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出版时间:2007-1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徐显明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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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法理学》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20余年的教学、研究过程中,已形成了自己较为稳定的内容框架与知识体系。本教材的编写在充分考虑法理学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补充了法理学的时代性课题,吸纳了法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本教材由徐显明任主编,葛洪义、孙笑侠任副主编。

作者简介

徐显明,男,山东莱西人,法学博士,日本山口大学访问学者。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国际IVR执委及中国分会主席、中美法律交流委员会主席、教育部法学

书籍目录

导论 上编  第一章  法的含义   第二章  法律要素   第三章  法律渊源   第四章  法律作用   第五章  法律体系   第六章  法律关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法律制定   第九章  法律效力   第十章  法的实施   第十一章  法律程序 下编  第十二章  法律的起源和发展   第十三章  法的本质   第十四章  法治国家   第十五章  法与人权   第十六章  法与正义   第十七章  法与自由   第十八章  法与道德   第十九章  法与社会和谐   第二十章  法律文化   第二十一章  法律职业   第二十二章  法律方法   第二十三章  法律解释   第二十四章  法律推

章节摘录

导论导论要向读者交代的是正文所要研究的对象、范围、历史、目的、意义和方法等。在教材中,它属于所要讲授内容的概述部分。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一、法学的概念法学,或称法律学、法律科学,它是研究法这一特殊社会事物的科学,即研究法这一事物的内在规律和外在体系的科学。在西方,法学一词来源于拉丁语Jurisprudentia,其含义是关于法律的知识或技术。古罗马法学家曾将其解释为“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是正义和非正义之学”。在西方的法观念中,至今仍有人认为法学就是正义之学,其认识论上的来源是古罗马法学家对法学一词的解释。在中国,法学曾被先秦思想家表述为“刑名之学”、“法术”。之所以作如此表述,是因为中国古代所定之法多属刑法,故刑名法术之学即是刑种、刑名的学问,它要研究的是如何确定刑种和如何适用刑罚的问题。秦商鞅改法为律之后,经秦始皇对全国的统一,法这一事物此后为律所替代。至汉朝,中国出现了发达的律学,官位上也开始设置律学博士职,由其专事对律的解释。所以,中国两千余年间的法学是以律学的形式存在的。近世有人说,中国古代没有法学只有律学,这一判断是不正确的。律学与法学是同一事物,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法学一词取代律学在中国被广泛使用,始自清末改律前后。此时,既有西方的法学著作在中国翻译问世,也有日本法学家把他们从西方学来又与中国传统法律观念结合后形成的新法学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像宪法、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人权、法学、法哲学等这些目前我们经常使用的概念,就是经由日本而输人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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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法理学》由徐显明任主编,葛洪义、孙笑侠任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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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2条)

 
 

  •   书质量很不错,排版也满清晰的。
    考山大法学院还是要用徐显明的书。
  •   这一些列的教材都挺好
  •   正版图书,考研用书。
  •   很好 很正版 同学买的 他说 很好 要给满评
  •   东西不错,发货及时!
  •   考山大必备!!!!当我看到书的目录时,我笑了
  •   这本书是司法部很早延续下来又由华东法学一派集体编纂的,基本上是不同于老司法部教材。最大的特点就是:各章中切入角度比较独特。举例来说如法的渊源-从权威法源出发,目标直指司法实务中运用。这种司法实务的关注,也是本书的特色。 但是缺点是绝对不系统,不全面,在某些论述上各章作者在用自己的观点写书,破坏了教材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就好比法制的统一性一样),买来偶尔看看还可以,体系性不如张文显的。
  •   考研用书,还好,其实很多和张文显版是类似的,但是内容简单很多
  •   因为考研规定用书 没办法~其实内容写的一般
  •   就是便宜了
  •   其实想买二手书的 但是买不到 只好买新的了
  •   卖家发货蜗牛般的速度,快递公司比蜗牛还蜗牛,EMS发货整整九天才收到,卖家发货包装粗糙,只用一个塑料袋子包裹,叫人不放心,以后不会在来买咯,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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