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

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常英,史飚 编著  页数:273  字数: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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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2011名师大讲义》集名师讲义、考点精讲、历年真题、易混易错、重点法条、经典习题于一体,囊括历年司法考试的考点、重点和难点,以“讲、评、练”的形式集中展现,既将高频考点逐一作出梳理,又对新增法规进行详细解读,有利于考生扎实掌握基础理论,强化实战经验,迅速提高其得分能力。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编者常英、史飚)为其中一册,收录了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等内容。

书籍目录

序言
民事诉讼法
上篇讲义
下篇考点精讲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三章主管与管辖
第四章诉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六章民事诉讼证据
第七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第八章期间和送达
第九章法院调解
第十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一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二章普通程序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
第十九章民事裁判
第二十章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仲裁法
上篇讲义
下篇考点精讲
第一章仲裁及仲裁法的概述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三章仲裁协议
第四章仲裁程序
第五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六章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是指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后,因出现了特殊情形,法院为当事人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一般发生在第一次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之后。根据《证据规定》第35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7项的规定,人民法院须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为当事人重新指定举证时限:①当事人因法院认定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与自己主张的不一致而申请变更诉讼请求;②当事人因法院认定的民事行为的效力与自己主张的不一致而变更诉讼请求;③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在以上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对举证期限有约定的,依照《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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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性价比很高的书,值得学习收藏
  •   蛮好。适合自己水平的书。
    当当送货师傅车子坏了,送货第三天晚上才拿到。不过,还是很负责的。
  •   挺好,预料之中
  •   用纸质量不咋地,内容感觉都是书上的,只是提一下,没有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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