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月传说之夜曲

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作者:[美]布莉·的斯佩恩  页数:414  译者:姜彦青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这是一部超自然的浪漫爱情小说,媲美于《暮光之城》。讲述了狼人的禁忌之恋爱,真爱的救赎。教区牧师的女儿“乖女孩”格蕾丝•迪万(“圣恩”之意)与三年前无故失踪的青梅竹马的伙伴丹尼尔•卡比(狼族)重逢,知道了三年前哥哥裘德遍体鲜血、丹尼尔不知所踪的秘密,然而,要拯救自己的爱人,必须搭上自己的灵魂。   作者探讨了救赎和原谅、爱与失落等主题,读者和评论家一致给予极高评价。

作者简介

布莉·德斯佩恩,现居美国犹他州的盐湖城,在大学期间就致力于为费城和纽约贫民区的青少年编写和导演话剧,也正是这些经历让她重拾了儿时对编写故事的挚爱。 
《暗月传说》系列一经推出,立即获得年轻读者的热烈回应。亚马逊网络书店平均评价5颗星,并且销售排名居高不下,英国、法国、德国、匈牙利和泰国等多家出版社也迅速买下版权。

书籍目录

给我的布里克献祭第一章 浪子归来第二章 承诺……承诺……第三章 白纸,重新开始第四章 似有神助第五章 爱永不止息第六章 奇迹的创造者第七章 责任第八章 诱惑第九章 感恩节第十章 意想不到的事情第十一章 原来如此第十二章 疑团仍未解开第十三章 上帝的猎犬第十四章 高处不胜寒第十五章 迷途的羔羊第十六章 未完成第十七章 披着人皮的狼第十八章 秘密之书第十九章 选择第二十章 恐惧第二十一章 毫无希望第二十二章 首&尾第二十三章 常识第二十四章 永远第二十五章 另一个第二十六章 英雄第二十七章 天宠不再第二十八章 救赎

章节摘录

  献 祭  我的嘴里满是鲜血,我的血管被火焰烧焦。  我忍住了尖叫。一弯银刀滑落下来——是我选择了命运。  我,死去或者活着。拯救或者毁灭。天使或者恶魔。  我是格蕾丝。  我把银刀深深地插了进去。  这是我的献祭——    英雄这个称号跟我毫无关系  因为地球上有很多恶魔横行霸道,所以上帝决定以毒攻毒。我的家族是勇士部落的一份子。同时,他们又是忠实而虔诚的上帝的拥护者,谨遵他的教诲。上帝决定封赏卡比家族——赐予他们超能力。    他们并不知道自己体内寄生着一只动物——也就是狼——它正一天天地啃噬这些人类的感情,那些消极的感情,特别是骄傲、嫉妒、下流、怯懦、还有憎恨  恶魔们就培养这类感情。当上帝的猎犬一点点变得高傲自大的时候——越来越觉得他们比凡人都更优越的时候——他们心中的那只狼也在一点点长大。它控制了他们的思想、行动,一点点吞噬他们的灵魂。于是,上帝的福音最终变成了一种诅咒。  现在,它的力量已经强大到足以控制上帝的猎犬的理性,将他们变成了披着人皮的狼。当它施行伤害和杀戮行为的时候,猎犬们的凡人灵魂就会被出卖。  狼人总是想要杀害他最爱的人……  如果你有勇气,那么最好是你来将那把匕首插进狼的心脏。据我从那个盲人预言家那里学到的东西来讲,唯一可以将我从那个怪物的魔爪中解救出来的办法就是被你杀死。为了寻求生存,我心里的狼会毁掉任何我爱的人,而唯一能解救我灵魂的办法就是杀死这只狼,以真爱之名,被那个最爱我的人杀死……    第一章  浪子归来    午餐过后  “格蕾丝!你赶紧去看看新来的家伙!”艾普丽尔从下面的过道跳着过来对我说。她对什么事都兴奋过头,时不时让我想起以前养的那条可卡(西班牙长耳猎犬)。  “是不是让人想入非非啊?”我的背包差点掉在地上,这愚蠢的柜子密码!  “绝对不是。这家伙讨厌死了。他刚刚被前两所学校开除了,而且听布雷特?约翰逊说,他好像现在还处于假释期呢。”艾普丽尔咧开嘴笑了笑,继续说,“而且啊,大家都知道裘德才是真正的大帅哥嘛!”她像煞有介事地猛打了下我胳膊。  得,这下我的背包真的掉了,那盒粉蜡笔“啪”地掉在我脚边。“我可不想知道!”我咕哝着蹲下去,一边捡着滚得到处都是的粉蜡笔,一边说,“裘德是我哥啊,你不是忘了吧?”  艾普丽尔骨碌碌转着眼睛:“午饭的时候他肯定跟你打听我了,对不对?”  “嗯,”我捡着碎成几截的粉蜡笔,说,“他问:‘艾普丽尔怎么样?’我回答‘她很棒啊’。接着,他就给我分了一半他的鸡肉三明治。”我敢肯定,这丫头是“重色轻友”,恐怕她是为了接近我哥哥才跟我做的朋友——像这学校一半以上的其他女孩一样。  “赶紧去啊!”她扭头催我上楼。  “那你一定帮我啊。”我拿起一支碎蜡笔晃了晃,“这是我从咖啡店回来时刚买的。”  艾普丽尔蹲了下来,捡起一支蓝色的粉蜡笔,说:“你买这些干吗?你不是一直都用炭笔吗?”  “还不是因为那幅画,我一直没办法画出理想的效果嘛!”我拿过她手里的那支蓝色粉蜡笔,将它卡在盒子里,“我准备重新画一幅。”  “但是明天就要交稿啦!”  “如果画不好,我不会交的。”我说。  “我觉得那幅画也没你说的那么糟糕吧,”艾普丽尔说,“对了,那个新来的家伙好像对你那幅画很感兴趣呢。”  “什么?”我很惊讶。  艾普丽尔跳起来猛地抓住我的胳膊,说:“快来,你一定得去瞧瞧。”她一边说,一边拉着我冲向画室。  我紧抓着蜡笔盒:“喂,你真是个怪人!”  艾普丽尔笑着加快了脚步。  “嘿,她来了!” 看见我们出现在画室的拐角处,琳恩?毕肖普大叫起来。画室门口聚集着一大堆同学,我和艾普丽尔一到,他们便自动向两边分开,给我们让出一条路。珍妮?威尔森还盯着我,小声和琳恩嘀咕着什么。  “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啊?”我问。  艾普丽尔指了指前面说:“就是他。”  我停下来,上下打量着这个新来的男孩。这家伙完全将圣三一(HOLY TRINITY)学校的着装规定抛在脑后,上身套着WOLFSBANE的乞丐装T恤,下身搭配了一条脏兮兮的黑色牛仔裤,膝盖的地方破成了细条、染黑的浓发遮住了脸;苍白而毫无血色的手举着一大张画纸——那是我的素描!而且……这家伙竟然坐在我的位置上。  我从看热闹的人群中挤过去,径直走到桌子旁边说:“不好意思这位同学,你坐的是我的位置。”  “那么,你肯定就是格蕾丝咯?”他眼皮抬都不抬地说。刺耳的声音让我有种寒毛倒竖的感觉。  我下意识地退后几步:“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他指着我放在画具盒(午餐时间我将它留在教室了)里的遮盖胶带上的姓名标签念着:“格蕾丝?迪万(Divine,意思是圣恩),”他冷哼了一声,继续说,“你的父母一定有‘天父情结’吧?我敢打赌你爸爸一定是个牧师。”  “是牧师怎么样?这好像不关你的事吧!”  他将我的素描举到面前,说:“格蕾丝?迪万,你爸妈一定希望你特别有出息。”  “没错。请你离开。”  “可你这幅画也太‘有出息’了吧,”这家伙完全没有住嘴的意思,“这些树枝的感觉都不对,还有啊,那个树结应该是向上的吧?你怎么画成向下的了?”他说完,用细长的手指捏起一支炭笔,旁若无人地在我的素描上画了起来。  我被他的莽撞行为彻底激怒了,但是让我吃惊的是他挥舞着炭笔勾勒出那些粗粗细细的线条时候的那份轻松和自在,那些以前让我头疼的树枝突然之间像是活过来了一样,跃然纸上。他还用小指的一侧将树干上的炭笔痕迹晕开——这种画法可是巴洛先生在课上反复强调的“大忌”。但是不得不承认,那种模糊的手法恰如其分地展现出了树干的神韵。接着他又给树枝添加了一些阴影,然后在最低的那根树枝上画了一个树结。奇怪啊,这家伙怎么知道那个树结长在最低的那根树枝上呢?  “住手!”我大叫着,“那是我的画!还给我。”我抓住了画纸,但是又被他抢了过去,“还给我!”  “那你亲我。”他说。  艾普丽尔的惊叫声真的很能表现气氛……  “什么?”我大声地问。  他探着身子看着我。那张脸还是被乱蓬蓬的头发遮掩着,一个黑石吊坠从他的T恤里面滑了出来。  “亲我,我就还给你。”  我抓住他拿着炭笔的那只手:“你以为你是谁啊?”  “这么说你不认识我咯?”他抬起头甩了甩头发,将脸露出来。那张脸看上去惨白得毫无血色,然而真正让我大吃一惊的是那双乌黑的——从前被我称做“黑泥派”的眼睛。  “丹尼尔?”我惊讶地松开了他的手。叮当一声,炭笔掉在了桌子上。此刻,我感觉脑袋被突然涌进来的一万个为什么挤得满满的。  “裘德知道你来这儿了吗?”  丹尼尔握着胸前的那颗黑石吊坠,嘴唇微微张开,像是要说什么。  就在这时,巴洛先生走了过来,他双手交叉在水桶一样粗壮的胸前。“我告诉过你上课前要去管理员办公室报到的。”他对丹尼尔说,“如果你不能尊重我的话,年轻人,我恐怕不能让你来上我的课了。”  “我正要走呢。”丹尼尔推开椅子,大步流星地从我旁边走过去。他那染黑了的头发再次遮住了眼睛。  “回头见,格蕾丝。”  他走后,我盯着那幅素描出了神。画纸上那些拥挤的黑色线条勾勒出一棵孤傲的却很有个性的树。我从巴洛先生旁边跑过去,从堵在门口的围观者中挤了出去。“丹尼尔!”我大声喊着他的名字,但是门廊里一个人也没有。  这倒是挺符合丹尼尔的风格,这家伙最擅长玩失踪。  晚餐过后  屋里回荡着刀叉和碗碟丁零咣啷的碰撞声,我现在担心的是那个“你今天都做了什么”的餐间话题,按照老规矩,这可是我们迪万家“臭名昭著”的晚餐必备环节。  爸爸自告奋勇打头炮。他最近似乎对教区举办的慈善活动充满了兴趣。不管怎样,这对他的生活方式来说,无疑是一个转型的好机会。他最近一直都窝在房间里做研究,裘德和我都戏称他正在“图谋”自立门户开辟一种新宗教。妈妈则跟我们讲了她诊所里新来的实习生,还有小宝宝詹姆斯在日托所学会的新词汇:豌豆、苹果、海龟。查瑞特(Charity,意为仁慈,宽厚)则报告说她在科学考试中得了A。  “我成功地让大部分朋友为我们的‘衣物捐赠活动’捐赠了衣物。”裘德将小詹姆斯的肉馅糕切成大大的几块之后说。  这我倒是一点也不奇怪。“玫瑰羽”协会的一些人一直声称裘德的善举只是在作秀。不过裘德的确也就是那种人,我意思是说,除了他还有谁会放弃毕业班的自由与清闲,每周抽出三个下午在教区孤零零地做研究?或者,有谁会因为不愿意在球场上表现得“咄咄逼人”,而失去了与校曲棍球队一起训练的机会?虽然有时我会觉得做裘德的妹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如果你要我不爱这个哥哥的话,我宁愿选择前者。  一想到我将要讲的“今天都做了什么”和丹尼尔有关,我就头皮发麻。  “很好!”爸爸夸赞裘德。  “我也这么觉得,”他咧嘴笑了笑,继续说,“昨天我告诉他们我捐了衣服,然后鼓励他们也都来帮忙。”  “你把哪件衣服捐了?”妈妈问。  “红色的那件。”  “你的那件乐斯非斯(North Face)?但是,差不多都还是新的呢!”  “我是觉得接下来的三个学期我都穿不着它。我自己不穿,然后把它压箱底,会不会有点自私啊?毕竟别人可能正需要呢。”  “裘德说得对,”爸爸说话了,“我们需要好点的衣服。这还没有到感恩节呢,气象台已经预言今年冬天的低温又要破纪录了。”  “太好了!”查瑞特欢呼起来。妈妈小声嘟囔着什么,她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明尼苏达州的人对不断打破纪录的低温这么欢迎。  我握着叉子不安地拨弄餐盘里的土豆泥。这时,爸爸扭头看着我问了我最不想听到的那个问题:“你今晚这么安静,有点奇怪哦,格蕾丝。说说你今天过得怎么样?”  我放下叉子,将嘴里的肉咽下去,该死,怎么吃起来这么像泡沫塑料。“我今天见到丹尼尔了。”  妈妈抬起头试图阻止詹姆斯把自己的食物在桌子上乱丢。她眼睛里一闪而过的那个神情告诉我:这个家里的人对这个名字根本不感兴趣。  围绕着餐桌我们谈论任何话题:死亡、少女怀孕、政治,甚至还有苏丹的宗教歧视,但是有一个话题很久以前就再也没有触及过了——丹尼尔。  爸爸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格蕾丝、裘德,你们两个明天下午来教区一趟吧。我们这次慈善活动号召力很强,得到了很多捐赠。我都快挤不进去办公室了。那些包裹装得满满的都是罐装玉米啊,呵呵……”他说着轻轻笑了起来。  我清清嗓子:“我跟他说话了。”  爸爸的笑声就这样被我的一句话扼杀了,以至于听上去他像是被噎得喘不过气来。  “哇哦,”查瑞特握着叉子正要往嘴里送,突然停住说,“再透露点细节呗,格蕾丝!”  这时,裘德将椅子往后移了一步:“我能先离开吗?”他一边问一边将餐巾放在桌子上,不等大家回应,他就径直离开餐桌走了出去。  我回头看了看妈妈。她的眼睛似乎在埋怨我:看看你干的好事吧!  “豌豆!”詹姆斯大叫着将一把豌豆扔在了我的脸上。  “对不起。”我低声说,趁机也离开了餐桌。  过了一会儿  我在门廊里发现了裘德,他裹着从睡椅上拿来的阿富汗毛毯。天气很冷,呼出的气都变成了白色的雾。  “很冷的,裘德。进来吧。”  “我没事。”  这还叫没事?他可骗不了我。很少有事情能让裘德烦成这个样子的。裘德看不惯的事情有很多:学校里有些女生说了很过分的话之后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我开玩笑的”,就以为天下太平了,裘德非常厌恶这种行为;他还很讨厌人们白白浪费“以上帝的名义”这句话;他最不能忍受的是那些大放厥词的人扬言“野力队”永远赢不了史丹利杯。但是无论多愤怒,裘德永远不会尖声喊叫,也永远不会破口大骂,他其实真的是一个很内敛又很深沉的男生。  我一边搓着胳膊取暖,一边坐在了他旁边的台阶上:“对不起,我又提起了丹尼尔。我不是故意惹你生气的。”  裘德抚摸着他左手手背上的那道长长的伤疤。这是他的惯常动作,所以我在想他这会儿抚摸那道伤疤是不是有什么特殊含义。“我没生气,”他终于开口了,“我只是担心。”  “你担心丹尼尔?”  “我担心你。”裘德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我们有着一样的罗马人的鼻子和深棕色头发,但是我们蓝紫色的眼睛里常常不约而同地流露出害怕的神情——尤其是现在,他的目光中隐藏着一丝不安与担忧。“我知道你是怎么看他的……”  “以前我就这么认为了。三年前我对他就这种看法了,我那时候还没成熟。”  “而你还是个小屁孩儿。”  我本来想说些什么缓和一下气氛,比如“你不也一样”(毕竟哥哥只比我大一岁)之类的。但是我知道他说那些话并无恶意,也没有因为我比他小一岁而瞧不起我,我只是希望裘德能够意识到我已经17岁了,17岁距离被允许约会和开车的年纪已经快一年了。  冷风灌进我身上单薄的棉运动衫里,就在我冻得正想进屋的时候,裘德拉住我,将我的手放在了他的手心里。  “格蕾丝,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啊?”  “如果你再看到丹尼尔的话,答应我,不要跟他讲话好不好?”  “可是……”  “听我说,”他继续说,“丹尼尔是个危险人物。他还是原来的他,你必须保证离他远远的。”  我用手指绞着毯子的边角。  “我很严肃地跟你说话呢,格蕾丝,你必须跟我保证。”  “好的,好的。我保证。”  裘德紧紧地握了握我的手,然后看着远方发呆。那眼神看上去像是在看千里之外的什么东西,但是我知道他其实是在看那棵干巴巴的胡桃树——这棵树就是我在绘画课上想要努力表现的那幅素描的原型——这棵胡桃树也是我们家院子和邻居家院子的分割线。我在想,裘德是不是在回忆三年前的那个晚上。那是他最后一次见丹尼尔,当然也是我们所有人最后一次见丹尼尔。  “怎么了?”我小声问,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紧张地问过这种问题了。家里人都装作什么事儿也没发生过一样,但是没什么理由能够糟糕到足以解释为什么我和查瑞特要被送到祖父母家过三个月。家里人总是说“那没什么”,可是“没什么”根本无法抚平裘德左眼上面那个小小的白色伤疤——一道和他左手上的那个一样的伤疤。  “你不应该在吃饭的时候说那些不愉快的该死的事。”裘德小声嘀咕着。  我摇了摇头:“丹尼尔没有死。”  “对我来说,他已经死了。”裘德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我也从没听他用这种语气说话。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看着他,希望能读懂隐藏在那冷酷眼神后面的真实想法:“哥哥,你什么事都可以跟我说。”  “不,格蕾丝,真的不行。”  这话真够伤人的。我下意识地把手抽了回来,我真的不知道对他的话该作何反应了。  裘德站了起来:“顺其自然吧。”他不动声色地说完,然后把毯子盖在了我的肩膀上,转身走上台阶,紧接着,我的耳边传来了纱门关上的声音。电视机发出的蓝色光芒从第一扇窗户中透出来。  一条大黑狗在空荡荡的街上晃荡着,走到那棵胡桃树下面,它停了下来,抬头看着我。它就那么伸着长长的舌头大口喘着粗气,那双闪烁着蓝光的眼睛紧盯着我。我不禁抖了一下肩膀,立刻将目光从那狗身上转移到了胡桃树上。  万圣节前夕下过一场雪,但是没过几天就化了,据说圣诞节之前都不会再下雪了。在此期间,院子里的一切都凋落了,除了那棵此刻正迎风嘎吱作响的胡桃树,所有树木不是棕色就是黄色。而这棵胡桃树却白得像是燃烧后的灰烬,在满月皎洁的光芒下,它站在那里像是一个左摇右摆的幽灵。  我这才发现丹尼尔在我的素描上作的那些修改都是正确的。我真的是把那些树枝都画错了,而且那个树结的确是长在最低的那根树枝上的。巴洛先生要求我们用图画来表现那些锁住我们童年回忆的事物。打开画纸的瞬间,我就决定要画这棵老胡桃树。但是在过去的三年中,每次路过的时候,我都会故意将注意力从它身上移开。有关它的回忆让我心痛——因为有关它的回忆也有关丹尼尔。而现在,我就坐在门廊里,看着这棵在月光下摇曳多姿的老树。看来它是铁了心要搅动我的记忆,逼着我去面对那一切了。  我站起身来,毯子从肩膀上滑到了地上。我回头看了看客厅的窗户,又看了看胡桃树。不知道什么时候那条狗不见了。听起来有点怪,当我绕过门廊蹲在伏牛花藤旁,那个“狗观众”没有定睛看着我,让我真的很高兴。我挠了挠手背,鼓起勇气伸到楼梯下面去找一个东西,其实它还在不在那里连我自己都不确定。这时,我的指尖触碰到了一个冰凉的物体,我又把手往里面伸了伸,拿出了那个东西。  一个金属午餐盒。我赤裸的双手捧着它,就像在捧一个冰砖。饭盒表面锈迹斑斑,抹掉盖子上那层岁月留下的厚厚灰尘,依稀还能辨认出上面褪了色的“米奇”标志。这个饭盒装着我尘封多年的回忆。它曾经是我、裘德还有丹尼尔的“百宝盒”,那时候我们喜欢把自认为很特别的东西藏在里面,比如波格、棒球明星卡,还有某天午后我们在树林里捡到的一颗古怪的长牙。可是现在,这个“宝盒”,更像一个小棺材,装满死去的记忆,而那些记忆偏偏是我努力想要忘记的。  我打开盖子,翻出一个破旧不堪的皮套素描本。翻阅着那些发了霉的纸张,最后一页吸引了我的视线:这是一幅肖像素描,这张脸我曾经画了无数次,因为一直没有想要的那种味道。主人公的头发是浅浅的亚麻色,几乎成了白色。那些发丝绝不像现在这么凌乱,也没有染成黑色,更没有像是好久没洗。他的下巴上有个笑窝,笑容看上去坏坏的,甚至还有些狡猾。最难以捉摸的是那双眼睛,我苍白无力的笔永远无法诠释出它们的深沉,那么黝黑而深邃,就像从前我们泡脚丫子的湖里那种肥沃的黑泥——这就是我说的 “黑泥派”。  回?忆  “你要这个?那来拿啊!”丹尼尔将那瓶松节油藏在身后,在我面前左右闪躲,随时准备躲开我。  我靠着胡桃树,气呼呼地叉着手。我已经追着他从一个屋子跑到另一个屋子,又追到院子里,之后围着胡桃树转了不知道几圈。这家伙趁我画画的时候偷偷溜进了厨房,一声不吭地偷走了我的脱漆剂。  “还给我!”  “亲我。”丹尼尔说。  “什么?”  “亲我就还给你啊。”他指着那个画在最低树枝上的月亮形状的树结,嘴边还挂着一丝坏坏的笑,“正如你所愿嘛!”  一句话说得我脸颊发烫。是,我真的太想亲他了,那是我11岁半时候最大的愿望,而要命的是这家伙知道我的这个“愿望”!丹尼尔和裘德在两岁的时候就成了好朋友,而我只比他们小一岁,自打学会走路之后,就像个小尾巴跟在他们后面。裘德从来不介意我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只是丹尼尔好像对我的黏人行为很反感。但是,如果丹尼尔想要扮《星战前传》里的“天行者”安纳?金,而裘德扮欧比旺?克诺比,一定得有一个女孩来扮演阿米达拉女王。丹尼尔总是拿这开玩笑,可对我来说,他是我真正喜欢上的第一个男孩子。  “我要告状。”该死,说这话的时候我怎么这么底气不足!  “不,你不会的。”丹尼尔探着身子看着我,面带微笑,“好了,亲我。”  “丹尼尔!”丹尼尔的妈妈从开着的窗户中探出头来,“你赶紧把这些油漆给我清理干净!”  丹尼尔像是触电了一般,立刻直起身子,眼睛紧张得瞪得圆圆的。他看着手里的松节油瓶子说:“行吗,格蕾丝?我想借用一下这个。”  “你一开始怎么不说拿它有用?”  “赶紧给我进来,丹尼尔!”丹尼尔爸爸的吼叫声从窗户里面传了出来。  他的手有些发抖了:“求你了。”  我点点头,他赶忙跑回家。我躲在树后面,听到他爸爸对他厉声大吼,具体吼了些什么我不大记得了。让我觉得难以接受的并不是那些话,而是他爸爸的音调——越来越低沉,后来慢慢成了让人胆战心惊的咆哮声。我坐在草地里,用膝盖顶住胸腔,希望自己可以做点什么帮他解围。  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距今天巴洛先生的课,已经近五年半;而距离裘德最后消失在我们视野中,也有两年零七个月了。“亲吻事件”一年后,他就搬来和我们一起住了,成了我们的哥哥。

媒体关注与评论

  狼人、禁忌之恋、惊险、魔幻等畅销元素融合,席卷全球的暗黑纯爱小说浪潮下的产物。  ——《纽约时报》    献祭灵魂的永生,真爱的救赎。  ——《时代》周刊    继《哈利?波特》和《暮光之城》后,布莉?德斯佩恩的《暗月传说》赢得了全球青年读者的喜爱。  ——《出版人周刊》

编辑推荐

  《暗月传说之夜曲》力压《暮光之城》,成为欧美最流行的超级畅销小说;荣登《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英国卫报》《出版人周刊》畅销榜;  同名电影由好莱坞大片《X战警》班底重金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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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85条)

 
 

  •   中国主要是鬼怪说的电影看得太多了,狐仙、老妖、牛魔王、白骨精等等,自从看了电影《黑夜传说》与其前传之后,便对国外的吸血鬼、狼人、人类之间的纠缠往事有了兴趣。更继买了一套《暮光之城》之后,又拿到了这本描述狼人之恋的作品《暗月传说—夜曲》。
    该书主要描写狼人的禁忌之恋以及真爱的救赎。教区牧师的女儿“乖女孩”格蕾丝•迪万(“圣恩”之意)在校园中快乐的生活,但她并不知道很快她的命运将发生改变。当与三年前无故失踪的青梅竹马的伙伴丹尼尔•卡比(狼族)重逢,开始愿意帮助有才华的迷途伙伴重回校园,并坚信自己的爱。但是当获悉了三年前哥哥裘德遍体鲜血以及丹尼尔不知所终的秘密。特别是发现了丹尼尔的狼人身份后,她面对的不是普通的难题,而是一个古老的诅咒。她出现了犹豫和彷徨、惊慌失措,但是最终真爱战胜了一切,只有相信真爱,杀死爱人,付出整个灵魂,甚至受到诅咒,变成恶魔,才能获得救赎。她要拯救自己的爱人。
    人狼之间开始了一次“爱是信仰”“爱是拯救”的行动,外国文艺中美女与野兽中,总是通过添加跌宕起伏的情节,目的就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真爱的渴望以及信仰,从而吸引大多数读者。
    爱是付出、爱是真诚、爱是奇迹。不得不佩服外国此类小说良好的创意,前几年是奇幻文学,而后是青春文学,现在是席卷全球的纯爱浪潮。狼人是个矛盾的怪物,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英俊、强壮,不幸背负着天生的罪恶,遭遇令人同情。他们不能付出真爱,因为会让他的所爱失去生命。而禁忌的爱情,失落的灵魂这种类型化叙事正是读者津津乐道的。每个女孩都有梦想,每个女孩都渴望纯真的爱情,她们永远期待自己能遇到白马王子,古往今来,爱情小说出现了无数模式,反反复复地叙说,从不疲惫。
    这部小说第一部总体是很精彩的,将人与狼人之间的禁忌之恋、绝美的爱情、矛盾的爱情表现的相当充分,拯救爱人但是要搭上自己的性命,这次女主角不再被动等待爱情降临或来自男性的救赎,更多表现出积极寻找自我,争取幸福的姿态。有点像那个《黑夜传说》中的情节,从受制于人,到最后奋起反击,用一己之力来拯救爱人,为了那个永恒不变的话题-爱情。
  •   “血族”这个词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吸血鬼的题材在小说中长盛不衰,但是关于狼人的传说我还是头一次看到。我很少看外国文学作品,因为总是记不住人名和地名,再加上个人水平有限又无比挑剔,原版的看不懂,译文的又觉得串了味儿。我虽然爱看言情,但仅限于国货,对于译作一直感觉不冷不热,唯独这本《暗月传说》给了我不一样的感觉。《暗月传说》是一本能够带给我新鲜感的通俗读物,书中融合了许多小说的畅销元素,如狼人、魔幻、禁忌恋、超能力等,探讨了救赎和原谅、爱与失落等主题,译文通俗易懂,在我看来,本书堪称暗黑纯爱小说的上乘之作。

    看开篇的“献祭”,感觉紧张,担心结局是个悲剧,莫非主角做了祭品?为此开始有些排斥本文,待我适应了那些令人头疼的名和姓之后,很快就能融入剧情,于格蕾丝同喜同悲。女主格蕾丝•迪万(寓意神的帮助、引导和怜悯)是教区牧师的女儿,她有个青梅竹马的伙伴名叫丹尼尔•卡比(卡比家族具有上帝赐予的超能力)。三年前丹尼尔无故失踪,全家人不闻不问,保守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当格蕾丝和丹尼尔意外重逢,从决定帮助落魄的丹尼尔重返校园那时开始,她的世界充满了惊险刺激。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为什么哥哥裘德对丹尼尔满怀戒备和敌意,他们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使曾经的朋友成陌路?牧师一家到底隐瞒了什么真相?为什么他们都对丹尼尔讳莫如深?当格蕾丝终于得知了三年前哥哥裘德遍体鲜血的真相、丹尼尔不可告人的身世之谜,面对古老的诅咒,经过短暂的彷徨犹豫,格蕾丝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牺牲自己救赎爱人——要拯救自己的爱人,必须献祭自己的灵魂。

    爱给了格蕾丝勇气,给了丹尼尔新生,这个关于爱与救赎故事告诉人们,爱能创造奇迹!

    被诅咒的灵魂、神秘的狼人、禁忌的恋情、美女的救赎,再加上纯爱浪漫的温暖人心,这样的作品想不畅销都很难。只是在刚开始的时候,第25页最后一段,我看不明白,那句“而距离裘德最后消失在我们视野中,也有两年零七个月了”令我困惑,为什么消失的不是丹尼尔而是裘德?联系前文我觉得这是个错误,希望以后的作品中这样的低级错误越少越好。
  •   喜欢这种类型的小说!终于买到书了!顶!自从看过《暮光之城》系列,就爱上了美国的这种类型的青春读物!期待后续!!
  •   因为爱上暮光之城,所以爱上吸血鬼系列。但除了吸血鬼学院及暗夜学院,其余的均不好看,但这本还不错,可以一读。期待下一本。
  •   看完此书很平静,没有看暮光之城的那种欲望强烈,而且他们的爱情没有太多的悬念,太过于直白,视乎感觉不到那种刻苦铭心的爱情,也没有想等待第二部的急切心情。
  •   书包装得很好,有一层薄膜覆盖,一点损坏都没有。外观的风格和 暮光之城 很像,书内的纸张不是很滑的那种,但是印刷清楚,字体大小也适合阅读,去书店比较过是一样的。
    内容才开始看,不过已经开始吸引我,有点欲罢不能了。
  •   丹尼尔又是一个帅狼人!
  •   书好看,但是还是觉得比不上暮光系列
  •   还不错,但我认为没有暮光好看。
  •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爱德华,贝拉跟雅各布谈恋爱的感觉。。虽然很青春但是也有点感动的地方,没有暮光那么系统但也还是休闲的调料。。。
  •   他们彼此爱的很深,但是灵魂必须要出卖,才能拯救自己的爱人。女主人公仿佛来自天堂的恩典,她是勇敢的,时时刻刻面对挑战和选择。
  •   细细品味作者淡淡优美的文字,被主角的心情起伏而牵动着,享受了一次美好而又感动的爱情!难怪它会成为青少年追捧的书籍,故事情节好的没话说,非常推荐!!
  •   喜欢吸血鬼系列的一切丛书
  •   不错的书,快递很给力,包装也很仔细
  •   好看,什么时候出第三部?
  •   故事很精彩,期待着续集!
  •   还没看。不过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
  •   很好看 一开始会有些闷 但越看越好看 可以说是扣人心弦呀~~!还算值得买的 但对于学生有点儿贵了
  •   更好看
  •   还没读,不过看介绍应该不错
  •   书还好,没有破损。
  •   书很不错 情节很生动
  •   非常好看!!值得一读!!
  •   估计很好看哦
  •   看完好久了,内容都有点不记得了,然后又来买2,但是挺好看的,因为当时也是一口气看完的,看完不会生气的书,最起码不算浪费钱,呵呵
  •   没说的 支持下去
  •   很好的,刚开始看的时候还觉得比较平淡 后面感觉挺好的
  •   他们邻里和睦晚上一大群人一起看一台电视,但是如果有人说了一句稍稍触动到政府或领袖的话,第二天就会被带走审问,他们中每三人有一人就是告密者。他们拥有全民免费的医疗体系,但是医院连点滴瓶都提供不了,而饥饿瘦弱的孩子也无法摄入抗生素,病人没有一个被治愈,最后一个个接连死去。
  •   很期待,看完再说
  •   送货快,喜欢
  •   很好的书!很喜欢!
  •   小浪人真挚的感情,值得大家关注哦
  •   开头有点闷。不过后面就好看了
  •   买来送人的,朋友很喜欢这种风格~~
  •   意外落幕后,丹尼尔说出真相:其实他的祖先是上帝赋予特殊能力以打击恶魔的战士,而他的姓氏「卡尔比」(Kalbi)则是「圣命猎犬」(Hounds of Heaven)之意,因此他除了嗅觉灵敏、动作敏捷,伤口也能迅速愈合。不过当今世上的猎犬一族所剩人数不多,目前皆以艺术家身份在某处群居。
  •   格蕾丝邀请丹尼尔参加感恩节晚宴,可是哥哥一见到他便火冒三丈,饭也没吃就扬长而去。晚宴开始后不久,客人竟发现门廊上有血迹,而在书房睡觉的小弟也不知去向。惊慌的众人赶忙分头寻找,格蕾丝随着丹尼尔走进森林,顺利找到小弟,这才发现丹尼尔拥有异于常人的敏锐嗅觉和运动神经。
  •   三年前,丹尼尔无故失踪,从此成为迪万家的禁忌话题。这次他再度出现,昔日好友的裘德不但排拒他,还禁止妹妹与他接触。偏偏格蕾丝抗拒不了「坏男孩」丹尼尔的吸引力,也想不透他有什么可恶之处,让家人如此厌恶,便决定让老哥和丹尼尔重修旧好,也让家人重新接纳他。
  •   书中的「乖女孩」主角是格蕾丝•迪万(Grace Divine, 即为「神圣恩典」之意),她生长于小镇的牧师家庭,有三个兄弟姊妹,与哥哥裘德感情最好。但是当丹尼尔•卡尔比出现在他们就读的高中时,这一切都变调了。丹尼尔是迪万家的邻居,曾是裘德好友,也是格蕾丝的玩伴,还曾因父亲家暴而短暂寄住迪万家。
  •   《暗月传说》以坏男孩与乖女孩的青春苦恋为主轴,揉合悬疑事件、家族秘密和古老传说,叙事手法流畅,文字生动,让《暗夜天使》的作者贝卡‧费兹派翠赞道:「喔我老天,《暗月传说》具备所有我想看的元素……唯一让我不满的是一个晚上的睡眠就这样被这本书给夺走了。」
  •   2009 年底,著名的童书出版社艾格蒙(Egmont)推出了美国作家布莉‧狄丝班在的超自然系青少年小说《暗月传说》,立即获得年轻读者的热烈回响。短短一个月内,亚马逊网络书店就累积了近六十篇读者书评,平均评价 4.5 颗星,而且销售排名居高不下,德国、匈牙利和泰国出版社也迅速买下版权。
  •   狼人神话和基督教信仰做了全新的翻转,更探讨了信仰与家庭、救赎和原谅、爱与失落等主题,:《暗月传说》既有媲美《暮光之城•新月》的狼人爱情故事、迷离的超自然谜团,也有流利优美的文字和深刻的人性描写,无怪乎读者和评论家一致给予极高评价,并热烈期盼续集的到来
  •   如果你有勇气,那么最好是你来将那把匕首插进狼的心脏。据我从那个盲人预言家那里学到的东西来讲,唯一可以将我从那个怪物的魔爪中解救出来的办法就是被你杀死。为了寻求生存,我心里的狼会毁掉任何我爱的人,而唯一能解救我灵魂的办法就是杀死这只狼,以真爱之名,被那个最爱我的人杀死……
  •   “他们背叛上帝,违背他的指令。他们鄙视一切凡人,并且憎恶他们、畏惧他们。他们心中的狼也变得更加嗜血,想要杀死‘上帝的猎犬’曾经誓死要保护的那些人。紧接着,当猎犬在强大的杀戮欲望面前屈服之后——当然,大部分猎犬最终都走上了这条道路——他就会渴望猎杀——渴望杀死某个人——他们被狼控制了。现在,它的力量已经强大到足以控制‘上帝的猎犬’的理性,将他们变成了披着人皮的狼。当它施行伤害和杀戮行为的时候,猎犬们的凡人灵魂就会被出卖。”
  •   恶魔们就培养这类感情。当上帝的猎犬一点点变得高傲自大的时候——越来越觉得他们比凡人都更优越的时候——他们心中的那只狼也在一点点长大。它控制了他们的思想、行动,一点点吞噬他们的灵魂。于是,上帝的福音最终变成了一种诅咒。
  •   我的先人与地狱的恶灵斗争了很多年,他们就像恶魔打不垮的敌人一样。终于,恶魔找到了他们身上的弱点——那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弱点。上帝赐予了他们动物的超能力,让他们更加强壮和敏捷,但是不管怎样他们还是人啊,有人类的感情。他们并不知道自己体内寄生着一只动物——也就是狼,它正一天天地啃噬这些人类的感情,那些消极的感情,特别是骄傲、嫉妒、下流、怯懦、还有憎恨。
  •   “英雄这个称号跟我毫无关系。”
    “因为地球上有很多恶魔横行霸道,所以上帝决定以毒攻毒。我的家族是勇士部落的一份子。同时,他们又是忠实而虔诚的上帝的拥护者,谨遵他的教诲。上帝决定封赏卡比家族——赐予他们超能力。”他用手搓搓淤青已经消去的颧骨。“但是我不清楚这种伤口快速愈合的能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也是上帝恩赐的一部分吧。”
  •   非常好,情节非常吸引人
  •   书本很好,不错!这本书非常好看,非常满意
  •   最近才读了,还好这本不错,看着挺轻松。
  •   因为小说《暮光之城》,因为电影吸血鬼勒斯达,因为动画《圣魔之血》等等,我爱上吸血鬼这类题材,当然前提条件是这个吸血鬼很有爱,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当然不能太血腥太恐怖。《暗月传说》也是这样一部小说。这里不仅有狼人、禁忌之恋、惊险还有魔幻元素。这些融合于一体,共同打造出这部暗黑纯爱小说。

    重逢三年前的友人,格蕾丝的表现可圈可点。在作者巨细披靡的细致描写中,格蕾丝的一举一动,所感所思如景象一般历历呈现,真实得让人有种无法抗拒的代入感。当然,我并不是格蕾丝,我是读者是路人甲。

    营造的狼人世界观。作者从丹尼尔与格蕾丝的重逢回溯到三年前的裘德遍体鳞伤和事故中丹尼尔的一丝不挂。故事从那里开始展开以丹尼尔为代表的狼人世界观。狼人世界是充满骄傲、嫉妒、下流、怯懦、还有憎恨的世界,恶魔收留并培育这些先天暗黑本能并让怀有这些情绪的人慢慢接入咀咒变成狼人----一头披着半皮专食心爱之人的狼。作者赋予格蕾丝和丹尼尔的考验便是谁先杀死谁。是把银刀插入狼人的胸堂,或者是狼人收起獠牙,被心爱之人杀死。这个故事便是这个惊心动魄的狼人真爱与死亡挣扎的故事。

    超能力的精彩表现。力大无穷,峡谷奔跑的快速,飞一般的惊从跳跃能力,难以致信的柔软躯体,非常的身体抗打击力。甚至神秘的黑石吊坠,这些勇士部落,上帝恩赐的生物精华,简直就是人类向往的另一个翻版超人。当然,如果他们身不带诅咒,便更完美。格蕾丝的表现便是我们从影片中获得的那些超级战神们应该保护有的女性的模样:柔弱,温柔,对爱充满信任和依赖。同时,对身边一切充满怜悯和珍惜。我想这样的格蕾丝也正是丹尼尔控制自己的力量竭力保护的对象。力量与柔美的完美结合。格蕾丝在与丹尼尔的相恋中,一点点了解着狼人家族,上帝的猎犬或者死神的走狗或者丢弃凡人灵魂的恶魔。因爱的惴惴不安而学会牺牲的丹尼尔,因爱而越来越坚强和肯定的格蕾丝。我看到他们绝杀般的真爱。

    纯洁的爱的奉献才能解救狼人的灵魂,将迷路的狼人带回生命中。灵魂与生命的交换也成就了这部感人的狼人传奇。那便是这爱与温暖了。

    小说相当的厚,大约400多页,不过行文通俗易懂,非常易读。
  •   “狼人”,这个概念,好像还是小时候从一部日本漫画里面知道的。那部漫画叫《怪物太郎》,是画哆啦A梦的藤子不二雄二人拆伙之前的经典之作。怪物太郎是怪物王国的王子,为了了解人间的一些事情,带着手下的狼人、弗兰肯、德拉柯拉等怪物在人间冒险,由此引出的一段段有意思的故事。漫画里,狼人一点都不可怕,反而善良可爱,曾经解救过动物园里真正的狼,反而被狼群欺负,还曾经看到乌冬面里酷似满月的荷包蛋而当众变形,尴尬到爆。可能是受漫画的影响,即使之后看过血腥残暴的好莱坞电影,也一直对狼人的印象很好。“即便一个心地纯洁的人,一个不忘在夜间祈祷的人,也难免在乌头草盛开的月圆之夜变身为狼。”这句话一直不能忘记。

    《暗月传说》也是一部“狼人”体裁的小说,从第一部《夜曲》来看,这部小说更多的糅合了青春与爱情,受众层年龄应该偏轻。第一部故事交代了背景、人物关系。教区牧师一家人快乐幸福的生活,女儿格蕾丝内心有个小秘密,那就是儿时的玩伴丹尼尔。自从他失踪后,几年时间过去了,现在他又重新出现在教区里,真是让人又惊喜又担心。惊喜的是,怀念多年的人终于回来了,担心的是他的回归带着很强的神秘感,而且自己的亲哥哥对丹尼尔非常排斥。经历过种种事件后,格蕾丝终于了解了丹尼尔和哥哥矛盾的根源,“狼人”的神秘面纱也被揭开。

    可能是第一部的原因,很多故事线索并没有完全展开,看完全书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狼人的风采除了在丹尼尔小弟的时候外,也无太多展现。作者着墨更多的还在格蕾丝的感情线上,描写手法非常细腻,把一个憧憬爱情的少女形象鲜活的刻画出来。相比之下,丹尼尔的形象却好像有些苍白。虽然一开始刻意保持神秘,但在后面剧情发展中一直没有主角范儿,确实让我稍感失望。

    总体来说,《夜曲》从一个崭新的层面给我们讲述了关于“狼人”的故事,亲情和爱情是故事的主线,温馨浪漫而又不失魔幻,期待下一部早点出版,期待格蕾丝和丹尼尔的“暗月”奇遇。
  •   最早知道吸血鬼,是在安徒生童话《野天鹅》中,那里的吸血鬼是北欧神话传说的形象,头和胸是女人,身体是蛇,专门吸小孩子的血,在夜色下的坟墓里拖出尸体吃死人肉……然后就是那部伟大的电影《夜访吸血鬼》,它成就了吸血鬼的神话,不但完美地演绎了安妮·赖斯笔下的吸血鬼世界,也是两位偶像派的男星汤姆·克鲁斯和布拉德·皮特被公认为互飙演技的名作

    《暮光之城》系列则是近期崛起的吸血鬼和狼人故事,可惜电影越来越不如人意。关于狼人的作品虽多,代表作却少,早年有一部杰克·尼科尔逊和米雪儿·菲佛主演的《妖之恋和?》(《狼人》)可称得上是此中翘楚,近年来虽有“暮光”,但印象更加深刻的就只有“哈利·波特”系列中的莱姆斯·卢平教授了。因此读读本作,倒是一种别样的选择

    对于吸血鬼来说,青春少女的血液是不可多得的美味(汤哥版的勒斯达叫她们“开胃菜”),因此吸血鬼系列传说中每每以少女为第一女主,发生一些围绕在她身边的离奇故事。这个情节虽然老套,却也成为了固定的模式。本书既然同样是以吸血鬼及狼人混血为蓝本,自然不能免俗

    同样的情节、同样的故事、甚至是类似的吸血鬼、狼人和正常人,怎样写出新意,着实是个难题。通常描述吸血鬼故事,不是沉沦、就是解放,甚而是纠结着无法结束;而本书的重点放在了救赎

    像罗琳笔下的魔法世界一样,爱是拯救一切的根源;吸血鬼的神话世界中,亦是如此,美丽少女格蕾丝的爱拯救了一切。对人类来说,吸血鬼和狼人当然是越少越好;而对吸血鬼和狼人来说,成为正常人恐怕也是绝大多数鬼们的心愿(可怜的吸血鬼版天山童姥克劳迪娅)。自古以来只有帝王追求永生而一直未果,真正的永生者却常常寂寞难耐,伟大的所罗门曾经打碎装有长生不老药水的罐子,因为失去亲人爱人的永生并无快乐可言。永生的吸血鬼,那又是怎样无法摆脱的原罪?

    比起人类中的贵族家庭来,吸血鬼的古老门第更加遥不可及。传统的德拉库拉吸血伯爵自然是吸血鬼史上最重要的一支,但本书中的卡比家族也不容小觑。狼人与吸血鬼,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在英伦玫瑰凯特·贝金赛尔的《黑夜传说》电影三部曲(前传不算)中已经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吸血鬼与狼人在本质上并不冲突,但关系的好坏就全凭个人造化了。本书中比较微妙地平衡了这一点,基本上仍以狼人为主,吸血鬼内容仍是庐山真面,若隐若现。估计到了第二部时会很好地诠释这一点

    总体来说,作为吸血鬼、狼人的传说作品,本书还是值得一读的,至少在冷冰冰的异形人物里,还能感受到被爱与救赎的温暖
  •   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真爱的救赎。
    它与暮光不同,甚至我觉得委屈它了。
    它也许没有暮光这么让人熟知,但是它绝对不比暮光差。
    对于本书而言,带给我的震撼更大。
    丹尼尔与格蕾丝
    以真爱之名,被那个最爱我的人杀死.....
    不只有爱情,一切的一切~
    值得读!
    我一下午都在看!.
  •   现在吸血鬼题材的书和电影都大热,朋友爱暮光也爱暗月,书挺满意的,继续默默支持~
  •   题目写着力压《幕光之城》所以才看的!同期还有一本叫《堕落天使》的~这本《暗月传说》写的真的很棒!!!打破从前吸血鬼的传统写法·结局峰回路转!很感动·但还是不能比《幕光之城》。因为是两中风格~期待第二部~~~~支持!!
  •   现在好多小说都喜欢和暮光之城相比,这本书和暮光比还是差得远了
  •   此书不能跟《暮光之城》相提并论,个人更喜欢暮光系列
  •   刚刚读还可以,但没有《暮光之城》好
  •   感觉写得太磨叽,两本都看下来也没有太多的情节,几句话就能说下来。而且两本看完居然还没有完,还有待第三本。总之暗月传说这套书就是看着时觉得一般般,看完一遍懒得再看二遍。
  •   故事情节不错, 我喜欢 总感觉跟恒殊比 爱爱爱! 第二部我妈不让买 ,不然我早就可以看第二部了, 真期待
  •   好想看第三部!!很喜欢这类的小说!!宗教的信仰,猜解不透!!
  •   翻开书后就不舍得放下,总是想知道后面的故事,连续几天都是看到零点多然后不情愿的关灯睡觉。虽然以我的年纪来说,这本书应该算是青春读本吧?但是还是挺喜欢的。
  •   推荐,快点出下一部`
  •   帮人家买的,应该还可以 好像有点高深 呵呵
  •   速度很快,价格超值
  •   正在看,很厚的一本书,希望内容同样精彩
  •   当当活动时买了太多书,一时看不完啊,书柜都放不下了
  •   帮同事买的,我还没有看到
  •   还可以,就是很厚一本书没大写出什么内容,比较拖沓,但情节还可以,像没结尾似的。
  •   吸血鬼、狼人、魔幻、禁忌之爱等都是当今青春小说的流行元素,本书正是以狼人这样一个带有魔幻色彩的主角展开的一个关于爱与失落,救赎和原谅的故事。这个故事应该比较适合年轻的读者,是一本还算不错的青春奇幻爱情小说。

    故事讲述了牧师的女儿“乖乖女”格蕾丝(有“恩泽、仁慈”之意)与三年前无故失踪的青梅竹马的朋友丹尼尔(狼人混血)重逢,让她内心爱的火苗再次燃烧起来,不顾家人反对帮助丹尼尔,在爱与恨的纠结中了解到丹尼尔三年前无故失踪的真相,以及她的家庭和丹尼尔所面临的危险。然而,要拯救自己的爱人,可能是一条不归路,但是为了爱,她义无反顾。

    不是把最爱的人杀死,就是被最爱的人拯救,这是狼人最后的结局。这是一个关于真爱的故事,唯有爱可以救赎即将被黑暗吞噬的灵魂,也唯有爱才能如此勇敢奋不顾身。其实说来这也算一个青春励志故事,教会人们要学会去爱,要懂得原谅那些犯过错的人,要有一颗包容的心。

    故事中主线是格蕾丝和丹尼尔这对美女帅哥的人狼之恋,这是禁忌的爱,确实真诚的情。但是我觉得除了爱情,亲情也故事中的是一大重点,从格蕾丝与父母和哥哥的关系,都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充满爱的家庭,而从牧师家的姓——迪万(“圣恩”之意)更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不仅有爱,而且有着满满大爱的家庭。他们无私的帮助社区里所有需要帮助的人,包括三年前收留丹尼斯;他们宽容的原谅并帮助曾经翻过错的人,如唐和三年后重新出现的丹尼斯……作者特意设计这样第一个家庭,来帮助、拯救深陷黑暗的狼人后代,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狼人”其实也是一种隐喻,每个人的心理的某个角落里都寄居着一匹“狼”,它残忍、凶狠、危险,容易伤人,甚至自伤;它会啃噬人类的情感,让人变得消极、自负、怯懦、嫉妒、憎恨等等。而这匹“狼”是一直在那里沉睡,还是会在某天突然苏醒,我们都无法预知,这除了跟本性有些关系,更重要的是应该是成长和生活的环境。爱可以催眠这匹“狼”,反之则会成为一匹“狼”。
  •   在暮光之城里,贝拉选择了爱德华,但身为狼人的雅各布却只能默默守护,在暗月里,狼人不再是男二号,而是主角,希望这本书里,能为所有喜欢狼人的读者写出一个满意的结局。。。
  •   暮光系列走火后,多少吸血鬼和暗月题材的小说,不过能望其项背的又有几个。
  •   看了介绍才买的,看过后觉得文笔拖沓,内容平铺直叙额,和斯蒂芬妮·梅尔的暮光之城差远啦。
  •   纸张不错,字体也大。但是我个人认为不如暮光系列。
  •   看到评论很精彩,买了一套,但是看完的时候感觉像是所有吸血鬼题材的混合版,只能说没有评价的那么好看,抑或是译本没有那么精彩
  •   狼人之恋,蛮期待的,但是有点失望是真的。
  •   故事情节不是很好,好像跟之前看过的某一本书的故事情节类同,都没心思看下去。
  •   如果和暮色系列比,个人更喜欢暮色系列!
  •   心向往之
  •   不是很出奇,一般.
  •   书很快拿到了,当当的速度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刚看了个开头,喜不喜欢还说不上,不过,里面的印刷实在是不喜欢,比较稀疏,像是故意弄成这么厚一本似的。
  •   每页字数不多,印刷一般。内容未读
  •   一本"暮",引起血族题材的红火,可惜创新的人不多
  •   没有一点感情色彩,就白话文~~~

    实在是~~~~哎~~~
  •   没啥好看的,真的不怎么样,浪费时间还浪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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