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场

出版时间:2010年1月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  作者:[美] 厄普顿·辛克莱  页数:358  译者:薄景山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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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该书描写了一个立陶宛移民家庭——尤吉斯一家的悲惨遭遇。他们满怀憧憬从家乡来到美国寻梦,在芝加哥屠场区找到工作,以为美好生活将从此开始。不料灾难接踵而至,先是尤吉斯工伤失业,接着妻子奥娜被工头奸污,尤吉斯怒打工头而入狱,随后妻子难产死亡,幼小的儿子淹死。亲朋好友中男的流落街头,女的被逼为娼,美国梦演变为可怕的梦魇。更悲哀的是,这个万恶的资本主义机器不仅害得他家破人亡,更毒害了他的心灵。他自暴自弃,干起合伙抢劫的勾当,甚至还在屠场罢工时当上了工贼。所幸的是,在风起云涌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尤吉斯终于找到了人生的奋斗目标,他的阶级觉悟被唤醒。小说结尾时,他深信社会主义是唯一的出路,而这也正是辛克莱的信仰。  但是富有戏剧性的是,《屠场》之所以引起轰动并不是因为厄普顿·辛克莱对资本主义工资奴隶制的记实描述、对垄断资本骇人听闻的剥削行径的血泪控诉,而是因为书中对肉制品质量的描写:“……只有那些彻底腐烂的腿肉才能送到伊莎贝塔所在的车间。这样的肉被每分钟两千转儿的旋转刀片绞碎,掺进半吨鲜肉,这样腿肉上的臭味儿、酸味儿就一点也闻不到、尝不出来了。人们从来看不到是什么东西剁进了香肠。在欧洲,已经过了保质期的发霉、变色的香肠会被扔掉,而这里的屠场主们会把它们捡回来,经过硼砂和甘油处理后,倒进绞肉机的漏斗里,这样就重新做成香肠,在国内销售。有些肉就胡乱地堆在地上,地上满是泥土和锯屑,工人们就在这地面上踩踏,并把几百亿个肺结核病菌吐在上面。有些肉一大堆一大堆地堆在库房里,库房的天棚漏水,脏水就滴落在肉堆上,上面有数千只老鼠在尽享美餐。当然,库房里光线昏暗,你是看不到老鼠的,可是工人们只要把手在肉堆上一划拉就能划拉下一捧一捧的干鼠粪。老鼠人人讨厌,于是屠场主们就把老鼠药撒在面包屑里来对付它们。老鼠被毒死了,于是工人们就把死老鼠、面包屑和猪肉一起倒进绞肉机的漏斗里。这决不是在编造故事,也不是在开玩笑。工人们把库房里的肉铲到推车里,即使看到,工人们也没有心思去捡死老鼠——跟香肠里其它的东西比,死老鼠不算什么。车间里没有洗手的地方,所以吃饭之前工人们就在即将被和进香肠肉馅里的水里洗手……”  令辛克莱没有想到的是,小说对社会现实的影响远远大于其艺术贡献。他后来曾就此调侃,“我想打动公众的心,却不料击中了他们的胃”。这本“扒粪”文学的先驱之作甫一问世,美国国内肉类食品的销售量急剧下降,欧洲削减一半从美国进口的肉制品,整个美国畜牧业陷入一片恐慌。而书中暴露的美国肉品加工行业的种种内幕,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和卫生的强烈反响,直接推动了1906年《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的通过。据说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白宫边吃早点边读这本小说,读到细节之处,罗斯福大叫一声,跳起来,把口中尚未嚼完的食物吐出来,又把盘中剩下的一截香肠用力抛出窗外。从此,政府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并设立了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厄普顿·辛克莱所生活的那个年代,美国正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时期,腐败、贫富分化、道德沦丧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美国在食品和药品的生产及销售方面如同在其他各经济领域一样,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和问题。制假贩假现象猖獗,不洁食品和有害药品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公众则被蒙在鼓里。食品和药品公司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谎话连篇,令不明就里的人们放心地享用着盘中的“珍馐美味”和瓶瓶罐罐里的“灵丹妙药”。  在美国食品安全一百年所走过的路程中,三《屠场》扮演了重要角色,《屠场》就是其中之一。有人说,这《屠场》对美国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丝毫不逊于斯托妇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它直接推动了美国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促成美国食品安全状况不断迈上新台阶。

作者简介

  厄普顿·辛克莱(1878-1968)出身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父亲是白酒商人,嗜酒成性,并最终醉酒而死。在辛克莱十岁的时候,他们全家搬到了纽约。父亲白天靠卖帽子为生,晚上则混在酒吧里。十五岁,他开始为一些通俗出版物写文章,并以此供自己读大学。后来,辛克莱为一份社会主义宣传周刊《呼唤理性》写稿,在此期间编辑鼓励他以“工资奴隶制”为主题写本书。为此,厄普顿·辛克莱特意到芝加哥屠场去体验生活,在那里一呆就是七个星期。在屠场,他亲眼目睹了肉食生产的各个工序,见证了工资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际遇,并于1906年写成了《屠场》。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下午四点钟,在教堂举行的婚礼仪式结束了,人们坐上马车赶赴婚宴。一路上,玛丽娅·波琴兹卡兴高采烈、手舞足蹈,引来一群人跟在车后面。撑起整个婚礼场面的重担全都落在玛丽娅那宽阔的肩膀上——她要确保所有的环节都进行得有条不紊,尽可能地遵循家乡的传统;她四处飞奔,推推搡搡,整天操着大嗓门儿教训这个呵斥那个,急着让大家守规矩,却顾不上自己的举止。她最后一个离开教堂,吩咐车夫快点儿赶车,希望最先到达礼堂。可是车夫习惯了由着自己的性子赶车,玛丽娅气急败坏地掀开车窗,探出身子,开始数落起他,先是用立陶宛语,他听不懂,后又改成波兰语,他终于听懂了。由于车夫的社会地位比她高,所以他拒不服从,甚至试图申辩;结果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吵声持续整个阿什兰大街,又招来一群淘气的孩子加入到马车两旁长达半英里的看热闹的人流中。  不幸的是,宴会厅的门口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音乐已经奏响,半个街区以外都能听到大提琴那低沉的“隆、隆”声,伴奏的两把小提琴,琴声尖细,互相比试着高难度的演奏技巧。看到人群,玛丽娅哪里还顾得上跟车夫争论关于他祖宗的事,还没等车停稳,她就猛地从上面跳了下来,冲进人群,挤出一条路,直奔礼堂。一进入宴会厅,她又迫不及待地转身往回挤,同时尖叫着“快去!快去!快把门关上!”跟她的叫声比起来,乐队的喧闹声简直就是仙乐。  (“兹·戈拉伊楚纳斯酒吧,售葡萄酒和白酒。工会总部。” )宴会厅门口的牌子上用立陶宛语这样写道。那些从来没有接触过遥远的立陶宛语的读者也许会乐于听我解释,这地方是一个酒吧的后厅,位于芝加哥一个被称为“屠场后院”的地区。牌子上的消息准确无误,事实也的确如此;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牌子此时看起来令人感到别扭,因为今天毕竟是上帝最乖巧的一个女儿奥娜·路考在特大喜的日子,而这里竟然是她举办婚宴、展露一生中最灿烂笑容的地方!  她站在门道里,身边有表姐玛丽娅陪伴着,由于刚从人群中挤进来,所以不停地喘息,不过脸上还是洋溢着幸福,那样子让人看起来心酸。她的眼中流露出欣喜的神情,嘴唇微微发抖,本来苍白、娇小的面庞透着红晕。她穿着一身棉织外套,白得扎眼,一块小小的、僵硬的面纱落在肩上。五朵纸做的粉红色的玫瑰花别在面纱上,十一片叶子绿得发亮。她站在那里,四处张望,由于兴奋双手局促不安地攥在一起,手上戴着一副崭新的白色棉纱手套。她激动得难以自持——由于太过激动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痛苦,浑身颤抖。她毕竟年纪太小了——还不到十六岁——而且身材比实际年龄还要矮小,完完全全还是个孩子;此时的她已嫁为人妇——而且偏偏嫁给了尤吉斯,尤吉斯·路德库斯。今天,他身上穿了一套崭新的黑色西装,纽扣里插着一朵白花,看上去肩膀宽厚有力,双手巨大。  奥娜长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皮肤白皙;尤吉斯眼睛黝黑,眉毛浓重,一头卷曲的黑发掩住了双耳——总之,他俩绝不般配,没有人会想到这样的结合。不过上苍还是常常撮合成这样的姻缘,以此来封住那些预言家们的嘴。体格健壮的尤吉斯能够毫不犹豫地扛起一块二百五十磅重的牛肉,手脚麻利地把它装到车上。而此时的他却躲在一个角落里,神色惊恐,像是一头困兽,每次答谢朋友的祝贺之前不得不用舌头舔舔嘴唇。  渐渐地,宾客和看热闹的人之间分出了一条界线,至少腾出了让工作人员通过的空当。婚宴进行期间,过道上、角落里自始至终会挤满看热闹的人。随便哪位如果靠近过来或者看上去饿着肚子,有人就会让一把椅子给他,让他入席。这是立陶宛人婚礼上的一个规矩,那就是不要让在场的任何人饿着。很显然,这一在立陶宛森林里定下的规矩在有着二十五万人口的芝加哥屠场区很难行得通,但是他们还是尽了最大的努力,让那些从大街上跑过来的孩子甚至是狗都兴高采烈地离开。随意是整个婚宴场面的一大特点,人们可以戴着帽子,如果愿意也可以摘下,外衣也可以脱掉,吃饭的时候可以在席间窜来窜去,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席间会有人讲话、唱歌,不过没人听,没有人顾得上听!如果你也想上去讲两句或者亮亮嗓子,完全可以。结果是一片嘈杂之声,不过没有人会感到烦躁,也许只有那些婴儿会受到惊扰,在人数上他们不会少于应邀的来宾。没有什么好的地方可以安顿这些婴儿,所以在宴会厅的某个角落里放置一些婴儿床、婴儿车就成了婚宴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三四个孩子睡在一起,一个醒了,其他的孩子也跟着一块儿醒来。稍大点儿的孩子,能够到桌子的,在大人们的大腿之间窜来窜去,大口大口地啃着骨头、嚼着香肠,个个心满意足。  宴会厅大约三十英尺见方,被粉刷过的墙壁空空荡荡,只挂了一本日历,一张赛马图,还有一个镏金画框,里边装裱着族谱。右边一扇门通向酒吧,几个流浪汉正聚在门口,门口的一侧墙角处有一吧台,一个天才的招待站在后面,白色制服污迹斑斑,两撇小黑胡打过蜡,一绺鬈发抹过油贴在额头的一边。对面的墙角放了两张桌子,占了整个房间的三分之一,上面摆放着菜盘和各种冷冰冰的食物,几个看上去饥肠辘辘的客人正在狼吞虎咽。房间的正首位子坐着新娘,面前摆着一块雪白的蛋糕,上面雕着艾菲尔铁塔的造型,塔上边点缀着糖塑的玫瑰花和两个小天使,蛋糕四周慷慨地撒着各种颜色的糖果,粉的、绿的、黄的。她身后一扇敞着的门通向厨房,灶台一眼可见,上面冒着蒸气,一帮老少妇女在里边忙忙碌碌。左边的墙角,三位乐师站在一块小小的台子上,卖力地演奏着,试图在喧闹中引起人们些许的注意。那些婴儿也不甘寂寞,拼命地吵闹着。一扇窗敞开着,一群人趴在窗外,分享着这一视觉、听觉和嗅觉上的盛宴。  突然,一团蒸气从厨房门里窜进来,透过蒸气定睛细看,原来是伊丽莎白阿姨,奥娜的继母,人们都叫她伊莎贝塔大娘,手里高举着一大盘炖鸭。考曲娜跟在她身后,在同样的负重下走路小心翼翼,晃晃悠悠。过了片刻,玛尧兹尼克老奶奶也进来了,端着一大碗热气腾腾的土豆——那只黄色的大碗几乎跟她人一样大。就这样,婚宴一点点地开始像样子了——火腿、泡菜、米饭、通心粉、腊肠、一堆堆的廉价面包、一碗碗的牛奶,还有大杯大杯冒着气泡的啤酒。身后不足六英尺的地方就是吧台,想要什么就点什么,不必付账。“过来,快来端菜!” 玛丽娅·波琴兹卡一边大声喊着一边自己动起手来——要知道厨房炉灶上还有更多的食物,要是吃不掉,岂不是糟蹋粮食。  客人们笑闹着、喊叫着、打逗着、嬉戏着开始入席。一直挤在门边的小伙子们鼓起了勇气,凑了过来。蜷缩在墙角的尤吉斯在长者的唆使和责骂下终于肯走过来,坐在了新娘的右边。两位胸前佩戴着标志身份的纸制花环的伴娘也依次落座,随后是其他的客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这喜庆的气氛也感染了那位仪表堂堂的酒吧招待,竟然屈尊于一大盘炖鸭前;甚至那位肥胖的警官——他的职责是驱散晚间可能发生的斗殴事件——也拉了一把椅子坐过来。孩子们喊叫着,婴儿们啼哭着,大人们笑着、唱着、喋喋不休地交谈着——当然,表姐玛丽娅的大嗓门儿盖过了一切,对着乐师发号施令。  那几位乐师——怎样描述才好呢?他们自始至终在这疯狂喧闹的气氛中演奏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都要伴和着音乐,无论是有人在朗读、在讲话还是在唱歌。是音乐使这场面成为一场婚礼;是音乐把这个位于屠场后院的酒吧后厅变成了一个圣洁的地方,一处仙境,变成了天堂里琼楼玉宇的一角。  这个三人乐队的领队是一个身材矮小但极富音乐灵感的人。他的小提琴已经走了调,弓弦上已没了松香,但这并不能掩盖他的天赋——他受到了缪斯的点化。他忘我地演奏着,有如魔鬼附体,一大群魔鬼。你可以感受到他们就在他周围的空气里,群魔乱舞,用他们看不见的脚踩着步点。领队的头发直竖,暴突的眼球快速地转动着,追随着他们舞动的身影。  他的名字叫塔莫休斯·库斯列卡,他的小提琴完全是自学的,白天在“宰杀台”上干一天活,晚上下班后练琴练到天亮。他穿着衬衫,外套马甲,上面金色的马蹄形图案已经退色,衬衫上粉色的条纹给人以薄荷糖的联想。浅蓝色军裤的裤管侧面镶着一条黄色的杠杠,暗示着作为乐队领队的权威。他身高大约只有五英尺,但是他的裤管还是高离地面八英寸。你可能会想,他是从哪儿淘来这条裤子的呢?当然前提是面对着忘情的他,兴奋的你还有时间思考这样的问题。  他的确是一个富于灵感的乐师。他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散发着灵感——你甚至可以说每个部位都是一个独立的音乐精灵。他跺着脚、甩着头、身体左扭右晃;他那张枯干的小脸有着不可抵挡的喜剧效果;随着每一次挥手、每一次投足,他或眉头一拧,或嘴唇一翘,或眼皮一眨——甚至领结的两端也跟着上下忽扇。他偶尔把身体转向同伴,急切地点头、热切地暗示、关切地引导——在缪斯的授意下整个身体都在恳求、在呼唤。  至于其他的两位乐师,他们怎么能比得上塔莫休斯。第二小提琴手是一位斯洛伐克人,身材高挑,面容清瘦,戴着一副黑边眼镜,像是一头累垮了的骡子,默不作声,表情木然;在鞭子的驱使下时而警醒,而片刻之后又恢复故态。第三位乐师是个大胖子,红红的圆鼻头看上去让人感伤;眼望天空,眼神中充满着无限向往。他的大提琴演奏着低音部,激昂的乐章与他无关;无论其他音部发生怎样的变化,他的职责自始至终就是拉出一个又一个悠长而哀伤的音符,从下午四点拉到第二天凌晨四点,为的就是那每小时一美元及总收入的三分之一。  宴会开始还不到五分钟,塔莫休斯·库斯列卡就难掩兴奋地站了起来;又过了一两分钟,你看到他开始往桌边凑。他的鼻孔剧烈地开阖着,呼吸急促——那群魔鬼在催促着他。他急切地向同伴示意着,一会儿点头,一会摇头,并用力地摇晃着小提琴召唤他们,直到第二小提琴手那瘦高的身材站了起来。最后,三个人都开始动身,一步一步地朝着客人们挪过来,那位大提琴手,瓦伦蒂诺维奇亚,一边走一边拨弄着琴弦。三个人会合到宴席的远端,塔莫休斯站上一张凳子。  现在,他尽显得意之色,因为整个宴会都开始由他掌控。有人在吃,有人在叫,有人在说,有人在笑,——不过,如果你认为有人会对他的音乐听而不闻,那就大错特错了。尽管他的琴拉得总是走调,低音嗡嗡作响,高音声嘶力竭,不过没人会在意这个,就如同周围的污秽、肮脏和喧闹,人们置身其中,却全然不觉——因为这些正是构成他们生活的元素,他们以此表达内心的世界。这音乐正是他们所发出的心灵的呼声,或愉悦而兴奋,或忧郁而哀伤,或热烈而放浪。这正是他们自己的音乐,家乡的音乐!这音乐伸出无形的触角,像母亲的臂膀,把他们紧紧拥抱,这让他们感到安然。芝加哥、酒吧、贫民窟离他们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绿油油的牧场、波光粼粼的河面、广袤无垠的森林和白雪皑皑的山峦。家乡的风光、童年的景象在他们的眼前重现,昔日的友谊和爱情在他们的记忆中复苏,故去的喜怒哀乐又变得真切。有人仰靠椅背,闭上双眼;有人敲盆打碗;还不时有人跳起来,喊叫着点某支曲子。这时,塔莫休斯的眼神骤然闪亮,他挥了挥手中的小提琴,向同伴高喊一声,于是三个人突然奏出疯狂的节奏。众人开始和着音乐齐唱,男男女女像中了邪似的喊叫起来,有些人手舞足蹈,高举酒杯,相互敬酒。过了一会儿,有人要求乐队演奏一首古老的婚礼乐曲,主题是赞颂新娘的美貌和爱情的甜蜜。要知道,这可是塔莫休斯最拿手的曲子。得意之下,塔莫休斯·库斯列卡开始一边演奏一边走到宴席中间,在酒桌间迂回,朝着宴席的上首走去,那里坐着新娘。客人们坐得甚是靠近,椅子和椅子之间仅有一英尺的空隙,塔莫休斯的身材又是如此的矮小,以至于每次伸长手臂拉出低音的时候,他的弦弓都会戳到旁边的客人;但他还是要挤过去,并且执意要两个同伴跟着他。不用说,这期间人们几乎听不到大提琴的声音。最后,三人终于挤到了新娘旁边。塔莫休斯在新娘的右边站定,他开始把灵魂深处对音乐所有的感悟倾注到一首舒缓而柔美的乐曲中。  小奥娜太兴奋了,哪里还吃得下东西。只有当表姐玛丽娅捏一下她的胳膊提醒她的时候,她才偶尔尝一点儿食物,大部分时间里她只是呆坐在那儿,眼神惶惑不安。伊莎贝塔大娘则一直没闲着,忙得像是一只蜂鸟;她的那些姐妹们也一直跟在她身后,气喘吁吁,嘴里嘀嘀咕咕。不过奥娜似乎听不到她们的声音——音乐勾起了她的思绪,一种久违了的表情浮现在了她的脸上,她坐在那儿,手捂着胸口,眼里噙满了泪花。要是让人看见擦眼泪,或者眼泪顺着脸颊留下来,那多难为情。于是她把脸偏向一边,轻轻摇了摇头,可是她发现尤吉斯正注视着她,她害羞地红了脸。这时,塔莫休斯靠了过来,在她头上方挥舞着魔杖,奥娜满脸通红,看样子她急得想要站起来跑掉。  就在这关头,还是表姐玛丽娅·波琴兹卡救了场。原来,她也受到了缪斯的启示,吩咐乐师演奏一首她最喜欢的有关恋人分离的乐曲;乐师说不会,于是她就起身来教他们。玛丽娅身材不高,但长得结实。她在罐头厂上班,整天从早到晚搬运十四磅重的牛肉罐头。她长着一张斯拉夫人宽阔的脸,颧骨突出,脸颊红润。她一张嘴,简直恐怖,让你立刻联想到马。她穿着一件蓝色法兰绒衬衫,挽着袖口,露出粗壮的胳膊,手里拿着一把切肉的餐叉,用力在桌子上敲打着节拍。她一开口,那雄壮的歌声顿时响彻整个宴会厅,充斥着每一个角落,三位乐师跟着她费劲地、一音一顿地伴奏,但节奏上总是慢一拍。就这样,他们辛苦地、一节接着一节地演绎着一个年轻人的相思之苦:  “Sudiev? kvietkeli, tu brangiausis;  Sudiev? ir laime, man biednam,  Matau-paskyre teip Aukszcziausis,  Jog vargt ant svieto reik vienam!” (立陶宛语——译者注)  “再见吧,那摇曳的花朵,  再见吧,那逝去的欢乐,  万能的主,那是你的旨意?  让我过着孤独、贫穷的生活!”  一曲唱罢,该有人为婚礼献词了,于是安东纳斯老爹站了起来。尤吉斯的父亲安东尼爷爷还不到六十岁,但看上去就像八十岁的样子。他来美国只有六个月,可是生活的变化已经影响到了他的身体。年轻的时候他曾在一家纺纱厂工作,后来染上了咳嗽,于是他不得不离开;回到乡下后,他的病本来已经养好了,可是自从到了美国后他就一直在达拉谟的酱肉车间干活,由于整天呼吸着阴冷、潮湿的空气,他的病又复发了。刚一站起来他就咳嗽不止,他只好手抚在椅子上,苍白、干枯的脸转向一边,直到这阵咳嗽过去。  按照立陶宛的习俗,婚礼上的贺词一般都是抄自书本,默记在心;不过,安东纳斯老爹年轻的时候可算得上是个有学问的人,朋友的情书都是他帮着写的。可想而知,在今天这种场合,他的贺词当然是自己的原创,而这也是宴会的重头戏之一。众人无论在做什么,此时都安静下来,甚至那些乱跑乱叫的孩子也都挤过来,煞有介事地听着,而有几个妇女更是发出了啜泣声,用围裙擦着眼泪。现场气氛变得庄重起来,因为安东纳斯·路德库斯在贺词中反复讲到自己跟孩子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他的一番话引得众人泪水涟涟,这时有一位叫约伯斯·赛德维拉斯的客人站起身安慰大家,他在霍斯泰德大街开了个熟食店,胖胖的身材,面相和善。他先是说事情也许不会像想象的那么糟糕,然后自己也即席演讲了一番,无非是恭喜新郎、新娘,预祝婚后幸福之类的话。细节之处引得年轻人开怀大笑,不过奥娜却被羞得面红耳赤。约伯斯还真有些才华,这也是令他妻子感到得意的地方,她说这是“poetiszka vaidintuve”(立陶宛语——译者注)—— 一种富于诗意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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