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犯罪事件

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  作者:鬼马星  页数: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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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蔷薇犯罪事件》是鬼马星侦探杜森系列的开篇之作。生日宴会后,历史学教授坐在马桶上,嘴里插着筷子被谋杀了,首要嫌疑犯是其美丽继女强薇的未婚夫陈奇。陈奇没有不在场证明,作案动机明确,叙述的犯罪过程也跟警方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基本吻合。但是,他真的是凶手吗?  侦探杜森和律师司徒云康在调查了生日宴会的宾客后,终于突破重重谎言,找出了案件的真相。他们给凶手设了一个局……

作者简介

  鬼马星,本名马雨默,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曾在房地产公司工作,2005年因患尿毒症,从此在家致力于推理小说创作,在短短一年内出版发表了近400万字的数部小说,目前是悬疑推理小说界炙手可热的原创推理小说家。鬼马星的文风活泼生动,情节引人入胜,文章中不仅有丝丝入扣的逻辑推理,还有细腻动人的情感描写,她的小说因此被网友们誉为“最有人情味”的阿加莎式推理小说。

书籍目录

1 楔子2 三天告破的凶杀案3 初次见面4 遗产纷争5 重回现场6 两个女孩7 她无所谓8 美丽的女委托人9 教授夫人10 强薇的谎言11 霸道的前女友12 一个病人13 母亲的旧情人14 乡间晚餐15 另一个亡魂16 三件陈年旧案17 新的调查18 厨师之死19 一个聚会(陈奇的自述)20 公园里的一次聊天21 尾声:两封信

章节摘录

  2 三天告破的凶杀案  死者最先是由钟点工发现的。  赵小梅,女,46岁,在满月里3号302室的李教授家服务已有四年。2008年7月5日早晨7点,她按照惯例来李家上班,当她用钥匙打开李教授家的房门后,发现屋子里出奇的安静。赵小梅说,以往这个时候,男主人会在客厅看报纸,女主人会在厨房里忙着做早饭,而年轻的小主人强薇,则应该刚刚起床正在盥洗室梳洗。虽然他们彼此之间也许并不说话,但只要有人在,就一定有声音,可是那天,她不仅没听到任何声音,连半个人影都没看见。男主人不在客厅,厨房里也没有女主人的身影,小主人强薇的房门则关得紧紧的。  她有些不安,放下东西后,便急着去敲主卧室的房门。女主人开的门,赵小梅记得,女主人劈头就问她,“有没有看见李老师?!”口气很凶,当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她 “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赵小梅坦言,女主人那天早上的情绪很不好,举止也有些反常,但她没有多想,就接着去敲小主人强薇的房门了。  她敲了很久,里面才有响动,强薇隔着门跟她打了个招呼,但当她试图开门时,门却怎么都打不开,赵小梅这才发现房门从外面被锁上了。这事也很反常,但赵小梅天生就是不会多想的人,所以尽管有一丝疑惑在心里闪过,她也没多在意。她向警方解释说,那时候,她急着要开始一天的工作,女主人的心情不好,她不想因为耽搁了什么事,又被臭骂一顿。  后来,赵小梅也曾向警方抱怨:“我要不是看在李老师的面子,我早就不做了。她又抠,又神经质,在外人面前,装得很有风度,在家里,她就动不动发脾气,除了李老师,她是谁都要骂!骂我,骂以前的老公,骂自己的老妈,骂女儿,那个小姑娘也挺可怜的,三头两头要给她骂,有时候还要被打。不知道李老师那么有风度的人,怎么会找上她。”  赵小梅还告诉警方。那天早上她一来到李家就发现厨房的地板很脏,有很多蛋糕屑和别的食物残渣,但在厨房却怎么都找不到平时一直放在抽屉里的厨房专用纸。  “你们不知道,那个女人,最喜欢用那个贵得要命的厨房专用纸擦地板了,她说那样擦最干净,哎呀,我这腰啊,嗨,没办法,谁让我是干活的命呢?”  赵小梅想到盥洗室去找那卷纸,不料,盥洗室的门却从里面锁上了。  “哎呀,我敲了半天门,没有动静,但里面肯定有人哪,要不怎么会从里面锁上呢?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头,就去找那个女人商量,她同意我出门去找锁匠,等我找来了锁匠,一撬开门,我的妈啊,吓得我命都没有了。他,李老师,就这么坐在马桶上,嘴大张着,嘴里还插了双筷子,我一看就知道他死了,没理由,看他那个脸就知道了!只有死人才会这样的脸。最可怕的就是他嘴里的筷子了,现在我拿起筷子就想到李老师的脸,,我都三天没敢用筷子吃饭了!”  经警方调查,被称为李老师的死者,名叫李继文,现年60岁,是A大学历史系的教授,也是国内较有名气的历史小说家。他的死亡时间被确定为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至11点之间。据称,7月4日是他60岁的生日,当晚,他在家宴请了几个朋友。宴席结束后,他跟妻子因琐事吵了一架,随后就躲进了盥洗室。他妻子说,他平时就很喜欢呆在盥洗室里,“我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每次一呆就是半小时。”她告诉警方,她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案发当晚9点45分左右,那时,已散席快半个小时,她看见他从书房里拿着一本杂志走进了盥洗室。她没看清那是本什么杂志,后来警方也没有在盥洗室里找到那本杂志。  附录:案情简报  日期:2008年7月5日~7月7日  时间:上午7点30分  负责警官:D区公安分局凶杀科 朱城  2008年7月5日上午7点26分接到报警电话后,奉准进入格兰路388弄满月里3号302室,在盥洗室发现死者尸体。发现尸体的是该家保姆、死者的妻子和继女。  盥洗室面积大约8平方,死者衣衫整齐,坐在马桶盖上,头部仰起,嘴巴大张,嘴里插着一双筷子,脚边有一卷卫生纸,一手下垂,另一手呈弯曲状搁在大腿上。  经初步调查,死者嘴里的筷子系死者家所有,疑为该案凶器,但死者的确切死因还需等法医鉴定结果。  死者口唇及皮肤发红,有大小便失禁现象。  移走尸体后,掀开马桶盖,在马桶内发现一张死者继女的照片和一把小号冷冻刀,刀上未发现血迹。两件物品已移送鉴定科检验。  盥洗室内物品整齐,地板干净,未发现呕吐物或血迹。  2008年7月7日在死者的电脑里发现一张死者继女的裸照,据调查,拍照时其继女大约13岁。该女承认自己多年来受其继父的性侵犯。经提审,该女供称,案发当晚死者将其叫到盥洗室欲行非礼,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死了对方。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发现该女的说辞破绽百出,便于当日下午找到其男友了解情况。7月7日下午5点10分,经过一个小时的询问,该女的男友陈奇向警方自首,称自己才是此案真凶。  据他供认,他是用自备钥匙开的门,当他看见李继文在盥洗室酣睡时,便用李家厨房的筷子插入了被害人的咽喉。作案后,他锁上盥洗室的门,从盥洗室的窗口翻出逃离。  陈奇对整个案件的叙述清晰明确,对答如流,跟警方掌握的第一手现场资料基本相符,现可认定陈奇为该案首要嫌疑人。但部分疑点还需进一步调查。  2008年7月9日,该案转由D区刑事科长杜森负责。  3 初次见面  这股味儿好怪。他在吃什么?  陈奇努力用嗅觉在空气里捕捉着那股气味,最后他得出结论,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男人要不是在吃三文鱼汉堡,就是在吃鮋鱼汉堡,只有被精心加工过的鱼类才会有这股怪味儿。20分钟前,他被带到这间小审讯室时,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开司米毛衣的中年男人就已经在这里了,他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看到之前审讯过他的警察为这个人连泡了两次咖啡,拿了一次纸巾,他猜想这人的职位应该较高。  这个人在一边吃汉堡,一边看文件。  “你叫陈奇?”不知过了多久,他从那叠文件里抬起头问道。  “是。”  “我叫杜森,你的案子现在由我接手。”这个人简短地介绍了自己。  陈奇没接口。但他记得审讯他的警官曾经用懒洋洋的语调对他说过一句话:  “你写一份自白书,里面除了你的作案过程外,还要写上你的成长历程、恋爱史,你的亲戚朋友,等等,总之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为什么?”他搞不明白为什么要写恋爱史。  那个警察白了他一眼,用不耐烦地语气回答他:  “叫你写你就写,你又不是第一个,我们杜警长认为有必要,你就得写。”  这个想看他恋爱史的杜警长,莫非就是眼前的杜森?  他满心疑惑地盯着杜森看。  杜森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一会儿,又喝了一口咖啡,随后才把案卷翻到他想要的那一页说道:  “陈奇,我现在正在看你的案情陈述。有几件事想跟你核实一下。”  什么事?他心里在问,但他没开口,他相信即使他一言不发,这个饱餐了一顿的胖子也会接着往下说的。  果然。  “你说,在案发当晚,也就是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你用自己配的钥匙潜入李继文家,当你看见李继文正坐在盥洗室的马桶上打瞌睡时,你立刻就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你悄悄走进厨房,拿了双筷子,然后进入盥洗室……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用筷子?”杜森眨巴着一对小眼睛,友善地看着他。  “这我好像已经说了快一百遍了。”  杜森没答话,耐心地等待着,那表情仿佛在说,就算我让你说一千遍,你还不是照样得说?  “好吧。”陈奇无奈且不耐烦地点了点头道,“我进客厅的时候,盥洗室的门半开着,我看见他坐在马桶上打瞌睡,他的嘴张得很大,看到他那个丑态,我当时就准备干掉他。于是,我就去了厨房。我之前说过,我是想找把水果刀抹他的脖子,但没找到,我只看到了筷子。所以,我只能选择筷子。”陈奇道。  “只看到筷子?”  “是的。它们在筷笼里。”  “你没看见剪刀或菜刀之类的利器吗?”  陈奇用几秒钟回想了一遍当天晚上厨房里的情景。  “我确实没看见。”最后他说。  “你没开灯?”  “不需要开。客厅里开着一盏很亮的台灯,那些光透到厨房足够让我看见里面所有的东西。我确实没看见菜刀、剪刀或水果刀。而且……”陈奇顿了顿,决定把自己的想法再说得更明确一些,“我发现筷子的一端很尖,我又想到了他那个张开的嘴,我想如果用筷子使劲向下扎的话,一样可以结果人的性命。事实上,我也的确成功了。”  杜森对他最后那句略显得意的表白不置可否。  “客厅的台灯,你到的时候,就已经开着了吗?”  “是的。”陈奇答道。  杜森点了点头,又低下头看他的卷宗。  “以你的说法,你从厨房拿了筷子后,就把强薇的门从外面锁上了。是不是?”  “对,我不想她受牵连。”  “接着,你去了盥洗室,当时李继文在打瞌睡,你还听见了鼾声?”  “嗯。”  “你怕吵醒他,进盥洗室的时候,动作很轻,等到你锁上门,准备谋杀他的时候,他仍然睡着。是不是这样?”  “是。”陈奇不明白为什么要反复问这些已经问过无数遍的问题。  “你说,‘我把那双筷子插入他咽喉的时候,他的胡子动了两下,身体也跟着摇了摇,但没发出叫声,我等了两分钟,他没再有任何反应,我用手指放在他鼻子下面,没有气息,我确定他是死了,于是,我就从盥洗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外面正好有个空调架,我踩着那个架子,慢慢爬到楼下盥洗室的窗沿,再往下爬,就是一楼的院子。那户人家好像不在,于是,我就通过院子的围墙翻了出去。’这就是全过程?”杜森抬起头望着他。  他懒得回答,只是略微点了下头。  “你还在盥洗室找到了鞋套,所以在爬墙的时候,没有留下脚印。是不是?”  “对。”真是老生常谈。  “你在哪里找到鞋套的?”  “在抽水马桶旁边的柜子里。”他不耐烦地说。  杜森对他的情绪视而不见,低头又看了会儿文件,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盥洗室的灯?”  “盥洗室的灯?”陈奇不太明白。  “你作案的时候,盥洗室应该开着灯,不然你怎么能看见他的胡子在动?你怎么找鞋套?”  “是,是的。”这是个新问题,之前从没人问过他,所以他不免有些慌乱,但仔细回想了下,当时盥洗室确实开着灯。  “发现尸体的时候,盥洗室的灯是关着的。因为是白天,所以当时没人注意到这点。”杜森注视着他,“盥洗室的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如果是这样,那应该除了你之外,后来没有其他人进过盥洗室,也不会有别人去关灯。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灯?”  陈奇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稳住了自己。  “是我关的灯。就在我准备逃走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如果亮着灯爬出去,灯光可能会让对面的人发现我,所以,我关了灯。”他觉得自己的话很有说服力。  “听听这段。”杜森一本正经地念起手头的文件来,“外面的路灯坏了,从盥洗室的窗户翻出来时,我借着窗子里的灯光看了下手表,正好是10点半。我知道那时候,强薇应该已经睡了,她今天喝了酒,她酒量不好,一旦喝了酒,就会一睡到天亮,我希望她醒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发现了。’”杜森放下手里的文件,眨巴着一对小眼睛看着他,“外面的路灯坏了,你翻出盥洗室的时候,借着窗子里的灯光看了手表。”  陈奇木然地看着他。  “你翻出去的时候,没有关灯。”杜森说。  仔细一想,杜森说的对,除了他以外,是不太可能再有别人有机会去关那盏灯了,但如果他承认自己确实没关过灯。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会不会给强薇带来麻烦?  “这个……我忘了。”他含糊其辞。  “你确定你行凶的时候,锁上了盥洗室的门?”杜森换了个问题。  “当然。”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怎么锁的?”  “那是个圆的门把手,只要中间按下去就可以把门锁上。”那个黄色金属门把手在陈奇脑际晃过。  “圆形门把手?”  “是的。”  杜森笑了笑,又换了个问题:“你跟强薇交往多久了?”  “一年。”  “你经常去她家吗?”  “不,那天是第一次。因为我们想结婚,强薇不希望我跟她家的人闹得太僵,所以让我去参加生日宴。李继文也同意我参加。其实我一点不想去,我不想听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恬不知耻地炫耀他对我女朋友做的一切!”陈奇想起这件事,就怒不可遏,尽管李继文已经死了,但他仍有一种想再杀他一次的冲动。他想,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他会用刀,那样他就可以看见鲜血喷涌而出的大场面了,那才叫过瘾。用筷子插入咽喉,虽然很有戏剧性,但似乎少了点红色,使整个谋杀缺少了点关键性的元素。  “你第一次去?新女婿上门?”他听见杜森在问他。  “算了吧。他只不过想再次侮辱我。”他恨恨地回答。女婿!这个词真让他恶心。  “那天晚上,你们共有几个人用餐?”  “6个。我和强薇,她的妈妈,那个老头,还有钟思慧和方智闻。”  “那两个是谁?”  “这些我都说过了。钟思慧和方智闻是我和强薇的同学,我们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现在他们在谈恋爱。方智闻是老头的学生,两人最近走得很近,他想出版老头手里的一本书。”陈奇道。  “钟思慧呢?”  “她认识老头,但应该不熟悉,本来那天她不想去的,但老头一定要方智闻带女朋友去,所以她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方智闻是否知道李继文对强薇做的事?”  “他不知道。谁会告诉他?我不会。强薇不会,老头就更不会了,他要在外人面前扮演正人君子的角色。方智闻是外人。”陈奇讥讽地一笑。  杜森望着他,小眼睛在眼眶里转了两圈,说道:  “我这几天正在看你的自白书,写得很美。尤其是,我注意到你把强薇的名字,写成了花名蔷薇。”  果然是这个人要他写的自白书。陈奇觉得自己的脸上有点发烫。  “我只是随便写了写,再说强薇和蔷薇本来读起来就一样。”他低头看着桌面说。  “文笔不错,到底是当老师的。”杜森赞赏地点了点头,随后又问,“那天在生日宴会上,你有没有上过厕所?”  “我没有。”他答的很快,见杜森露出吃惊的表情,陈奇解释道,“听说那老混蛋最喜欢泡在厕所,我不想接近那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你没上过厕所?那就是说,你唯一一次去那间盥洗室,就是去杀人的?”  “对,可以这么说。不过,我之前看到强薇从盥洗室的柜子里拿过鞋套。”  “原来是这样。”杜森自言自语,接着又提醒他,“你再好好想想,有没有记错?”  “我不会记错。”  “那你杀人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李继文的身边有一本杂志?”  陈奇摇摇头。  “我没看见。”  杜森若有所思地低头看着他的卷宗,又喝了口咖啡,最后,他用聊天的口吻对陈奇说:“今天上午我休假刚刚回来,还没去过现场,这样吧,明天下午,我们一起去一次那里,到时候,你可能会想起更多的细节。我也可能再请教你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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