我国读者喜欢她的《傲慢与偏见》,它的中译本成了最畅销的外国文学作品之一。希望《爱玛》也能受到读者的欢迎。  生命之树常青,有生命力的书也是常青的。  译者  一九九三年一月

内容概要

简·奥斯丁(1775-1817),英国著名女作家,《爱玛》是她的主要作品之一。    热心的爱玛关心哈丽埃特的婚姻,她认为这姑娘是大户人家出身,因此要她拒绝农夫马丁的求婚,并一味鼓励她去爱牧师埃尔顿。爱玛姐夫的哥哥奈特利比爱玛大十六岁,他始终爱着爱玛,可是又经常批评她的缺点,包括她如此主观地干预别人的恋爱和婚姻。在哈丽埃尔顿同霍金斯小姐结婚后,爱玛又要哈丽埃特去爱弗兰克·邱吉尔,但哈丽埃特却爱上了奈特利,这时候爱玛才大吃一惊发觉自己心里一直爱着奈特利。最后,他们两人、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菲尔费克斯,以及马丁和哈丽埃特三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作者简介

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年12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兄弟姐妹八人。父亲在该地担任了四十多年的教区长。他是个学问渊博的牧师,妻子出身于比较富有的家庭,也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因此,奥斯丁虽然没有进过正规学校,但是家庭的优良条件和读书环境,给了她自学

章节摘录

  前言  既无曲折离奇的情节,也无波澜壮阔的场面,小小的天地,普通的男女,但就是这样内容的作品却把它们的作者推进世界文学史上一流作家的行列,甚至被一位评论家誉为“在所有英国作家中,唯独她的声望最为稳固”。  而且这位作者只活了四十二岁,一生只写了六部完整的小说。其中两部在她去世后才出版。她生前出的作品都用笔名,死后才公布了她的真名和身份。  她,简·奥斯丁,一个响亮的名字。  奥斯丁于一七七五年十二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兄弟姐妹八人。父亲在该地担任了四十多年的教区长。他是个学问渊博的牧师,妻子出身于比较富有的家庭,也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因此,奥斯丁虽然没有进过正规学校,但是家庭的优良条件和读书环境,给了她自学的条件,培养了她写作的兴趣。她在十三四岁就开始写东西,显示了她在语言表达方面的才能。一八00年父亲退休,全家迁居巴思,住了四年左右,他在该地去世,于是奥斯丁和母亲、姐姐又搬到南安普敦,一八0九年再搬到乔顿。  一八一六年初她得了重病,身体日益衰弱,一八一七年五月被送到温彻斯特接受治疗,可是医治无效,不幸于同年七月十八日死在她姐姐的怀抱里。她终身未婚,死后被安葬在温彻斯特大教堂。  她的第四个哥哥亨利·奥斯丁写过一篇《奥斯丁传略》,文字不长,可是充满感情,对我们了解这位非凡的女作家很有帮助。它介绍了她的外貌,性格,爱好,鉴赏力,待人接物如何宽厚和真诚,等等。这里,想引用有关她对于文学事业的态度的一段,我觉得这能让我们看到一个多么朴实却又光彩照人的奥斯丁: “她之所以成为一个女作家,完全是出于兴趣和爱好,她最初的本意,既不是图名,也不是为谋利。……她的好几部作品是在出版以前许多年就创作出来的。她的朋友们费尽唇舌,才说服她出版了她的第一部作品。  因为她虽然尊重他们的判断力,却总是怀疑他们对她会有所偏爱。……那些具有识别力的读者对她的称赞不时地传到她耳边,使她感到十分欣慰。  不过,她虽然听到这样的称赞,仍然非常害怕落下不好的名声,因此,假如她现在还活着的话,尽管她的声誉愈来愈高,她还是不会同意在自己的任何一部作品上公开署名的。” 奥斯丁二十一岁时写成她的第一部小说,题名《最初的印象》,她与出版商联系出版,没有结果。就在这一年,她又开始写《埃莉诺与玛丽安》,以后她又写《诺桑觉修道院》,于一七九九年写完。十几年后,《最初的印象》经过改写,换名为《傲慢与偏见》,《埃莉诺与玛丽安》经过改写,换名为《理智与情感》,分别得以出版。至于《诺桑觉修道院》,作者生前没有出书。以上这三部是奥斯丁前期作品,写于她的故乡史蒂文顿。  她的后期作品同样也是三部:《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和《劝导》,都是作者迁居乔顿以后所作。前两部先后出版,只有一八一六年完成的《劝导》因为作者对原来的结局不满意,要重写,没有出版过。她病逝以后,哥哥亨利-奥斯丁负责出版了《诺桑觉修道院》和《劝导》,并且第一次用了简·奥斯丁这个真名。  《爱玛》是一八一四年一月开始动笔写的,一八一五年三月底写完。  在这期间,《曼斯菲尔德庄园》出版后颇受读者欢迎,于是这部《爱玛》在这年年底顺利地问世了。一年多以后,奥斯丁去世,《爱玛》成了她生前最后一部与读者见面的小说。  英国著名的文艺批评家凯特尔对《爱玛》一书的内容作了这样扼要的概括:“《爱玛》是关于婚姻的小说,故事从一件婚事(即泰勒小姐的出嫁 )开始,以三件婚事结束,并顺便考虑了其他两件婚事。小说的主题是婚姻,但不是抽象的婚姻。” 小说的主人公是爱玛。我们看作者是怎样开门见山,把一个活生生的爱玛送到我们面前的: “爱玛‘伍德豪斯,漂亮,聪明,富有,还有舒适的家庭和快活的性情,生活中一些最大的幸福,她似乎都齐备了。她在世上过了将近二十一年,很少有什么事情使她痛苦和烦恼过。……因为姐姐嫁了人,她很早就成了家里的女主人。”(本书第一页) 整部小说的故事并不复杂。爱玛为了排遣寂寞,时常邀附近住宿学校的寄宿学生哈丽埃特到家里来陪她,并把哈丽埃特置于自己保护之下。哈丽埃特是一个身份不明的私生女,爱玛总以为她出身贵族,因此要她拒绝农夫马丁的求婚,并且一再替她寻找合适的丈夫。爱玛姐夫的哥哥奈特利比爱玛大十六岁,他进入了爱玛的生活环境。爱玛为人撮合,却从不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奈特利虽然早就爱上爱玛,可是又经常批评她的缺点,对她干预别人的恋爱与婚姻表示不满。  但爱玛仍一味鼓励哈丽埃特去爱牧师埃尔顿。在埃尔顿同霍金斯小姐结婚后,她又要哈丽埃特去爱弗兰克 ·邱吉尔。由于误会,哈丽埃特爱的竟是奈特利。爱玛发觉后大吃一凉。  这时她才发觉自己心里一直爱着奈特利。于是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菲尔费克斯结为夫妻。哈丽埃特也和马丁成婚,皆大欢喜。  当然这样的介绍太简单,不过读者就要开始读正文,所以这里不详叙了。  《爱玛》被认为可能是奥斯丁最成熟的作品。  凯特尔这样评价说:“使《爱玛》产生感人力量的是简·奥斯丁态度背后的感情深度和现实主义,为提出这一看法,我们或许已谈得相当充分了。她以一种一丝不苟、然而又是热情洋溢并具有批判眼光的精确性检验了她的天地中存在的问题。不可否认,这个天地是狭窄的。重要的问题在于其狭窄性到底关系多大。”他接着指出:“天地狭小其实毫无关系。重要性是不能用题材大小来衡量的。” 奥斯丁写的是爱玛和她活动的那个圈子,但是她关心的是当时的妇女问题。凯特尔的分析十分中肯: “……这部小说中的巨大道德热情,同她的其他小说一样,无疑来自简·奥斯丁对当时社会妇女问题的理解和感受。这种对妇女地位的关注,使她对婚姻问题的看法富有特色和说服力。这种关切是现实主义的,不带浪漫色彩,用正统的标准来衡量,是带有破坏性的。” 爱玛控制哈丽埃特的婚姻一事,不能说她是从私心出发。她确实关心和爱护哈丽埃特,我们在本书的许多篇章可以看到她总在为哈丽埃特的婚姻操心,而且从中她自己也得到了启发。“她出于叫人无法承受的自负,自以为了解每个人的感情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结果证明,她全都做错了。”她在为人作嫁时,没有想到自己。可是等到她知道哈丽埃特爱上奈特利以后,她才突然发现自己一直爱着奈特利。故事发展在这里有了一个急转弯,她和奈特利成了夫妇。她原来反对哈丽埃特嫁给马丁,后来也对他们终于结合感到高兴。在爱玛看来,马丁不配做哈丽埃特的丈夫和哈丽埃特不配做奈特利的妻子是同样的道理。婚姻应当门当户对,我们今天自然不会同意这种婚姻观,但是要看到这不正揭示了当时社会的婚姻关系吗?奥斯丁提出的解决妇女问题(自然包括婚姻问题)的办法是严肃的,然而表现在她的作品里又增添了喜剧色彩。在十九世纪初,英国流行着一些感伤小说,奥斯丁现实主义的小说使读者闻到一股清新的气息。  可是当时英国的文坛对于这位女作家的小说态度却很冷淡,有的甚至加以贬低,连夏洛蒂-勃朗特都批评奥斯丁说:“她全然不知激情为何物。”只有历史小说家司各特独具慧眼,他写了第一篇有分量的奥斯丁评论,就是那篇著名的《一篇未署名的关于的评论》。他向读者推荐这位女作家,特别介绍了《爱玛》。他指出作品的优点,他说:“作者对人世的了解,以及读者一定会认识到的她那种表现人物的特殊的老练手法,使我们想起了佛兰德斯画派的某些优点。”在他的日记里也有好几处提到奥斯丁,如一八二七年九月十八日的日记就这样写道:“……阅读了奥斯丁女士的一部小说,消磨了整个晚上。她的作品里描绘的真实性总是使我感到愉快。的确,它们所描绘的并没有超出中产阶级社会,但是她在这方面确是无人能够企及的。” 只是像司各特那样评介奥斯丁的评论当时还不多,在十九世纪奥斯丁没有得到她在文学史上应有的位置。直到二十世纪情况有了很大的发展,许多评论家从各个方面深入研究奥斯丁,确定了她经典作家的地位。我国读者喜欢她的《傲慢与偏见》,它的中译本成了最畅销的外国文学作品之一。希望《爱玛》也能受到读者的欢迎。  生命之树常青,有生命力的书也是常青的。  译者 一九九三年一月

编辑推荐

  《爱玛》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工笔浮世绘,也是简?奥斯丁最优秀、最成熟、最能代表其风格的小说作品。它以滑稽曲折的情节而独占鳌头,讲述了一个任性自负的女子如何发现真爱就在身边的故事。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热情聪明独立、言谈机智风趣,与现代女性心理有灵犀,处处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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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3条)

 
 

  •   曾听说爱玛比傲慢与偏见写的更为丰富,有深度。今日读完,也有此感。接着要读理智与情感了。
  •   有种奥斯丁情结。所以不断的收集市面上看得到的奥斯丁小说译本。(我是指翻译的看得过去的,译的不好的根本不能收。又费钱,又费神。)对这本书唯一的意见就是:收到的书很脏。书背褪色,和封面颜色明显不一致,像是在书架上被晒了很久了。封地黑乎乎的——对于一本由着娇嫩浅绿色外衣的衣服的书来说,基本上,这就跟穿着白裙子的姑娘,被泼了一身墨水一样。花了我好久时间来处理。还是不行,有痕迹。更糟糕的是,这本书书背的下半部分,旧的像是被什么人握在手里翻阅了无数回一样。说老实话,这种状况,我只在中学语文课本上见过。都露出里面白的纸来了。可是中学语文课本那是天天要翻的……另外里面的页有折痕。更别提通常新书到手,应该是塑料封膜完整了。这本书压在库房里几年了?网购图书很多次,光顾过很多网店包括当当在内。也算是当当老顾客了。以前当当发书遇到过有包装破损、封面擦痕、纸张破裂、内页折痕……对于我来说,很爱护书,这些很难接受。但是因为网购本身就是有风险的,很难接受,也接受了。这次实在是有点儿超过了。希望当当能做的更好。
  •   做为简迷,当然要强烈推荐一下。
  •   像其他几本一样,长篇的对话,女人比较爱看
  •   不错,再来一本,很爱很爱,好用
  •   赤裸裸的生活图有点点小资轻松闲适如果想找名著里所谓的宏图大志你还是不看为好。。。
  •   书本的印刷质量不错,字稍稍有些小,但基本不影响阅读!很早以前就看了不止一遍,特地买来收藏!
  •   我是简奥斯汀的忠实粉丝,所以买来看看,还没看呢
  •   书的质量还可以,拿在手里很有感觉,但是字实在是很小很小啊
  •   一开始繁琐的描述与对白,使我读得很慢,甚至想扔下书本。从菲尔费克斯小姐的到来,小说渐渐精彩。当然,如果仅从故事性而言,《爱玛》略显平淡。但是其中的道德力量,却是永不过时。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一如继往的喜欢上海译文出版社。
  •   一直很喜欢奥斯丁的写作风格,现在终于把她的小说的中英文版本收集齐了。这本爱玛,封面设计不错,内里也没有太多错别字,只是字太小了,如果能大一号就更好了
  •   很喜欢上海译文出版的名著,爱玛也爱看,不过比傲慢与偏见平淡些
  •   喜欢简奥斯汀,但是不喜欢爱玛,或许是写作背景的缘故,总觉得太多的外因的决定爱情虽然不同意夏洛蒂对她的偏见,但是或许简奥斯汀一生未婚的经历代表了一些什么说不好还是喜欢傲慢与偏见多一些吧
  •   奥斯丁的作品看完总有会心一笑.这版翻译得不错,读着蛮舒服
  •   重读奥斯丁可以思考很多问题。
  •   发现上海译文的这个版本系列的字体都无比的小,看的眼睛累,大一点就好了。
  •   包装比较简单,字如其他人所说一样确实比较小。如果要买来收藏就不必了。翻译得其实还可以。
  •   好看,就是这个系列的书包装不行啊,太薄了
  •   这个版本是简装版,字很小,但内容还是不错的。但更喜欢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
  •   内容还没有看,书的质量可以,就是送来时封面有些脏,要是能包个薄膜就更好了。
  •   挺好,是我喜欢的译本。
  •   书到得挺快的,只不过书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精致,而且封面有点弄脏了,纸张太薄太白了,内容当然还是不错啊~
  •   整体感觉就是很琐碎的一本小说,和简另两部传世名著真是不能相提并论。
    当作闲暇时间休闲读物还是可以的。
  •   看了BBC拍的四集同名电视剧,是一个很好的故事。但是在翻译上,似乎国内太过注重逐字翻译,略显繁冗拖沓。
  •   字太小,价格还行
  •   书怎么都没有包装
  •   字很密...感觉读起来有点不爽~~~~
  •   拿着来看就舒服。不过字小了点
  •   看不去,只看出浅显的主题:门当户对是正道,伊丽莎白是个别,灰姑娘是童话,青蛙不要想吃天鹅肉——没错啊,可是为什么一本一本的说?申明:我尊重名著,只是学识仍浅薄,意见仅供参考。《简奥斯汀读书俱乐部》比这本书更能让你了解奥斯汀的作品精髓。
  •   这本书拿到 不但封面脏 里面是直接脱页了 中间的胶水 掉了 无语的
    这本书的翻译不行 不太通畅 我整整重新开头读了4遍 才读下去
    总体不喜欢 内容情节还可以
  •   再也不买上海译文出版社的书了,打印出来的字跟蚂蚁是亲戚,小得出奇,也太省纸了吧~~~
  •   不好阅读,眼睛很酸。译得也很一般。
  •   这书是上几个月买的了,我一次买了简的3部作品,那两本都不出一个礼拜就读完了,还觉得很满意。唯独是这本,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有心思读得入,连翻下一页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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