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上海

出版时间:2011-6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陈丹燕  页数:235  字数: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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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讲述了: 当他还是那个少年的时候,他是有底气的。那时的张大民的心里阳光灿烂,万物生长,是心里长着翅膀能在天上飞。
而当他和他的家人来到这个毫无关系的城市后,他失去了那种优越感,更有甚者,他的大半辈子被这座城市强奸。
他终于明白了他与这个城市的差别——上海太大,太高,太繁华,太性感了……或许,这座城市,归根到底是不属于他的。他,终究只是一个过客。
但不管怎样,现在的张大民有钱了,至少钱也能还原一部分过去的生活场景,就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戏剧。即便是演着,心里也安心。张大民想起了一句老话——这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

作者简介

李西闽,原名李希敏,小说家,1966年生于福建长汀,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部队服役多年。曾经在《昆仑》《解放军文艺》《天涯》《作品》《福建文学》《电视电影文学》等刊发表小说百万字。有多篇小说被《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等刊选载。出版有《好女》、《普罗阿修和黑骏马》、《高傲男生和清纯女生》、《蛊之女》、《血钞票》、《尖叫》、《死鸟》等长篇小说多部:他的恐怖小说《血钞票》、《尖叫》、《死鸟》等均引起巨大反响,近期全部改编影视剧,被誉为中国当代恐怖小说的领军人物。朱文颖,女,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上海,已发表小说130余万字。有长篇小说《戴女士与蓝》、《高跟鞋》、《水姻缘》等作品多部。小说入选多种选刊选本,并有部分英文、法文、日文译本。曾获《人民文学》年度青年作家奖、《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全国优秀畅销书奖、江苏省“紫金山文学奖”等,2005年由“中国青年作家批评家论坛”评选为首届“年度青年小说家”。现居苏州。任晓雯,小说家。1978年生于上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1999年开始写作,小说见于《人民文学》、《钟山》、《上海文学》、《天涯》、《大家》、《长城》等文学期刊。  小白,生于上海,自由撰稿人,近五年来其文名逐渐在文化圈和读者群中广为人知。名下的长随笔、短专栏独树“异”帜、自成体系,发表在国内多家报刊上,如《万象》、《书城》、《读书》、《译文》、《东方早报·上海书评》、《南方都市报》、《上海一周》、《INK》等。二〇〇九年出版个人文集《好色的哈姆莱特》(图文本),并获得年度中国娇子新锐榜年度图书奖。二〇一〇年出版小说《局点》。陈丹燕,作家,写作的形式主要是长篇小说和非虚构文学作品,关注青少年生活和上海城市变迁,并致力于旅行文学的创作。二十年来的创作在如何将虚构和非虚构熔冶一炉上多有探索,也对图文书的创作形式多有建树。    作品已在德国,法国,美国,日本,奥地利,瑞士,越南和印度以及俄国等国家出版发行。

书籍目录

第一棒:制服
第二棒:冬天里
第三棒:诱惑
第四棒:失踪
第五棒:回归

章节摘录

一九六四年七月,一个凉爽的傍晚,我八岁,正在享受我一生中的第一个小学生的暑假。    经历了一年的校园生活,我才体会到,离开常常会臭烘烘的、喧闹的教室,不用早晨被阿姨从被窝里拖出来上学去,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但这里也没有胡同里的小孩儿帮和鸽子哨,这日子原来很长,很寂寞,很单调。说实在话,我很无聊。昨天整整一天里,我最大的猎奇就是清空了我妈妈卧室里床头柜的抽屉,往里面撒了一泡尿。我想试验那只看上去方方正正的木头抽屉是不是和痰盂一样能盛满小便。我们家的上海阿姨管床头柜叫夜壶箱,她告诉我说,夜壶就是痰盂,晚上人们用它小便,早上才去倒在马桶里。    当然,小便浸湿了抽屉底的薄木片,它的颜色变深了。然后,小便流到地板上。原来,抽屉是有缝的。    阿姨在门口一声尖叫,阿姨是个胖子,她一紧张,浑身的肉都会在白色的大襟衣服里哆嗦。她生气时叫我“龙瘪三”,只有妈妈在家,或者她喜欢我时,叫我“大龙”。阿姨一笑,就能看到嘴里包着两颗明晃晃的大金牙。那天我不得不冲洗妈妈的抽屉,放到阳台上去晒干。但是太阳太厉害,把抽屉里那块薄薄的木板晒得翘了起来,怎么也不能恢复平整。阿姨说,我妈回家来定要活剥了我的皮。阿姨威胁地挥手用力指了指小菜场的方向,那里有不少血淋淋的鱼摊子,有的在破整条黄鳝,有的在剥大黄鱼的头皮,有的在活杀胖头鱼。上海这地方的小菜场更像一个古代的战场。    阿姨从不让我跟她到小菜场里去,她对我用力扇了扇她油乎乎的粉红色手掌,“去!弗要格能样子娘娘腔。”她说的是绍兴腔的上海话,长久以来,我一直以为这就是地道的上海话。    妈妈其实才不来剥我的皮,她会让我面壁罚站。站到自己能说出错在那里,以后怎么改正,才算结束。在罚站期间,她要是经过我身边,就像没我这么个人一样,轻松坚决地就走过去了,让人害怕。    七月的傍晚,无所事事,我真希望暑假早点结束,好上学去。我并不是老师宠爱的学生,我也不怎么喜欢我的小学。那么小的操场,做早操的时候,我们班排在一条狭窄的弄堂里,升旗都看不见旗杆,校长训话也照不到面,没有一丁点能让人感到崇高之处。可我还是喜欢上学去。    昨天妈找出来一个纸箱子,里面是哥从前装矿石收音机留下的家什,让我在家有正经事干。    这时,大门旁边墙上的门铃呜呜地叫了起来。我家在上海可没一户亲戚,也很少有客人来。这里与北京大不同,大楼里的小孩儿都老老实实窝在自己家,开门就是街,也没个院子,上海的小孩儿好像都不出门玩。在电梯里偶尔见到了,个个都长着一张白脸。所以,那呜呜声响彻了整个公寓,实在激动人心。    紧接着,我在余晖强烈的门厅里看到一个高大的士官,他背光站着,脸上好奇地笑着,东张西望。他脚边放着一只帆布旅行袋,军绿色的,好像小人书里画的苏联红军战士保尔·柯察金。他穿着一件军绿色的军用衬衣,他没戴肩章,肩膀上插肩章的布襻却使他显得很潇洒随意,和小人书里的保尔更像。原来是我哥回家来了。    我哥在南京军官学校读书,一年不见,他的脸好像长得更长了,下巴上多出了许多肿起的红色疙瘩,他的眉毛又细又长,几乎在鼻梁处连在一起了。在他脸上,忽然显现出了妈妈的强烈痕迹。这让我觉得既好奇,又陌生。    还有些激动和紧张。一个人八岁的时候,觉得没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亲人是陌生的,这再平常不过了。    我猜哥哥也是一样,他这是第一次见到我们上海的家。他站在门厅里探头探脑,手指头在花玻璃上一点,一点,推开了西面房间的磨砂玻璃门。    我们从北京搬来上海才几个月,所有的家具都是公安局分配过来的。而他见过的,只有堆在角落里的箱子,还有父亲的十几个褐色的木书箱,现在在西面的房间里。它们被靠墙放成一排,前面是父亲的写字桌,红色电话机放在桌上。    “你不可以碰那部电话。”我见大哥的眼光好奇地停在那部红色电话机上,于是殷勤地说,“只有爸可以碰它。”这是妈妈定下的规矩。    哥嘿嘿笑着,远远伸手过来,猴子捞月般地拍了一下我的头顶,呵呵,他笑道,一年级的小豆包也知道保密原则啦。哥哥拍了我好几下头,又开始唱上个暑假他回家来唱的歌谣: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上个暑假,我们家还在北京的四合院里住,九月我就上一年级了,那个夏天胡同里的大孩子都这么唱着,过来打我的头。我爸妈朋友家的小孩也都这么拍我的头,而我哥就是那个挑头的。我一点儿也不生气,我觉得自豪。大孩子们因为我上学了,待见我了,拍我头,那是瞧得起我。在我更小的时候,他们从来绕着我走路,省得我去麻烦他们。    哥身上有种回力球鞋的臭味。    这下好了,现在他又变回到原先的哥了。我过去拉住他的胳膊,用力吊在他胳膊上,那是从小我和哥之间的游戏,“荡秋千。”    和从前一样,我看到哥胳膊上的肌肉鼓了起来,那可是一块栗子肉。    我想起四合院里有一座月亮门洞,门是旧旧的朱红色。西厢房前有棵海棠树,树权上磨得光亮亮的,那是哥的单杠,他在那枝树权上练引体向上。海棠果熟了的时候,哥一摇晃,小果子噗噗地往下掉,拾起来就能吃。    那一刻,“哗”一下子,我又回到原来的生活中。不是“龙瘪三”,而是“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    哥两手撑着向后一跃,就坐在客厅的窗台上。    他一会儿往楼下看看,南昌路的梧桐树枝差不多遮住了我家的窗子,妈妈不许我们在打开纱窗的时候开灯,因为树上住着不少花脚蚊子。我家对面有一排红砖房子,房子的底楼有家葱油饼铺子,因为做饼的师傅是个驼背,所以那家店叫阿大葱油饼。他还未收下午市,所以空气中弥漫着烤葱和烤麦粉的香气。自从搬来上海,葱油饼就成了我最喜欢的早餐,即使里面有油渣,我也能吃下去了。    他一会儿又向里面看看,客厅里的家具,都在不起眼的地方钉着个绿色的洋铁牌牌,表示这是公家财产。大红色的人造革沙发,茶几,玻璃书柜,甚至一对藤椅,一张蓝底粉红色花的羊毛地毯和一盏黄铜杆子的落地灯都是向公家借来的。父母常常搬家,所以到哪里,都是从公家借家具用。在北京,我们家的沙发是褐色皮沙发,一股皮革的味道。    只有客厅墙上的照片是我家的财产。那是一幅长轴照片。建国不久,毛主席,朱德总司令接见总政治部军官们,那时他们一起拍的合影。那张照片里总有上百个穿着军礼服,戴着大檐帽,面容严肃的军官,中间坐着的,是毛主席,他旁边坐着朱德总司令。左边第四排数过来第十六个绿豆大的人脸,是我们的父亲。最后一排最旁边的那个米粒大的人脸,是我们的母亲,她比父亲漂亮多了,在照片上也神气多了,但军衔比父亲低,所以只好站在离毛主席最远的位置上。    这时,楼下传来一声女人的叫卖声,“栀子花嘞,白兰花。”那个女人总在我家大楼门口的门洞里坐着,卖用细铜丝穿起来的栀子花。阿姨有时买一只来,别在大襟上,走来走去,香上一天。    哥双眉在脸上一跳,指着楼下说:“《霓虹灯下的哨兵》啊!”    可不是。那个卖花的女人长着一张苦脸,可不如霓虹灯下哨兵里的那个阿香那样好看。    哥向四下看看,嗅嗅,然后点点头,说:“上海是这样的。”    “哒”是一句俄文,大哥学俄文,他的舌头能发出连绵不断的哆嗦声,好像通了电一样。    阿姨正在连续厨房的那间小房间的餐具橱上拌黄瓜,她眼睛死盯着哥的球鞋在墙上擦出来的一道痕,紧紧抿住她的金牙,好像看到世界末日了一样。她暂时还不敢叫哥哥“民瘪三”。    “这其实是个备菜间。”妈引着哥参观我们的新家。妈当哥是大人,她就从没给我讲解过我们的上海新家。隔年冬天搬来时,妈让我坐下谈谈,只告诉我规矩:不许往楼下扔纸飞机;不许小便时不揭开马桶盖;不许动爸爸书房的电话机,哪怕它响也不能接;往澡缸里放水时,不许高过龙头下面那个圆洞;不许在离开房间时不关灯;不许爬窗;不许在楼梯扶手上滑滑梯;不许没经过允许到邻居家玩;不许随便谈论自己父母的工作;不许与别的干部子弟比父母的职务;不许随便带外面的小朋友回家来玩;不许玩电梯等一共十二项。妈说这里不比北京,一条胡同里都住着自己同志。    阳光洒满了每问房间,妈妈卧室的衣架上挂着爸爸在家穿的衣服,老头衫和蓝条子长裤。他又出差去了。去哪里,当然我们是不知道的。天花板很高,妈妈很满意地指着挂在藤椅旁边的条幅,那是齐白石题款送给爸爸妈妈的墨荷图。妈说,天花板够高,光线够明亮,那条幅的气韵才能完全舒展开来,显出它的好。妈妈显然很满意那堵高大的白墙。    爸爸的书房里挂了毛主席的《沁园春·雪》,毛主席的笔迹飞龙舞墨,我基本上都不认识。    但是,配菜间向北,没太阳。我们三个人站在连续厨房的那间小房间里。    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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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上海》是陈丹燕、任晓雯、小白、李西闽、朱文颖等五大海派作家长篇接龙小说。    黄浦江边包藏着许多秘密,为了证明活着,需要不懈地探索和认知……    懦弱、卑鄙被都市的喧嚣掩埋,到底是什么毁灭了他的自尊!    他失去了那种优越感,更有甚者,他的大半辈子被这座城市蹂躏。或许,上海这座城市,归根到底是不属于他的。他,终究只是—个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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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5条)

 
 

  •   本书讲述了: 当他还是那个少年的时候,他是有底气的。那时的张大民的心里阳光灿烂,万物生长,是心里长着翅膀能在天上飞。而当他和他的家人来到这个毫无关系的城市后,他失去了那种优越感,更有甚者,他的大半辈子被这座城市强奸。他终于明白了他与这个城市的差别——上海太大,太高,太繁华,太性感了……或许,这座城市,归根到底是不属于他的。他,终究只是一个过客。但不管怎样,现在的张大民有钱了,至少钱也能还原一部分过去的生活场景,就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戏剧。即便是演着,心里也安心。张大民想起了一句老话——这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
  •   才拿到就看了三分之一,写的很有真实感,仿佛就是看的见的身边的人,如此贴近。觉得不仅仅是在看书,能看的到真实的画面般。喜欢上海,就算迷失依然喜欢。
  •   只要是陈丹燕的书,都会买,喜欢一个作家是没有理由的。
  •   接龙写法,不喜欢
  •   没感觉,出了开篇不错以外;其他没什么感觉,毕竟不是同一作者写的东西,还有会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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