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魔人

出版时间:2009-03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威廉•P•布拉蒂  页数:393  译者:姚向辉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驱魔人》讲的是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一栋古老的私人公寓里,好莱坞女星克丽丝正忙于新片拍摄。数年前她与丈夫离婚,单身,独自抚养着12岁的女儿,蕾甘。殊不知,一个古老、黑暗的威胁正悄悄逼近她的家庭。蕾甘突然得了怪病,并被诊断患有歇斯底里与人格分裂症。然而,面对垂危的女孩,华盛顿的各大名医却一筹莫展。终于,在经历了一系列诡异事件后,卡拉斯神父决定施行被教会禁令已久的驱魔仪式。于是,一场魔鬼与上帝、信仰与绝望的生死之战拉开了帷幕?  1949年1月15日,美国马里兰州,一个名叫约翰?霍夫曼的14岁男孩,被恶灵附身。  约翰具有多重人格症状,会说无人理解的异国语言;他的皮肤,不时浮现出鲜红色的符号及文字,并常常发生剧烈的痉挛。同时,一些无法解释的超自然现象伴随发生。  经过教会的调查,地方的教区总长批准劳伦斯神甫为约翰驱魔。整个驱魔仪式持续了几周。期间,约翰数次发生剧烈的全身痉挛,并且力量惊人,需要5个成年人才能制服。  最后,劳伦斯神甫参考了19世纪教会的一个驱魔案例,找到了将恶灵驱除的正确方法。  对于这一事件,华盛顿地区的新闻媒体争相进行了报道,而当时正在乔治敦大学读书的布拉蒂,为此深深着迷。20年后,他终于将这个故事写成了《驱魔人》一书。  有关恶魔附体的纪录,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00年的埃及。而早在公元前583年,犹太教关于撒旦的传说,就深深影响着当时正统治希伯来人的古巴比伦人。基督教的附魔和驱魔,一直以来都是它信仰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在《圣经》记载中,耶酥就多次扮演驱魔和退魔的角色。  当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官方宗教时,一般大众都相信,撒旦及其信徒就潜伏在他们身边,并通过幻化及附着于人形来达到其邪恶的目的。  到了中世纪的欧洲,公开的驱魔仪式成了大众争相围观的娱乐对象。许多人仅仅因为是非基督徒或精神疾病的原因,而被教会以女巫或巫师的罪名,加以刑虐。  根据圣经的记载及初期教会的文献,不仅是耶穌的宗徒及门徒,甚至是一般教友,都有驱魔的能力。公元10世纪,根据教会的《驱魔礼典》,驱魔的责任,被交给了同属圣职的“驱魔品”的神职人员。  1972年,教皇保罗六世宣布废除驱魔品的设衔。但同时,教宗除肯定魔鬼的存在外,仍重申驱魔礼须由特定的神职人选来担任。

作者简介

  威廉·P·布拉蒂(William Peter Blatty),《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奥斯卡最佳编剧奖得主。  布拉蒂1928年出生于美国,父母是黎巴嫩人。早年在多家教会学校接受教育,后应召入伍,驻美国空军贝鲁特基地服役。退役后,他为多家杂志撰稿并开始尝试写作。1960年代中期,布拉蒂成为好莱坞知名的喜剧片编剧。1971年,他出版《驱魔人》一书,先后被翻译成十几种文字,风靡全球,而由该书所带动的系列文学与影视热潮,影响持续至今。  《驱魔人》一书陆续为布拉蒂赢得了金球奖和奥斯卡奖,以及国际科幻小说协会和恐怖小说协会的多项大奖。

书籍目录

序幕:伊拉克北部第一部:发端第二部:边缘第三部:深渊第四部:“容我的呼求达到你面前……”尾声作者按致谢

章节摘录

  序幕:伊拉克北部  炽烈的日头晒得老人额头汗出如浆,他却像是要暖手似地握紧了热甜茶杯子。他无法驱走恶事将临的感觉。这感觉仿佛冰凉的湿树叶一般贴在背脊上。  挖掘已经结束。台勒也不放过,其中找到的物件经过细验,贴上标签,装箱运走:床架和垂饰、石雕、阳具塑像、沾了赭土的磨制石臼、表面抛光的罐子。没什么特别的。亚述象牙梳妆盒。还有人。人的骨头。无尽痛楚遗下的脆弱余留,一度使他思索物质是不是摸索着意欲回归上帝的路西法。可是,对此他现在也没有更加清楚。甘草和柽柳的香气引得他望向开满罂粟花的山丘、芦苇丛生的原野、遍布石块的崎岖道路,那道路径直通往忧惧。西北方是摩苏尔,东边是伊尔比尔,南方是巴格达和基尔库克,以及尼布甲尼撒二世的火窟。他挪动桌子底下的双腿,桌子摆在孤寂的路边茶室门口,他低头看看靴子和卡其布长裤上的草渍,啜了一口茶。挖掘已经结束。接下来干什么?他像对待新鲜出土却无法归类的物品一般细细考察这个念头。  身后的茶室里传来呼哧呼哧的气喘声:干瘪的店东拖着脚朝他走来,店东脚上当作拖鞋趿拉着的俄国鞋子踢起团团尘土,备受虐待的鞋跟压在脚跟底下。他的黑影爬上桌子。  “Kamanchay,chawaga?”  身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摇摇头,只是盯着他脚上那双失了鞋带的破烂鞋子,密密实实覆盖着鞋子的都是困苦生活的碎屑。构成宇宙的要素,他慢慢回想道:物质;但究竟还是属灵的。圣灵,和鞋子,对他来说不过是某种更加基本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更加原初,彻底异质。  影子动了动。库尔德人像一笔旧账似的在旁等候。穿卡其布衣服的老人抬起头,望进对方的眼中,湿润的眼珠子白蒙蒙的,虹膜上好像贴了一层鸡蛋的壳膜。白内障。换了从前,他肯定无法喜爱对方。  他取出钱夹,从钱夹里皱皱巴巴的物事——几个第纳尔、伊拉克驾驶执照、褪色的塑料日历卡,已经过时了十二年——之间摸出一枚硬币。日历卡反面有一段铭文:给予贫困者什么,我们死时带走什么。卡片由耶稣传道会出资印刷。他付了茶钱,另在伤痕累累的桌上留下五十费尔当作小费,桌子是阴郁的黑色。  他走向吉普车。钥匙滑进点火开关,发出一声轻响,脆生生地打破了宁静。他静等了一小会儿,感受这份沉寂。高耸的土丘之上,伊尔比尔鳞次栉比的屋顶在远处隐隐浮现,落在云朵之中,仿佛一片碎石砌就、糊上了尘土的祝祷群雕。粘在他背后的叶片贴得愈加紧了。  有什么在等待。  “Allahma’ak,chawaga.”  库尔德人咧嘴微笑,露出一口烂牙,挥手作别。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在灵魂深处捞出半点温情,也抬手摆摆,挤出一脸笑容。他刚回头,笑容就消融不见。他打着引擎,拐了一个狭长的偏心U字转弯,朝摩苏尔去了。库尔德人站在那里看着,吉普车逐渐加速,他心底里不知为何泛起阵阵失落。是什么离我而去?陌生人在场时他感到了一种什么的存在?某种类似安全感的东西,他回忆着;受庇佑的感觉,深深的平安喜乐。现在这感觉随着吉普车渐行渐远而步步消退。奇特的孤独感笼罩了他。  费神费力的清点工作在六点十分结束。摩苏尔的古物研究员,一位面颊松垂的阿拉伯人,正仔仔细细地在桌上的分类目录中记下最后一个条目。他稍停片刻,用笔尖去蘸墨水,一边抬头观察他的朋友。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似乎正神游天外。他站在桌边,手插在口袋里,低头盯着干枯、上了标签的来自往昔的絮语。研究员一动不动地带着几分好奇打量他;旋即低头继续用极小的整洁字体记录条目。末了,他长出一口气,发现时间已晚,于是搁下了笔。去巴格达的火车八点开出。他收好纸页,问对方要不要喝茶。  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摇摇头,他的眼光锁定了桌上的某样东西。阿拉伯人注视着他,心中略有不安。这是什么感觉?空气中有什么存在。他站起身,走过去;他的朋友终于移动身体,伸手拿出一枚护身符,闷闷不乐地攥在手心,他的脖颈立刻感到一阵轻微的刺痛。这是一块绿色的石头,雕成魔神帕祖祖的头像模样,帕祖祖是西南风的人格化身。头像双耳贯通,佩戴者拿它当作护盾。  “以恶制恶,”研究员喘着气说,他疲惫不堪地用一册法国科学杂志扇风降温,杂志封面被浸过橄榄油的大拇指指印弄脏了。  他的朋友一动不动;他不予置评。  “出什么问题了?”  没有回答。  “神父?”  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还是置若罔闻,他的注意力沉浸在护身符中,这是他最近发现的。过了好一阵子,他放下护身符,抬头向阿拉伯人投来探询的目光。对方说了什么吗?  “没事。”  两人低声互相道别。  到了门口,研究员多加了几分力气握住老人的手。“神父,我心里有个愿望:请你不要去。”  他朋友柔声的回答中包括了茶、时间,还有必须完成的事项。  “不,不,不。我是说回家。”  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却只是盯着阿拉伯人嘴角的一块鹰嘴豆污渍;不过他的视线依然散乱。“回家,”他重复道,这个字眼听起来像是一个终结。  “美国,”阿拉伯研究员添上一句,马上又开始思考为何要这样说。  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看出对方深深关切之心。他一直觉得对方委实有许多可爱之处。  “再见,”他轻声说,然后飞快转身,走进笼罩街道的阴影和归家的旅程当中,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这段旅程的长度未可预料。  “明年再见!”研究员在他身后的门口叫着。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再也没有回头。阿拉伯人注视着他逐渐缩小的身形,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斜穿过一条窄街,险些撞上飞速行进的敞篷马车。车斗里坐着一位肥硕的阿拉伯妇女,她的脸孔藏在黑色面纱之后。他猜她一定是在赶时间赴约。很快他就看不见他疾步行走的朋友了。  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着魔般地狂走不休。他把城市抛在身后,冲出城郊,跨过底格里斯河。到了遗迹附近,他放慢步伐,因为每走一步,他内心模糊的预感就强了一分,恐怖了一分。可是,他必须知道。他必须有所准备。  一块厚木板跨在泥泞的库色河上充当桥梁,木板被他的重量压得吱吱作响。他终于到了目的地,站在矗立过十五座大门的尼尼微的土丘上,这里曾经是令人畏惧的亚述部落的巢穴。这座城池现在应了它的天罚宿命,静静躺在浸血的灰尘之下。但是,他仍旧在这里,蹂躏了美梦的他者,空气因他的存在而沉重。  一名库尔德守卫恰好拐弯过来,卸下肩上的长枪,开始朝他跑来,忽然又停下脚步,笑着挥挥手表示认出了他,然后继续他的巡逻。  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在遗迹中徘徊。拿布的神庙。伊斯塔的神庙。他感觉着这里的气氛。他在亚述巴尼拔的宫殿留步;而后瞥向一尊尚在原处的巨大石灰岩雕像:破损的翅膀,成爪的双足,粗短、鳞茎样的突出阳具,绷紧着露出野性笑容的大嘴。魔神帕祖祖。  他的心底忽然一沉。  他知道。  它要来了。  他盯着尘土。光影飞速移动。他听见城市边缘流浪猛犬遥远的狂吠声。太阳的轨迹开始落向世界边缘的下方。一阵冷风忽然吹起,他放下衬衫袖子,扣起纽扣。风来自西南方。  他拔腿走向摩苏尔赶火车,他深信远古的敌人即将临世,心脏如坠冰窖。  第一部:发端  第一章  如同新星濒亡的烈焰在盲人眼中也仅是黯淡斑点,大恐怖的肇始几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它在嗣后降临的惊惧中遭致遗忘,或许没有人将之与大恐怖联系在一起。情形难以判断。  这屋子是租来的。沉郁。紧凑。它是一幢殖民风格的砖石建筑,外墙覆满了常春藤,位于华盛顿特区的乔治敦地区。街对面是乔治敦大学的校园一隅;屋后是陡峭的护堤,紧邻着繁忙的M街,再远些,是肮脏的波托马克河。四月一日的子夜,屋里静悄悄的。克丽丝?麦克尼尔斜倚在床上,练习隔天拍摄的台词;蕾甘,她的女儿,正在走廊尽头的房间睡觉;中年管家夫妇,薇莉和卡尔,睡在楼下食品储藏室旁边的房间。大约十二点二十五分,克丽丝蹙眉抬头,疑惑地从剧本移开视线。她听见轻轻敲击的声音。声音很奇怪。闷暗。遥远。有节奏,一阵一阵的。亡灵敲打出的异界密码。  有趣。  她听了一会儿;想置之不理,但敲打声持续不断,她无法集中精神。她恨恨地将剧本摔在床上。  耶稣啊,真烦人!  她起身去一探究竟。  她走进过道,四周看看。声音似乎来自蕾甘的房间。  她在干什么?  她蹑手蹑脚地走下过道,敲击声陡然间变得更响更快,她推开门走进房间,声音骤然停止。  到底发生什么了?  她漂亮的十一岁女儿紧紧抱着硕大的圆眼睛毛绒熊猫,睡得正香。熊猫叫普琪,被成年累月的抚弄、摔打和亲热的湿吻弄得褪了颜色。  克丽丝悄悄地走近床边,凑近女儿,耳语道。“小蕾?醒着吗?”  她的呼吸很均匀。深,而且沉。  克丽丝的视线在房间里四处扫视。走廊里透进来的黯淡灯光在蕾甘的绘画、雕刻和更多的毛绒动物上投下苍白破碎的光线。  好啦,小蕾。老妈忙得焦头烂额。就说吧,“四月的傻瓜!”  可是,克丽丝知道这不像是她的行为。这孩子天生羞怯,缺乏自信。那么,到底是谁在搞鬼?难道是她昏沉沉的意识给暖气管或是下水管道的咔嗒声赋予了意义?在不丹的群山中,她曾经盯着一位蹲伏在地上冥想的僧人长达数个小时,到最后,她觉得自己看见对方浮入空中。或许如此。每当复述这个段子的时候,她总是要加上“或许如此”四个字。或许是她的意识,那位永不休息的幻觉大师,给敲打声填上了细节。  什么屁话!我真的听见了!  她突然瞥向天花板。又来了!微弱的抓挠声。  看在老天的分上,阁楼上的老鼠!老鼠!  她喟然叹息。长尾巴的家伙。咚,咚。她有种奇特的如释重负的感觉。接着,她注意到了寒冷。房间里冷如冰窟。  她悄悄走到窗口。检查窗户,窗户关着。她摸摸暖气片,是热的。  真是热的?  她疑惑地走到床边,伸手碰碰蕾甘的面颊。触手之处同她想象中一般柔嫩,还在微微出汗。  我肯定生病了!  她看着女儿,皱起来的小鼻子,发了雀斑的脸蛋,她心里忽然泛起暖意,凑上去亲吻女儿的面颊。“我真爱你,”她轻声说,然后回到自己屋里的床上,接着背剧本。  克丽丝读了一会儿。这是一部音乐喜剧电影,是《史密斯先生游美京》的重制版,在剧中加入了处理校园起义的次要情节。克丽丝担纲主演,她扮演一名心理学教师,和反叛者站在同一阵线。她厌透了这个情节。愚不可及!整个场景都蠢到了家!尽管没受过正规教育,但她还从没把口号当作过事实,她就像好奇的蓝松鸦,喜欢凿穿表象,找出藏起来的亮晶晶的事实。因此,电影里引发叛乱的原因,在她看来就是“愚蠢”。不可理喻。怎么回事?她琢磨着。代沟?胡扯;我三十二岁。就是蠢,没别的了,就是……!  冷静。只有一个星期了。  摄制组在好莱坞完成内景拍摄。只剩下几个乔治敦大学校园的外景了,明天开始。时值复活节长假,学生都已离校。  她昏昏欲睡。眼皮直打架。她翻到一页,这一页的边缘撕得参差不齐。真好玩,她不禁笑了。那位英国导演。特别紧张的时候,他会用颤抖的手从手边的书页撕下细纸条,然后塞进嘴里咀嚼,一英寸连着一英寸,直到整页纸都变成嘴里的一个球。  亲爱的博克。  她打个哈欠,带着几分珍爱看了看剧本边缘。书页似乎被啃过。她记起了老鼠。该死的小杂种们,倒是懂得打拍子。她在心里暗暗记下,明天早上要让卡尔放几个老鼠夹。  她松开指尖,剧本滑出手中。她听凭它落下去。愚蠢。真是蠢。她伸手去摸电灯开关。关掉了。她叹口气。有一小会儿,她一动不动,几乎睡了过去;旋即抬起腿懒洋洋地踢开被单。简直能热死人。  露水悄悄地攀上了窗玻璃。  克丽丝睡着了。她梦见清晰得令她惊愕不已的死亡,死亡,她仿佛从未听说过的死亡,此刻有铃声响起,她拼命呼吸,她消散,滑入虚空,一遍又一遍地想,我不会活了,我会死,我不会存在,永远永远。喔,爸爸,别让他们,喔,别让他们那样做,别让我永远成为虚无,她溶化,她解体,铃声,铃声——  电话!  她一跃而起,心脏怦怦直跳,手伸向听筒,她觉得胃里轻飘飘的;她的内里没有了重量,她的电话还在响。  她接起电话,是助理导演。  “宝贝儿,六点上妆。”  “知道了。”  “感觉如何?”  “要是我没把浴室烧了的话,马上就来。”  他格格直笑。“回头见。”  “好的,谢谢你。”  她挂断电话,一动不动地坐了一会儿,回想刚才的梦境。梦境?更像是恍惚状态下的思考。那种叫人害怕的清晰感。森森白骨。停止存在。无法逆转。她不能继续想象。上帝啊,不可能!  她想了又想,终于低下脑袋;但又的确如此。  她盥洗完毕,穿上袍子,悄悄快步走进厨房,走进油煎培根的现实生活。  “啊,早上好,麦克尼尔太太。”  头发灰白、面颊下垂的薇莉正在榨橙汁,眼睛底下蓝色的眼袋一览无余。她说话略带口音。瑞士口音,和卡尔一样。她拿纸巾擦擦手,走向炉子。  “薇莉,让我来。”克丽丝对他人总是很敏感,她看见了薇莉的倦容,薇莉咕哝着转身走向水槽,女演员倒出咖啡,把咖啡搬到早餐角去。坐下,看着餐盘,她打心底里露出微笑。艳红色的玫瑰。蕾甘。小天使。多少个克丽丝要去上班的早晨,蕾甘都会偷偷地溜下床,到厨房来摆放一朵鲜花,然后再睡眼惺忪地回床上接着睡。克丽丝摇摇头;她不无后怕地回忆道:她险些给女儿起名叫贡纳莉。真的,千真万确。总得做最坏的打算。想着想着,克丽丝不禁笑了。她慢慢喝着咖啡,眼神又落在玫瑰花上,她的表情瞬时变得哀伤,失魂落魄的脸孔衬着一双绿色的大眼睛。她想起另外一朵花。她的儿子,杰米。多年前,他在三岁那年离世,当时克丽丝还年轻,只是百老汇的一名和声女孩,寂寂无名。她发过誓,再也不会像对待杰米——还有他的父亲霍华德?麦克尼尔——那样全情投入了。死亡的梦又悄然从咖啡中爬了上来,她扭头不再看玫瑰花,飞快地点了一根香烟。薇莉拿来果汁,克丽丝想起了老鼠。“卡尔呢?”她问女仆。  “太太,我来了!”  卡尔如猫一般灵巧地钻出餐具室旁边的房门。他模样威严,脾性顺从,精力充沛,和颜悦色。他的下巴上贴了一小片纸巾,刮胡子的时候划破的。“什么事情?”他在桌边停下,他肌肉厚实,眼睛闪亮,鹰钩鼻,光头。  “我说,卡尔,咱们阁楼上有老鼠了。最好弄些老鼠夹子来。”  “老鼠在哪儿?”  “我不是说过了?”  “可是阁楼很干净。”  “随你怎么说,咱们的老鼠也爱干净。”  “没有老鼠。”  “卡尔,昨天夜里我听见了,”克丽丝耐心地解释道,她尽量控制住脾气。  “或许是水管,”卡尔提出别的可能性。“也可能是木板。”  “最可能是老鼠!你就不能住嘴去买几个夹子?”  “是的,太太!”他转身就走。“现在就去!”  “用不着现在,卡尔!商店还没开门!”  “还没开门!”薇莉跟着叫道。  “交给我了。”  他已经不见踪影。  克丽丝和薇莉面面相觑,薇莉摇摇头,接着煎培根去了。克丽丝喝了一小口咖啡。奇怪,真是奇怪的人。和薇莉一个样,工作认真,忠心耿耿,谨小慎微。可是,他身上还是有些地方让她隐隐约约感到不安。是什么呢?些许的傲慢?挑衅性的态度?不是,是别的,是很难明确表达的东西。这对夫妇为她工作了差不多六年,但是卡尔依然躲在面具背后——他是一个能说话会呼吸的无法解释的象形文字,摆着姿势给她做这做那。面具背后,却有暗流浮动;她听得见他机械的滴答声,就好像她的良心一般无处不在。她揿熄香烟,听见前门吱吱嘎嘎打开又关上。  “还没开门,”薇莉嘟囔道。  克丽丝啃了两口培根,回到自己房间,换上戏装,毛线衫和长裙。她仔细打量镜中自己的红色短发,看起来真是一团糟;还有没上妆的面庞上的点点雀斑;最后做了个对眼,傻乎乎地笑了起来。你好呀,隔壁的漂亮女孩!能和您的丈夫说两句吗?情人呢?皮条客呢?哦,你的皮条客进救济院了?雅芳在召唤!她对自己吐吐舌头。然后,忽然泄了气。基督啊,什么样的生活!她拿起装假发的匣子,没精打采地下楼,走上林荫覆盖的街道,街上生机勃勃。  她在屋外站了一会儿,敞开心扉感受着早晨。她往右边望去。屋子旁边,一道陡峭的古老石阶垂向脚下的M大街。稍微远些的地方是电车库房的北入口,电车库房以前是有轨电车的停车场,一幢地中海式样的建筑,瓦片屋顶,洛可可风味的塔楼,古色古香的砖墙。她渴望地望着那建筑。多有趣啊,有趣的街道。该死,我干吗不呆在家里?开始享受生活?钟声在某处响起。她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去,是乔治敦大学的塔钟。忧郁的钟声回荡在河流上,颤抖着悄悄渗入她疲惫的心灵。她走向工作;走向滥俗浅薄的表演,走向空心实草、行尸走肉一般的可笑模仿。  她走进校园正门,沮丧渐渐消退,看见南边院墙旁边成排停靠的更衣拖车时,心情进一步好了起来;等到八点钟,她今天的第一个镜头开拍,她几乎恢复了自我,就剧本挑起了争论。  “嘿,博克。能不能看两眼这鬼剧本?”  “噢,这么说,你终于拿到剧本了。太好了!”导演博克?丹宁斯,神经质,长得像个小精灵,左眼不住抽搐,但是这也掩不住他顽皮的神色,他颤抖着手指,外科手术般精确地从剧本上撕下一条,“相信我会大嚼特嚼,”他笑呵呵地说。  他们站在行政大楼门口的草坪上,周围挤满了演员、灯光、技师、临时演员和布景人员。草坪上三三两两地聚了些观众,多数是耶稣会的教员。还有不少孩子。摄像师百无聊赖地捡起《综艺日报》,丹宁斯把纸片塞进嘴里,格格直笑,你能从他的呼吸中闻到早上第一杯琴酒的味道。  “没错,有人给了你一份剧本,我真是高兴极了。”  导演五十来岁,生性诙谐,身体不怎么好,说起话来带着明显的英伦口音,这口音让人听了心情愉悦,既清晰又精准,能把最无礼的恶语变得优雅,喝醉的时候,他似乎总处在马上就要捧腹大笑的关口,不得不竭尽所能保持平静。  “怎样了呢,和我说说,我的宝贝儿。什么问题?哪儿不对?”  她觉得有问题的场景里,剧本中虚构的大学校长要对聚集起来的学生发表演说,意图平息他们想举行的“静坐示威”。克丽丝将奔上台阶,跑进门前广场,从校长手中夺过扩音器,然后指着行政大楼喊叫,“咱们拆了它!”  “实在不合情理,”克丽丝说。  “嗯,我觉得挺正常,”丹宁斯显然没说实话。  “我说博克,他们倒是为啥要拆大楼?为什么?”  “你这是要跟我较真?”  “不,只是问你‘为什么?’”  “因为大楼在那儿,亲爱的!”  “剧本要求?”  “不,在我们面前!”  “随便你,实在不合情理,博克。她不可能做这种事情。”  “当然能。”  “不,不可能。”  “要叫作者来问问?我记得他在巴黎!”  “躲我们?”  “干女人!”  他用毫无瑕疵的发音说出这几个字,声音脆生生地回荡在哥特式的尖顶间,一双顽皮的眼睛在生面团一般的脸上闪闪发亮。克丽丝两肩一松,失声大笑。“天哪,博克,你太粗俗了,该死的。”  “没错。”他的态度堪比恺撒三次拒绝王冠时般的谦恭。“现在,我们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克丽丝走神了。她正心怀愧疚地偷瞥左近的耶稣会成员,想知道他有没有听见这番渎神的对话。他面庞黝黑,皮肤粗糙,长得像个拳击手。消瘦的脸颊。四十来岁。他的眼中有一种哀伤的神色;痛楚的神色;但望向她的双眼时又饱含着温暖和安慰。他听见了。他在微笑。他看看手表,转身离开。  “我说,咱们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她转过脸,语无伦次地说。“哦,对,博克,咱们开始吧。”  “感谢上帝。”  “不,等等!”  “喔,耶稣基督啊!”  她对这一场戏的结尾也有不满。她认为高潮应该随着她的台词到来,而不是接下来她跑出大楼正门的时候。  “毫无效果,”克丽丝说。“蠢极了。”  “是啊,的确是,亲爱的,的确如此,”博克真心诚意地表示同意。“可是,剪辑师坚持这样做,”他接着说下去,“因此必须这样。明白了?”  “不,我不明白。”  “不明白,当然不明白。的确很傻。你看,接下来的一场”——他格格直笑——“开始的时候,杰德进门走向我们,剪辑师认为,如果画面和上一场你走出门衔接上,就能保证连贯。”  “真是太傻了。”  “没错,的确很傻!简直是令人作呕的垃圾!简直是让人看了就反胃的他妈的烂货!现在,咱们不如就先拍了,请相信我,我肯定会从最后剪辑中去掉。废片嚼起来一定很美味。”  克丽丝不由大笑,接受了建议。博克朝剪辑师望去,剪辑师以喜怒无常和自高自大而闻名,和他讨论只会是浪费时间。他正忙着和摄像说话。导演松了一口气。  克丽丝站在台阶底下的草坪上,等待聚光灯预热,她看见丹宁斯冲一位不幸的工作人员大吐脏话,紧接着却笑逐颜开。他似乎很享受于自己的古怪脾性。不过,克丽丝也知道,等他喝酒喝到一定程度,他会忽然暴跳如雷,如若在凌晨三四点发作,他喜欢打电话给执掌权力的人,为了各种鸡毛蒜皮的事情恶毒辱骂他们。克丽丝还记得一位制片厂的老板,他的所谓冒犯只不过是在某次试映时无意提及丹宁斯的衬衫袖口好像有点儿磨损了,结果丹宁斯在半夜三点叫醒他,说他是一个“婊子养的野人”,他的父亲“保准是疯人院放出来的”!隔天他会假装把这些忘得一干二净,受他侮辱的人详细描述他的说辞时,他会偷偷露出奸诈的笑容。不过,若是需要,他的记忆力也会很好使。克丽丝微笑着回忆起某个夜里,他喝多了琴酒,在失去理智的狂怒之下,把他在制片厂的办公室套间砸了个稀巴烂,事后面对要赔偿的物品清单和描述毁坏状况的宝丽来照片时,他嬉皮笑脸地把它们扔到一旁,说:“显然是伪造的,我造成的破坏要糟糕得多得多!”克丽丝不认为丹宁斯酒精成瘾或者是个因社会原因而无可救药的酒鬼,她觉得他喝酒是因为大家希望他这样:他必须延续他的传奇人生。  好吧,好吧,她想;这也算是一种不朽了。  她转身,一扭头又看见了刚才那位微笑的神甫。他正在远处走路,姿态阴沉,低垂着头,仿佛一片乌云落了单,正在寻找下雨的地方。  她一直不喜欢神甫。他们都太有信心,太有安全感。可是,这位——  “克丽丝,准备好了?”丹宁斯说。  “是的,准备好了。”  “好,全场肃静!”助理导演叫道。  “上胶卷,”博克下令道。  “就位。”  “现在,开拍!”  克丽丝跑上台阶,群众演员欢声雷动,丹宁斯望着她,心里琢磨她正在动什么念头。这场争论她退出得太过轻易。他意味深长地看向对白教练,对白教练尽心尽职地踮着脚紧随身旁,手里捧着打开的剧本,好像一位上了年纪的祭童在庄严弥撒中为主祭拿起弥撒书。  他们在时有时无的阳光下拍摄。四点钟,阴云开始在天际累积,助理导演就此宣布今天的拍摄到此结束。  克丽丝走向住所。她累坏了。在三十六街和O街的路口,一位年迈的意大利杂货店店员在门口和她打招呼,问她要了签名。她在一个棕色纸袋上写下名字和“诚挚祝福”几个字。等待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她仰望斜对角的天主教教堂。圣啥啥啥堂的。由耶稣会掌管。据说约翰?F?肯尼迪就是在这儿和杰姬结了婚;也常到此处参加礼拜。她试图重现场景:约翰?F?肯尼迪,沐浴在圣光之下,虔诚的老妇人们;约翰?F?肯尼迪,垂首祈祷;我相信……与俄国人缓和关系;我相信,我相信……念珠碰撞声中阿波罗四号升空;我相信……复活和永生——  是了,就是他。正是这位野心勃勃的男人。  她目送一辆装啤酒的卡车隆隆驶过,心里忽然涌起一丝暖洋洋的对于醉酒的期待。  她穿过马路。正沿O街行走、经过小学礼堂时,一名神甫从身后赶上来,他双手插在尼龙风衣的口袋中。年轻人。急急忙忙的。需要刮胡子了。他在前方朝右一转,拐进教堂后院门口的隔离带。  克丽丝走过隔离带,好奇地望了望他。他似乎正走向一幢白色框架结构的小屋。一扇古老的纱门吱吱呀呀地拉开,又一位神甫现了身。他愁眉不展,神情格外紧张。他对年轻人点点头,但没有抬起眼睛,他疾步走向教堂的后门。小屋的门再一次从里面推开。又一位神甫。他很像——嘿,不就是他!博克口吐秽语时微笑的男人!只是此刻默然迎接客人的他看起来十分庄重,他伸手揽住对方肩头,动作轻缓,仿佛父辈。他领着年轻人走进屋子,随着一声轻微、和缓的吱嘎声,门关上了。  克丽丝低头看鞋。她迷惑不解。搞什么名堂?耶稣会是不是也有告解那一套?  传来滚滚的低沉雷声。她抬头望天。要下雨了?……复活……  是啊,是啊,没错。下周二。闪电在远处亮起。别召唤我们,孩子,我们会召唤你。  她竖起外套领子,缓步前行。她真希望能暴雨倾盆。  没几分钟她就到家了。她冲进卫生间。过后,她走进厨房。  “嗨,克丽丝,还顺利?”  坐在桌边的是一位二十多岁的美丽金发女郎。莎伦?斯潘塞。精力充沛。俄勒冈人。最近三年她一直担任蕾甘的家庭教师和克丽丝的社交秘书。  “还不是老一套。”克丽丝踱到桌边,开始看信。“有什么好事?”  “下周想到白宫参加宴会吗?”  “哦,我不知道,玛蒂;你有啥子打算?”  “吃糖吃到不舒服。”  克丽丝哈哈一笑。“蕾甘人在哪儿?”  “楼下游戏室。”  “干什么呢?”  “雕塑。好像是一只鸟。送给你的。”  “真是好,我正需要,”克丽丝嘟囔道。她走向炉子,倒了一杯热咖啡。“宴会那事情你不是说笑吧?”她问。  “不是,当然不是,”莎伦回答。“星期四。”  “大型的?”  “不,我估计顶多五六个人。”  “开玩笑!”  她很开心,但并不惊讶。各色人等都想要她作陪:出租车司机、诗人、教授、国王。他们看上她哪一点了?她的生活不成?克丽丝在桌边坐下。“课上得怎么样?”  莎伦点起一根香烟,蹙眉道,“数学又遇到麻烦了。”  “哦?老天,真是麻烦。”  “我知道,本来是她最喜欢的科目,”莎伦说。  “哦,是啊,什么‘新数学运动’,基督在上,我都不知道坐公共汽车怎么找零钱,要是——”  “嗨,妈妈!”  她蹦蹦跳跳地跑进门,伸展着细瘦的两臂。红发绑成马尾辫。光润的脸上长着许多雀斑。  “你好呀,小臭臭!”克丽丝绽放笑容,一把抱住女儿,轻轻用劲搂紧,然后带着极大的热情亲吻她的面颊。她没法按捺住爱意的全情释放。“嗯—嗯—嗯!”再亲几下。接着,她略微松开蕾甘,热切地盯着她的面孔。“今天都干什么了?有什么好事吗?”  “哦,各种各样。”  “什么样的各种各样呢?”  “让我想想。”她的膝盖紧贴住母亲,身体微微地前后摇摆。“嗯,当然,我念书了。”  “嗯哼。”  “我还画画了。”  “画了什么?”  “喔,嗯,花,你知道。雏菊?只用了粉红色。然后,然后——哦,对了!一匹马!”她忽然兴奋起来,圆睁双眼。“那男人他有一匹马,知道吗,在河边?我们走路,你看,妈妈,然后这匹马跑来了,他真美啊!喔,妈妈,你真该看看他,男人让我骑马!真的!我是说,骑了整整一分钟!”  克丽丝心底里觉得有趣之至,她冲莎伦打个眼色。“是他?”她抬起一侧眉毛。自打她们移师华盛顿拍摄电影,这位金发秘书——她现在已经算是家庭成员了——就住在这幢房屋里,她睡楼上的客房,直到她在附近的养马场遇到那位“骑手”为止。克丽丝认为,莎伦需要独处的空间,因而让她搬进了一间豪华酒店的套房,并且坚持替她付账。  “是他。”莎伦还给克丽丝一个笑容。  “一匹灰马!”蕾甘说个没完。“妈妈,咱们能养马吗?可以吗?”  “这个再说,宝贝儿。”  “什么时候呢?”  “这个再说。你做的那只鸟呢?”  蕾甘愣了愣;转身对莎伦咧嘴一笑,露出嘴里的矫形器,羞怯地说,“一定是你说的。”然后窃笑着告诉她的母亲,“本来想让你惊喜的。”  “你是说……”  “它有个长鼻子,可好玩啦,你最喜欢的!”  “喔,蕾甘,太可爱了。能让我看看吗?”  “不行,我还得给它涂颜色。妈妈,饭好了吗?”  “饿了?”  “饿得不行了。”  “老天,还没到五点。午饭几点吃的?”克丽丝问莎伦。  “十二点,”莎伦答道。  “薇莉和卡尔几时回来?”  今天下午她给他们放了假。  “估计七点吧,”莎伦说。  “妈妈,咱们去火热小亭好吗?”蕾甘恳求道。“去吧去吧?”  克丽丝抬起女儿的脑袋,充满怜爱地笑笑,亲了亲女儿。“赶快上楼换衣服,咱们走。”  “噢,妈妈我爱你!”  蕾甘跑出房间。  “亲爱的,穿新衣服!”克丽丝在她背后喊道。  “想重回十一岁了?”莎伦笑着说。  “你说了算吗?”  克丽丝伸手拿起邮件,漫无目的地翻看胡乱涂写的奉承话。  “接受不接受?”莎伦问。  “带着我现在的脑子?还有全部记忆?”  “当然。”  “没门儿。”  “不再想想了?”  “我在想。”克丽丝捡起一个剧本,剧本上端端正正地夹了一封信。杰瑞斯,她的经纪人。“记得跟他说过,这阵不想接本子。”  “你先看了再说话,”莎伦说。  “喔,很好?”  “没错,我早上读过了。”  “真的那么好?”  “简直没法比。”  “我得扮演修女,然后忽然发觉自己是同性恋,是吧?”  “不,你什么都不用扮演。”  “妈的,电影真是今非昔比啊。莎伦,你到底在说什么?笑成那样干什么?”  “他们要请你导演,”莎伦风情万种地吐出一口香烟。  “什么!”  “读信。”  “上帝啊,小莎,不是说笑?”  克丽丝睁大眼睛,如饥似渴地大段大段读信:“……新剧本……三段式……制片方邀请斯蒂芬?摩尔爵士出演……接受了提出的角色——”  “我导演他的部分”!

媒体关注与评论

  读完《驱魔人》,感觉像被恶魔上了身。  《纽约时报》  跟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这本书对于同类型的绝大多数小说而言,高高在上。  《纽约时报书评》  一部真正的惊悚小说??????吊足胃口,把人变成了翻页机。  《出版人周刊》  这是一部患有重度幻想和宗教症的小说,它将触碰你的灵魂深处,就像它触碰了那些无法用理性来解释的事物。  《阿比林新闻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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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5条)

 
 

  •   翻译一塌糊涂,失望之极!
  •   驱魔人。
  •   分辨人和名字比较费力
  •   经典恐怖小说,不错
  •   好吧,我不知道怎么写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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