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解释框架

出版时间:2012-1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刘同君 著  页数:388  字数:405000  

内容概要

  《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解释框架:转型空间?知识命题?图景样式》从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角度对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基本理论,以及目前我国农村法律文化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如法律意识、法律文化、自治制度、底层维权、社会纠纷、法律文化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与论证,对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刘同君,男,1962年12月生,江苏东海县人,法学博士,江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江苏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出版《守法伦理的理论逻辑》、《法伦理文化视野中的和谐社会》(合著)、《法治文化与伦理文化同构》(合著)等学术专著3部;在《法学杂志》、《学习与探索》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律文化问题研究》(09BFX008)及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农村法治文化研究》(08FXD014)各一项,获批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村法律文化与农民权利发展问题研究》(12BFX013)一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新背景、新问题、新方法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一、选题缘起
  二、成果梳理
  三、研究意义
 第二节 法律文化创新的范畴界定
  一、法律文化的一般理论
  二、农村法律文化内涵诠释
  三、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新视域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叙述框架
  一、方法述评
  二、叙述框架
第二章 权利基础:农民法律意识的学术注解与实践发展
 第一节 农民法律意识的问题评价及学术路径
  一、作为一个研究问题的农民法律意识
  二、既有研究的学术路向
  三、农民法律意识发展的学术路径
 第二节 农民法律意识现状的实证分析
  一、理论依据与材料选择
  二、现状分析的基本维度:知识、心理与行为
  三、农民法律意识的阻滞因素与矛盾结构
 第三节 新农村背景下农民法律意识的发展目标与路径
  一、农民法律意识发展的目标要求
  二、农民法律意识发展目标的实现途径
  三、农民法律意识发展进步的保障条件
第三章 自治制度:我国村民自治的权利分析与法治转向
 第一节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村民自治及其权利体系
  一、从制度性变迁到宪法性结构:村民自治法律基础的历史演进
  二、不同理论视阈下的村民自治:制度主义、民主视角与法律分析
  三、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组织结构与权利体系
 第二节 新时期我国村民自治发展的权利障碍与法律困境
  一、我国村民自治进程中的内生性要素分析
  二、我国村民自治进程中的权利冲突与失范
  三、我国村民自治的法律困境与障碍
 第三节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民自治的法治发展与未来走向
  一、新农村建设与我国村民自治的法治转向
  二、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制:治理结构与司法介入的程序样式
第四章 底层维权:新时期农民利益的法律诉求与权益保障
 第一节 农民维权问题的底层视角与研究意义
  一、农民维权问题研究述评
  一、“底层”视角下的农民维权问题
  三、底层视角下农民维权问题研究的意义
 第二节 农民底层维权的行动逻辑与实践样态
  一、农民底层维权的行动逻辑:以利益为核心的展开
  二、农民维权行动的实践样态:隐性抗争与显性维权
  三、农民维权行动的现实困境:内在因素与外部空间
 第三节 农民维权的路径走向与制度创新
  一、农民维权行动的路径走向
  二、农民维权的制度回应与创新
  三、新农村背景下农民权益保障的多元治理格局
第五章 多元整合:新农村背景下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与创新
 第一节 转型农村社会纠纷的既有研究与现状分析
  一、农村社会纠纷的既有研究述评
  二、当代农村社会纠纷的基本类型
  三、当代农村社会纠纷的性质与成因
 第二节 我国农村纠纷解决的司法模式与路径
  一、从“送法下乡”到“迎法下乡”:农村纠纷解决的偏好转换
  二、农村纠纷司法解决的过程:角色与技术
  三、农村基层司法发展的主体性障碍与可能路径
 第三节 农村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实践与创新
  一、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语境、价值与功能
  二、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困境与法律问题
  三、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更新与制度重构
第六章 复合图景: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理论样式
 第一节 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转型空间、知识命题与特征
  一、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转型空间
  二、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知识命题
  三、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图景与程序样式
  一、农村法律文化研究的二元视线
  二、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多元进路
 第三节 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主体因素与路径选择
  一、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主体因素与现实语境
  二、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基本原则与路径选择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另一方面,农民的法律知识总体上比较贫乏,并且其缺乏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从我们课题组的调查情况和其他学者以往的相关研究中可以发现,农民不仅普遍缺乏法律规范知识、法律实施技能和经验,而且对法律与其生活的社会环境中的其他各种社会规范的关系也不甚明了。结果必然会影响其依法行为的动机,以及使其相应的外在活动与法律的一般要求相背离。其法律知识的贫乏则又与其了解掌握法律知识的途径不多且既有途径的效果不好有关。调查显示,电视、广播等媒体是农民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但是受这些渠道的局限性制约,农民能从其中接受的法律知识无论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况且,看电视、听广播多属于休闲、消费行为,需要时间、金钱(如电视机、电费的投入),对于很多成日忙于劳作的农民而言,哪有“闲情逸致”从中学习什么法治知识呢?受制于较低的文化知识和缺乏现代信息手段的运用能力,农民也不大可能通过阅读法律著作、报纸与上网来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这也是为什么国家举全国之力为之的普法活动,其对农民的影响和教育效果并不理想的重要原因。有调查显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最主要的途径是对农民进行法律培训,但农村仍然是普法宣传的薄弱环节。调查显示,90.2%的农民有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有用。但是,有高达81.1%的农民从没有接受过普法培训。”再则,从农民法律行为的现状来看,其大多没有也不愿意有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实践的经历,从而使得其在社会生活层面也不大可能通过经验实践而获得相应的法律知识。因此,从目前农村法治建设的总体情况、各类法律信息的传播情况以及国家针对农村和农民所使用的各种法律宣传教育的手段措施的实施效果来看,目前农民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效果不明显,农民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需求仍然没能得到有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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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解释框架:转型空间•知识命题•图景样式》是在社会转型期的后农业税时代背景下展开的。以开放性、流动性、契约性为场域的转型空间,以新视阈、新范式、新机制为特征的知识命题,以“二元视线”及“多元进路”为维度的图景样式,共同构成了新农村法律文化创新的解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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