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下乡之村民委员会

出版时间:2010-12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丁朋  页数:159  

内容概要

由丁朋编著的《送法下乡之村民委员会》通俗易懂,简明而全面的介绍了村民、村民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并普及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村民对自己的权利、义务的清晰认识,在日常生活中,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提高农村自治水平。是基层普法读物的优秀读本。

书籍目录

1.村民委员会主任有权以村民委员会名义限制村民人身自由吗?
2.村民委员会不召集村民会议、不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可以吗?
3.村民委员会委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篆刻了一枚村委会印章随时带在身边并使用,这一行为违法吗?
4.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可以由村民自己说了算吗?
5.村民委员会主任与村支书谁是一把手?
6.某村党支部取代该村民委员会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吗?
7.某镇人民政府撤销下属某村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做法合法吗?
8.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款的发放过程中偷偷扣留3万元归自己,构成犯罪吗?
9.某村村民小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村民小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吗?
10.村民委员会任意违法做出会议决定采伐林木,如何承担责任?
11.某村委会主任认为村民委员会中妇女成员能力弱而排除于村委会成员之外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12.在多民族聚居的村子里,村民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全部由人数最多的民族的村民组成,合法吗?
13.某村民委员会开会集体决定改变耕地的用途,这一决定合法吗?
14.某村村民委员会扣留部分土地征用补偿费合法吗?
15.村民委员会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会议决定收取办小学的费用吗?
16.某村中已经订婚的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剥夺,这违反法律吗?
17.村民委员会可以收回已经出嫁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18.某村党支部任命了村民委员会成员,这一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19.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一直连选连任,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20.某村村委会主任秦某被镇人民政府撤换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21.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由村党支部书记来主持选举事宜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22.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后,继续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可以吗?
23.即将进行村委会换届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无法出席主持选举工作,如何应对?
24.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村民未过半数时可以把未满18周岁的村民登记为选民吗?
25.村民被法院判处刑罚且服刑完毕后,在参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被剔除选民资格,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26.对被判处放火罪的村民张某不予进行选民登记的做法,正确吗?
27.户籍在本村但是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表示愿意参加选举,可以对其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名单中吗?
28.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已经居住多年的村民如何才能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29.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村民还可以在居住村参加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吗?
30.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拒绝履行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吗?
31.村民选举委员会于选举目前一天公开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这一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32.村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如何提出自己的异议?
33.某村举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候选人的做法对吗?
34.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提名只有一人时违反法律吗?
35.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候选人提名后的需要安排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的提问吗?
36.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不到一半选举可以有效吗?
37.候选人没有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能否当选?
38.某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人数不足,村支书可以制定吗?
39.村民选举委员可以不公布选举结果吗?写票可以公开吗?
40.已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日期间外出,电话委托自己的父亲代为投票可以吗?
41.村民罢免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需要征求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吗?
42.以威胁和贿赂等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其他村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43.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吗?
44.对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可以以破坏集会罪定罪处罚吗?
45.对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和打砸村民的行为,有关部门如何处理?
46.村民委员会成员因重病无法继续工作也未主动辞职,其职务状况如何认定?
47.某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被法院判处管制并处罚金后,其职务受影响吗?
48.镇人民政府可以主持新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与原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交接吗?
49.村民委员会可以代替村民会议做出决定吗?
50.村党支部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吗?
51.村民会议的决定为获得参会人数过半通过是否有效?
52.村民会议可不可以让驻在本村的企业代表参加村民会议?
53.村民会议可以撤销村民委员会作出的不合理的决定吗?
54.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和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这两种事项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吗?
55.村民不利用村民会议发展涉及村民利益事项时怎么办?
56.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取代村民会议吗?
57.村民委员会可以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吗?
58.村民会议的决定因为是自治事项就可以不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吗?
59.村中的村民小组的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吗?
60.村民委员会主任开会时搞“一言堂”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61.村民委员会需要实行村务公开吗?
62.某村村民委员会半年没有公开任何村务事项可以吗?
63.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怎么办?
64.农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民监督机构吗?
65.村民会议可以评议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工作情况吗?
66.村民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民主评议可以在其任期结束时进行民主评议吗?
67.村民委员会成员在被村民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时,由村党支部书记来主持评议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68.村民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民主评议的结果被评为不称职的后果是什么?
69.建立村务档案只是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吗?
70.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结束时需要接受审计吗?
71.村民委员会成员在离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事项包括哪些?
72.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离任审计由哪一部门负责组织审计工作?
73.村民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了村民的合法利益,受侵害的村民如何救济?
74.村民委员会不履行法定义务时怎么办?

章节摘录

版权页:对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而言,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使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既能体现多数人的意愿,又便于做出决定、提高效率。村民委员会的成员一般较少,法律规定3-7人,并要求是单数,就是为了在表决时可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使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具有民主性,避免少数人专断特别是个人专断,应当实行绝对多数,即应获得村民委员会成员多数人的同意,才能做出决定。具体到本案中,该村村民委员会在做出村民委员会决定时,村民委员会朱某专断独权,根本不尊重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和其他委员等多数人关于召集村民会议的决定,甚至代村民会议决定本属于村民会议讨论的事项,严重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应当受到惩罚。在本案中,村民委员会主任朱某的出发点虽然是为了促进本村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但是村民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建议召集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民委员会朱某应当服从其他成员的意见,然后有村民委员会做出召集村民会议的决定。这是村民委员会应有的仪式原则和程序。但是,朱某仗势欺人,肆意妄为,根本不把村民委员会其他成员放在眼里,无视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在这种情况下,该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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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农村普法读本:送法下乡之村民委员会》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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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作为普及性的了解下有关法规,还是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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