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

出版时间:2012-4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作者:曹昇  页数:309  字数:3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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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序  动笔写作《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是在2006年初。  当时的想法十分简单,仅想围绕秦帝国丞相李斯的一生,写一则中篇随笔而已。当文章前几部分连载于天涯“煮酒论史”时,读者们的热情远远超乎我的预期,更给予了许多我本不配拥有的赞誉,从而让我平添了膨胀的野心和虚妄的勇气,于是越写越庞大,越写越不可收拾,终至竟成此书。  李斯出身于社会底层,年轻时只是楚国一个看守粮仓的小吏。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对个体存在的焦虑,他义无反顾地走出了故乡上蔡,来到秦国的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抗争,最终从一介贫贱布衣,跃升为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这当中,李斯经历了怎样的奋斗历程,他又是如何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在史书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有诸多未尽之处,让人难以满足。本书试图采用镜像法则,站在李斯的角度,以正史记载为基准,正史不到之处,则辅以合理的推断和揣摩,接续空白,贯串前后,对李斯的一生进行详尽还原,使之丰满而完整。  李斯的一生,从战国末年延续至秦帝国。这一时代,上接春秋,下开汉唐,为中国历史之关键转折。而要游历这一辉煌的时代,再没有比李斯更为合适的导游了!其时的重要人物,如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赵高等等,或和李斯利害纠缠,或和李斯恩怨不休;其时的重大事件,如吕不韦专政、嫪毐谋反、嬴政收权、谏逐客书、统一战争、废除封建、焚书、坑儒、二世之立等等,李斯或亲身经历,或一手促成。可以说,了解了李斯,也就在相当程度上了解了那个传奇的时代。  本书的写法,和通常的历史小说不同。我无意将历史简化为一桩桩斑驳往事的罗列。古人已远,但他们曾和今天的我们一样,也会体验到压力、愤怒、绝望,也会感受愉悦、幸福、狂喜。不仅李斯,也包括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等人,正因为他们那颗曾经火热跳动的心,这才跳跃出那个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而我写作的目标,便是临摹他们的思绪,重温他们的心迹,和读者一起“以心证史”,仿佛亲历,而不是只站在遥远的地方冷眼旁观。  本书之写作,并不囿于历史,而是时常跳出,生发开去。古今中外,多有征引,连类属比,求深求趣。而这也可勉强算是本书的风格吧!  本书分上下两册,此为上册,起于李斯离开上蔡,终于吕不韦被逐出咸阳,时间跨度为十八年。  由于水平所限,谬误难免,还望读者不吝指正。  曹昇  2007年4月26日于杭州  再版识语  自本书初版以来,奄忽已近五载。此次再版,重阅一过,于原稿失检错漏之处多所修益。古人云,校书如扫尘。自知谬误犹存,尚祈指正。  曹昇  2012年3月

内容概要

  对千古一相李斯的解读,至今还没有一部作品能超越《流血的仕途》。
  《流血的仕途》将战国末年群雄逐鹿的历史盛卷亦庄亦谐铺展开来,刻画出千古第一丞相李斯,在大秦政坛曲折、传奇的一生。在这个英雄辈出的时代,李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成就仕途理想,谨慎低调却又次次冒着杀头危险。他与史上最强悍的大老板秦始皇纠缠,与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吕不韦、嫪毐这样的危险政客周旋,隐忍蓄势多年,最终崛起为大秦男二号书中密布的智慧与谋略、杀伐与权术、心法与玄机,令人心惊……《流血的仕途》,不仅是一部李斯的独家仕途笔记,也是一部为官、从商、自我成功不可错失的技术集成秘籍。
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看李斯在大转折期的官场生存智慧,发现两千年来中国仕途的终极诡秘!

作者简介

  曹昇:
  新派历史小说名家,与《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同期于天涯社区一战成名,出版有《流血的仕途》、《嗜血的皇冠》等历史畅销佳作。《流血的仕途》于2007年7月首版推出仅四个月后,即达四十万册惊人销量,斩获中国书业评选的“2007最受读者欢迎历史小说”殊荣。五年来,《流血的仕途》创下畅销百万套的市场佳绩,反响巨大。
  曹昇挟令人惊叹的写作才华,一反以往历史小说的平铺刻板,以谐趣的笔法还原历史,用鲜活的文字复活历史,将残酷的政治、权谋与运筹帷幄写得妙趣横生、自成一派,被读者誉为近年“最具智慧的历史小说家”。
  《流血的仕途》洋洋六十万字著就,还原了李斯在战国末年的乱世中,从区区草民步至大秦政坛二把手的奋斗历程,也复活了李斯和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等枭雄明争暗斗的历史图卷。
  看李斯在大转折期的官场生存智慧,亲历影响中国仕途两千年的终极诡秘!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第二章 谁的咸阳?
第三章 吕不韦的前世今生
第四章 强者,更强者!
第五章 相府突围
第六章 李斯的精心布局
第七章 王者现身
第八章 最漫长的一天
第九章 李斯的重大转折
第十章 合计同谋
第十一章 一场夺权实验
第十二章 军权之争
第十三章 神秘来客
第十四章 英俊王子
第十五章 王室惊变
第十六章 危机中的咸阳
第十七章 成蟜之败
第十八章 权力蛋糕再分配
第十九章 嫪毐之叛
第二十章 王者立威
第二十一章 嫪毐之死
第二十二章 母子决裂
第二十三章 归去来兮
第二十四章 吕不韦的背影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1.平庸有罪   公元前254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国历史的大舞台。   李斯此时扮演的角色,只不过是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上班时间溜号,牵着自家养的一条黄色的土狗,带着两个年幼的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是一座小城,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自己将和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够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无忧。老实说,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是蛮好的一件事情。在投胎人世的时候,阎王爷如果也肯给你这样一份合同,我相信,十个人里头有七八个都会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不知不觉间,青春年华在悠闲缓慢的生活中渐渐逝去,意志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悄悄消磨。总之,在此时的李斯同学身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占据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着显赫的男二号,享受着最好的灯光和机位,拥有着最多的特写和对白。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这件小事,改变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李斯多少有些洁癖,几乎从不在吏舍的公共厕所内方便。这天,他忽然内急,忍,强忍,再忍,继续忍,忍了又忍,直到不能再忍,只得捧着肚子,弯腰夹腿,直奔吏舍厕所而去。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有人来,吓得惊惶逃窜。   有些人上厕所只是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却可以在清空肚腹之余,悟出来一番道理。这不,李斯在畅快淋漓地解决了内急问题之后,一边系着裤带往回走,一边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做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天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见到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通过这次实验,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他开始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一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什么?看看自己身边,尽是庸庸碌碌之徒,难道我也要和他们一样,朝生暮死,无声无息?一想到此,李斯浑身泛起一阵神圣的战栗。他趴到地上,一阵干呕。   大丈夫于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留在上蔡郡,他注定将一事无成。他将被胡乱埋葬在某个乱坟堆里,他的名字只会被他的儿女们偶尔提起,而等到他的儿女们也死去了,他的肉体也早已在棺椁里腐朽烂透,他的名字也将不会被世间任何一个人所记起。到那时,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点李斯曾存在过的痕迹。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烧在李斯死寂了二十余年的心中。他感觉到,名利的野兽正在他的体内苏醒,并向他发号施令。而他,也将乐意遵从。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能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果断和决绝是李斯一贯的作风。他在同事们的一片惋惜声中,辞去了为众多乡亲羡慕的公务员一职。他要到兰陵去,他听人说过,兰陵有一位当代的圣人——荀卿荀老夫子。他要去投奔他,学习帝王之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的头脑和智慧,便是他仗以扬名立万的武器。   李斯辞职之后,才将他的决定告诉他那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妻子吓坏了,然而丈夫的意愿又怎能违背?她一边为丈夫收拾包袱,一边流着眼泪。两个年幼的儿子问:“阿妈你在做什么?”她说道:“阿父要出远门去了,要很久才能回来。”妻子将收拾好的包袱递到李斯手里,小声问道:“万一事情不成呢?”   李斯歉疚地望着妻子,说:“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就算我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李斯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以为告别。最小的儿子刚学会说话不久,他仰望着自己的父亲,脆声说道:“阿父,等你回来了,我们再到城外逮兔子去。”   李斯眼眶一热。他不许自己犹豫,背上包袱,夺门而去。   2.万世师表   第一次出门远行的李斯,心里忐忑不安。妻子为他新做的草鞋在崎岖坎坷的道路上留下浅浅的脚印,他正在一步步离开娇妻和稚子,一步步离开故里和亲朋。他已无法回头。这是一次冒险,这是一次赌博。   涉过了三千道水,问过了十万回路,李斯日夜兼程,终于在大半个月之后,到了兰陵。进城之前,他就着溪水洗了一把脸,只见水中的人儿,脸色憔悴,满眼红丝,面容平静,无悲无喜。   兰陵的繁华富丽,远非上蔡郡所能比拟。马可?波罗惊羡于我中华天朝的锦绣河山和风流人物时的心情,想来和此时的李斯相差无几。李斯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前后左右那些衣冠华丽、外貌潇洒的兰陵市民比较起来,他是那么寒酸和不起眼。然而,每当有人对他这个乡下人投来惊异的一瞥时,李斯都会以强硬的目光和他们对视,同时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这些人也不过尔尔,只如粮仓里的老鼠,寄生在一个好地方而已。倘把他们置于茅厕之中,也就是食不洁的厕鼠罢了。”如此一想,李斯的头颅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骄傲地昂了起来。   李斯找人打听荀卿的住处。那荀卿乃是一代学术宗师,全兰陵城的荣耀,问谁谁知道。有几个好心人见李斯是从外地来的,还硬是把他一直领到荀卿的家门口,弄得李斯非常不好意思。   这个时候,荀卿已经从兰陵令的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专一心思,著书育人。他和孔子一样,“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是以,尽管囊中羞涩的李斯交纳的学费少得可怜,荀卿依然将他收为弟子。李斯温暖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万世师表。   跟随荀卿学习的弟子,虽然不及孔子门下的三千之数,但千八百人还是有的。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荀卿将这些弟子按知识水平分成不同的等级,类似于今天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李斯安顿好了之后,荀卿对他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看看到底该将他分到哪个等级。然而,李斯并不是一个考试型的学生,出来的成绩甚是糟糕。尽管他那一手妙绝人寰的小篆书法看得荀卿三月不知肉味,但是荀卿还是将李斯分到了最低级别的专科班。   至此,李斯遇到了他出门远行以来的第一次挫折。   其实,论智慧和武功呢,李斯一直都比荀卿门下的那些弟子高那么一点点,无奈一次考试考砸了,便沦落到最受歧视的专科班去了。更要命的是,由于荀卿先生的精力所限,专科班的任课老师并不是荀卿先生本人,而是他带的那几个博士生。   李斯灰心丧气,几次想回上蔡郡拉倒。然而,他觉得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实在太没有志气。他酝酿着滔天的怒火,寻觅着泛滥的发泄。   这一天,机会来了。荀卿先生开大课,所有的弟子聚集一堂,聆听教诲。   我们不妨大胆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一个大院子,黑压压地坐满了人,阳光在头顶明媚着。为了让荀卿先生的话传遍院子的每个角落,弟子们早提前把树上的知了捉了个干净,屋檐上的鸟窝也给捅了,偌大的院子,像一台被按过静音键的万丈彩电,阒然无声。   荀卿先生清清喉咙,登台开讲道:“人之初,性本恶。”话音甫落,一人长身而起,朗声接道:“人之初,性本善。”荀卿先生循声望去,哦,原来是那个小篆写得极好的李斯。   荀卿先生又道:“先有鸡。”   李斯道:“先有蛋。”   荀卿先生道:“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李斯道:“青,取之于蓝,而蓝不及蓝;冰,水为之,而温不如水。”   遇上这么位抬杠的,课是没法上了,荀卿先生冷哼一声,拂袖而去。李斯则浑身上下被一种复仇的快感包围,他克制住不让自己仰天狂笑,挑衅地看着身边的同学,往宿舍走去。包袱早已收好,妻子和幼儿正在故乡上蔡倚门而盼。   荀卿先生不愧是伟大的教育家,被李斯当庭顶撞之后,气很快就消了。在李斯身上,他看到了其他学生所不具备的独立思考的可贵品质。他深知,只会人云亦云的人,注定一辈子没有出息。他追上李斯,两人在和平而友好的气氛下进行了一番长谈。荀卿大悦,当即拍板将李斯升入博士班。所谓一逢风雨便化龙,李斯在荀卿的悉心教导下,学业大进,才华尽显。很快,其文章、经术、谋略、辩论,在荀卿门下已是无人能及。荀卿叹道:“日后能继承我衣钵的,当为李斯也。”   话休絮烦,且不表李斯在饕餮精神食粮的同时,物质食粮却时常断档;不表李斯在孤独的异乡对妻子、幼儿的思念;也不表看见别的同学饮酒嫖妓时李斯心中的愤怒和失落;只表光阴似箭,一晃四年,李斯自度学业已经大成,足堪游说诸侯、定国安邦,便向荀卿辞行。荀卿挽留他留校任教,李斯婉言谢绝。做学问岂是他的志向所在?   李斯到宿舍收拾好包袱,哼着小曲,心情雀跃而狂野。他正准备出门,却从门外进来了一个陌生人。李斯好奇地打量了陌生人一眼,而就是这一眼,让他下定决心在荀卿门下又多待了三年。那么,这个陌生人是谁呢?他身上又有着怎样的魔力?   3.一生之敌   必须承认,有些人一望即知为非凡人物。李斯仅仅打量了陌生人一眼,便断定他是自己今生遇见的第二个注定不朽的重要人物。第一个自然是他的老师荀卿。陌生人衣冠华丽,俊美优雅,提着贵重的皮箱,看样子像是刚来报到的新生。李斯作为一个老生,对这位新生却丝毫也不敢轻视。他知道,若小觑了此人,只会是他自己的损失。   李斯的第六感告诉他,眼前之人必将是自己一生的劲敌。   陌生人注意到李斯,也是眼前一亮。“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陌生人自我介绍道。他说话有些口吃,因此,这么短短的几个字,已费了他不少力气。   李斯哪里有心情在乎这些肉体上的细微缺陷,他已完全为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所震惊。他把自己的脑袋伸进自己的肚子里,在里头一阵狂喊:“我没看错人。天哪,韩非!他就是韩非!”   李斯近乎癫狂的兴奋,不是没有来由的。韩非,韩国公子,弱冠之年便已才高四海、名动天下。崇拜英雄是人类的本能需要,韩非,便是为当时无数读书人所崇拜的英雄。李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能有幸和传说中的韩非同窗。因此,一时的失态也在情理之中。两人坐下摆了会儿龙门阵,均有相见恨晚之意。韩非想不到的是,在兰陵这么个小地方,除了荀卿先生之外,居然还有李斯这么一位智慧之人。李斯想到的却是,韩非我不如也,我将从而游之,从而学之,从而过之。李斯撂下包袱,不走了。   韩非的到来,在荀卿的弟子中间引发了不小的轰动。韩非所到之处,总会被狂热的同学包围,向他提些五花八门的问题。韩非此人口吃,每由李斯代答。李斯虽为代答,却总能暗合韩非的心意。很快,李斯和韩非便成为一对死党。两人居则同室,出则同车,亲密之态,不逊于新婚的夫妻。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像李斯和韩非这样令后人心潮澎湃的两个男人的相遇实不多见。究其原因,一是要相遇的两个人都是超重量级人物,而且吨位相当;二是要足够年轻,至少不能太老,人一老,便会固执或傲慢得令人生厌;三是要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一夜情什么的都不能算;四是要互相影响,彼此促益;五是要两人分开后均能在境界上较前有一提升。想来想去,大概也只有唐朝那两个半人半神的诗人——李白和杜甫符合条件了。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相逢,缘分哪。与此相比,一男一女的相遇则等而下之了许多。即便是才子佳人遇见,那又如何?大家见面了,爽一下,就算拍成A片流传后世,后人想起你们来,最多也就是性欲高涨,断然不会心魄摇荡,只悔生之晚也,不得从游请益。所以说,境界有差距。扯远了,打住。坚决打住。   看见李斯和韩非如此相得,最高兴的莫过于荀卿老先生了。他苍老的心灵如同秋日的田野,沉浸在丰收的金黄之中。他不无自豪地在孔子画像前祝曰:吾道之光,吾道之倡,又岂在门人之寡众?视韩非李斯二人,较圣门七十二贤人孰如?   回到李斯,他在韩非身上学到的知识不会比他从荀卿身上学到的少。韩非以他独特的贵族视角和超凡的天才才能,将李斯领入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韩非带来的珍贵典籍、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历朝得失的深入见解,都使李斯受益匪浅。李斯像一块贪婪而高效的海绵,能迅速把他所接触到的知识吸干消化。日后,李斯回忆起这段美好的求学岁月时,这样评价他和韩非的关系:不遇李斯,韩非不失为韩非;不遇韩非,李斯不得为李斯。这话多少有些谦虚。我愿意作这样一个比喻,即把李斯和韩非比拟成两个生产知识的国家,韩非国通过“口吃牌火车”向李斯国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李斯国却也通过“抬杠号货轮”向韩非国反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除了荀卿国之外,韩非国和李斯国互为最大的“知识贸易伙伴”。只不过最终结算下来,韩非国是贸易顺差国,李斯国是贸易逆差国。当时就是这样。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名利的野兽在李斯的体内再度苏醒,他感觉到时机已经成熟,得时无怠,利在急行。他要离开兰陵了。这次,荀卿老先生没再挽留,他知道,此时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个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个李斯。此时的李斯,心如满月弓,志似穿云箭,他在向往着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着他。荀卿老先生只是问道:“汝欲何往?”   李斯对未来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当即慷慨言道:“斯闻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问:“汝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况斯乎?”这话勾起了荀卿的伤心往事。荀卿长叹一声,闭上双眼,不再说话。李斯给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去了。   李斯为什么要去秦国呢?当时,六国皆弱,秦国独强。六国皆弱,但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翻本的机会;秦国独强,但也没有强到敢拍胸脯叫嚣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宁为鸡头,不为牛后。六国弱,好啊,正要用人,这一去,还不弄个部级干部当当?秦国强,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是有限的,一去,顶多也就做个处级干部。去六国,就这么定了。李斯可不这么想。他不做鸡头,也不为牛后,他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光芒如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 can make it here,you can make it 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所以,我们好胜而骄傲的李斯同学要去咸阳。   李斯再来告别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兄弟韩非。哥俩年纪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说些不足为荀卿道的知心话。李斯痛饮一杯酒,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耻也深,其志也烈。韩非贵为韩国公子,对卑贱和贫困自然没有李斯这样深切的体会。他本来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但见李斯去咸阳的意愿甚坚,也不便多说。韩非倾囊,得十数金,悉数赠予李斯。李斯也不推辞,坦然受之。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摆尾,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   ……

媒体关注与评论

   《流血的仕途》读完让人感到惊心动魄,它不但在讲历史,讲古人的智慧,更是在讲人性。它不是那种看起来跟我们没什么关系的历史著作,也不是随处可见的通俗读物,而是通过对历史画面的描述,让读者受到启发,有所收获。   ——潘石屹   26日当晚,本欲以4个小时读完这本33万字的《流血的仕途》,不料竟读了6个多小时,半夜加餐一顿,一直读到27日凌晨。该书显示出作者文史哲融会贯通的卓越才华,辞章绚烂,见识通透,人生感慨与丰厚学养把握均衡,文体上也勇于探索,灵感所到之处,下笔生花。70后作家拥有此笔人才,国之大吉也!   ——孔庆东(著名作家、北京大学教授)    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李斯是一人个复杂的人。明代著名思想家李贽在《史纲评要·后秦纪》中说,李斯“是圣是魔,未可轻易评说”。可见,李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孙立群(南开大学古代史教授)   《流血的仕途》里有一种向上的精神,这种精神让人心潮澎湃,不可阻挡。正如胡适所言:李斯的“有为”思想,影响了中国千千万万的知识分子!我想,也许不光是狭义的“知识分子”,现在的公务员、经理人、老板、学生等等,读曹昇这本书,都必将受益匪浅。   ——刘波(近现代文学博士)

编辑推荐

   ★大秦政坛二号首长奔腾跌宕的仕途传奇。   ★2007年中国书业年度评选“最受读者欢迎的历史小说”!   ★以心证史,亲历两千年来中国仕途的终极诡秘!   ★比《德川家康》更适合中国人吸收运用的政治权谋与人生哲学。   ★21世纪年轻人为官、从商、自我成功必读必鉴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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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53条)

 
 

  •   如果奉秦王嬴政为千古一帝,那么千古一相非李斯莫属。关于李斯的评价,传统观点认为李斯功过参半,甚至功不抵过;属于政治上的奇才和道德上的小人的等。《流血的仕途》的作者依据大量历史事实,对很多有争议的地方给予合理而大胆的想象,给我们塑造了一个血肉饱满、才华横溢,建立了丰功伟绩而结局悲惨的英雄形象,同时展现给我们的还有那个跌宕起伏、英雄辈出的大时代和作者深厚的文史功底和独特的写史方法。
    一个伟大的悲剧英雄。

    李斯之所以伟大,在我看来至少因为以下几点:
    1、超然的人生勇气。厕鼠和仓鼠的故事不仅成为李斯人生轨迹转折的插曲,也成为千百年来经典的励志故事。李斯虽出身卑微,但毕竟是一名衣食无忧的国家公务员,并且已近而立之年,却能舍弃那种下班后出上蔡东门,牵着大黄狗与两小儿遛弯的幸福生活,前往异国他乡度过长达六年枯燥的求学生涯和从零开始且前景未卜的仕途,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即使今天,有几人愿意扔掉金饭碗,离别父母妻儿,背井离乡的去进行既不包分配又不发文凭的再深造?可见,出身低微却不甘平庸,心怀天下却不贪图安乐是李斯乃至所有伟大人物所共有的品质。
    2、非凡的政治智慧。谏吕不韦编成《吕氏春秋》,救郑国修成郑国渠,上《谏逐客书》废除逐客令,促秦成三足鼎立之势,平息成娇、嫪毐叛乱,釜底抽薪而灭韩,离间计而灭赵,荐尉缭、用姚贾,保韩非,定郡县、挽危秦等无一不是高瞻远瞩,运筹帷幄的得意之笔,李斯对秦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同时代人物的分析和认识堪称出神入化。从相国府舍人到秦国客卿,从廷尉到丞相,李斯忍辱负重,甚至委曲求全,利用自己的政治智慧最终完成了扶助赢政、统一天下,开创千古帝业的伟大理想。
    3、不朽的历史功绩。近日读易中天《帝国的终结》一书,再次体会到秦一统天下,废封建,定郡县的伟大历史意义。李斯的历史功绩主要是扶植赢政平息内乱,扫灭六国,统一货币和度量衡,开创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这些功绩不仅惠及当时,甚至影响中国数千年历史。没有李斯,赢政雄才伟略的实现指定要大打折扣,或者推迟几十年。
  •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下(大秦政坛二号首长奔腾跌宕的仕途传奇。)
  •   《流血的仕途》之所以优秀,至少因为作者实现了以下几点的完美结合:
    1、别开生面的写史方式。以往历史作品,风格循规蹈矩,语言严肃呆板,观点很少突破主流认识。黄仁裕的《万历十五年》、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在风格和叙事方式上进行了各具特色的历史性突破,《流血的仕途》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该书重视人物心理分析,用中西文学作品中的故事或其它学科知识来解释历史现象,剖析历史人物。当然,这些都源于作者厚重的文史功底,可谓厚积而薄发。此外,简短、精辟而又调侃式的语言更是锦上添花。
    2、大胆而合理的想象。历史似乎只能靠记载和考证而不能靠想象,但事实
    上,记载也可能失真,诸多记载往往自相矛盾,考证则因不能穷尽一切因素而难以还原历史真相。而合理、大胆的想象反而更接近历史事实,更合乎逻辑。《流血的仕途》作者对很多或有争议,或无法考证的历史事实进行了想象和推理,而这些无不服务于作者唯美的历史愿望,如对李斯和韩非恩恩怨怨的想象,对焚书坑儒的独家解读,对始皇疯狂求仙及沙丘之变后李斯的心理变化等等,这些,可能和历史事实不符,也可能凑巧猜中,但对小说并不重要,因为,他的想象和推测是在史料的基础上,并且是符合逻辑的,而且满足了读者的英雄情结和弃恶扬善的美好愿望,或许,这才是该书最大的特色。
    3、唯美而客观的解读历史。
    读完《流血的仕途》后我一直想,如果该书改编成电视剧,一定引人入胜,因为蔚为壮观的历史场面,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鲜明饱满而结局却无限悲凉的人物形象。或许李斯就是第二个庞涓,或许焚书坑儒就是李斯为虎作伥的暴行,或许沙丘阴谋就是李斯政治道德沦丧的顶峰,但曹三公子偏偏把李斯塑造成一个情深意重,智慧无比的英雄,我想,这可能是作者对有争议的历史人物的分析首先着眼于人性优点,用唯美的视角去解读罢了,这有何不可?有何不好?
    李斯对韩非的崇敬、爱惜和感激之情既合时代特点,又符合感情逻辑,如果李斯象庞涓那样妒贤嫉能,他能建立如此丰功伟绩吗?而焚书坑儒,作者根据这一历史事实的细节(坑术士而不杀儒生,焚民间思想类书籍而在官府存档,保护科技类书籍,对民间私藏书的定罪量刑相对较轻等),还原李斯焚书坑儒的出发点和实际效果,我认为这不是在美化李斯,而是在还原历史真相,是科学、客观的研究历史。
    当然,李斯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历史人物,该书也不非尽善尽美,但瑕不掩瑜,不妨将这些问题留给读者,留给历史。
  •   曹三公子出新书了——《嗜血的皇冠 光武帝刘秀的秀》。赶紧在读新书之前,再回味一下《流血的仕途 李斯与秦帝国》。其实,评论《流血的仕途 李斯与秦帝国》,不外乎两点:
    其一,就书说书;
    其二,表表李斯。

    实话讲,这本书读过很久了。只是“新书”太诱惑,“旧书”很难忘。便借机白话一番。在日前流行的通俗历史中,我认为《流血的仕途 李斯与秦帝国》是写的最好的一本。写则尊重事实,合乎逻辑;读则感同身受,酣畅淋漓。读过上册的人,一般难于放弃下册。

    作者试图采用镜像法则表述历史,并企望临摹历史人物的思绪,重温历史人物的心迹,让读者“以心证史”,仿佛亲历,而不是只站在遥远的地方冷眼旁观。对于此,我认为作者做到了,而且我也看到了。个人觉得镜像法则在本书中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李斯对于韩非的所做、所为、所想、所念。每次说到这本书,总感觉李斯与韩非又鲜活地站在我面前,而且历久弥新。

    I have a dream。这句经典的台词,表达了太多人的心声。我想这个心声不仅是李斯的,更应该是作者的。曹三公子的那个DREAM应该就是“以心证史”。 I have a dream,这只是一个开始。瞧瞧,《嗜血的皇冠 光武帝刘秀的秀》这不已经面市了么!


    书,已经说过了;该表一表李斯了。

    李斯,名斯,字通古。河南上蔡人。只要说到李斯,便不能不说他的“老鼠哲学”——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多么朴素的愿望啊,多么可爱的李斯呀。他只是想换换地方,实现从“厕鼠”到“仓鼠”的“跨越”,然后便可“牵黄犬出东门”了;然而,事实上,何止是“跨越”,他实现了“飞跃”——走的太远了,所以只能在去留之际,“忆牵黄犬出东门”了。唐朝诗人胡曾,这才站在李斯的墓前,掩面长叹:上蔡东门狡兔肥,李斯何事忘南归?功成不解谋身退,直待咸阳血染衣。

    对于李斯的评价,貌似已有定论,且少有异议。但是如何解读李斯,并斩获怎样的感悟,便是“仁者”与“智者”的各自见解了。所以,小女子亦且答问一番:
    “仕”者,如“斯”?
    不甘寂寞,赴秦施才,书荐逐客,策灭六国,推行郡县,制度标准,“仕”者,当如“斯”;
    聪明一世,糊涂一世,篡改伪造,助纣为虐,腰斩于市,诛夷四族,“仕”者,莫如“斯”。
  •   很早就对秦史感兴趣,因为秦王朝才是中国第一个统一王朝。李斯在秦帝国这个隆隆战车中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大。李斯的一身也是秦帝国从强盛走向辉煌,由巅峰跌入深渊的过程。
    正如书名一样“流血的仕途”,李斯的仕途的确遍布着斑斑血迹,从默默无闻的吕家看门人,到后来的权贵嫪毐和吕不韦,再到后来的蒙恬,最后是自己。上下部可能由于是分开写的,结尾都很发人深思。上部结尾是李斯在城门目送吕不韦离去,堂堂辉煌一世的丞相,如今默默离去,给人无尽的伤感和惆怅。虽然明知仕途险恶,明知可能终了也是一场空,却无论如何也不甘心放弃,直到命运到来的那一刻。心里面得是遗憾、还是悔恨,抑或是满足,终是化为一声长叹。到了下部结尾便更为凄凉,李斯满门抄斩,临行李斯对儿子说要是还在上蔡,我还和你一起到郊外放狗逐兔。很多史学家都认为李斯是一个追求饱食的仓鼠。而我觉得李斯的追求应该不止于此,可是和赵高勾结篡位却又暴漏的它的那份私心,凡此种种书中都给予了一定得答复。
    总的来说,这部书觉对是值得一看的,透过作者嬉笑的文字,更多的是发掘出人物内心的世界,让一个个历史的人物再我们眼前再现。读过之后或多或少会带给你一些关于生活的深思,人到底应该怎样活着,是庸庸碌碌任凭别人摆布一生,还是奋起把握自己的命运哪怕只有一瞬。
  •   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看李斯在大转折期的官场生存智慧,发现两千年来中国仕途的终极诡秘!
  •   初始以为《流血的仕途》和《明朝那些事》的风格类似,读完之后才知并不相同。如果说"明"是一部历史人物局,对每个皇帝和重要人物逐一剖析;"流"更像是一部反映秦代(国)的历史编年局。通过李斯由一介布衣成长为秦朝宰相,再到受害于赵高的过程,以第三者的角度描述了战国末年到秦统一六国及极速衰落的情形。李斯在书中有时为主角,有时又成为一个旁观者。对于从未看过诸如《史记》等历史经典的人来讲,不失为一部了解秦代(国)历史的好书。此外,相比"明","流"引用了更多的史籍,文风更多复古,对提高古文的阅读能力更有帮助。但对李斯的结局,由于文中掠过赢政26年到34年的叙述,也未像描述吕不韦如何走向仕途顶峰那样描述赵高的发迹之路,到最后写到仅凭赵高游说就使李斯背叛赢政遗诏,总觉得言之不详。李斯一代权臣怎能轻易就和赵高联手,固然有忧虑公子扶苏称帝后会不信任,但有蒙恬的亦友亦徒(据书中描述)李斯保的一世英明应无大碍,其中恐怕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需要了解。
  •   佩服《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的作者曹三公子,他用丰富的想像力和幽默的文笔,为我展示了千年前的大秦帝国的兴衰。佩服李斯,有目标,有谋略!想了解那段历史吗?看这本书决不会失望!
    另,期待该书的终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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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chang123网友

    听说曹三公子的《仕途》准备出版了,先向可以一卷在手,整本完览的读者道贺了,你们太幸运了,李斯命运的环生险象、跌宕起伏,公子心理描写的惊才绝艳、犀锐华丽......无宵旰之劳形,无断炊之隐忧,徜徉周详,信步神游,乐何及矣!当然也就要向跟曹三一路走来的“三客友”道个劳了,--------大家辛苦了!从2006-1-18开始,楚狂人跟贴曹三的《仕途》开始,到今天的200余万的点击率,2万余条跟贴,对于一部用半文言写就的历史小说来说,越聚越多的“三客友”群体是可以为曹三骄傲的,且不说曹三写的如何辛苦,作为曹粉,我们能感同身受的是深宵煮酒,天涯晓月的那份伫候;是被啊三文采风流激起的开怀大笑;是“李斯们”一次次的山穷水尽和一回回的豁然开朗;是对先秦时代华彩流芳之精神画卷的悠然神往,以及被曹三勾得眼热心跳后那遥不可及的连载更新...有时候,心里那个怨呀,都一年多了,大家还在坑里盼星星,就算长征,中央红军也两万五千里到了陕北,李斯还躺在曹三的墨水瓶里不愿现身...

    为什么会是这样子呢?在“快餐历史小说”盛行的今天,一部语言风格“半文半白”的历史小说能独立天涯潮头呢?首先是他选取的时代,先秦时期是中国人永远的精神家园,那是一个灵性张扬的时代,中国人的心中高飙着古朴直烈,自由狷介的性灵之风,那是一个谋慧迭出的时代,诸子百家,纵横捭阖,中国人为世界在精神领域做出的贡献丰盈而伟大...
    毋庸讳言,秦后的中国,历史的车轮原地打转,乏善可呈,毫无新意,两千年过去了,中国人的精神变得中庸圆滑,机巧无根,我们有必要在自己的精神家园里捡拾那份失落的魂灵。
    其次是视角,一般基于信史的历史小说之创作路数是用几个实有的大人物和大事件做骨架,再虚构一些小人物和小事件来烘托敷陈,穿引结构,是谓大事不疑,小事不拘,求其丰满而结实,以为俄罗斯的胖大嫂方能尽曲线之妙,其间但有一、二真知之魂灵,亦可得富丽堂皇之观矣,如果没有一两件灼见这种手饰的话,就只剩下臃肿呆滞的脂肪了,独曹三公子以信史自期而又鲜见这种虚构敷陈之小人物然作品却不失其珠圆玉润,凹凸有致,如此妙曼的身姿何来尔?那就是曹四的心理史学的功力了,呵呵,错了,是“曹氏心理史学”,说白了,是一颗嘻皮落寞的现代心灵和远方那些伟大的心灵之间的呢喃和对话...
    而为了这种对话,首先要面对年代久远,资料既信史残缺又众说庞杂,异议纷呈的先秦史,斟酌梳理,书山蹀躞,无怪乎曹三的一年光阴就只写了李斯的十年时间,“快餐历史”盛行的滔滔浊世中,曹三其人,本渊雅以用其博达,行淡定而奋其狂狷,从而厚积薄发,咀英吐华,意纵云高,神会先贤。
    时常遥想,西子湖畔,青灯一豆,黄卷古籍边上抬起的一双倦眼可有被秦月眷顾...
  •   《流血的仕途》里有一种向上的精神,这种精神让人心潮澎湃,不可阻挡。正如胡适所言:李斯的“有为”思想,影响了中国千千万万的知识分子!我想,也许不光是狭义的“知识分子”,现在的公务员、经理人、老板、学生等等,读曹异这本书,都必将受益匪浅。
  •   对千古一相李斯的解读,至今还没有一部作品能超越《流血的仕途》。
  •   流血的仕途,的确,纵观李斯一生,也是官场奋斗的滴血之路。
  •   令人惊叹的写作才华,一反以往历史小说的平铺刻板,以谐趣的笔法还原历史,也复活了李斯和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等枭雄明争暗斗的历史图卷。
  •   李斯又是一个悲剧英雄,在我看来这也是作者对李斯的定位。李斯生的平淡,活的精彩,死得窝囊。他的人生悲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被误认为妒贤嫉能的庞涓第二。韩非和李斯,同样的智慧,不同的出身,不同的风格,不同的人生悲剧。李斯对韩非是崇敬、爱惜、感激,但因为赢政的政治哲学,因为韩非的爱国之心和才华,赢政采韩非思想而杀韩非其人,而李的成为赢政替罪羔羊的最佳人选。书中李斯跪别韩非一幕催人泪下,韩非死了,但成了爱国英雄,成了大时代最后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而李斯却成为诛杀韩非的千古罪人,背上了在自己死后几千年都卸不掉的包袱,韩非伟大有几份,李斯罪恶就有多深。悲,莫大于此。
    2、为维护帝制而主导焚书坑儒。历史教科书里,焚书坑儒已成为秦施暴政的杰作和其迅速覆灭的原因之一,而李斯无疑是始作俑者。商鞅变法后,法家思想逐步成为秦立国的指导思想,秦灭六国后,为统一思想,强化统治,急需将法家思想正统化,当时儒法两家水火不融,李斯作为法家政治家,扬法抑儒,既符合历史,又符合出身。但既然儒家思想最终被奉为两千年来的正统思想,那么就算坑儒坑的只是术士,焚书焚的只是民间书,那也是罪莫大焉,因此,罪人这顶帽子自然归主导的李斯和点头的赢政所有。
    3、为维护个人利益而错结“沙丘之盟”。李斯一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错信赵高,篡改秦始皇遗诏,诛扶苏立胡亥。李斯这么做,表面上看是为了保住自己丞相之位,但深层次原因应该是一旦扶苏继位,将实施儒家的仁政思想,不但要废李斯丞相之位,还会废除赢政的制度,动摇法家思想的统治地位,这是李斯最不愿看到的。为维护自身利益和政治信仰,李斯用暂时背叛赢政的方式来忠实赢政的事业。但是,“沙丘之盟”不过是赵高的一个完美阴谋,而赵高只不过是一个只谋人,不谋事,只揽权而不尽责的小人而已,和这样既不够格又不按套路出牌的人过招,既是耻辱,也是悲哀。
    李斯死了,死得很窝囊很悲惨,韩非走了,赢政走了,我李斯也要走了,寻找我的朋友,寻找我的主人。李斯死后,赵高玷污了法家思想,加速了大秦的灭亡,李斯如泉下有知,必将对自己一生唯一一次错误的决定悔恨得死不瞑目。
  •   甘罗死了,死的很是莫名其妙,《流血的仕途》读后感。“奉上帝命,召君归天上。”自此,天下便少了一个天才,多了一段虚幻的神话。像甘罗这样的天才,却死在了李斯的仕途下,真叫人惋惜,用现在的一句话来形容就是“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世间如李斯者何其多,或许某日我们也会成为别人路下的甘罗,亦或者他人成为我们脚下的甘罗。而本该属于吕不韦的天下,却在李斯的介入下,逐渐形成了一幅三足鼎立的局势。常说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但李斯能说是小人吗?该是不能吧!流血的仕途,玩的是计谋,斗的是心智。赢者笑傲天下,输者则粉身碎骨。
  •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   文中对李斯的仕途坎坷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描写,对于秦朝的历史和制度也有一定程度的分析,而且作者的文笔极好,恢弘大气地展现在出了几千年前那个风云变幻的大秦王朝,而穿插于文中的各种权益计谋也值得现代人学习,作为还在读大学的我看后很受启发。
  •   这几天一直在看《流血的仕途》,主要写的是李斯如何坐上秦国相国之位,又与赢政一起统一六国。可是我始终闹不明白啊,就这么一个简直聪明绝顶了的人,怎么就完败给了赵高呢??百思不得其解啊!.
  •   李斯与大秦帝国,跌宕起伏仕途传奇值得一看
  •   看《流血的仕途》,看到李斯死了,就看不下去了,唉
  •   作者说,临摹他们的思绪,重温他们的心迹,让读者“以心证史”,仿佛亲历,而不是只站在遥远的地方冷眼旁观,的确,对于遥远的秦帝国,对于那个年代的李斯,我们所知甚少,通过这本书,不但了解到李斯的仕途之路,更了解到仕途的精髓。精彩!
  •   《流血的仕途》读完让人感到惊心动魄,它不但在讲历史,讲古人的智慧,更是在讲人性。它不是那种看起来跟我们没什么关系的历史著作,也不是随处可见的通俗读物,而是通过对历史画面的描述,让读者受到启发,有所收获。
  •   《流血的仕途》这本书,把一个小人物的崛起历程,写得丝丝入扣,入木三分。他不仅是在写历史,也在写中国的文化,他是一本历史之书,也是一本人学之书。
  •   曹昇的小说写的很是别有风趣,看这本流血的仕途不仅能激励自己生活的现状,并且能在工作之余感受小说情节的迷人。好书,力荐!
  •   这两本书(连同下册)我连续看了两遍。因为第二本书看到一半才体会到作者说的“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于是就又读了一遍。
    就好像《如何阅读一本书》说的一样——阅读想象文学,最重要的就是“体验”二字!体验理解书中人物的经验,也从想象中创造出来的经验中学习。我一直很喜欢这种“感同身受,有如亲历”的感觉,但我却对虚拟的世界不太感冒,所以久已不读小说。而这本史书恰恰是很好的一本“小说”,让你情不自禁的设身处地——如果我是XXX,我会怎么说怎么做。然后再像对答案一样看下文、看结果。对结果的反思其实也就是“醒悟人生”的过程。正所谓,读史可以使人明智!

    毫不夸张地说,通读完此书,就好像过了一次李斯的虚拟人生。
    上部主要讲述李斯从普通人到秦国宰相的过程,读起来比较轻松,只不过通过一次次“设身处地”之后,才不得不感叹,伟人之所以为伟人必有一般人没有的胆量和思维。至少,李斯同学的很多决定,即时我面对着同样的机遇,就算让我三思六思我也是做不出来的。
    下部比较沉痛,昨晚读完掩卷的那一刻很是惆怅。从沙丘之变,到与赵高的和解,到最后的灭门腰斩,也许每个人都会情不自禁的去想如果李斯当初果断地杀赵高,立扶苏,一切都将不一样。但是,平心而论,一页页地读过来,即使我已知道结局,但在当时那个形势,我也会做出和李斯一样的选择。所以,无奈就在于,很多时候,人生就如慢火煮青蛙,看似每走的一步都是最好的选择,但到了突然醒悟的那一刻,早已为时已晚。

    读完此书,明白这个道理已经算是受益匪浅,至于它的答案,我还需要好好思量。
  •   平时并不爱看历史题材的小说,但《流血的仕途》翻了几页就感觉爱不释手。非常喜欢。
  •   流血的仕途和明朝那些事一样好看,但是论可读性,那么流血的仕途更值得一读。作者的文史哲知识功底不是一般的好,融汇到书中后,书中的人物、故事变得精彩纷呈、惟妙惟肖。读者还可以从中体会到做人的哲学,做事的哲学,读完后会陷入沉思与反思中!
  •   买给朋友的、他非常喜欢这个本书、喜欢李斯的仕途传奇、、
  •   对着电脑工作了一大天,真的累惨了~回到家了,翻翻当当购的《流血的仕途》,真是非常新颖,原不知道历史也可以这样写呢! 很解乏,嘿
  •   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似乎有些东西人类永远也无法改变,因为这是一场别人制定好的游戏规则,注定也是一场流血的仕途。
  •   就算过了2000多年 仕途还是一样的 李斯很值得现在的人学习
  •   看了《流血的仕途》,写的真是有血有肉啊~突然发现,人生居然还可以这样,换种活法吧,明天我就重新地改变一下活法,哈哈
  •   看完了这本书,想起了,同样是述说历史,通俗易懂的语言,幽默风趣的方式,古今中外,多有征引.
    本册起于李斯离开楚国上蔡郡,终于吕不韦被逐出咸阳,跨度为十八年.李斯出身于社会底层,年轻时只是楚国一个看守粮仓的小吏.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小城上蔡,来到秦国的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抗争,最终竟从贫贱的布衣,跃为秦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
    李斯和吕不韦有太多的相同点,他们都来自于社会底层,靠自己的奋斗,最终获得了显赫的地位;他们都是外客,始终被秦人视为异类,即便他们在秦国取得了巨大成功,却也并不能获得秦人的真正认同.
    他们越是成功,反而越会遭到秦人尤其是宗室的厌恶和排斥......
  •   李斯从一名北漂屌丝成功做到大秦政坛二号人物,当真不容易,很有激励作用
  •   公交车上看《流血的仕途》,看到韩非之死时,我居然控制不住地泪流满面, 啊啊啊啊啊啊,好糗!!
  •   看仕途流血道路,品人生百态滋味
  •   《流血的仕途》里有一种向上的精神,这种精神让人心潮澎湃,不可阻挡
  •   流血的仕途这本书听人说挺好的,玩当当网上买了一套,挺实惠的,质量也挺好的!不管是字体,纸质还是包装都实惠的,建议大家以后从当当网上买书看!方便又快捷!
  •   《流血的仕途》里面有一句话,人这一生或许要认识很多人,但是能决定你命运的就那么一两个人。我现在就觉得,能遇到这本书实在是太幸运了。
  •   自古仕途流血,何处回头是岸?
  •   流血的仕途,慢慢看吧
  •   08年就读了流血的仕途,如今再次拜读,仍意犹未尽,好书,收藏
  •   流血的仕途
  •   简直字字珠玑!曹三公子大才,在下佩服,恨不得全文摘抄去炫才耀学。看了《流血的仕途》觉得人的天分果然是太有差别的。
  •   最近看了《流血的仕途》和《后宫甄嬛传》,讲男人和女人的奋斗史,都很励志噢!
  •   政治斗争是残酷的,李斯从一个小吏做到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的传奇一生被曹昇活灵活现地复现了,走进李斯,了解他的官场智慧。
  •   秦朝背景下的一本很棒的历史小说,李斯这传奇的一生,在曹昇笔下娓娓道来~~
  •   读一遍参悟历史,第二遍懂得人生。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大多数人只是时光的过客,命运的俘虏,只是埋头种地或读书,人生的终极意义是什么?是奋斗!世上万物同根同源,生死轮回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消磨,曾国藩在其家书写到:世上极为聪明者和极为愚蠢者都不多,中材占大多数,这些中材多受风气的影响,引导他向东便向东,引导他向西便向西,多放纵自己追逐世俗的爱好,长大后渐渐习惯成自然,于是便有了普通人的宿命论。他们认为自己的处境是命运的安排,而能参悟生命终极意义的李斯,便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家乡,去寻找生命和事业的巅峰,如果不能证明我可以,也要证明我不可以。能有这样的志气,谁能说他不可以?!
  •   几天读下来,虽算不上细细品读,倒也一字不拉的看了一遍。人言读好书如品香茗,我这不懂茶之人也不好乱言。我从书中读到了一代名臣的一生,从少年到白头,从布衣到丞相。作者写作耐看,从书中也可以看到作者读过很多东西,对此我十分佩服。有一点,我觉得书中所写李斯有些温情过于严肃,在廷尉这个位置上的人,应该杀伐气更重些,当然历史上的李斯是什么样的没人知道,这也不过是我个人的猜测罢了!
  •   古人智慧不可小视,读这本小说,看李斯如何审时度势,历经政坛巨震而不倒,最终成功登上权力的巅峰?
  •   本书以李斯为核心,实际上描绘了大秦帝国的兴起和衰落。将此书当成官场宝典来阅读,实际上有些搞笑。本书的对白写的不错,但文白夹杂,有些时候有些别扭。
  •   作者以第三人称的视角描写着这个故事,比起传记更像小说。整部作品围绕的是两个谐音词,始皇寂寞到始皇既没。中间李斯不停地穿插穿插剧情。好吧,原谅我,这不是一部反映“基”本国策的书籍。而是为李斯正名的好书。 李斯的骂名由来已久,以“焚书坑儒”最盛。李斯毕竟不是始皇帝,没有能耐修建一个硕大的“李斯纪念馆”彰显自己的光辉伟绩,而秦代对于李斯其人的描绘又在莽夫项羽“阿房一炬”中损失大半。曹三能林林总总凑成一本书,也算是功德圆满了吧。 李斯是不是一个好人?关键在于对于好人的定义是什么。正如我最近看的另外一本书《我们为什么离正义越来越远》所说,正义的定义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变。那么好人是否也是这样呢? 杀害知己韩非子算吗?焚书坑儒算吗?篡改遗诏算吗?对赵高背信弃义的举动视而不见算吗?反过来说——歼灭始皇一统的劲敌算吗?郡县制的提出算吗? 到底是三七开,还是五五分。曹三是个聪明人,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只在李斯被腰斩成两段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来了一句:不知有汉,何论魏晋。 看来他的撒手人寰之后,身后名算是就此留给后人来评判了。
  •   刚拿到时只是随便翻了几页,里面人物的称呼很让我惊讶----啊爸~
    我觉得我可能知识有限,实在想不明白那个朝代把父亲叫啊爸的吗????
    不过,对李斯这个人很有兴趣去了解下的~
    于是昨天一个通宵看掉大半本书去***
    政治---总是用血肉堆砌起来的*
    李斯是秦朝政治家,曾经担任过秦国的丞相。
    据司马迁的《史记李斯列传》记载,有一次,李斯在厕所见到老鼠吃人粪,一见到人和狗,老鼠就被吓跑了。后来,他在仓库里看到老鼠很自在的偷吃粮食,也没有人去管。于是,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这就是说,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就应该象在粮库里偷吃粮食的老鼠,才能为所欲为,尽情享受。

    李斯认为,人生在世,卑贱是最大的耻辱,穷困是莫大的悲哀。一个人总处于卑贱穷困的地位,那是会令人讥笑。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目的,李斯辞了小吏去学“帝王之术”。

    经过多年的奋斗,李斯从长史、客聊、廷尉一步步高升,最后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成为国家粮仓里的大“硕鼠”。
    由于有秦始皇的赏识,李斯不仅官运亨通,连子女也都跟着沾光。李斯的长子李由做三川郡守,掌握了一定军政大权,其他子女也都与帝室结了婚姻关系。有一次,儿子李由回到咸阳,李斯摆设家宴,百官都来赴宴祝酒。李斯突然想到了老师荀卿告诫自己的“物忌太盛”话,感慨地对百官们说:“我是个平民百姓,今天却做了丞相,可以说是富贵到了极点。但是,物盛则衰,我还不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呢”。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后,李斯为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附和赵高伪造遗诏,立少子胡亥为帝,赵高篡权后又施展阴谋,诬陷李斯“谋反”。临刑之前,李斯仰望天空,长叹一声“仓鼠上越高,摔越远也。”

    李斯死后,“老鼠哲学”并没有被消灭。相反,却被世人代代相传下去,并且还得到了发扬光大!
  •   一本书讲透中国仕途两千年来的秘密
  •   曹昇的书读来给人以很强的快感,以一种很轻松的笔触为大家带来两千年前的历史故事,让大家知道了祖龙和李斯是什么样的人,个人非常喜欢像读故事一样的读历史~
  •   李斯作为大秦崛起的一个外臣,从贫民到最后位高权重的丞相,最后死亡,其中也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
  •   这本书旁古通今,引人入胜感觉比《明朝那些事儿》文采和构思都好多了。故事比较有特色,作者的叙述的也津津有味将李斯、秦始皇、吕不韦等人写的活灵活现通过秦朝逐渐统一六国到秦二世的衰退,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写出来一个有血有肉的李斯的奋斗史。让人明白伟人之所以是伟人,见识,眼光,报复,选择,机遇都很重要。这是本好书,赞一个。
  •   李斯与秦始皇联手开创大一统帝国的历史传奇,读起来惊心动魄!
  •   上本写的是李斯的从上蔡的一个小吏到秦国长史的一个过程。作者曹昇于嬉笑怒骂中说史的风格,吾之最爱
  •   曾经看过大秦帝国,因此想多了解一下李斯这个人。只是还贵了点,哈哈
  •   花了一天的时间来读这部书的上下册。行文流畅,不失幽默。时而忍俊不禁,时候感伤不已。的确是部好书。对于一个人的评价,个人认为应该辨证的来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呵呵。李斯的成功可能是就比别人多走对了那么一两步,可他的失败,也可能就是比别人多走错了那么一两步吧~~从他的身上其实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权谋之术也好,为人处世也罢。或多或少的都可以学到那么一些~~这部书可以说是小说,也可以说是一本教科书
  •   作者对于仕途的剖析可谓深刻,对人性的剖析更是如此,如:人性有两个特点,一是普遍同情弱者,二是施恩图报,并想当然地以为,施恩越大,回报越多。这第二个特点简直就是弱点。很赞成!
  •   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像李斯和韩非这样令后人心潮澎湃的两个男人的相遇实不多见。此等基情不能不围观。
  •   很犀利的一本书,作者以独到的视角,带我们认识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李斯,以及令人振奋的大秦朝
  •   用通俗的语言娓娓道来一个布衣到首长的传奇,每一步都是血的斗争、权的倾轧、谋的较量,走到最后我想李斯如果有知也终于发现这一切不过是王的盛宴,而他恰恰离王还差一步。
  •   这是我迄今为止看过的最好看的书,作者曹昇真乃当世之异才,才华横溢,完美的展现了李斯的一生,写李斯的人不多,能把李斯写的那么光彩夺目的,这本书能告诉你答案!极力推荐读者朋友购买此书,你将从中获得一股前所未有的向上的力量!
  •   主线是李斯跟秦始皇直接的配合。遵循历史而又不完全等同于历史。严肃中带有幽默,淡淡幽默中有些桀骜。历史小说的新风格。
  •   对战国后期,秦朝初建这段时期的历史很感兴趣,以李斯为切入点,写的很好,读的很爽
  •   那么早的古人就悟出了:"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从而决定“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当代社会真好,悟出这样道理后不用一股脑走仕途,可以选秀,可以相亲,可以做秀,这就是前人的智慧。
  •   对这样一位传奇人物的仕途详尽的阐述,还是很不错的
  •   此书写尽了李斯传奇一生,让世人了解官场的生存之道。
  •   语言诙谐幽默,又不失严谨,一点也不枯燥,小说的形式写出历史,非常好看,比上历史课和历史老师不知道好多少倍,要了解秦朝的李斯直接看这本书吧,别让老师讲了,老师根本没这个讲的明白彻底
  •   以往历史书中的李斯非常负面,这本书对李斯的形象刻画很多面。
  •   看到最后的时候,李斯狱中上书胡亥,正话反说,等来的却是更残酷的刑罚。好在历史的结局,不外乎一个全灭,对所有人都一样。
  •   挺好看,尤其是李斯闯入大殿,向嬴政慷慨陈词的那一段。不过其中有一些穿越的段子,不太适合对这段历史不了解的人士。容易误导。
  •   看完对李斯这个人了解得很全面了,这是一个历史上被简单化了的典型人物。原来每一个看似简单的历史人物的背后都有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
  •   中国的仕途,太黑暗!
  •   我很喜欢曹先生的写作方式。写的很好。本来对于李斯这个人我没有太多的感受。看完后,发现曹先生写的非常的好,把李斯描写的很立体。看完就立马买了曹先生的嗜血的王冠。
  •   首先,这本书可以让我了解不历史,然后在作者风趣的笔墨下更显其价值,它让我看到了一个如此成功的李斯,如此让人敬仰的李斯。最后想说当当物流很快。
  •   各种搞笑各种意识流各种无厘头,但都在试图用轻松诙谐的语言讲述仕途的冷暖自知,读起来真是一会儿笑一会儿叹息。
  •   很喜欢写平定嫪毐的那段,李斯和秦始皇的风采写得格外突出!
  •   买此书之前刚刚看过当年明月所著,一到四部一气看下来,渐渐有些审美疲劳....所以初见此书颇有些漫不经心,误以为无非是部跟风之作,大同小异.头几页也确实显得平淡无奇,然而.....

    继续看下去却大吃一惊,其文字之诡异,文风之犀利让人惊叹不已.擅长旁征博引的人并不少见,但天马行空如曹三者就寥寥无几了.一味引经据典的卖弄为人所厌,但曹三的思维跳跃极其惊人,时间上横跨几千年,空间上飞跃几万里是常有之事,趣味无穷...不经意间足见作者文思敏捷,且知识面极广!

    按说两部作品不好简单比较,但就文字功力而言,当年明月立时逊色不少,相较之下,他所谓的白描风格就显得单调甚至幼稚,更象是一种翻译工作,把历史用自己的现代的语言翻译撰写,按照历史的蓝本大段临摹转述即可*相信看过那四本书的朋友会有同感,语句时有重复,细节处着笔不够,看过第二本以后就会印象模糊,因为事件大体相似,所用语句大体相似,历史无非是战争和平,权力斗争不断循环*如功力驾驭不逮,捉襟见肘自然就逐渐显露了*

    曹三的文字用惊心动魄来形容毫不为过,读来每每有所触动*时有半文言夹杂,梢显晦涩,但仔细阅读并不难懂*且古人精炼的语言有时真的是一字千钧*如换作我们今天的语言,味道就完全变了*

    无厘头的搞笑也是曹三特点之一,但暴笑后却引人深思,处处机锋,字字珠玑*

    如明朝那些事算是一杯清水,此书可算酽茶一盏,喜欢,好书,赞!
  •   上册很精彩,李斯从秦国的政坛冉冉升起,虽然知道他最终的结果,但很想知道具体是怎么发展的。
  •   爱看书,爱看史书,通过历史了解人性。李斯是个猛人。
  •   这本书写得不错,特别是吕不韦自杀、《谏逐客书》、救郑国、韩非之死等,都给人留下深刻的映象,李斯的结局不能不说是悲惨的,但是他的一些功绩也是不能磨灭的!推荐!
  •   这本书用诙谐的语言详尽的描述了李斯的起起落落,在现代人面前展开了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越读越痴迷,越读越入境
  •   打算入仕途的朋友可以看一看
  •   读了试读部分就觉得是自己喜欢的风格,第二本已经快读完了,内容着实精彩。也从李斯的身上学到了思考与坚持。好像不是在讲人物传记,而是像小说一样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里面的人物对话都是用的古人,但也好理解,只是有些太长篇的,例如李斯的《谏逐客书》、还有韩非入狱写的那一大长段,读起来实在力不从心啊!!!!!
  •   减少单纯历史的乏味,以现代人的口气来分析李斯的一生,很值得看
  •   很好看,作者用词华丽,李斯的成长之路也相当精彩.那一段宏大的历史和鲜明的人物跃然纸上,心向往之
  •   一直觉得李斯是个牛人,几经潦倒屈辱,从一个小吏做到宰相,可以说没有李斯也未必有那名垂青史的秦始皇。所以读秦史不读这本的话,那就是缺憾了。
  •   文中最令人感慨的一段话——“曾经,李斯是那么骄傲,心中暗暗认为,嬴政能有他这样的大臣,是嬴政的福气。等到如今胡亥做了皇帝,李斯才真切体会到,能找到嬴政这样的君主,应该是他李斯的福气才对。”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啊。
  •   其实,李斯与韩非,都堪称那个遥远年代两颗耀眼的巨星!看完李斯,希望作者写一些韩非。
  •   诙谐不失严谨 曹三公子以独特的视角 重新写下了 李斯这个权臣的经历 从无名之士到助始皇统一天下 他付出了许多 得到了许多 正负之和 我等只能独品 不能还原真相
  •   作者写的很真实 李斯从草根逆袭成为千古一相 很受用 学习了 难得的好书 值得一看
  •   很好的书,讲述了李斯为官为人的一生,不可多得。
  •   对于帝王从来不缺乏认知和解读,但对于辅佐或者隐藏在帝王背后的人却缺乏应有的关注和解读。李斯之于秦王朝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知秦史,须知李斯。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便利。
  •   为李斯的政治智慧所折服
  •   若论出仕之道,李斯怕是最值得后人借鉴膜拜的古人之一。或许我们的智慧到今天都还远不及他。
  •   李斯与秦帝国 写的真心不错 虽然在07年的时候看过 今天再好好品味一番 当当的速度 终于让我不敢相信 这么快到了 卖了这么多年书 速度这么快的还是头一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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