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离

出版时间:2009-8  出版社: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  作者:梅吉  页数:257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18岁的麦凉和布小曼、张初初是倒桑树街成长的女孩。布小曼美丽,因为总是被太多人追捧而喜欢和平凡的麦凉“交换名字”。同学齐洛天因为布小曼的拒绝自杀,麦凉认识了他的好友唐小泊。是宿命一样的开始,带着她所无法处置的忧伤,他,喜欢的人亦是布小曼,却又因为齐洛天的自杀而隐忍感情。  麦凉遇见了温暖的段锦年,他对她说,他是一个G,而她把对唐小泊所有的感情都袒露于他。当布小曼被疯狂追求者谭铭劫持的时候,他用身体挡在她的面前,握住那一柄刀刃。他们终于坦陈彼此的感情。而心情复杂的麦凉,跟随父母远走他乡。  两年后,唐小泊却突然坐牢,麦凉开始在每一个探视的日子准时出现在唐小泊的面前,她告诉他,她在本地念大学。事实上,她每次要来回30多小时的火车。唐小泊终于知道在麦凉心里纠葛的感情,因为自己的前途未卜选择放弃。此时,段锦年告诉麦凉,他不是一个G,他一直守护在她的身边,等待着她。麦凉,接受了段锦年。  在青春的道路上,他们渐渐成熟,渐渐坚强。只是当一切几乎完满的时候,命运的手,再一次扼住了他们的咽喉……

作者简介

·梅吉
 从记者到编辑,再到撰稿人,和第三季水稻一样晚熟。文章多发表于《读者》、《格言》、《青年文摘》、《意林》等数十家报刊杂志。
  ·已出版
《丫头,我们恋爱吧》
《那年夏天,遇见爱》
《守望夏至的距离》
《最后的GOODBYE KESS》
《青藤之凉》
《天边一朵云》

书籍目录

那些遇见的最初,沉着忧伤是岁月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自己需要离得多远,才会不受伤踮起脚尖时,幸福会离得更近一点吗时光的洪流,在我们的青春里席卷而过伤口是个倔犟的孩子,不肯愈合依然喜欢,便是一杯绝望的凉别离与重逢,从来都不由我们留下来,或者我跟你走矢车菊的花语,是遇到幸福我爱你,依然,始终,永远

章节摘录

  那些遇见的最初,沉着忧伤  1  彼时,我,布小曼,张初初,我们是倒桑树街的女孩。  布小曼是后来才到倒桑树街的。那一年,我十三岁,倒桑树街开了最大的超市——“芳邻超市”。张初初那阵子非常喜欢喝酸奶,因为听说,在发育的时候多喝酸奶会发育得很正。张初初和我一样,都出生在倒桑树街,是土生土长的原住居民。倒桑树街是一条臭名昭著的街,一家挨一家的,都是粉红色的洗头店,门口坐着的是三三两两搔首弄姿的女子,充斥着浓烈的脂粉气。  这里是城中村,龙蛇混杂。  但我喜欢这里,喜欢夏季里街两旁开得繁盛的合欢花,喜欢夜市里卖的醪糟粉蛋,还喜欢下雨天里坑坑洼洼的街道。我和张初初会从这一个坑跳到那一个坑,溅起的浑浊水花,像我们肆无忌惮的年少时光。  张初初不喜欢这里,她总是对我说,麦凉,我总是要离开这里的,我要离开倒桑树街,离开成都这个总是灰蒙蒙的城市。  张初初家在倒桑树街开了一家米粉店,用米粉店赚的钱养活一家。除了她爸、她妈,还有她爷爷奶奶,他们三代生活在一起,住在一个四合院里。当然,那个四合院不仅仅只他们一家,另外还住了五家人,逼仄,吵闹。  张初初她妈很厉害,她总是站在天井里大着嗓门吆喝,谁家多用了水,谁又偷用了他们家的一块蜂窝煤。  平日里,张初初还要去粉店里帮忙,收钱或者刷碗。  有时候洗头房里的小姐会站在店门大声地叫嚷,粉妹,来碗粉。  “粉妹”就是张初初,她讨厌这样的称呼,也很讨厌吃粉。虽然我觉得张初初家的粉味道很不错。有次张初初说她到洗头房的时候撞到了她爸,她不屑地说,那个男人那么穷,怎么还有心思胡来呢?  所以张初初说她想要离开倒桑树街,我是理解的。生活在那样狭窄的空间里,总是想要远远地逃离。  我家在倒桑树街15号,是祖屋。听说是我太爷太奶留下的房子,市里文物保护局把这栋房子列入了文化保护对象。因为我爸对这里的特殊感情,所以这房子曾经要被高价收购,他硬是没舍得卖掉。  张初初一直很羡慕我,羡慕我有一个很温暖的家庭。我爸妈都在一家研究所搞科研,我一直觉得他们对科研的兴趣大过对我,他们对我的教育模式是放养,不多过问也不多关注,更不要求我必须像传统女孩一样,很乖巧,很文静。  所以,我可以尽情地穿牛仔裤,穿宽松的T恤,留最短的头发,打篮球和吹口哨。  十三岁的时候,张初初开始发胖。其实她小时候挺瘦的,干瘪瘪的像营养不良,但到了十三岁就开始疯狂地横向生长,去医院检查是因为青春期内分泌失调引起的。好在,胖了的张初初并没有觉得好困扰,她依然咋咋呼呼,依然笑起来很利落,依然和我在倒桑树街上跳下蹿,很欢喜。  布小曼就在这时出现了。有一次我和张初初跑到“芳邻超市”偷酸奶喝,刚插上吸管喝第一口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女孩直愣愣地盯着我们。她穿了一条浅蓝色泡泡裙,有些自然卷的头发,清丽的鹅蛋脸,大眼,像个洋娃娃一样。  我哽了一口,然后把食指举到嘴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她就大张旗鼓地走到我们面前,拿过另一盒酸奶大口地喝起来。我和张初初当即决定,吸收这个漂亮的女孩加入我们。  那也是布小曼的十三岁,她是十二月的生日,我是七月,张初初比我大了四个月,所以张初初一直以大姐自居。  后来我们常常在“芳邻超市”里偷喝酸奶,三个人,你掩护我,我掩护你,很快乐又很惊险。只是当有一天一个售货员从我们面前经过,却对我们手里的牛奶视若无睹时,我和张初初都惊讶了。  张初初甚至又拿了另一盒酸奶,当着售货员的面打开,但她还是没有过来制止我们。  我们再在“芳邻超市”里喝牛奶,就变得很诡异。不管我们怎么张狂和显摆,但就是没有人来制止我们,张初初甚至问我,难道我们是隐形人?  后来,有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到我们面前,邀请我们去他家做客的时候,我们才明白,原来布小曼竟然是超市老板的女儿,他爸为了讨好她,所以对她的朋友慷慨大方。布小曼她爸真的太有钱了,所以他总是拿钱来讨好布小曼,给她买最贵的衣裙,很高档的礼物。  我和张初初才知道布小曼身上的裙子叫淑女屋,知道了原来钢琴最高的级别是十级,吉特巴原来是一种爵士舞蹈。布小曼让我和张初初终于开始觉醒,原来有的女孩是可以这样的。虽然布小曼很美,但她从来都不觉得这样的美有什么好值得炫耀的。后来看亦舒的小说《玫瑰的故事》,觉得布小曼就像黄玫瑰一样,是一种天真到近乎孩子气的美丽,因为她的不自知,从不把美丽作为处世的筹码以此换取特权,所以我和张初初会和她成为好朋友。  但布小曼不喜欢她爸,甚至带着抵触的情绪。  我和张初初猜测,大概因为她爸给她找了个后妈的缘故。布小曼的妈妈是在她十三岁那年去世的,后来她爸就搬家,娶了罗姨。其实罗姨并没有刻薄布小曼,我和张初初每回去的时候,她都会给我们准备很多的水果和糕点。  布小曼还有一个弟弟,罗央柠。比布小曼小两岁。这个弟弟是罗姨结婚后带来的孩子。  十八岁的这年,我和布小曼同时考入了T大,张初初却因为三分之差,去了H大,但好在学校都在成都,我们也可以常常见面。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个晚上,我们在布小曼家的阁楼里,她拿了她爸的茅台酒给我们喝。  辛辣的酒顺着喉咙下去的时候,是疼痛一片,我们都哭了,莫名的忧伤。  那一年暑假,我,布小曼,张初初,我们策划了我们的第一次旅行。  我们决定去泸沽湖,那是一个很神秘而且浪漫的地方。我们先坐火车去西昌,然后从西昌坐汽车去泸沽湖。  我和张初初都是第一次出远门,非常地兴奋。坐火车的六个小时里,我们就是不断地对着窗外的景色欢呼。布小曼对我们的小家子气非常不以为然,她是“见过世面”的,她三岁的时候就坐飞机去过北京。  布小曼的妈妈是小学音乐老师,布小曼说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嗓子,常常在午后的时间里一边弹琴,一边唱法文歌。布小曼的妈妈曾经去法国留过学,布小曼有一张布妈妈在卢浮宫前的照片,她妈妈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布小曼和她简直是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因为她的妈妈在她心里那么不可侵犯,所以她怎么也无法接受罗姨的。  泸沽湖是那么美,碧蓝的清澈,透绿的壮观,金灿的温暖……我们站在竹筏上把手圈在嘴边大喊,麦凉,布小曼,张初初……要永远永远地在一起,要一生一世地做好朋友。  阳光很充沛,我们的皮肤被晒成了古铜色,但,那个暑假,那些在泸沽湖的光阴,是我,布小曼,还有张初初过得最幸福的时光。  只是,我们谁也想不到,在那个夏天结束以后,我们之间会有了那么多的间隙,无以弥补的隔阂。  2  草长莺飞的九月,我和布小曼、张初初成为了大学生。布小曼在外语系,学德语,她想要成为一名外交官;我在中文系,学汉语言文学和中国文学批判史。布小曼挺看不上中文系的人,觉得酸和神经质。张初初念法律专业,她总是幻想自己是那个携剑走天涯的侠女,主持江湖正义和平。但不管怎样,我们很兴奋地投入到轰轰烈烈的大学生活里。  布小曼一进学校,就受到了很多的关注,很多的社团都希望有她的加盟,若是有了她,根本不愁没有人来报名加入。她那么美,又会弹钢琴跳吉特巴,被人喜欢,是那么理所当然。  而我,依然是短发,依然是白衬衣、长裤、牛仔裤、七分裤,或者短裤,依然喜欢打篮球和吹口哨。  那个时候我开始对爱情有了一些想象。当我和张初初谈论的时候,布小曼就安静地看着我们。我和张初初都觉得,布小曼应该是我们中间最早发生爱情的一个,因为她得到那么多人的喜欢,只要她愿意,她可以随便点指一个。  她是在开校不久,遇到齐洛天的。我和布小曼去听完一场演讲比赛,人多得很,布小曼被推搡了一下,倒下去的时候被一个男生扶住了。  戴着宽边的玳瑁眼镜,很斯文的模样,他的脸腾地红了一片,看布小曼的眼神,是怔怔的。  从小到大,喜欢布小曼的男孩很多,同班的,高一届的,邻校的,还有在路上遇到搭讪的。她不胜其烦,遇到有人到班上来问,谁是布小曼?布小曼就懒得答理了,我会假装是她,帮她收那些情书。开始觉得好玩,因为别人看到我的时候会有点讶异,他们一定会想,原来布小曼也不过如此,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好。  ……

编辑推荐

  《半离》:离开你一半,在你转身退后一步的地方,好让你可以爱你爱的人。只能离开你一半,在你转身退后一步的触手可及处,在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只要进一步就能到达你。梅给我们讲述了如此隐忍的暗恋,深执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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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7条)

 
 

  •   被段锦年爱着的女孩是幸福的吧 果我是麦凉 会宁愿选择喜欢上他的吧 可是命运就是这样 爱上了就是爱上了
  •   第一时间拿到书就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真的是好棒啊!!写的很感人,我非常喜欢这个作品。在书里面好像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感觉麦凉的经历和想法跟我有些像。哈哈。一如既往的支持梅吉的作品。
  •   这么忧伤的故事,成长是一道明媚的伤口。总是感觉麦凉很像我。恩,作者加油。
  •   喜欢青藤之凉。。。喜欢梅吉。
  •   第一次在当当买书,帮女朋友买的。。她看了梅吉的《青藤之凉》就开始追她的书了。。。她说挺好的,就给五颗心吧。
  •   青春就是這樣的我們都很期待...希望它會是美好而又純淨的而青春就是這樣的它就是如此的美好小說裏的人物們有著糾結的情感但是作者真的寫出了美好的結局就不會又那麼多的期待了最後的結局我們應該去想因為並進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我們會期待自己的青春也會如此的美好而又純淨
  •   依然是梅吉的风格,疼痛而忧伤的风格。写的好感人,真好看。非常的喜欢。。。
  •   看完已经很久了,内容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看时心一直微微地疼着,梅吉的文字很不错,值得一看。
  •   悲凉的青春!人的心理刻划的很细腻!看了让人心疼之余却又让深思!
  •   不错的小说,评价晚了很多,我喜欢看这个小说,,
  •   书已经收到了,很好,很喜欢
  •   很伤感,为什么最后是这样的结局,心里很难受,抽痛抽痛
  •   喜欢这种小清新的感觉
  •   写的挺好的。不青瑟,也不做作,文字写的很清新淡雅的。这种风格我很喜欢,看得很舒服。可为什么不是大团圆的结局呀。。。飙泪呀!
  •   故事很纠葛,能找到自己的影子。
  •   一个情字
  •   未看,感觉应该不写错
  •   呐个人、到死也卟能忘记旳.。
  •   我5月15号买的书,5月21号先发货,速度太慢!!!!!!!!!!!!!!!!!!!!!
  •   比较文艺的小说。
  •   满意,好看,感动
  •   很感人啊
  •   刚收到,这本书是朋友介绍的。应该不错。
  •   发货速度快到惊人!!!

    书籍也是全新的 在书吧也未必能买到如此完美的书

    谢谢老板 谢谢当当网的全体员工
  •   绝对的好看,绝对的支持!一定要看哦~~~
  •   好看好看。
  •   我以为结局会是生离,却没预料到会是死别~
    心的一半随你离去,一半留在身边回忆心酸、痛苦、无奈及甜蜜的往事~
    为什么感情总落入我爱你、你爱她,当你幡然醒悟却时间无多的情节,来不及珍惜就已经失去~
    如果...但没有如果,所以无悔付出,一直伴着你,不管何时何地~
  •   梅吉的书都还不错的!
  •   每集的每一本书都有,大爱!!!!
  •   等了很久当当才有货。。。一开始都查不到。。后来突然看到了那个激动啊。。。蛮好看的
  •   作者的书不错,但总是有些伤人
  •   就是结局不好
  •   准备细细的看
  •   读完有回到读书时候的感觉,一种怀念的感觉。
  •   还可以 呵呵
  •   品着清茶,晒着太阳,听着音乐,读着梅吉纯纯的文字,它就是心灵深处最美的景
  •   对于我这种年纪已经过了.看这个有点乏味.初中生或者喜欢看
  •   包装一般般吧,书的内容应该是不错的,还没看
  •   半游离的状态下看完这本书,产生半游离的幻觉
  •   内容有点幼稚
    和青藤之凉太相似
    里头字数不是很多
    段落分的很多
    我觉得买得不太值得
    但是价格降了已经很多了
    青春期的女生应该会比较喜欢
  •     半离
      蓝黛
      
      初读《半离》,是在茉莉花开的季节里。我坐在窗前的木纹地台上,清晨的空气如初生婴儿的奶香,从窗口一直泻进来,夹杂着淡淡的茉莉味,让人无法抵挡而直至微醉。靠着舒适的抱枕,捧着精致的书,翻开扉页,便再也不舍得放下。
      依旧是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透着少年的青涩与执着,倔强的爱与恨,不舍的纠与缠,爱的所有过程在那样的年纪里一再让人千转百回,嘘唏不已。年轻真好,年轻的爱不需要保鲜,它可以随时间和空间不断沉淀凝结,变得浓香四溢。即便是多年后随记忆翻出来,它一样可以让我们的心随之跳动鲜活。男女主人公的抉择与矛盾,一再印证了爱情的真实存在。存在得如此明晰,如此浓烈,像夏日的红玫瑰,只愿旺盛地开放,企图灿烂整个夏天,却丝毫不畏惧哪怕是一寸的枯萎和凋谢。这就是他们的爱情,这就是年轻的爱情,让我们在多年后的婚姻生活里,一再地反复地如更年期的女人般喃喃叨念:人生只若初相见。
      这是怎样的一种怀念呵!当我们随时间渐渐老去,当我们在爱的漩涡里凝结了一条又一条清晰的伤痕,当我们从爱情走向婚姻妄图找寻从前的影子时,最让人牵绊,最让人刻骨铭心的,还是年少时那一次云淡风轻的相遇。那样的相遇,造就了初恋的美丽。
      在淡淡的夏季里读着《半离》,我一再地浅浅地感动着。说是浅浅的,只是习惯了在凌厉的现实里不再轻易流露隐藏的纯真。当整个世界像分布的电线一样扑朔迷离,那样浅浅的感动,才能让我变得单纯和空灵。
      最想说的,唯有珍惜。当你一个人走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有微凉的风扑向你的脸颊,有微湿的雨打湿你的发梢,望着前方的黑夜与星空,你有没有发现,你最想念的那个人,或许,正在不远的前方撑着一把多年前的油纸伞,在等待着你的到来。
      读过《半离》,我们拥有了最纯的爱情。
      (织锦推荐)
      
      《心灵世界》2009.12
  •      是前不久才看的这本书,原本买着是要给好朋友做圣诞礼物的,然后自己就想看一点。
       不得不承认,像是有魔力般,看的第一页,我就发誓,我今晚一定要把这本书看完。
       看到齐洛天因为布小曼的拒绝而自杀,我真的很想知道,齐洛天的脑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值得他去为她自杀。
       然后我开始讨厌布小曼,我以为她是那种傲慢自信的女人。
       再后来,唐小泊就出现在众人眼前。
       我终究是相信有一见钟情的,或许是男女见面时的荷尔蒙无意识的碰撞,然后就产生了一见钟情吧。
       那些零零碎碎的事,在现实里,并不会出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里。人生终不是小说,不是电影,不是连续剧。它没有那么多的意外和巧合,也没有那么多的心想事成,也同样不会有这样那样的撮合。
       张初初和段锦年也是《半离》这本书里,不得不提的两个被伤害到的人物。
       但是,那么多人里,我最爱的还是麦凉。
       你知道为什么吗?
       基本上,所有那时的孩子里,都流着麦凉的血。他们或真诚,或骄傲,或坚强,或爱到无法自拔。但最后,伤的依旧是自己。
       该用什么来描述那样一群人?
       我不知道。
      
      
       如果你明明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你或者选择说出来,或者假装不知道,但不要欲言又止。有时候留给别人的伤害,选择沉默比选择坦白要痛的多。
       整本书里,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标题:
       你来时,我在;你走时,我还在。
      
  •   嗲的!!~~~
    顶顶~~
    O(∩_∩)O谢谢 你的圣诞礼物哦~
    我很稀饭~
    很喜欢唐小泊的说~~
  •   也很喜欢麦凉~
    (*^__^*) 嘻嘻……
  •   你来时,我在;你走时,我还在。
  •   标记。。
  •   到死都不能忘怀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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