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酒留痕

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英)格雷厄姆·斯威夫特  页数:282  译者:郭国良,陈礼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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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1949年5月4日出生于伦敦。他父亲是一位政府公务员,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曾任海军领航员。斯威夫特在剑桥大学女王学院攻读英国语言文学,获学士和硕士学位,在约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但他并没有完成有关狄更斯的博士论文。走上社会后,他从事过许多不同的工作。他在一家精神病院上过班,也曾做过保安。大部分的时间,他在伦敦继续教育学院执教,讲授文学课程。这一切都给他的文学创作带来了莫大的益处。据他自己回忆,他从小就喜爱阅读,对词语有天生的感悟力。在没有电视的家庭中,他沉醉于书籍的汪洋里。阅读和听广播成了他消遣的主要方式。曾经有一段时间,他被作家们所创造的魔力搞得神魂颠倒。他认为自己的才能来源于博览群书。他在少年时代就立下宏愿,要成为一名作家。他开始自学写作。与其他所有作家一样,他经历了一次次被退稿的过程,但是他锲而不舍,最后,经过十五年漫长、孤独的奋斗,终于如愿以偿。  斯威夫特是以写短篇小说开始他的文学生涯的。1980年他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糖果店主》(TheSweet-ShopOwner),次年出版了第二部长篇小说《羽毛球》(Shuttlecock),获杰弗里?费伯纪念奖。1982年,他的短篇小说集《学游泳及其他故事》(LearningtoSwinandOtherStories)付梓。1983年,《水之乡》(另译为《洼地》)(Waterland)问世,即获久负盛名的布克奖提名,并获得了《卫报》小说奖、温尼弗莱德?霍尔特比纪念奖和意大利的普雷米奥?格林泽恩?卡伏尔奖。1988年,他发表了第四部长篇小说《世外桃源》(OutofThisWorld)。四年后,他的第五部长篇小说《从此以后》(EverAfter)问世。1996年,他的第六部长篇小说《杯酒留痕》(另译为《遗言》或《遗愿》)(LastOrders)大获成功,终于不负众望,力挫群雄,夺得了当年的布克奖,从而奠定了他在当代英国文坛的重要地位。2003年4月,沉寂七年后的他推出了《日之光》(TheLightofDay),2007年出版了他的最新力作《明天》(Tomorrow)。他是英国书籍市场销售委员会1983年评选出的二十位最佳青年小说家之一。至今,斯威夫特的作品已被译成将近三十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了一大批热心的读者。而且,其中《水之乡》和《杯酒留痕》已被改编成电影,深受观众的喜爱。  斯威夫特心性平和,平素酷爱垂钓,1985年曾经与著名评论家戴维?普罗夫莫合编了一部钓鱼文学集《魔轮:文学作品中的钓鱼故事集》(TheMagicWheel:AnAnthologyofFishinginLiterature)。尽管他成就斐然,声名赫赫,但他依然保持低调,很少接受外界的采访。他与妻子坎迪丝?罗德——她也是一位作家——志同道合,相濡以沫,他的许多作品都是献给她的。  斯威夫特非常相信灵感。一旦灵感闪现,他就会着魔似的埋首写作。一般情况下,他在早晨六点钟就开始伏案动笔。在他看来,那是无比美妙的时光。他所有的原稿都是用钢笔和墨水一笔一画写出来的。墨水的流动给了他心旷神怡的感觉。虽然他有电脑,但他觉得电脑只有在后期的修改润色阶段才有用。可以说,他一切真正的写作都是用笔墨进行的。他认为可以用一支笔为下一页、为随后涌现的才思做一些小小的记号、小小的旁注。  斯威夫特的作品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一般认为,他的小说首先与威廉‘福克纳有诸多契合之处。《水之乡》明显有《押沙龙、押沙龙!》的影子,《杯酒留痕》与《我弥留之际》在形式内容上有许多呼应,当然,这两部小说都可以远溯到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其次,斯威夫特也继承了狄更斯的遗风。在某种意义上,《水之乡》既是《远大前程》的翻版,也是一个戏仿。斯威夫特在承认这一联系的同时,也反复强调了他自己的作品的独特性。他说要描写与遗体密切打交道的人们,你很难不想起《我弥留之际》这样一本题材相同的经典小说,但是一个如此基本的、普通的故事,如此永恒的故事,你同样也可以说它不属于任何作家。它是一个应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叙述的故事。  在同时代作家中,斯威夫特非常喜欢《里德利?沃克》的作者拉塞尔?霍本。他也十分推崇石黑一雄和蒂莫西?莫。他们和其他许多同龄作家都是他的深交好友。但斯威夫特认为,认识其他作家是一种分心,一种扰乱,对自己的写作不见得有多大好处,因为写作归根结底是一件非常孤独的事情。“无论你是否有成百上千的朋友,你都得远离他们。你得独处才能从事写作。”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对文学创作有独到的感悟和见解。他对正在起步的年轻作家的忠告是:描写你所不知的事物。乍一听,这非常不合情理,许多人也许会不以为然。而斯威夫特认为,作家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体验只能提供有限的养料;倘如只是一味地描写自己所知道的东西,那其实是在陈列事实,而不是在创作小说。小说是想象的产物,而想象意味着从已知向未知挺进:它是一条抵达未知领域的极好途径,它可以跨越横亘在作者与其从来没有亲身经历过的某些体验间的鸿沟。他说:“小说的要旨就是摆脱自我的束缚,进入他人的经历。进入不同的天地,进入不同的人生,也即进入你所未知的领域,你能想象的领域。”他以大量的创作实践很好地验证了这一创作思想。  《杯酒留痕》是继《水之乡》之后的又一部杰作,它被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凯里评为五十本“20世纪最令人愉悦的书”之一。它结构严谨,构思精巧。表面上,它讲述的是一个十分简洁的故事:三位工人阶级家庭出身的老人——保险员和赌徒雷、殡仪员维克和蔬菜水果商伦尼——遵从他们共同的好友杰克?多兹的遗愿,乘着他的养子文斯驾驶的奔驰,从伦敦南部伯蒙德西的一家酒馆出发,向肯特郡的马盖特进军,把他的骨灰撒向大海。像《世外桃源》一样,《杯酒留痕》由七十五个长短不一——长的多达数页,短的只有寥寥几字——的独白构成。小说主要由杰克的三位好友叙述,其中雷的声音尤为重要。他不仅叙述自己的故事,而且也叙述了以旅行途中经过的地名为标题的章节。其他的叙述者包括文斯、杰克的妻子埃米、文斯的妻子曼迪和杰克本人。众多的叙述声音俨然构成了一部高低起伏的交响乐。  雷?约翰逊是杰克的挚友,他们在战争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是一个赛马赌家。目光敏锐的他几乎百赌百中。四个人中虽然他个子最小,但他最为坚强。他成了小说中希望的象征。正如埃米所言,他是“一小束阳光……一线希望”。杰克的去世,他承载了大部分的情感重负,因为他不仅代表了过去,也代表了未来。由他来叙述大部分的故事,可谓顺理成章。  四十岁的文斯是这支为死者举行仪式的队伍中最年轻的一位。他离经叛道,没有子承父业从事宰猪杀羊的行当,而是干起了买卖旧汽车的营生。从物质层面上来说,他是最为成功的。他与继父杰克之间错综纠缠的恩怨关系强调了家庭关系这一主题,尤其是父子间的联系。这一联系在庄重、拘谨的维克身上仿佛得到了有力的印证。他的两个儿子循规蹈矩,秉承家业,接过了父辈的衣钵,因此,维克一家的日子还算过得安稳。  伦尼?泰特是一位蔬菜水果商。他家庭最贫困,脾气最暴烈。他生性好斗,在肯特郡的威克农场——俗称“英格兰花园”——与文斯挥拳相向。正如雷所说,伦尼是个喜欢“搬弄是非的人”。他把潜沉于朋友间的紧张关系一一捅出水面。  小说中的埃米颇似《水之乡》中的玛丽,是一位神话般的人物。她是人类堕落前后夏娃和圣母玛利亚的混合体。她是引诱杰克、雷和伦尼的妖妇。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宁愿牺牲自己的婚姻,也要忠诚于自己的女儿琼。虽然埃米没有加入旅行的行列,但她在书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毫无疑问,杰克?多兹是小说的中心。虽然在故事开篇时他已死亡,但其实他并没有死。他那魁梧的身躯、敏捷干练的动作依然攫据着叙述者们的心田。可以说,播撒他的骨灰既是承认他肉体的逝去,也是确认他精神的永恒。从某种意义而言,他仍然是小说中所描绘的那个小小世界中搏动的心脏。杰克的骨灰被撒向大海,小说仿佛向我们发问:“杰克到底去向何方?”面对这一问题,我们不禁掩卷凝思生与死的关系。斯威夫特自己曾言:“它(《杯酒留痕》)是一本为了诠释生命而描绘死亡的书,是一本有关死亡被生命不断打断的书。”阅读《杯酒留痕》的经历就是一段心灵的旅程,读者深入人物内心深处,和他们一起上路,一起感悟生命的意义。  《杯酒留痕》不是一部单纯给人欢乐的作品,里面有许多令人不快的因素。但是生活本身就是复杂多变的,充满了流动性,无法用概念简单地定义。书中的所有人物都将自己的思想袒露在读者面前,包括自己的幸福、痛苦、友谊、爱情,还有无法启齿的隐私。批评家鲁思?佩维在评价《杯酒留痕》时说,斯威夫特笔下的伯蒙德西“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它由几个小商贩组成,他们在抗争,却几乎不知道对手是谁”。佩维的这句看似四平八稳的评语,其实触及到了斯威夫特在本书中最核心的人文关怀:生活就是一场旅行,谁都无法预知旅行途中会遇到什么困难,也不知道何时会到达目的地;人生不能总沉湎于过去,也不能总幻想着到达目的地;相反,人生应该关切的是此时与此在,体验生活中每一时刻、每一个地点的历史实在性。生活中会碰到各种无法预知和不可抗拒的敌对力量,但是我们决不能胆怯地逃避,而应该勇敢地迎头而上,承担起生活的责任。《杯酒留痕》中的人物都是一群与命运抗争的小人物,这种抗争虽然带有悲剧色彩,但他们也因此获得了尊严,人生因此便有了意义。  斯威夫特在小说虚构化的历史中探讨了历史对故事中生活在英国伦敦市区的这些小市民的人生经历所起的塑造作用,同时又在更抽象和形而上的层面上探寻它给人类总体留下的集体记忆,并在叙事进程中用细致入微的方法描述了历史对现在所施加的持久而又巨大的影响。他在《杯酒留痕》中对历史与人互动关系的理解,反映了一种充满悖论却又洋溢着乐观与智慧的伦理价值观。通常来讲,死亡意味着终结,葬礼意味着哀悼。可是在《杯酒留痕》中,死亡却没了往日对终结的恐惧,而是成了新的开始;葬礼也一扫平常缅怀死者的悲痛与阴霾,成了狂欢的旅行。小说中无处不在的怀旧情绪,代表了作者对历史的怀念与尊重,但更重要的是,全书时刻处在一种运动状态之中,这暗示着回顾过去的历史固然重要,但更为至关紧要的是以此为起点开始新的行动。反思之后就是行动,而行动则直接对接现在与未来。小说中那浓烈的怀旧情绪,绝非单单为了怀旧而怀旧,而是通过唤醒过去的种种回忆,从而重温旧情和反省自身,以期改正过去所犯的错误,这样就会给现在和未来的生活重新注入活力。从这一意义而言,书中人物在抛撒杰克骨灰的这一天都对过去做了一个暂时的了断,都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就像书中杰克的死一样,为他抛撒骨灰分明是一种担当,但书中人物都通过为他抛撒骨灰重新认识了自己,改变了自己,在担当的同时也获得了丰厚的赠予。从这一角度考量,历史就不仅仅是包袱,而且也是丰厚的馈赠。而正因为如此,斯威夫特在《杯酒留痕》中对历史的召唤与铭记并不是一味地沉迷于对过去的纠缠,而是时刻提醒我们,在重温历史的同时要勇于甩开历史的包袱,继承历史慷慨的赠予,直面当下与未来。

内容概要

  伦敦的小酒馆里,雷、维克、伦尼面前摆着一个坛子,里面装着好友杰克的骨灰。作为杰克多年的酒友,他们即将和他的继子文斯踏上前往马盖特的旅程,到那里抛洒他的骨灰,完成他的遗愿。而埃米,身为杰克的妻子,却拒绝与他们同行,她将踏上另外一段旅程——赶去探望患有智障的五十岁的女儿琼。往日的时光随着两段旅途缓缓流向远方……

作者简介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1949年出生于伦敦。自幼酷爱阅读,自学写作,发表过多部长短篇作品。1983年,小说《水之乡》为他赢得了布克奖提名,并搞得《卫报》小说奖。1996年,小说《杯酒留痕》力挫群雄,夺得当年的布克奖,以此奠定了他在英国文坛的重要地位。

章节摘录

  献给艾尔  伯蒙德西  这是不平常的一天。  伯尼倒了一扎啤酒,放在我面前。他看了看我,那张松弛下垂的脸显出迷惑的神情,但他知道我不想聊天。酒吧开门才五分钟,我就来了,就为了静静地喝杯酒,坐坐。尽管葬礼已是五天前的事情了,但他还能看到我那条黑领带。我给了他五块钱,他放到钱柜里,给我找了零。他一边看着我,一边格外小心翼翼地把硬币放在紧靠我酒杯的吧台上。  “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了,对吧?”他摇着头说,目光顺着吧台望向远处,犹如望向无人之地。“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了。”  “你没有看到他走的那一刻,”我说。  “你说什么啊?”他问。  我啜了一口啤酒沫,说:“我说你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呢。”  他皱了皱眉,用手摸着脸颊,看着我。“当然了,阿雷,”他说完就走到吧台那边去了。  其实我压根没想要拿这事开玩笑。  我喝了一大口杯中的酒,点上一支烟。除了我,这里还有三四个早早就来了的酒客,此时并不是气氛最好的时候,冷冰冰的,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弥漫其间,而且显得过于空旷。得过于空旷。一束斑驳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让人不禁想起教堂。  我坐在那儿,看着高挂在吧台后方的那只旧钟。托司酒、斯莱特里酒、克洛克梅克酒、索斯沃克酒。它们成排地陈列在酒架上,颇像风琴管。  伦尼是第二个到的。他没系黑领带,他压根就没系什么领带。他快速地打量了一下我的衣着,我们俩都觉得自己弄错了。  “伦尼,我给你要杯酒吧?”我说。  “这真是意想不到的事啊!”他说。  伯尼走了过来。“这么早,改时间了?”他问。  “早上好!”伦尼说。  “给伦尼来一杯,”我说。  “伦尼,我们都退休了,对吗?”伯尼问。  “我已经老了,不是吗,伯尼?我不像阿雷那样,闲人一个。我有果蔬生意要去打理。”  “但今天就不必了吧?”伯尼问。  伯尼倒了一杯酒来,然后又到吧台那边去了。  “你还没有告诉他吗?”看着走远的伯尼,伦尼问。  “还没呢,”我看了看啤酒,又看了看伦尼,答道。  伦尼扬了扬眉毛,脸涨得发红。他的脸每次都这样,就像受了伤要出血似的。他拉了拉他那没系领带的衣领。  “真想不到啊,”他说,“埃米不来了吗?我是说她还没改变主意吗?”  “是的,”我说,“我想得全靠我们这几个老朋友了。”  “那毕竟是她的丈夫啊,”他说。  他拿起酒杯,但并不急着喝,似乎今天连喝啤酒也有不同的规矩。  “我们上维克家去吗?”他问。  “不用了,他马上就来,”我回答说。  他点了点头,举起酒杯正要往嘴边送,半途中却又突然停了下来。他的眉毛扬得更高了。  我说:“维克会来这儿。带着杰克来。喝吧,伦尼。”  维克不到五分钟就到了。他系着一条黑领带,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因为他是从事殡葬业的,他刚从殡仪馆回来。但是他没穿整套工作服而是穿着一件淡黄褐色雨衣,一顶扁平的帽子从一只口袋里露出来,似乎他刻意要表明这一点:他是我们中的一员,这不是在履行公事,这是两码事。  “早上好!”他说。  我一直在想象他会带什么来。我敢说伦尼也和我一样。比如说,我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景象:维克打开酒吧的门,捧着一只镶有黄铜饰品的橡木骨灰盒,神情肃穆地走进来。然而他夹在腋下带来的,只是一只很普通的牛皮硬纸盒,大约一英尺高,六英寸见方。他看起来就像是刚逛了一圈商店后买回了一套浴室瓷砖。  他在伦尼旁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把纸盒放在吧台上,脱下了雨衣。  “刚出炉的,”他说。  “这就是吗?”伦尼看着他问,“这是他吗?”  “是的,”维克答道。“我们喝点什么呢?”  “里面是什么呀?”伦尼问。  “你觉得呢?”维克反问。  他把盒子转了一圈,因而我们能看到盒子的一侧用透明胶带纸粘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日期、编号和名字:杰克·阿瑟·多兹。  伦尼接着说:“我的意思是,他不只是装在一个盒子里,对吗?”  听到这个,维克拿起纸盒,用拇指弹开了盒子顶部的盖口。“我来杯威士忌,”他说,“我想今天是喝威士忌的日子。”  他在盒子里摸了摸,然后慢慢地拿出一只塑料坛子。它看起来像一只大的速溶咖啡瓶,有同样的拧盖。但它不是玻璃做的,而是一只古铜色略带反光的塑料瓶。盖子上面又有一个标签。  “拿着,”维克说着就把坛子递给了伦尼。  伦尼接过坛子,举棋不定,好像他没准备好去接却又不得不接,又好像他应该先洗洗手似的。他似乎没想到坛子会这么沉。他坐在酒吧的高脚凳上,捧着坛子,不知该说什么,但我觉得他跟我一样在想着同样的问题:盒子里面装的是否全是杰克的骨灰,还是混有其他那些在杰克前后焚化者的骨灰。这样一来,伦尼就可能正捧着一些杰克的骨灰和一些,比如说:某某人妻子的骨灰。但就算骨灰是杰克的,那会是他的全部骨灰,还是坛子里能装多少他们就装了多少呢——他可是一个大块头。  他说:“这看起来不太可能,对吗?”然后就把坛子递给了我,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好像这是晚会中的一个游戏。猜猜盒子有多重。  “很重啊,”我说。  “塞得很满呢,”维克说。  我觉得我的骨灰可能还装不满这个坛子,因为我个子偏小。我思忖着打开盖子不太好吧。  我把它递回给了伦尼。伦尼又把它递回给了维克。  维克问:“伯尼去哪了?”  维克是一个高大魁梧的大块头,那种在做事情前要先搓一下手的人。他的手总是非常干净。他手捧坛子看着我,好像刚送给我一个礼物似的。知道你的殡仪员就是你自己的至交真是一种安慰。对杰克来说,这一定是一种安慰。知道你的至交会给你做好敛葬准备,装好骨灰,并安排好一切后事真是一种慰藉。所以,最好维克死在我们后头。  对杰克来说,这也一定是一种慰藉:他有自己的店铺,“多兹氏祖传,家庭肉店”,而街对面的就是维克的店铺,“塔克氏家传,殡仪服务店铺的橱窗里摆放着蜡花、大理石墓碑以及在鞠躬以及在鞠躬的天使。这样的搭配不仅是一种慰藉,一种激励,而且也甚相宜,因为一边有死去的动物,另一边有僵死的人。  也许这就是杰克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挪窝的原因吧。  雷  我曾对杰克说:“它从来都没挪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杰克问:“你说什么,阿雷?我听不到。”他正探身靠近文斯。  那时已临近关门打烊的时候了。  我说:“人们都把这店叫做车马店,但它从没挪到过别的什么地方。”  “什么啊?”他又问。  我们坐在吧台边,老地方。伦尼、杰克、文斯和我都在。那天是年轻的文斯的生日,四十岁生日,因此我们都喝醉了。如果推算起来,这也恰逢车马店的百年诞辰。我正盯着那个老钟看——顶部周围的黄铜字:车马店,斯拉特雷1884。这是我头一次琢磨这些字。此时,文斯正痴痴地盯着伯尼·斯金纳新招的酒吧女郎,叫布伦达还是格伦达来着。确切地说,他是在盯着她绷得紧紧的裙子,她站着就像坐着一样。  我也不例外,不光是看着那个挂钟。  杰克说:“文斯,你的眼珠子都快鼓出来了。”  文斯回答说:“她的屁股也一样。”  杰克笑了。你可以想象我们是多么希望能像文斯那样年轻啊。  我好长时间都没看到杰克和文斯这样亲密了。他不得不表现出亲热的样子,也许是因为今天是文斯的生日,假如今天真是他的生日的话。因为当晚伦尼与我在小便时碰到了,他对我说:“你想过他怎么知道今天是他的生日吗?杰克和埃米都不是见证人,对吗?他们没有任何的凭证。我爱人乔安一直认为埃米只是胡乱掐了3月3日这个日子。我猜4月1日愚人节会更好,不是吗?”  伦尼是个经常搬弄是非的人。  我们站在那儿一边撒尿一边摇来晃去,我说:“是啊,这些年来我从没怀疑过。”  伦尼说:“不过,最近我也忘了自己的生日。我们这伙人早就过了四十岁了,对不对啊,阿雷?”  “老早就过了,”我答道。  伦尼说:“可不能嫉妒别人风华正茂哦。”他拉上拉链,摇摇摆摆地回到了酒吧。我还站在那里看着小便池发愣。  我说:“用那样的名字来称呼酒吧真是傻里傻气的。”  杰克说:“什么名字?”  我说:“车马店,车马店,我不是说了嘛。”  文斯一边看着布伦达,一边说:“阿雷只是在开玩笑。”  “当它一直纹丝不动时,也能叫做‘车马店’?”  杰克说:“好了,阿雷,得南你来赶马。你对马不是很有一套吗?你应当告诉那儿的老伯尼,叫他用力甩鞭子。”

媒体关注与评论

  《杯酒留痕》是关于我们如何生存,如何死亡以及我们想要在生死之间建立永恒的联系所做的努力。  ——《晤士报文学副刊》  斯威夫特从不回避生活的可十白,人类的猥琐和他们的贪婪、愤恨,他以敏锐的洞察力,巧妙地浅浅勾勒出小人物的生活,坚持认为这些小人物也应该有基本的尊严。  ——《纽约书评》  小说中的语言如谚语般充满智慧,如翻腾的波涛般富有节奏感。莎士比亚有时也会让低微的人物说出一番文雅庄重的话来,以此羞辱一番上流社会的人们,但是这部小说通篇都达到了这样的效果。  ——约翰·凯里  斯威夫特完成了一本歌本,其中半史诗、半抒情、半劳工阶层的社会写实将真诚、人性和真实串成了一条链。  ——台湾书评人  这是一本为了诠释生命而描绘死亡的书,是一本有关死亡被生命不断打断的书。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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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酒留痕》是关于我们如何生存,如何死亡以及我们想要在生死之间建立永恒的联系所做的努力。斯威夫特从不回避生活的可十白,人类的猥琐和他们的贪婪、愤恨,他以敏锐的洞察力,巧妙地浅浅勾勒出小人物的生活,坚持认为这些小人物也应该有基本的尊严。  小说中的语言如谚语般充满智慧,如翻腾的波涛般富有节奏感。莎士比亚有时也会让低微的人物说出一番文雅庄重的话来,以此羞辱一番上流社会的人们,但是这部小说通篇都达到了这样的效果。  同名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Last Or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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