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堂

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美] 雷蒙德·卡佛  页数:245  译者:肖铁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雷蒙德?卡弗是近年美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六七十年代的美国社会动荡、思潮澎湃,作者从忧患困顿中脱颖而出,十年间发表了好几部集子,都属畅销。他的作品写的几乎全是社会中下阶层,失业无告,婚变心碎,贫病自弃之人。写作手法也颇为独特,人称“极简派”或“峻削派”。其作品曾多次获奖,屡屡被选做经典语文读本,并被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大教堂》是卡佛的短篇小说集,1983年出版后,日文版和英国版随即出版并被提名普利策奖。本书中文译本是首次授权出版,由青年作家、芝加哥大学文学博士肖铁倾心翻译。  《大教堂》是近年美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雷蒙德?卡弗公认的成熟之作,村上春树鼎力推荐。卡佛的作品致力于描摹美国平民的生活,表现小人物日常生活的变质,表现普通人被生活打得遍体鳞伤后的孤独与沉默。译林社岁末推出《大教堂》,读者在当下情势中,更能感同身受地分享小说表现的人生感悟。小说对艰难时世的表现和“收拾人生的勇气”,将为新年的读书注入力量。

作者简介

雷蒙德·卡佛(1938—1988),美国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诗人,美国“极简主义”代表作家,并被誉为“新小说”创始者。
1938年5月25日出生于俄勒冈州克拉斯坎尼镇,1988年8月2日因肺癌去世。
高中毕业后,即养家糊口艰难谋生,业余学习写作。卡佛人生的前一半充满了苦难与失望。失业,酗酒,破产,妻离子散,友人背弃,坠入人生之谷底。晚年文学声名渐高,却罹患肺癌,五十岁便英年早逝。
卡佛的作品风格和他自身经历密切相关,精简冷硬。他不是用天才来写作,而是呕心沥血的写作。卡佛一生作品以短篇小说和诗为主,代表作有《请你安静一下好不好?》《谈论爱情时我们说些什么》《大教堂》《何方来电》等。

书籍目录

[前言]雷蒙德·卡佛:美国平民的话语羽毛瑟夫的房子保鲜软座包厢好事一小件维他命小心火车发烧马笼头大教堂[附录一]卡佛自话[附录二]译后记:卡佛与极简主义小说

章节摘录

  羽毛  我工作中认识的这个朋友,巴德,有一天叫我和弗兰一起去他家吃晚饭。我不认识他老婆,他也不认识弗兰,两下就算扯平了。不过,我和巴德是朋友,我知道他家里有一个小孩,小孩应该有八个月大了。这八个月都跑到哪里去了?这么长时间都他妈的去哪里了呢?  我还记得那天巴德带了一盒雪茄到班上,吃午饭的时候,在午餐室里分给大家抽。是那种杂货店里卖的雪茄,“荷兰大师”牌的。每一根雪茄上面都有一条红色标签,包装纸上写着“是个男孩!”几个字,挺显眼的。我不抽雪茄,但还是拿了一根。“再拿两根。”巴德晃了晃烟盒对我说,“我也不喜欢雪茄,是她的主意。”我知道他说的是他老婆,奥拉。  我从没见过巴德的老婆,只有一次在电话里听过她的声音。是个周六下午,无聊得很,便给巴德打了个电话,看他有什么玩儿的计划。是她接的电话,话筒里传来她的声音:“喂——”我一下子有些发懵,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来了。巴德倒是跟我提起过几回,但我总是一耳朵进一耳朵出。她又说了一遍“喂——”我能听见那边电视正开着。然后她间:“谁呀?”我听见小孩开始闹了。“巴德!”那个女人喊。“怎么了?”我听见巴德的声音。我还是想不起她的名字,就把电话挂了。后来在班上见到巴德,我没提打过电话的事,不过,还是兜着圈子让他提起了他老婆的名字。“奥拉。”他说。奥拉,我对自己说。奥拉。  那天,我们在午餐室里喝咖啡的时候,巴德跟我说:“没什么事,就我们四个。你和你媳妇儿,我和奥拉。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起聚聚。晚上七点左右来吧。她六点喂小孩,之后弄孩子睡觉,咱们就吃饭。我们的地方不难找,这是地图。”他递给我一张纸,画满了线条,标示着大街小巷路口之类的,还有箭头指示着东西南北的方向。一个大“X”指的就是他家了。我说:“太好了,很期待的聚会啊。”不过,我发现巴德好像并不太兴奋。  那天晚上看电视时,我问弗兰去巴德那儿要不要带点东西。  弗兰反问我:“比如说带什么?他说要我们带什么了吗?我怎么知道带什么东西?我不知道。”她耸着肩,瞥了我一眼。我跟她谈过巴德的事,但她不认识他,也不大想认识他。“我们可以带瓶葡萄酒去。”她说,“不过我无所谓。要不你就拿瓶酒吧。”她甩了甩头,长发在肩头摇摆。她似乎是在说,别人家的事,咱操什么心呀?你惦记点儿我、我想着点儿你就行啦。“过来。”我向她摆摆手。她朝我这边靠了一点儿,让我能够一把抱住她。弗兰的金发散在背后,清新得像夏季里的一杯饮料。我捻起她的头发,用力地闻,手缠绕在发丝里面。她让我抱她,我把脸埋在她的头发里,双手搂住她。  头发挡住她的眼睛时,她会很生气,一边把头发拨到肩后一边抱怨:“这头发真是一堆麻烦。”弗兰在一家奶品厂工作,上班时要把头发盘起来。每晚回家都得洗一次头,然后边看电视边不停地梳理。偶尔她也会威胁说一定要把它剪了,但我想她不会的。她知道我有多喜欢她的头发,她知道我对她的头发喜欢得都有点儿疯狂了。我对她说过我就是因为她的头发才爱上她的。我告诉她,如果她剪了头发,说不定我就不爱她了。有时我会叫她“瑞典人”,因为瑞典人都有一头金发。“瑞典人”这个外号,她还能凑合着接受。那些我们在一起的晚上,她会一边梳着她的长发,一边和我一道大声地说出我们希望拥有的东西,那些我们现在还没有的东西。比如一辆新车,那曾是我们的愿望之一。我们也曾盼望过能一起到加拿大玩两个礼拜。但从来没有盼过的,就是孩子。我们还没有孩子的原因,是我们不想要孩子。可能以后会想要吧,我们对彼此这样说过。反正我们现在不想要,等以后再说吧,以后什么时候呢?我们想我们可能就这样一直等下去了,一直等到以后。有时晚上我们会去看电影,要不就待在家里看电视。有时弗兰会为我烤些吃的东西,不管烤什么,烤得怎么样,我们都会一口气吃完。  “他们可能不喝葡萄酒。”我说。  “就带葡萄酒吧。”弗兰说,“要是他们不喝,咱们就自己喝。”  “白的还是红的?”  “再带点儿甜品。”她没搭理我,“不过,带什么都行,我真的无所谓。巴德是你的朋友,这是你的聚会。咱们可别太当回事,小题大做的,要不我可真不想去了。我做个覆盆子咖啡蛋糕吧,或者什么别的点心。”  “他们会准备点心的。”我说,“你不会请人到家里吃饭而不做个饭后甜点的。”  “他们可能做个大米布丁,哦,甚至果子冻之类的我们不爱吃的东西。”她说,“我都没见过那个女的,怎么知道她会做什么?如果她给我们吃果子冻怎么办?”  弗兰摇着她的头。我耸了耸肩。不过她说得有道理。  “那些巴德给你的老雪茄……”她接着说,“带上点儿。那样你们就可以饭后到客厅去抽点雪茄喝点葡萄酒,就像电影里那些人那样。”  我说:“行,那就带上咱们自己的点心。”  弗兰说:“咱们就拿一条我做的面包吧。”  巴德和奥拉住在离城差不多二十英里的地方。我和弗兰在这儿已经住了三年了,唉,却还没怎么在这边的乡间兜过风。车子开在这些蜿蜒小路上的感觉真好。刚刚傍晚,天气又好又暖和,我们看见了牧场,栅栏,还有正向着老畜棚踱步的奶牛。我们看见栅栏上长着红色翅膀的乌鸫,鸽子绕着干草棚兜圈子。还有花园之类的,野花盛开,一幢幢小房子躲开大路远远地待着。  我对弗兰说:“咱们要是能在这儿有座房子就好了。”只不过是随便想想,只不过是又一个不会实现的愿望吧。弗兰没有答话,她正忙着看巴德给的那张地图。我们开到了一个他标示该出去的路口,然后按照地图说的那样右拐,又开了正好3.3英里。路左边,我看见了一片玉米地,一个邮箱,还有一条长长的砂石铺的车道。车道的那一头,几棵树后面是一所带门廊的房子,房顶上有根烟囱,因为是夏天,当然没有烟袅袅升起。不过我还是觉得这是一片不错的景象,就对弗兰说了我的感觉。  她却对我说:“那只不过是些树权子。”  我把车拐了进来,车道两旁都是玉米,长得比车还高。我能听见下面砂石嘎吱嘎吱地咬嚼轮胎的声响。把车开到房子跟前后,我们看见了一个花园,里面的藤蔓上挂着些绿色的东西,篮球般大小。  “那是什么玩意?”我问。  “我怎么知道!”弗兰说,“可能是南瓜。不知道!”  “哎,弗兰,”我说,“放松点儿。”  她什么话都没说,咬了咬自己的下嘴唇,又松开了。车开到房子面前时,她关上了车上的收音机。  前院里立着一个婴儿摇篮,几件玩具散放在门廊下。停车的时候,我们忽然听到了可怕的号叫声。对,没错,屋子里面有个会啼哭的婴儿,不过那声响可真够冲的,对于一个婴儿来说,音量未免过于高了。  “什么声音?”弗兰问。  谁想这时一只像秃鹰一样大小的东西从树上重重地拍打着翅膀飞下来,直冲冲地落在车前面。它浑身颤抖,伸着长长的脖颈扭向车这边,抬起头,打量着我们。  “该死的!”我说着,呆坐在车里,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凝视着那个家伙。  “你能相信吗?”弗兰对我说,“我以前还从没见过一只真的呢。”  我们当然都知道那是只孔雀,但我们谁都没说出声。我们只是看着它,看着它昂头伸向空中,又粗哑地大叫了一声。它的羽毛支楞起来,弄得整个身子比刚才落下的时候大了一倍。  “该死的!”我又说了一次。我们坐在车的前座上一动没动。  孔雀又向前移动了一点,头侧向旁边,绷着劲儿,明亮而充满野性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们。它的尾巴翘起来,像一把巨大的扇子伸展开,闪烁着彩虹上有的每一种颜色。  “天哪!”弗兰小声地说,手放到我的膝头。  “该死的!”真没什么别的可说的了,我只能又骂了一句。  孔雀又发出了那哀号的声音:“喵嗷,喵嗷!”要是在深夜里又是第一次听见这动静,我真会以为是什么人要死了,或是什么疯狂而危险的东西走过来。  前门开了,巴德一边系着衬衣扣子,一边走到门廊上。他头发湿着,像是刚冲完淋浴。  “闭嘴,乔伊!”他对那只孔雀说,又冲着它拍了拍手。那家伙向后蹭了蹭。“够了。这样就对了,闭上嘴。你这个老坏蛋,闭嘴!”巴德走下楼梯,边朝车这边走过来,边把衬衣塞到裤子里面。他穿着他上班时总穿着的衣服——蓝牛仔裤和粗斜纹的棉布衬衣。我穿着便裤和短袖运动衫,还有一双不错的平底鞋。看了巴德的穿着,我有些不高兴,自己出门前过于当回事地打扮了一番。  “很高兴你们能来,”巴德走到车旁说,“来,进来吧。”  “哎,巴德。”我冲他打着招呼。  弗兰和我下了车。那只孔雀向一旁挪了一点,脑袋犹豫不决地躲闪着,一副坏相。我们小心翼翼地和它保持着距离。  “还好找吗?”巴德问我。他没有看弗兰,等着我来介绍。  “你给的方向很好找。”我说,“哎,巴德,这是弗兰。弗兰,这是巴德。你的事她可都知道呢,巴德。”  他笑了,和弗兰握了手。弗兰比巴德高,巴德看她需要抬点儿头。  “他经常提起你。”弗兰边说边把手撤了回来,“巴德这个,巴德那个的。好像在这里,你就是他唯一的朋友,成天价说,说得我感觉像早就认识你一样了。”她一边说着,一边留神看着那只孔雀。孔雀正向着门廊这边靠近。  “这就是咱哥们儿!他就应该念叨我!”巴德说完,朝我咧嘴笑了笑,又轻轻打了我胳膊一拳。  弗兰一直拿着她的那条面包,局促得有些手足无措。她把面包递给巴德说:“我们给你们带了点儿东西来。”  巴德接过面包,翻过来看了看,就像那是他见过的第一条面包似的。“你们太客气了。”巴德把面包举到脸旁,使劲地闻。  我告诉巴德:“是弗兰烤的面包。”  巴德点了点头,说:“走,我们进去吧,见见我老婆,孩子他妈。”  他当然是在说奥拉。这儿只有奥拉是个母亲。

媒体关注与评论

  1982年到1983年间,我陆陆续续写了12篇短篇小说,最后写的是《发烧》,这些小说都在《大教堂》中。它们与我过去的小说相比,都更丰满,文字变得更慷慨,也更积极了。  ——雷蒙德·卡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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